于都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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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跃洲及河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跃洲及河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跃洲及河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公示时间:二〇一五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规划区包括罗坳镇跃洲村的大部分和贡江镇河田村的北部,东侧以贡江为界,东北至现状323国道,西北至现状赣龙铁路,西侧至贡江下游,规划区总面积701.87公顷(下称“规划区”)。

第二条规划适用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第三条目标定位于都县城西翼重要的高品质、低密度滨江型宜居住区和休闲养生基地。

第四条主要功能生态居住、休闲养生等。

第五条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居住(含村庄安置)人口约1.5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45.78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20.77%,主要位于规划区的中部贡江两岸。

第三章用地布局第六条空间结构:一轴、两带、两片一轴:指临江发展轴,两个片区都是拥江发展,形成临江发展轴。

两带:指滨江绿带。

通过预留和保护滨江开放空间,形成两条滨江绿带,保留有大量生态岸线,强化规划区的宜居品质。

两片:指因贡江分割形成的两大相对独立的片区—跃洲片区和河田片区第七条土地使用结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45.78公顷,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与比例见附表1。

第八条土地使用兼容性(一)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并遵循《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中常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与兼容类型的规定。

(二)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土地使用性质可有条件地进行调整,但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符合相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

(2)先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调整、变更应同时符合用地及建筑相容性的规定。

(三)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本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

于都县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于都县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公示时间:二〇一五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东部以楂林路(原名经四路)为界,与贡江新区相连,南至厦蓉高速公路,西至自然山体,北至贡江河道中线,规划面积2775.98公顷(下称“规划区”)。

第二条规划适用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第三条目标定位集现代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研发、配套服务为一体生态化产业新城。

第四条主要功能工业生产、商贸物流、交通集散、科技研发、居住服务等。

第五条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居住(含村庄安置)人口约10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958.9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7.52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70.81公顷。

保留水域面积133.09公顷。

第三章用地布局第六条空间结构:两轴、两区、一心在延续于都县城总体布局结构基础上,按照产业为主、产城融合思路,形成“两轴、两区、一心”格局。

第七条两轴拓展(一)城市服务拓展轴:依托长征源大道和振兴大道(323国道改线段,下同),将公共服务职能由贡江新区向西延展,在楂林河两岸形成工业新区服务中心。

(二)城市产业拓展轴:依托芦山路和于都大道(原名为渣林大道,下同),引导产业集聚,形成新区南北向拓展轴。

第八条两区发展:以振兴大道为界,划分为南、北两大板块,即工业北区和工业南区。

同时,按照“产城互动”布局原则形成9个发展组团。

(一)工业北区板块(3个发展组团)(1)工业北区核心发展组团:位于工业大道以南、于都大道以西地块。

发挥传统制造业的优势,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现代轻纺等产业。

(2)工业北区配套服务组团:位于工业大道以北、于都大道以东的滨河地区。

近期保留部分工业用地,发展环境污染小的新型电子、现代轻纺等都市型工业;远期逐步推进沿贡江滨水地带的环境整治和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建设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配套设施,形成北区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江西省于都县禾丰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江西省于都县禾丰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江西省于都县禾丰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一、江西省于都县禾丰河流域综合规划简述本规划范围为于都县禾丰河流域,流域面积为,主河长。

禾丰河属赣江水系贡水二级支流,发源于铁山垅镇隘山,蕉坑,由东西向流经禾丰、利村至新陂回龙于右岸注入禾丰河,蜿蜒曲折,河谷多呈“”形,河床比较大,滩多水浅。

根据省、市、县修编工作大纲的要求,拟定规划基准年为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年。

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总体目标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保障区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环境良好,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水和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体系,其防洪能力达到《防洪标准》规定的要求,基本避免山洪灾害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保障生活、生态用水,基本保障生产用水,合理有序开发河流水能资源;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进一步提高;水污染问题基本得到遏制;区域水资源管理初步实现现代化。

在深刻总结已审批的各河流域规划报告基础上,吸取流域开发利用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新时期治水思路和理念,深入研究自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统筹协调各涉水部门的利益和矛盾,制定流域综合治理开发规划方案,提出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水文情势影响水利工程建成运行后,主要表现在丰水期各工程坝址下游河流流量比天然情况下减少,枯水期各工程坝址以下河道流量较天然情况下增加。

通过其调节,将改变下游梯级及河道水量的分配情势,使径流年内分配更加均匀,使天然河道的洪、枯流量过程减弱,出现均化现象。

、水环境影响分析水利工程建设形成库区,改变库区及坝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影响污染物稀释、扩散及降解能力。

对库区河段水质的影响主要是因壅水使水位抬高、过水断面增大、水深增加、泥沙淤积、流速减缓所致;禾丰河流域枯水期下游河道流量增加,纳污能力有所增大;库区段水体水流减缓,自净能力将有所降低,但由于水量显著增加,水体稀释能力增大,纳污能力不会显著降低。

《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成果方案设计)

《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成果方案设计)

《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方案)编制主要内容一、规划层次、规划期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内容要求,结合于都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包括以下三个层次:()县域:包括县城及现有的个乡镇,土地面积约平方公里,为县域城乡统筹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于都县中心城区所在的贡江镇,以及罗坳镇、梓山镇、罗江乡、新陂乡、利村乡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是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空间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于都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与之紧邻的乡村地带,北至远景规划的北环线,西至贡江城区下游段及新国道跨贡江段西侧,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规划的宁都于都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年,其中,近期年,远期年。

二、县域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总体目标把于都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基地、长征文化名城、宜居幸福家园。

、县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至年,县域常住人口万人,城镇化水平%左右;至年,县域常住人口万人,城镇化水平%左右。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一主、两副、三轴、三板块”一主:县城,即本次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继续引导县域人口和产业向县城集聚,完善现代服务业和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将县城培育成为赣州都市区的卫星城之一,成为辐射和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区。

年按城镇人口万人、建设用地平方公里进行规划建设。

两副:禾丰镇、银坑镇,按照省级示范镇的要求,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分别带动县域南北板块的发展。

年按城镇人口万人、建设用地平方公里进行规划建设。

三轴:依托国道及厦蓉高速公路形成县域东西向城镇产业发展主轴;依托省道及宁都于都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形成县域南北向城镇产业发展主轴;依托于安公路形成南北向城镇产业发展次轴。

三板块:中部、南部、北部三大板块()中部板块:以县城为核心,涵盖岭背镇、罗坳镇、梓山镇、新陂乡、罗江乡、黄麟乡、宽田乡、沙心乡、车溪乡、段屋乡等乡镇。

该板块分为产业重点发展区、岭背城乡产业统筹区和黄麟经济林果区。

于都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公示时间:二〇一五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东部以楂林路(原名经四路)为界,与贡江新区相连,南至厦蓉高速公路,西至自然山体,北至贡江河道中线,规划面积2775.98公顷(下称“规划区”)。

第二条规划适用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第三条目标定位集现代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研发、配套服务为一体生态化产业新城。

第四条主要功能工业生产、商贸物流、交通集散、科技研发、居住服务等。

第五条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居住(含村庄安置)人口约10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958.9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7.52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70.81公顷。

保留水域面积133.09公顷。

第三章用地布局第六条空间结构:两轴、两区、一心在延续于都县城总体布局结构基础上,按照产业为主、产城融合思路,形成“两轴、两区、一心”格局。

第七条两轴拓展(一)城市服务拓展轴:依托长征源大道和振兴大道(323国道改线段,下同),将公共服务职能由贡江新区向西延展,在楂林河两岸形成工业新区服务中心。

(二)城市产业拓展轴:依托芦山路和于都大道(原名为渣林大道,下同),引导产业集聚,形成新区南北向拓展轴。

第八条两区发展:以振兴大道为界,划分为南、北两大板块,即工业北区和工业南区。

同时,按照“产城互动”布局原则形成9个发展组团。

(一)工业北区板块(3个发展组团)(1)工业北区核心发展组团:位于工业大道以南、于都大道以西地块。

发挥传统制造业的优势,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现代轻纺等产业。

(2)工业北区配套服务组团:位于工业大道以北、于都大道以东的滨河地区。

近期保留部分工业用地,发展环境污染小的新型电子、现代轻纺等都市型工业;远期逐步推进沿贡江滨水地带的环境整治和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建设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配套设施,形成北区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赣府字[2013]10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赣府字[2013]10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
正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
(赣府字[2013]103号2014年1月2日)
省发改委:
你委《关于恳请批复江西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请示》(赣发改外资〔2013〕72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总体规划面积由533.3公顷扩大至1037.21公顷,扩区面积503.91公顷,其中上欧片区扩区面积329.84公顷,罗坳片区扩区面积174.07公顷。

于都工业园区四至范围拐点坐标由省国土资源厅标明。

二、于都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制造、现代轻纺等主导产业,努力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优美、配套功能完善的工业园区。

三、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后的规划与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

要按照“布局合理、土地集约、产业集聚、注重环保”的要求,加强建设与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农民补偿搬迁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扩区和调整区位工作顺利推进。

四、省发改委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于都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于都工业园区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结束——。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城市性质、目标与规模 (3)第一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3)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3)第三章城市发展总体策略 (4)第四章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 (5)第二部分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6)第五章城乡资源环境控制与建设限制性分区 (6)第一节重要空间要素管制 (6)第二节建设限制性分区 (7)第六章城镇体系 (8)第一节总体功能区划 (8)第二节体系结构 (8)第三节建设指引 (11)第七章产业发展 (12)第八章综合交通与枢纽体系 (13)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5)第十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7)第十一章环境保护 (18)第十二章公共安全与灾后重建 (20)第一节公共安全 (20)第二节灾后重建 (22)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 (22)第一节水资源利用 (22)第二节给水工程 (23)第三节排水工程 (23)第四节电力工程 (24)第五节通信工程 (25)第六节燃气工程 (25)第七节环卫工程 (26)第八节能源发展 (27)第三部分中心城区规划 (28)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8)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 (30)第十六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 (33)第十七章中心城区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 (35)第十八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6)第十九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38)第二十章中心城区景观系统 (39)第二十一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 (40)第二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与市政基础设施 (42)第一节环境保护 (42)第二节给水工程 (43)第三节排水工程 (43)第四节电力工程 (44)第五节通信工程 (44)第六节燃气工程 (45)第七节环卫工程 (45)第二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46)附则 (47)附表 (48)附表1: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48)附表2: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49)附表3: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49)附表4:城市总体规划现状用地汇总表 (50)附表5: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50)附表6: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汇总表(2020年) (50)附表7: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51)附表8:中心城区高、快速路一览表 (51)附表9: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一览表 (52)附表10: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优秀近现代建筑群一览表 (53)总则第1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瑞金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

《瑞金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

《瑞金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公示内容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象湖镇全域,以及沙洲坝镇、叶坪乡、黄柏乡、泽覃乡、云石山乡部分用地,具体范围东至叶坪乡叶坪村,南至泽覃乡明星村,西至云石山高速互通口,北达黄柏乡瑞兰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2 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7-2020年。

二、地位与作用本规划是瑞金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工作安排的依据和行动纲领,是对城市近期发展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

规划期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三、近期建设目标加快构建中心城区的“一轴一带五片区”空间发展格局,推动建设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

至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综合交通:对外交通得到优化、各片区联系更加紧密、片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完善,基本建成“外通内畅”的道路交通体系。

商业服务业:建成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

住房建设: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建设全龄化社区,实现中心城区“宜居”的规划目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层次清晰、布局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城中片区为城市级公共中心和城西、城北、城南、城东为区级公共中心,为居民、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实现城市“宜居宜业、低碳发展”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撑。

绿地建设:建设“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宁静”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公用设施:满足各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要求并适度超前,同时完善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保障供应安全。

工业与物流仓储:基本完成主攻工业攻坚战,工业实现“三年翻番”的目标,建成赣南东部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赣闽区域物流中心。

四、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2020年瑞金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33万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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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四条 近期建设规模
发展规模及空间结构
人口规模:到2020年,于都县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2-34万人。 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于都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3.13平方公里, 人均城市近期总体空间结构
进一步落实于都总规的要求,按照“拥江发展、组团紧凑”的布局思路,完 善“一带、两轴、三片”的空间结构。 一带:即滨江风光带,是体现塑造滨江特色和城市魅力的核心区域,也是大 型公共设施、绿色开敞空间和旅游休闲功能布局的重要地带。 两轴:即南北向公共服务拓展轴和东西向产业经济拓展轴。其中,南北向公 共服务拓展轴串联老城区商业服务中心与贡江新区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 东西向 产业经济拓展轴串联工业新区、 贡江新区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以及长征体验园等 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片:即贡江北区、贡江新区和工业新区三大片区。
第三章
第六条
行动计划与实施项目
区域协作融合行动
(1)推进区域交通互联互通 跟进兴泉铁路于都段建设、瑞兴于快速干线建设等区域交通线路建设,推动 于都火车站扩能升级,服务于都县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建设开放经济合作平台 在贡江新区规划建设集商品展示区、物流服务区、市场交易区、综合配套区
等为一体的进出口商品综合展示中心;规划建设口岸综合服务中心、写字楼、商 住公寓、商贸城、星级酒店、物流园区等;加快进出口检疫检验中心建设。
第七条
产业布局优化行动
(1)聚焦服装纺织首位产业 突出发展纺织服装首位产业, 着力打造全国纺织服装产业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围绕产城融合一体化,把县工业园区打造成“时尚特色小镇” 和“中国纺织服装时尚名城”。把纺织服装产业打造成为创新驱动的科技产业、 责任导向的绿色产业和文化引领的时尚产业,为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同时,发展壮大机械电子、食品医药产业;加快培育绿色食品\节能环保、 新能源、锂电及电动车等战略新兴产业。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优做强工业平台 推进上欧工业小区土石方平整工程、于都县小微企业创业园(小微企业孵化 基地) 项目、 于都县电商产业园项目、 龚杏产业城 (招商推介项目) 建设项目等, 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推动产城融合。 (3)生产生活并重,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商贸服务、职业教育等四大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特色餐饮、医疗健康、文化创意、体育产业等四大生活性服务业。近期 推进商贸物流园、赣州东部综合商贸城、总部经济大楼。服装服饰产业综合体项 目等大型项目,同时新建改建站前市场、上欧市场、古田市场等市场。 (4)重点发展特色旅游业,打造红色文化旅游及休闲度假目的地 打造以“长征文化”为品牌的国家级红色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建 设于都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景区、于都县旅游集散中心、于都福田文化创 意小镇项目、于都县长征源小镇、于都县罗田岩旅游区等红色文化旅游景点。
第二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三五规划以及国土规划一致。
第三条
近期建设目标
坚持“红色振兴、绿色崛起”两大策略,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保生态、促改革”五大任务,全力决胜“精准扶贫、主攻工业、现代农业、现代 服务业、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六大攻坚战。构建开放、现代化的产业体 系,促进创新发展,打造赣州东部经济核心;完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基 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的幸福城市;发挥红色文化、绿色生态优势,提升城市 特色风貌,创建文明县市。
于都县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 年)
公示文件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关于开展“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 的通知》 (赣建规函〔2016〕13号) ,要求各市县开展“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 制工作。 《通知》指出要将编制“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作为深化城市总体规划 的重点、 落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举措, 要按照政府组织、 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等 部门的衔接合作。 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城市近期 建设的指导与统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于都实际情况,制定于都县中心城区近期建 设规划(2016—2020年) (以下简称“本规划” ) 。
第一章
第一条 规划范围
规划总则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即《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确定的县城中心 城区范围,北至远景规划的北环线, 西至贡江城区下游段及新323国道跨贡江段西 侧,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规划宁都至安远高速公路,包括贡江镇大部分地区 (永红村、长征村、蔬菜场村、东溪村、红旗村、古田村、窑塘村、上窑村、金 桥村、白口村、新地村、水南村、楂林村、农业村、芦山村、河田村、罗坪村、 密坑村、迳坑村、上欧村等) ;罗坳镇的步前村、黄坳村、跃洲村、孟口村、河 坪村、鲤鱼村等;罗江乡的白田村、上溪村等;利村乡的里仁村、上下村等;梓 山镇的河坑村、张军村、安河村等,总面积为123.8平方公里。
第八条
民生福利普惠行动
(1)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为创建宜居于都奠定基础
不断加大老城区和县城规划区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 推进于都县易地移 民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二期)工程、阳光古田新村保障房、阳光家园小区南侧公 租房贡江新区统建房建设等。 (2)完善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文化于都” 加快建设四馆一中心、于都县科技馆、长征图书馆、于都县长征文化艺术中 心建设项目、长征出版物博览中心、片区综合文化中心11处、社区文化室27处。 加强革命旧居旧址保护和利用,打造全国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 地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3)加快教育科研设施建设,打造“教育强县” 近期重点推进于都思源实验学校、站前小学、第八中学、水南小学、城西小 学等15处中小学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积极营造优质办学环境;建设劳 动就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培训中心等项目。 (4)完善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全县居民加强体育锻炼 以县体育中心为骨干,以社区(行政村)小型市民健身场地为基础,以学校 等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 社会经营性健身场所、 公园绿地体育设施、 晨晚健身广场为补充,形成体育设施网络。近期重点建设于都县体育中心、于都 县健身广场、长征体育馆等公共体育项目,建设社区级体育设施19处 (5)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供便捷的就医服务 新建人民医院(新区) 、妇保院(新区)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楂林) 、 县中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工程,建设7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处卫生服务站。 建设于都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于都县长征源至善颐养中心、于都县老年 示范基地项目,推动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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