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通用技术规范

4.2 人机交互功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通用技术规范(草案)1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乘用车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技术要求、 共平台监控。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建设的电动乘用车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工作环境温度-20 C 〜+50C;相对湿度5%〜95%海拔高度W 20000。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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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术语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GB/T 19596 GB/T 18487.1 GB/T 20234.1 GB/T 20234.2 GB/T 20234.3 1部分:通用要求 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 27930 GB/T 2423.2-2008 GB/T 2423.17-2008 GB 4208 DB31/T 845-2014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机和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 :盐雾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18487.1和GB/T 19596中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P ublic electrical vehicle Supply Equipment可为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技术要求 4.1工作环境条件试验方法、标志和标识、公4.2.1充电方式4.2 人机交互功能可实现定时间、定电量、定金额、自动充满等自动充电方式。
应禁用手动控制充电方式。
4.2.2显示参数应明显显示运行状态、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充电电量、计费信息、故障提示信息等信息;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也应在阳光直射下可辨认。
SZDBZ-29.1-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1)

生命赐给我们,我们必须奉献生命,才能获得生命。
ICS 43.080T 47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1—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2010-05-18发布2010-06-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7)5 设计要求 (7)6 功能要求 (8)7 环境与安全防护要求 (8)8 标识与标志要求 (9)附录 A (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直流计量装置 (10)附录 B (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交流计量装置 (12)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
本部分为SZDB/Z 29-20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德林、蔡羽、文新民、陆象桢、徐涛、高声敢、余建国、黄志伟、李飞、余南华、蒋浩、王晓毛、孙卫明、柯丽、李涛、邓伟光、张建华、郭彬、邓先泉、傅毅、邵浙海、赵宇、刘金玉、吴志强、王凤仁、李志刚、徐跃飞、雷惠博。
4-GBT20234.1讲义

4-GBT20234.1讲义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宣贯讲义第1部分标准制定(修订)情况简介一、目的和意义发展电动汽车是解决交通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电动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接口是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其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
接口标准作为体现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实践经验总结,具备普遍的指导意义。
加快制定完善的充电接口标准,可以进一步规范和支撑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并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也将引导广大消费者加深对电动汽车的了解,加快电动汽车市场化的步伐。
本标准的制定将提升现有接口方案的充电功率,改善控制导引顺序,保证充电安全性。
GB/T 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二、任务来源充电互操作性和安全性是当前电动汽车充电问题的重点。
充电连接装置做为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直接之间的桥梁,是实现互操作性的基础。
在国务院的国发[2012]22号文件《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中,要求开展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制定相关技术标准。
2014年4月,国家标准委组织召开四部委联席会议,商讨加快推进和落实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及设施标准化工作。
会议决定实施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五项标准的修订,以及开展一系列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
GB/T 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修订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修订计划号为20141713-T-339。
三、编制原则及编制过程根据GB/T 20234.1—2011发布实施以来实际应用经验,结合国际标准的最新进展,配合交流接口GB/T 20234.2—2011和直流接口GB/T 20234.3—2011的修订需求,对GB/T 20234.1的部分额定值、技术要求、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SZDBZ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停车位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
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充电站不应设在厕所、浴室等场所的正下方,安装电气设备的功能用房不应与上述场所贴邻。
充电站不应设在室外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充电站应预留一定的备用场地。
充电站布置
一般要求
充电站总体布置应满足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和充电时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的,将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配电站Distribution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10(20)kV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
车载充电机?On-Board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Off,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参照GB50016-2006、GB50229-2006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满足GB50058-1992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风向的下风侧。
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应设置靠近临近的配电站。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1

目 次前 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与定义 (1)4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车内系统信息安全架构 (2)4.1信息安全架构 (2)4.2信息安全目标 (2)5车内充电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2)5.1硬件安全技术要求 (2)5.2软件安全要求 (3)5.3数据安全要求 (3)5.4通信安全要求 (3)6测试评价方法 (4)6.1硬件安全测试要求 (4)6.2软件安全测试要求 (4)6.3数据安全测试要求 (5)6.4通信安全测试要求 (6)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车内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车内系统信息安全的防护设计、开发、测试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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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931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XXXX-XXXX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要求3术语与定义GB/T19596、GB/T29317、GB/T35273、GB/T18487.1、GB/T XXXX-XXXX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车内充电系统in-vehicle charging system电动汽车车内,以充电为目的满足充电相关功能的系统。
注:根据充电方式不同,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车载控制器,例如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BMS)、车载通信控制单元(In-Vehicle Unit,简称IVU)等。
3.2身份鉴别authentication即身份确认,确定使用者身份的过程,从而确定是否具有对某种资源的访问和使用权限。
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要求_GB T 18487.1-2015.pdf

中国变频电量测量与计量的领军企业
国家变频电量测量仪器计量站创建单位
国家变频电量计量标准器的研制单位
咨询电话:400-673-1028 / 0731-******** 产品网站: E-mail :AnyWay@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 通用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分类、通用要求、通信、电击防护、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之间的连接、车辆接口和供电接口的特殊要求、供电设备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急停、使用条件、维修和标识及说明。
本部分适用于为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包括交流充电桩、非车
载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用连接装置等,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 或1500V DC ,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 或1500V D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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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引言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使得充电站及充电桩成为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互操作性,制定本规范,用于指导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设计。
1.术语定义1.1充电站: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建筑设施,包括充电设备、充电桩、电力接入设备、充电监控系统等。
1.2充电桩:充电站内供电动汽车充电使用的设备,包括电源开关、充电机、电流传感器、计费系统等。
1.3充电标准:用于规定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技术规范,包括充电接口标准、充电模式、充电功率等。
1.4充电模式:电动汽车充电的方式,包括交流充电模式、直流充电模式等。
2.充电站设计规范2.1充电站的选址应考虑电源供应情况、交通便利程度、停车需求及潜在用户规模等因素。
充电站应离主要道路近,便于用户停车和充电。
2.2充电站应具备良好的电力供应设施,包括变电站、配电设备、电缆等,保证充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3充电站内充电桩的布局应合理,充电桩与充电室间距适宜,便于用户使用和维护。
充电桩的标示应清晰可见,方便用户找到充电接口。
2.4充电站应设有充电桩的数量预留空间,便于后期增加充电桩,以满足用户增长的需求。
3.1充电桩的外观设计应美观大方,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方便用户操作和交流。
3.2充电桩应具备电力接入保护装置,确保充电过程中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3充电桩应具备电流传感器,能够准确测量充电电流,进行计费和监控。
3.4充电桩应配备充电模式选择设备,支持交流充电和直流充电两种充电模式。
3.5充电桩应具备充电接口符合充电标准的要求,能够与不同品牌、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适配。
3.6充电桩应具备计费系统,能够对充电服务进行计费和结算,并提供计费明细给用户。
4.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的安全性要求4.1充电站及充电桩应具备防雷击保护装置,确保充电设备和用户的安全。
4.2充电设备应具备过流、过压、过温、短路等保护功能,以确保充电过程中设备的安全性。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技术规范 第1部分 一般规定》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技术规范第1部分一般规定》编制说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3年9月1.背景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气候变化,发展新能源动力汽车已经逐步成为全球共识。
电动汽车作为解决方案之一,其普及将对新能源应用以及交通系统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也将为电动汽车相关传导充电系统产品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用于电动汽车与电源的充电连接,是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的关键设备之一,该类产品性能的优劣对电动汽车的安全可靠运行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是随着电动汽车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电缆形式,国际上先进国家也正在积极进行该产品的研发,我国自2010年以来也逐步进行该类产品的研制,由于该类产品目前尚无相应的IEC标准、也无国家标准,各方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和评估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将来更好地规范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的市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上海电缆研究所检测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该产品的使用前景及潜在的市场需求和出口需求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对该产品的使用场合和特点进行了积极的研究,结合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连接装置的要求,根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的使用场合和特点,提出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的技术规范,其中包括结构尺寸、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抗弯曲和伸展性能、抗外部压力性能和环境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本技术规范主要参照了EN 50525-2-21-2011、EN 50525-2-41-2011、EN 50525-2-82-2011、EN 50525-2-83-2011、EN 50525-3-21-2011、GB/T 18487-2001等标准以及国内在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制造方面技术领先的电缆制造企业的企业标准,并根据检测中心对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模拟试验研究经验进行编制。
2.工作过程综述2.1技术要求制定原则为使本技术规范能够符合生产、设计和使用单位为保障产品安全运行而对产品提出的技术要求,有助于完善对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用电缆质量的检测,在技术要求制定过程中,结合国内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用电缆的发展状况,我们遵循了如下几个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本规范在国内成熟电缆标准的基础上,参考国外标准及企业标准,对产品的安全方面制定技术要求,与已颁布实施的相关标准相协调;●本规范充分考虑我国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用电缆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水平,尽量消除不同电缆企业对组件技术要求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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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1—2010)1范围SZDB/Z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设备有关设计、功能、技术和电气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95.21-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L/T 620交流电器装置的过电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JJG 842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B/T 9288外附分流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
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2充电 Charge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起来的过程。
3.3充电站EV Charging Station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上的设施总称。
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3.5非车载充电机Off-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并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
若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所指充电机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3.6充电站监控系统Charging Station Supervisor System将充电站的充电机、配电设备、谐波监测、视频监视、火灾报警及站内其他设备的状态信息、参数配置信息、充电过程实时信息等进行集成,实现站内设备监视、保护、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3.7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Point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8直流充电桩DC Charging Point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9充电桩Charging Point交流充电桩与直流充电桩的统称。
3.10充电机效率Charging Efficiency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3.11充电区Charging Area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3.12配电站Distribution Station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并将10(20)kV变换为380 V电压的供电设施的总称。
谐波Harmonic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3.14脉波数Pulse Number在一个基波周期内,换流器的换相次数。
3.15谐波含有率Harmonic Ratio (HR)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h次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16总谐波畸变率Total Harmonic Ratio(THD)周期性交流量中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17蓄电池组Battery Pack由一个或多个蓄电池模块组成的单一机械组成。
3.18传导式充电Conductive Charging利用电传导给蓄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
3.19恒流充电Constant Current Charging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方式。
3.20恒压充电Constant Voltage Charging充电电压在充电电流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方式。
3.21恒流限压充电Constant-Current Limit Voltage Charging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机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完毕。
3.22稳流精度Stabilized Current Precision充电机在稳流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 V~437 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流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3.23稳压精度Stabilized Voltage Precision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 V~437 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压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3.24纹波系数Ripple Factor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 V~437 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测得电阻性负载两端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3.25效率Efficiency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3.26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Equalizing Current and Unbalance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在总输出(30%~100%)额定电流条件下,按以下公式计算:3.27插头与插座Plug and Socket-Outlet把活动电缆和固定的电线连接起来的一种装置,它由插头和插座两部分构成。
3.28锁紧装置Retaining Device防止插头或连接器从正确的连接位置意外脱落的设备。
3.29帧Frame组成一个完整消息的一系列数据位。
3.30CAN 数据帧CAN Data Frame组成传输数据的CAN协议所必需的有序位域,以帧起始(SOF)开始,帧结束(EOF)结尾。
3.31报文Messages一个或多个具有相同参数组编号的“CAN数据帧”。
3.32标识符IdentifierCAN 仲裁域的标识部分3.33标准帧Standard Frame《CAN总线2.0B版本》中定义的使用11位标识符的CAN数据帧。
3.34扩展帧Extended Frame《CAN总线2.0B版本》中定义的使用29位标识符的CAN数据帧。
3.35优先权Priority在标识符中一个3位的域,设置传输过程的仲裁优先级,最高优先级为0级,最低优先级为7级。
3.36参数组Parameter Group (PG)在一报文中传送参数的集合。
参数组包括:命令、数据、请求、应答和否定应答等。
3.37参数组编号Parameter Group Number (PGN)用于唯一标识一个参数组的一个24位值。
参数组标号包括:保留为、数据页位、PDU格式域(8位)、组扩展域(8位)。
3.38可疑参数编号 Suspect Parameter Number (SPN)应用层通过参数描述信号,给每个参数分配的一个19位值。
3.39协议数据单元Protocol Data Unit (PDU)一种特定的CAN数据帧格式。
3.40传输协议Transport Protocol数据链路层的一部分,为传送数据在9字节或以上的PGN提供的一种机制。
3.41单体蓄电池Cell构成蓄电池的最小单元,一般由正极、负极及电解质等组成,其标称电压为电化学偶的标称电压。
3.42蓄电池模块Battery Module一组相联的单体蓄电池的组合。
3.43蓄电池组Battery Pack由一个或多个蓄电池模块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
3.44诊断故障代码Diagnostic Trouble Code(DTC)一种用于识别故障类型、相关故障模式以及发生次数的4字节数值。
3.45停帧Freeze Frame诊断故障代码发生时截取的一部分运行参数。
3.46分层式Hierarchical一种将元素按不同级别组织起来的方式。
其中,较上级的元素对较下级的元素具有控制关系。
3.47分布式Distributed指充电站监控系统的构成在资源逻辑或拓扑结构上的分布(未强调地理分布),强调从系统结构的角度来研究处理功能上的分布问题。
3.48间隔层Bay Level由监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间隔层网络设备以及站控层网络的接口设备等构成,面向单元设备的就地监测控制层 3.49站控层Station Level由主机或/和操作员站、远动装置及其他功能站构成,面向充电站进行运行管理的中心控制层。
4总则充电站、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电源,应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可靠。
即使出现异常情况,也能及时将危险控制、消除,不给周围环境和人带来危险。
5设计要求5.1充电站充电站基本构成包括:充电机、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等。
其中充电机通过一定规格接口与电动汽车进行连接,为电动汽车提供一定规格电源;监控系统实现对充电机、配电设备等进行监控,并实现对站内视频监视、火灾报警及其他设备进行管理。
5.1.1充电机充电机基本构成包括: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人机操作界面、与电动汽车电气接口、计量系统和通讯接口等。
5.1.2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基本构成包括:网元层、站级监控层和网络管理层三部分。
从三个方面界定充电站的管理,即管理层次、管理功能和管理业务。
5.2充电桩充电桩基本构成包括:桩体、电气模块和计量模块。
交流充电桩通过一定规格接口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直流充电桩通过一定规格接口为电动汽车电池组提供小容量直流电能。
5.3其他充电站、充电桩的设计应考虑合理的措施来避免大量同时充电任务对配电网电能质量产生的影响。
充电站、充电桩的选址布点按相关规划要求进行设计。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计量装置要求见附录A和附录B,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计量装置要求见附录B。
6功能要求6.1充电站充电站的基本功能包括直流充电、计量计费、充电过程监控、配电设备监控与站内设备管理。
6.1.1充电机充电机的基本功能包括直流充电、计量计费。
6.1.2充电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站内设备的监视、保护、控制、数据记录、安全管理和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6.2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的基本功能包括交流供电、计量计费与监控。
直流充电桩的基本功能包括直流供电、计量计费与监控。
7环境与安全防护要求7.1环境条件7.1.1充电站充电机和监控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a)充电机温度:-20℃~50℃;湿度:日平均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