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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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问题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问题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问题
【问题】
1、公司成立时,购买办公家具一批4万元没有明细清单,可以记入低值易耗品吗?还是要自己补一份清单,分别记入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
2、公司食堂的装修费用6万元可以直接记入应付职工崭酬吗?
3、办公室装的装修费用6万元,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装修费,还是要分期摊销?
4、4间休息室购床上用品3000元,可以直接记入应付职工崭酬吗?
5、职工食堂购的1900元的冰箱、1300元的煤气灶、1200元的热水器、2100元的圆桌记入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已经记入到低值易耗品,要调整为固定资产吗?
6、食堂购碗、电饭锅等,直接记入应付职工崭酬,还是记入低值易耗品?
【解答】
1.自己写一份清单,然后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

2.是可以的。

3.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装修费。

4.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就可以的。

5.计入固定资产。

已经记入到低值易耗品要调整为固定资产。

6.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合理利用和高效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的管理规定,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2. 定义2.1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期资产,其使用年限长、价值相对较高、需要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

2.2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相对较低、使用寿命较短、需要进行常规更新和管理的物品,如办公用品、耗材、备件等。

3. 管理责任3.1 资产管理部门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监督和管理公司各部门的资产使用和处置,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3.2 使用部门公司各部门在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时,应当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备和申请维修、更新等。

3.3 领导责任公司领导层应当重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4. 购置与验收4.1 采购流程公司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应当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申请、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2 验收标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在到达公司后,应当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应当进行记录,确保验收后的物品符合公司要求。

5. 使用与保管5.1 使用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方式进行使用,严禁私自挪用或转借他人。

对于需要临时调用或借用的情况,应当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5.2 保管措施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应当妥善进行。

使用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资产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预期在企业内部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购买或者生产的、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等目的的有形资产。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界定金额一般较高,一般会根据公司内部的资本化政策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确定。

在一般会计实践中,通常以一定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资本化标准,超过这一金额的资产将被视为固定资产。

而低值易耗品通常指的是相对价值较低、使用寿命较短、易于消耗或在短期内耗尽的资产,如办公用品、耗材、零配件等。

对于低值易耗品,一般会根据公司内部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界定金额,通常会根据资产的单价或者总价值来确定是否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是根据公司的内部政策和会计准则来确定的,通常会考虑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价值以及实际情况等因素来进行界定。

公司在确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政策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界定。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及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及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及管理第2010年第7期(总第354期)商业经济SHANGYEJINGJINo.7.2Ol0T0talNo..354【文章编号】1009-6043(2010)07-0043-02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及管理荣伟(哈尔滨市食品工业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90)【摘要】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二者即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相同点在于生产中均可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原有的实务形态,两者之间的不同点是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大,而低值易耗品的单位价值普遍较低;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并且不易损害,技术含量较高,而低值易耗品使用期限较短,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技术含量低.基于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同属于劳动资料”的因素.在实际工作中,会产生两者划分不正确,两者财务入账数值不真实等问题.只有加强企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真实反映价值信息,才有利于固定资产更新.更有利于企业经济管理,促进企业的协调发展.f关键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财务管理【中图分类号】F275-3【文献标识码】B一,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我国1993年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物资设备,均应列作低值易耗品.依据1993年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单位价值,使用期限成为区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办公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需求不断扩大,像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日常工作中随时要用到的设备,因经常使用磨损较大,已不符合固定资产使用期限2年以上的条款规定,该如何确定它们的归属,如何对它们进行更系统,更准确的管理,成为了财务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2006年国家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重新确定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和范围.在固定资产的概念上,取消了定义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引用了”使用寿命1年”的说法,认为固定资产是指同具备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明确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并且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从以上有关固定资产界定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国家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硬性规定,允许企业根据【收稿日期】2010-05—24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分类,从根本上解决了旧体制下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划分不清的矛盾,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二,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关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同属于劳动资料,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既有显着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相同点在于生产中它均可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原有的实务形态,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修理,报废时有一定得残值.两者之间的不同点有以下四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大,而低值易耗品的单位价值普遍较低;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 一般为2年以上,并且不易损害,技术含量较高,而低值易耗品使用期限较短,多为1年以内,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技术含量低是它的一大特点.固定资产是以提取折旧的形式来补偿其价值,且提取折旧的时间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严格执行.标准如下:一是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是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是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是电子设备为3 年;而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是以摊销的方式计人费用,成本,摊销期限短,一般在1年以内,摊销的方法有2种: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一次摊销是在领用出库时一次摊销,五五摊销法是在领用出库时摊销500]’0,低值易耗品使用完毕后,再摊销余下的50%;新增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时间为从购入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计提,遵循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的原则,而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的摊销则没有这些限制,入库当月就可进行..43..商业经济第2010年第7期SHANGYEJINGJINo.7.2010 摊销.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初始价值的确定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计量依据:一是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二是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三是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四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五是对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计人固定资产成本.低值易耗品的初始价值是以取得时的原始价值计算.四,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分类1.固定资产的分类国税系统2005年下发的通知中按照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把它划分为以下几大类,分别为:一是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一般设备,包括交通工具,计算机类设备,复印机,传真机,通讯设备,照相机及器材,视频设备,音响设备,锅炉设备,其他一般设备;二是专用设备类资产;三是文物及陈列品类资产;四是图书类资产;五是其他类资产.在会计实务中,按照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划分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2.低值易耗品的分类低值易耗品一般可做如下分类:一是维护用工具性仪器仪表;二是小型机械及通讯用具;三是业务专用品; 四是小型车辆及运输工具;五是家具用具;六是电器用品;七是五金工具;八是衡器及计算器;九是劳保用品;十是杂项用品.上述低值易耗品按其价值大小和管理上的需要,可分为甲,乙,丙三种.甲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物品;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物品.在会计实务中,按照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可分为:在库,在用.五,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基于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同属于劳动资料”的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这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一是两者划分不正确.有些企业将本该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划入了低值易耗品,而将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划入了低值易耗品.由于两者每月计人生产经营成本的方式不同,转移的价值不同,如果不能正确的划分,将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二是两者财务入账数值不真实.有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视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人为的将无关的费用也计入其中,这无疑影响生产经营与财务成果核算的准确性.总之,只有加强企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真实反映价值信息,才有利于固定资产更新,更有利于企业经济管理,促进企业的协调发展.【责任编辑:董润萍】(上接第17页)3.3.将这些值代入一个直角坐标系中(见图1),可以更直观地分析黑龙江省应采取的承接策略.图中横轴表示内部条件,纵轴表示外部环境.每个象限有一条直线与两坐标轴共同围成一个闭合区域,其截距是相应因素的加权影响度,区域面积用字母A表示.机遇(0)/_65_T策略区域l6.27/A=6,68~4.05”..44..威胁cI)从上图可以看出,S-O策略区域面积最大,达到7.0875,但不宜据此采用单一的S-O策略.因为S-T策略区域和W一0策略区域面积很接近,而且与S-O策略区域面积相差不大,说明黑龙江省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和机遇作用较强,但劣势因素和外部威胁仍是较大的障碍.因此,可以采取S-O—W策略,即发挥优势,利用机遇,弥补劣势来承接产业转移.具体策略有:保持成本优势,提升资源质量.大力开展人才保留和引进计划,培养和吸引一大批高素质人才,从而获得长期稳定的优势;提高行政效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分产业转移”市场”,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使产业慕名而来;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承接产业转移,降低环境污染威胁等.【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樊刚,王小鲁.中国市场化指数一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腧国琴.中国地区产业转移[M】.北京:学林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刘玉梅】。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在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在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在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一、税务处理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因此,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中,已经取消了旧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2000元以上金额标准。

只要是符合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属于存货。

低值易耗品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因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2个月。

二、会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的规定,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低值易耗品为周转材料,属于存货,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是一样的。

1、首先肯定的说固定资产不包括低值易耗品,他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范畴,是属于流动资产,而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完全属于固定资产范围。

2、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予以分别核算和分别记帐。

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税收如何界定

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税收如何界定

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税收如何界定
1.《实施条例》第五⼗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持有的、使⽤时间超过12个⽉的⾮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具等。

2.判定固定资产的主要标准⼀是使⽤年限,⼆是是否与⽣产经营活动有关。

三是考虑重要性原则;在实际⼯作中,如企业能够预计某项⾮货币资产使⽤时限超过12个⽉,且与⽣产经营有关,⽐较重要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进⾏税务处理。

3.在实务中,对于数量多、单价低的⼀些⼯具、模具、备品备件、办公⽤品等资产有可能其使⽤时间超过⼀个会计年度或12个⽉,但企业⼀般基于重要性原则,将其确认低值易耗品,在使⽤时⼀次性摊销或作分期摊销处理。

只要此类资产属于相对频繁⽽均衡采购的物品,从⼀个较长的时期看,纳税⼈将其作为存货管理,并⼀次计⼊当期损益,不会因此⽽谋取不当的税收益,故⽆须强求这种暂时性差异。

当然,企业也不应故意“化整为零”地将资本性⽀出变换为收益性⽀出。

【提⽰】⽆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没有最低⾦额限制;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规定,⼀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但企业也不能完全照搬,应当贯彻合理性原则,多数参照旧的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录,作为核算依据,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具有价值并预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物质资产。

它们通常用于生产、提供服务或租赁给他人使用。

固定资产的界定金额是指该资产的价值,也可以理解为企业购买或建造该资产所花费的金额。

界定固定资产的金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资产的实际购买成本,包括购买资产的价格、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

其次是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经济效益。

如果一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较长,并且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较长时间的经济效益,那么它的界定金额可能会较高。

此外,还需要考虑资产的折旧和残值。

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较低、使用寿命较短的物品,如办公用品、耐用消费品等。

界定低值易耗品的金额通常较低,因为它们的价值相对较小,使用寿命也较短。

企业通常会根据自身情况和财务政策来确定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例如可以根据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或相关法规来确定。

总体来说,固定资产的界定金额较高,因为它们在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较低,因为它们的使用寿命较短,价值较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财务政策来确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定金额。

这需要综合考虑资产的实际购买成本、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经济效益以及相关的财务政策和法规等因素。

通过合理界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金额,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运用这些资产,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固定资产与 低值易耗品 的区别

固定资产与 低值易耗品 的区别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因此,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中,已经取消了旧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2000元以上金额标准。

只要是符合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属于存货。

低值易耗品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因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2个月。

会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的规定,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低值易耗品为周转材料,属于存货,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是一样的。

1、首先肯定的说固定资产不包括低值易耗品,他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低值易耗品属于存货范畴,是属于流动资产,而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完全属于固定资产范围。

2、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予以分别核算和分别记帐。

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登记有专门的多栏式帐簿;而低值易耗品作为单独的存货要单独的记帐,月末要计算余额和总分类帐进行核对,还要和实物进行核对最佳答案椅套的单位价值较低,一般列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可在一年内分期摊销,也可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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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因此,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中,已经取消了旧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2000元以上金额标准。

只要是符合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属于存货。

低值易耗品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因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2个月。

会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的规定,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低值易耗品为周转材料,属于存货,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认定标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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