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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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药房管理制度篇一一、采购与验收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验收的场所: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5、验收的时间: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

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二、员工管理制度:a、员工守则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药品销售和管理,提高零售药店服务质量和形象。

1.2 零售药店应遵守《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从而保障符合注册药品质量标准、规范零售药店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人员管理2.1 零售药店应派遣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2.2 进行药物配送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合法资质,并在工作中遵守《药品配送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

2.3 零售药店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在职和岗后培训,不断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提高。

2.4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健全员工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出色的员工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敬业的员工及时予以批评和处罚。

三、药品信息管理3.1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采购、销售流水情况、不良反应及处理情况等必要信息。

3.2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调整库存数量。

3.3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保质期及记录管理制度,对清理超期药品要采取相应措施并填写药品清单。

3.4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注意进货渠道、收据和发票管理、验收质量和数量等。

四、质量管理4.1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2零售药店应当陈述诚信守法、保护消费者隐私,对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实事求是,社会公正透明。

4.3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客户满意度评价制度,利用客户反馈评估经营情况、提升服务质量,并保护客户信息隐私。

五、安全管理5.1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安全储存制度,合理布置药品仓库,定期进行温湿度和环境卫生检测和消毒。

5.2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预案,针对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做好安全应急处置,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处理。

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

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

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7篇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

药房管理制度。

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精神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一天配方前务必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持续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零售药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篇2)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章制度: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2、全体员工务必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光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状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

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3、全体员工务必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务必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光除特殊状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4、员工每一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状况必须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就应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5、上班时光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药品质量,零售药店应该建立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在进货时,应该对药品的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展示和销售质量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陈列和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药品销售和处方调配的质量,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在销售和调配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拆零药品的质量受到影响,零售药店应该建立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在拆零药品的过程中,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药品养护检查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对中药饮片的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在销售和调配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零售药店的卫生和人员健康,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应该保持店面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同时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范本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范本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范本一、人员管理1、药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如执业药师、药师、营业员等。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药品知识、法律法规、服务规范等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内部培训和外部进修,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要求。

4、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表现、服务质量、销售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奖励优秀员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二、药品采购与验收1、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2、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3、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并审核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票据、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4、药品到货后,由验收员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数量、有效期等。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销售,不合格药品应按照规定处理。

三、药品储存与养护1、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储存,设置常温区、阴凉区、冷藏区等不同的储存区域,并保持相应的温湿度条件。

2、药品堆码应符合规定,做到“五距”适当(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防止药品挤压、变形、过期。

3、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

对近效期药品、易变质药品应加强养护,并做好记录。

4、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销售,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四、药品销售与服务1、营业员应熟悉药品知识,能够正确介绍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等信息,为顾客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2、销售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规定进行销售。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并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

3、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零售药店规章制度表

零售药店规章制度表

零售药店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药店员工,包括药师、药剂师、药品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药店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药店员工应遵循诚实守信、热情服务、尊重患者、守护患者隐私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五条药店员工应熟悉药品属性、用法用量、禁忌症等知识,提供患者正确用药指导。

第六条药店员工应定期清点库存药品,确保药品的合格性和有效期。

第七条药店员工在出售处方药时,必须核实医生处方和患者身份,并妥善保存处方记录。

第八条药店员工应协助医生提供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九条药店员工应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

第十条药店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定期清洗消毒工作台和柜台。

第十一条药店员工应定期进行自我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药店员工应遵守服务流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药店员工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合理确定售价,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第十四条药店员工应认真核算收支情况,保障财务账目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药店员工应按规定使用经费,不得挪用公款或私吞药品。

第十六条药店员工应及时报销个人费用,不得以药店名义进行私人交易。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药店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调整药品价格、擅自处方、违规销售药品等。

第十九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

第二十条情节严重者将会被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药店负责人全权负责,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零售药店规章制度表,望全体员工遵守。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开药店 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开药店 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开药店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店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存储、销售、药房布局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药店的经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规经营,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药店经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专业知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店的经营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药品质量进行核实。

第七条药店经营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量与实际销售量相符。

第八条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档案,记录药品的采购时间、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药品存储管理第九条药店应具备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储存设施,保持室温、湿度和光线适宜,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腐坏。

第十条药店应将不同类型的药品分类存放,避免混淆使用。

第十一条药店应定期对存储的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过期或变质的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储存药品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掌握药品的存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药店销售药品应遵循医生处方,不得擅自售卖处方药。

第十四条药店应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和档案,记录销售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售价等信息。

第十五条药店销售药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六条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退换货制度,对于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

第五章药房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药店应配备专职的药师和药剂师,负责药品的配方和调配。

第十八条药房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保障药品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九条药店应定期对药房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药房的整洁和干净。

第六章药店经营守则第二十条药店经营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从事欺诈、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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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二、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4)三、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6)五、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9)六、储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1)七、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3)八、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4)九、财务票据及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15)十、医保刷卡操作管理制度 (18)十一、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20)十二、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21)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4. 1. 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

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建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 3.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 3. 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禾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

4. 3. 4.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2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 24小时配药销售服务。

4. 3.5.收费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4. 3. 6.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卷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4. 3. 7.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4. 3. 8.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做好药学服务工作。

3二、药学服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提倡文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医保零售门店3、职责:医保定点门店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 1.门店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

4. 2. 门店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供 24小时售药服务。

4. 3.门店在显着悬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4. 4.营业员在岗时穿着整洁,统一着装,佩戴有照片、姓名、技术职称、工作岗位等内容的服务卡上岗。

微笑迎客、站立服务。

4. 5.营业场所应挂牌明示执业药师在岗或不在岗的药监指示牌。

4.6.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台,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4. 7.门店应在药品标价签上盖上医保“甲类”“和乙类”的标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 8.店堂内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

4. 9.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销售凭证,内定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规格等。

4. 10.发药时核对姓名、药名、数量、讲请用法用量。

4.11.参保人员购买医保范围内的非处方药时,药师要做好用药指导和审核工作,推荐使用同效低价药品。

4. 12.建立医保配药记录登记本,登记配药日期、单位、顾客姓名、年龄、性别、配药明细、自付比例、联系方式等。

4. 13.要讲究职业道德,介绍药品应该对症下药,实事求是,不得以夸大、欺骗手段强买强卖,药品销售过程中,营业员应该如实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4用量、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

不得虚假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 14.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公布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

4. 15.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

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杜绝不规范的配药行为。

4. 16.需热情接待来查询和投诉的顾客,并做好记录。

5三、医保退费管理制度失,使本店经营活动合法、有序、规范地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3、职责:医保定点门店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 1.及时发现计算机程序的缺陷,防止医保收费人员利用软件缺陷,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医保定点药店退费的犯罪记录。

对计算机操作系统设置权限,限制收费人员退款行为。

4. 2.一经销售出去的医保药品品种,若无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具体按照《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中(药品退货管理制度)执行;4. 2. 1凡是有退费的必须凭本店的销售凭证,按退货流程管理制度进行,防止利用退费手法来进行不正当活动,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4. 3如需有退费的实行店长负责制,层层把关,签字确认,并把退费相关凭证和记录保存备查。

4. 4.加强收费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细化和强化收费员的工作责任。

4.5.企业优化管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沟通,保证企业内部常态化管理。

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权限,确保退费审批与门店退费审核。

4. 6.优化退费程序和流程,方便顾客退费,对各项退费的票据要有退费理由,质量负责人和店长要签字确认;收费员应做好退费工作。

4. 7.加强票据管理,票据是反映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收入最真实的凭据,堵塞财务漏洞,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职能;财务负责人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稽查、归档管理,票据负责人应审查票据的合理性。

4. 8.本企业总经理禾质量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票据抽查。

6四、药师责任管理制度指导合理用药。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保定点门店药学服务人员3、职责: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4、内容:4. 1.执业药师或药师资质证明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

4. 2.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上班时应佩戴标明有:姓名、岗位、执业资格、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 3.执业药师或药师要了解药品质量管理,熟悉药品知识,掌握最新药品信息。

4. 4.处方的审核:4. 4. 1审核处方时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四查”分别为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十对”是在查处方的时候要对性别、年龄;查药品的时候要对药名、规格、数量以及标签全不全;查配伍禁忌的时候要对药品的性状以及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的时候要对临床诊断。

4. 4. 2.审核处方的时限性,对过期的处方要说明情况和解释。

4. 4. 3.对有问题的处方,不得擅自更改,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改和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 4. 4.向参保人员提供处方药品外配服务时,药师应当做好对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和药事咨询服务等工作,对审核不规范的处方应该拒绝调配。

4. 4.5.处方应当收集、保存,对不能收集的原始处方要做好登记记录或拍照保存到药品超过有效 2 年。

对特殊药品处方的保存是超过有效 3年。

4. 5.非处方药的销售:向参保人员提供非处方的药品自购服务时,药师应当对参保人员购买和使用医保非处方药品进行用药指导。

74. 5. 2.对参保人员购买非处方的药品要合理指导和提供药学服务。

对参保人员购买非处方药不属于医保范畴的要解释清楚,严禁介绍保健食品类、非药品类商品给参保人员消费。

4. 6.遵守执业药师或药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和经营。

8五、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保存、销售质量管理,确保合法经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应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门店3、职责:门店各岗位人员4、内容:4.1.门店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萧山市基本医疗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要求。

4. 2.药品的采购:门店所经营药品品种采购由国家、省(自治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对供货企业择优采购,由批发企业配送上门。

4. 2. 1. 按照企业 GSP《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供货企业做好首营审批禾首营药品品种的审批,并做好记录保存。

4.3.药品的收货:对医保药品品种的收货应当:核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性,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记载的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

4. 4.药品的验收:对医保药品品种的验收应当:药品质量验收包括检查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及所附合格证的检查;对有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封签的应检查封签的完好程度。

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销售退回药品必须核实确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方可验收入库。

4. 4. 1.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或者上架陈列。

4. 4. 2.验收合格的药品品种应当及时完成电脑入库操作,做好准确无误。

4. 4. 3.验收合格的有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时要及时扫码上传。

94. 5.药品的保管:门店保管员(陈列员)应当按照验收合格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储存要求把药品陈列入相应的库房和厨柜;常温库10-30℃,阴凉库<20℃,冷库2- 8℃,湿度:35-75%。

4. 5. 1.药品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4.5.2.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4. 5. 3.门店应当设置用于药品的验收区(黄色)、合格药品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存放药品区应当设置有:处方药品区、非处方药品、保健食品区、非药品区等标示。

4. 6.药品的养护:门店养护员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规定对门店所有药品品种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养护员应当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给门店店长和质量负责人,并做好养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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