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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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工作证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工作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机关单位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证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工作证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证的制作与发放第四条工作证由机关单位统一制作,样式、规格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新进工作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工作证。

第六条工作证发放范围:(一)正式编制人员;(二)聘用人员;(三)临时工作人员;(四)机关单位内部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

第七条工作证发放程序:(一)申请人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二)人事部门审核申请人材料;(三)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工作证;(四)工作证发放后,申请人应妥善保管。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九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携带工作证,接受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查验。

第十条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需停用工作证时,应将工作证交回人事部门。

第十一条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门,办理补办或更换手续。

第十二条工作证到期需更换,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办理。

第四章工作证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人事部门负责工作证的制作、发放、回收、更换等工作。

第十四条工作证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作证的安全、完整。

第十五条工作证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作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工作证数量与实际使用相符。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伪造、变造工作证或使用他人工作证的,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工作证件管理制度

工作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作证件的管理,确保工作证件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管理。

第三条工作证件是员工身份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伪造、涂改或损毁。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证件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注销等工作。

第二章工作证件的种类及发放第五条工作证件的种类:1. 员工工作证:用于证明员工身份,可在公司内部使用。

2. 通行证: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及外部通行,需在指定区域或设施使用。

3. 特种工作证:针对特定岗位或项目,需在特定区域或设施使用。

第六条工作证件的发放:1.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向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工作证件。

2. 临时工作人员需在工作期间使用工作证件的,由用人部门向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

3. 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4. 办理工作证件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第三章工作证件的使用及保管第七条工作证件的使用: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件,以备查验。

2. 员工在工作场所外,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工作证件冒充他人。

3.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件转借他人,不得利用工作证件谋取私利。

第八条工作证件的保管: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件,不得遗失、损毁或涂改。

2.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件放置在易丢失或易损毁的地方。

3.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应及时上交工作证件。

第四章工作证件的回收及注销第九条工作证件的回收:1.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应将工作证件上交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

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证件上交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工作证件的注销:1.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予以注销。

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予以注销。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作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证是员工的身份凭证,具有辨识度高、防伪特征明显、易于核验的特点。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证采用统一制式,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信息,并附有员工照片。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证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发放、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如有丢失、损坏工作证的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办。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章工作证的发放第九条入职员工在入职之日起,应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工作证。

第十条入职员工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进行工作证的制作。

第十一条入职员工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色彩照片一张作为工作证照片。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为入职员工制作并发放工作证。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随身携带工作证,在公司内、外工作期间随时出示。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摘取或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涂改等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使用工作证要注意防丢失、防被盗,如有丢失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第四章工作证的管理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证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管员工工作证信息。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应每季度对员工工作证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工作证的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申请换发、补办工作证的事宜。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做好员工离职时的工作证交接工作,并办理工作证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工作证的处置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工作证及时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时未及时归还工作证的,人事部门应当立即通报公司领导,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对各类个人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劳动合同期内,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的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

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件是指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

本制度包括证件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证件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日常管理1.证件的考试或评审(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职称)。

(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证)。

2.证件注册、年检(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特指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

(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件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三、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1.流动到公司以外的员工(1)证件是由公司组织取得(包括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八大员证书、职称证),按照员工取得各类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员工收取相应费用(包括单位支付的各项奖励费用、学费、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件年审费、证件工本费、培训期间的福利和薪酬及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结清后,将证件退还本人。

1)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上述费用;2)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3)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两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4)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三年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

公司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形象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证的使用范围、发放程序、使用规范、回收及注销等事项。

第二章发放与领取第四条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员工身份的证明。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入职手续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

第六条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卖或非法倒卖。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摘下或遮挡。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证上不得涂改、剪裁、折叠或损坏。

第九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如遗失、损坏或损坏严重,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应将工作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证上贴纸、写画或附加其他物品。

第四章回收及注销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导致工作证失效时,人力资源部应注销工作证。

第十四条工作证丢失、损坏或未按时归还,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由人力资源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后未按时归还工作证,经催告后仍未归还的,人力资源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回。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调整。

工厂工作证管理制度

工厂工作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工作证管理,确保工作证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管理。

第三条工作证是员工在本厂工作的身份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在厂内工作期间必须携带工作证,并妥善保管。

第二章工作证的种类与发放第四条工作证分为以下几种:1. 员工工作证:适用于正式员工;2. 临时工作证:适用于临时工作人员;3. 外协人员工作证:适用于与本厂合作的外协单位人员。

第五条工作证的发放:1. 员工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2. 临时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后发放;3. 外协人员工作证由采购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审核后发放。

第六条工作证的发放程序:1. 员工入职时,填写《员工工作证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制作工作证;3. 工作证制作完成后,通知员工领取。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与保管第七条工作证的使用:1. 员工在厂内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2. 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冒用他人工作证;3. 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并办理补办手续。

第八条工作证的保管: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遗失、毁坏;2. 工作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3.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工作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第四章工作证的回收与注销第九条工作证的回收:1.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门;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门;3. 外协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采购部门。

第十条工作证的注销:1.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工作证;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工作证;3. 外协人员工作期满或终止合同时,采购部门应及时注销其工作证。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遗失工作证不报告或补办手续的,处以100元罚款;2. 损坏工作证不报告或补办手续的,处以50元罚款;3. 转借他人工作证或冒用他人工作证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工作证外,处以200元罚款;4. 拒不交回工作证的,一经查实,处以500元罚款。

员工工作证佩戴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证佩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佩戴行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证管理1.工作证的制作(1)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内容包括员工姓名、部门、职务、照片等。

(2)工作证应清晰、整洁,易于辨认。

2.工作证的发放(1)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工作证。

(2)工作证发放时,员工需出示身份证、入职通知书等相关证件。

3.工作证的回收(1)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需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2)工作证回收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四、工作证佩戴1.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摘下。

2.工作证应佩戴在规定的位置,如胸前、左上角等。

3.工作证如有损坏、丢失,需在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五、工作证使用1.工作证是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身份证明,员工需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证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冒用他人身份等。

六、违规处理1.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罚款。

2.员工工作证丢失或损坏未及时补办,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给予警告或罚款。

3.员工将工作证转借他人或用于非法用途,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监督与考核1.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工作证佩戴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

3.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工作证佩戴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有序。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员工证件的申领、使用和管理,确保证件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二、申领与领取1.员工入职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需在入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申领员工工作证。

3.员工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每位员工仅限持有一张有效工作证。

三、使用与保管1.员工工作证仅限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公司相关的场合,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2.员工工作证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如发生违法行为,与员工工作证使用有关的员工将承担相应责任。

3.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将其遗失、损坏或转借他人。

如遗失、损坏或转借他人,则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重新申领。

四、有效期与更新1.员工工作证有效期为两年,届满须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新手续。

2.员工在离职时须将工作证归还给人力资源部,不得携带离开。

3.员工工作证因个人原因或条件变更导致无法更新,需于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变更或延期。

五、违规处理1.员工证件管理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处理程序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使用者,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2)将工作证用于非法用途或参与违法活动者,将按法律法规处理,并同时受到辞退等严重处罚。

3.如发现有人冒用他人工作证,将严肃处理,涉及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规章制度于公布后立即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将通过公司内部通知予以公布。

3.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有义务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上为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旨在明确员工证件的申领、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事宜,以确保公司的安全和合规。

公司将严格依照该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希望每位员工遵守并认真履行相关规定。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证件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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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使人事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化,特修订此制度。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仓配事业中心。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证统计、订购、下发、制度的修订、监督检查。

3.2公司各部门:负责制度的宣导,人员的监督与惩处单据的提报。

4.程序内容:
4.1工作证类型
4.1.1工作证:试用期员工(除主管级及以上人员)佩戴黑色吊绳式工作证;转正后员工佩戴
红色吊绳式工作证。

4.1.2访客证:所有外来拜访人员统一佩戴访客证。

4.1.3施工证:所有外来合作施工方人员统一佩戴施工证。

4.1.4临时证:所有临时用工人员统一佩戴临时证。

4.2工作证制作与发放
4.2.1采集员工相片,按照工作牌模板格式进行制作。

4.2.2人事行政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将工作证下发至员工。

4.2.3人事行政部在员工转正前一天(遇节假日提前),下发红色吊绳式工作证,原工作证由
用人部门主管协助人事行政部收回。

4.2.4员工发生异动后,如需更换工作证,人事行政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工作。

4.2.5员工补办工作证,人事行政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工作。

4.3工作证管理要求
4.3.1凡进入公司厂区内,统一佩戴公司下发的工作证,由保安负责检查,对未佩戴工作证人
员,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公司内。

4.3.2公司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工作证,不能在工作证上随意黏贴其他装饰物品。

4.3.3所有人员将工作证佩戴在胸前位置,正面朝外(有个人相片的一面为正面)。

4.4工作证回收与处理
4.4.1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工作证完好无损归还至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员将可回收
的工作证进行二次使用。

不可回收使用的,将进行销毁。

4.4.2对回收试用期内即将转正员工工作证,可回收的工作证进行二次使用。

不可回收使用的,
将进行销毁。

4.4.3其他工作证回收由当值保安进行负责。

5.工作证处罚标准
5.1工作证自下发之日起,卡套与吊绳使用期限为:1年。

1年之后,可免费进行更换。

不满1年者,
遗失或损坏,补办需缴纳工本费10元,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5.2员工工作证遗失,补办需缴纳工本费30元,费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5.3员工工作证损坏,补办费用标准:挂绳4元、卡套6元、IC卡10元、门禁卡10元。

5.4自离人员,工作证工本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5.5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工作证者,违者给予警告处理。

5.6工作证只局限员工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使用。

违者给予大过处理。

5.7禁止员工佩戴公司工作证在外从事违法及不当行为,违者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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