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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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证管理。

三、工作证制作与发放1. 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应包含员工姓名、照片、部门、职务、工号、发证日期等信息。

2.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工作证,并在办理手续时收取押金。

3. 工作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4. 员工工作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按原价赔偿。

四、工作证使用与保管1.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工作证,以便接受公司内部及外部检查。

2.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冒用他人工作证。

3. 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未交回工作证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4. 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员工应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并按原价赔偿。

五、工作证回收与销毁1.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应收回其工作证,并进行登记。

2. 工作证回收后,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回收的工作证进行销毁,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3. 销毁工作证时,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罚款:(1)不按规定携带、使用工作证;(2)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使用;(3)冒用他人工作证;(4)遗失工作证未及时报告;(5)损坏工作证未及时赔偿。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部提请公司领导给予相应处分:(1)故意损坏、丢弃工作证;(2)未经批准,擅自回收、销毁工作证;(3)泄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证:
员工证是本公司员工的身份证件,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员工证。

员工在出入本公司范围及在工作期间,必须在胸前明显的位置佩戴员工证。

员工丢失员工证的,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及时补办。

员工证属公司财产,员工不得转借、涂改。

员工在离职时必须交回员工证。

否则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赔偿。

2.工作服:
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衣、工鞋等工作服。

进入工作区域须穿工衣。

进入车间内部时,职员或工人一律换工鞋,经理及非公司人员可穿鞋套。

进入生产车间按各车间规定须穿长裤,需戴工帽、手套等的必须佩戴。

离开工作区域应除掉工衣、工鞋。

员工应爱护工服、工鞋等。

做到勤换勤洗。

3.员工进入厂区,在工作时间及就餐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佩戴员工证。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对此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处以10元罚款。

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模板

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工作证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秩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持有工作证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工作证的制作、发放、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以维护公司形象和员工权益。

第二章工作证的制作与发放第四条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统一格式、内容和颜色。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个人信息和部门岗位制作工作证。

第六条工作证发放时,新员工需签署《员工工作证领取承诺书》,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工作证发放后,由员工本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或出售。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第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佩戴工作证,以表明身份。

第九条工作证不得用于伪造、冒用、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特定区域或参与特定活动时,需出示工作证以证明身份。

第四章工作证的回收与销毁第十一条员工离职、调离岗位或工作证遗失、损坏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收到报告后,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证进行回收,并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对于遗失或损坏的工作证,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办,补办期间不得佩戴原工作证。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对回收的工作证进行统一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可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1. 未佩戴工作证或在规定区域、活动场合不出示工作证;2. 转借、转让或出售工作证;3. 使用伪造、冒用他人工作证;4. 遗失、损坏工作证不按规定补办;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依法追偿因违反本制度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作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证是员工的身份凭证,具有辨识度高、防伪特征明显、易于核验的特点。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证采用统一制式,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信息,并附有员工照片。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证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发放、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如有丢失、损坏工作证的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办。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章工作证的发放第九条入职员工在入职之日起,应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工作证。

第十条入职员工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进行工作证的制作。

第十一条入职员工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色彩照片一张作为工作证照片。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为入职员工制作并发放工作证。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随身携带工作证,在公司内、外工作期间随时出示。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摘取或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涂改等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使用工作证要注意防丢失、防被盗,如有丢失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第四章工作证的管理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证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管员工工作证信息。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应每季度对员工工作证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工作证的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申请换发、补办工作证的事宜。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做好员工离职时的工作证交接工作,并办理工作证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工作证的处置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工作证及时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时未及时归还工作证的,人事部门应当立即通报公司领导,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企业员工证件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员工证件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员工证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员工证件管理,规范员工证件的发放、使用、变更和回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证件的管理,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第三条证件发放1. 员工入职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工作证或其他所需证件。

3. 证件发放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证件的准确无误。

第四条证件使用1. 员工在企业内部及对外活动中,应携带并正确使用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和职责。

2. 员工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转借、冒用、损坏或丢失。

3. 员工在证件遗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

第五条证件变更1. 员工如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变更,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核实后,及时更新员工证件信息。

第六条证件回收1. 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企业发放的证件归还给人力资源部门。

2.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员工离职证件后,应进行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员工违反本制度,涉及证件转借、冒用、损坏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企业内部的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制度修订本制度如有变更,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修订意见,报企业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对各类个人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劳动合同期内,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的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

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件是指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

本制度包括证件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证件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日常管理1.证件的考试或评审(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职称)。

(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证)。

2.证件注册、年检(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特指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

(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件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三、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1.流动到公司以外的员工(1)证件是由公司组织取得(包括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八大员证书、职称证),按照员工取得各类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员工收取相应费用(包括单位支付的各项奖励费用、学费、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件年审费、证件工本费、培训期间的福利和薪酬及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结清后,将证件退还本人。

1)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上述费用;2)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3)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两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4)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三年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

公司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形象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证的使用范围、发放程序、使用规范、回收及注销等事项。

第二章发放与领取第四条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员工身份的证明。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入职手续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

第六条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卖或非法倒卖。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摘下或遮挡。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证上不得涂改、剪裁、折叠或损坏。

第九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如遗失、损坏或损坏严重,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应将工作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证上贴纸、写画或附加其他物品。

第四章回收及注销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导致工作证失效时,人力资源部应注销工作证。

第十四条工作证丢失、损坏或未按时归还,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由人力资源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后未按时归还工作证,经催告后仍未归还的,人力资源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回。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调整。

员工工作证佩戴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证佩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佩戴行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证管理1.工作证的制作(1)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内容包括员工姓名、部门、职务、照片等。

(2)工作证应清晰、整洁,易于辨认。

2.工作证的发放(1)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工作证。

(2)工作证发放时,员工需出示身份证、入职通知书等相关证件。

3.工作证的回收(1)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需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2)工作证回收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四、工作证佩戴1.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摘下。

2.工作证应佩戴在规定的位置,如胸前、左上角等。

3.工作证如有损坏、丢失,需在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五、工作证使用1.工作证是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身份证明,员工需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证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冒用他人身份等。

六、违规处理1.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罚款。

2.员工工作证丢失或损坏未及时补办,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给予警告或罚款。

3.员工将工作证转借他人或用于非法用途,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监督与考核1.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工作证佩戴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

3.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工作证佩戴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有序。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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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证管理
组委会办公室依照活动现场治理需要派发各种工作证件,现制订如下工作证治理方案
一、各种工作证制作的目的,材质以及适用范畴。

1、贵宾工作证治理。

目的:为了表达领导的身份,以及检票人员便于识别。

材质:。

范畴: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及大足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及其他受邀的领导。

加印编号(A**)。

2、嘉宾证治理
目的:为了表达嘉宾的身份,以及检票人员便于识别。

材质:
范畴:受邀的所有嘉宾,指定区域同行,加印编号(B**)。

3、活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证治理
目的:为了表达总指挥与副指挥的身份,便于工作人员辨别以及检票人员识别。

材质:
范畴:组委会办公室领导(活动全区域通行)
4、记者证治理
目的:为了表达记着的身份,以及检票人员便于识别。

材质:
范畴:邀请参会的国内外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的记者专用,指定区域通行,加印编号。

(C**)5、工作人职员作证治理
类别:工作证(组委会办公室各机构要紧负责人使用)工作人员证(组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各分团工作人员使用)理想者证
目的:为了建立航体节工作人员形象,提高职员荣誉感,并配合活动现场治理需要,增进现场工作人员相互了解,以及现场观众辨别咨询,由办公室制发工作人职员作证。

范畴:活动现场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现场理想者,加印编号。

工作证:现场所有区域均可通行(D1**);工作人员证:戒备区(公安部门为保卫重要贵宾设置的区域)外所有区域均可通行(D2**);理想者证:指定区域通行(D3**)。

6、演职人职员作证
目的:为了身份辨别。

材质:
范畴:所有演职相关人员,指定区域通行。

6、参展证治理
目的:为了表达参展商身份,便于检票人员识别。

参展,布展,撤展。

材质:
范畴:制定的参展商,游动商贩,加印编号(E**)。

指定区域通行。

7、车辆通行证治理
类别:贵宾车辆通行证,嘉宾车辆通行证,工作车辆通行证,车辆临时通行证。

目的:便于车辆通行治理
材质:
范畴:
1、贵宾车辆通行证:参会贵宾专用,所有区域均可通行,专设停车区。

(F1**)
2、嘉宾车辆通行证:参会嘉宾专用,除贵宾停车区外,所有区域均可通行。

(F2**)
3、工作车辆通行证:为活动顺利进行服务,指定区间通行。

(F3**)
4、、车辆临时通行证:供布、撤展人员专用,指定区间通行。

(F4**)
二、工作证内容
1、人职员作证件包括:大足行体旅行节徽标,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属单位、职务、编号、可通行区域。

2、车辆通行证件包括:大足行体旅行节徽标,编号、停车区城、使用须知。

三、证件的申请、审核、发放
1、组委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用证人员及职责范畴内的相关用证人员证件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2、办公室负责对各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审核、发放(含对大会所有的专用车辆、工作车辆证件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3、宣传部负责新闻记者证件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4、外联部负责演职人员证件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5、赞助单位、捐赠商代表使用嘉宾证,由市场开发部报安保部申领。

6、理想者的证件,由理想者部负责申请、审核和发放。

7、凡办公室要求需政审的工作人员,均由申请部门提交政审材料后再制证。

8、各部门申请制作证件,需在用证前10天向办公室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的证件申报表,附本人近期两寸照片)
四、证件的遗失与注销
1、证件遗失应主动向所在部门和办公室报告,需补发证件的,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领导补审核后,
报办公司补发。

2、超过使用期限、丢失的大足航体旅行节证件被视为已注销的证件。

3、组委会授权办公室需要注销的证件被视为已注销的证件。

4、被注销的大足航体旅行节证件不再具有任何功能。

五、工作证使用须知
1、工作人职员作证为工作人员出入活动现场及方便公众识别之用,不得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2、活动期间,工作人员按规定佩带工作证。

3、工作正应佩戴在胸前或左胸指定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衣遮盖。

4、工作证仅供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工作证若遗失或损坏,应报请办公室补发。

如属有意损坏,扣工本费,
6、活动终止后,应将工作证交还办公室。

7、遇安检必须按规定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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