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证使用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证管理。
三、工作证制作与发放1. 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应包含员工姓名、照片、部门、职务、工号、发证日期等信息。
2. 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工作证,并在办理手续时收取押金。
3. 工作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4. 员工工作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按原价赔偿。
四、工作证使用与保管1.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工作证,以便接受公司内部及外部检查。
2.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冒用他人工作证。
3. 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未交回工作证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4. 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员工应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并按原价赔偿。
五、工作证回收与销毁1.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应收回其工作证,并进行登记。
2. 工作证回收后,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回收的工作证进行销毁,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3. 销毁工作证时,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罚款:(1)不按规定携带、使用工作证;(2)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使用;(3)冒用他人工作证;(4)遗失工作证未及时报告;(5)损坏工作证未及时赔偿。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部提请公司领导给予相应处分:(1)故意损坏、丢弃工作证;(2)未经批准,擅自回收、销毁工作证;(3)泄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工作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作证件的管理,确保工作证件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管理。
第三条工作证件是员工身份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伪造、涂改或损毁。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证件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注销等工作。
第二章工作证件的种类及发放第五条工作证件的种类:1. 员工工作证:用于证明员工身份,可在公司内部使用。
2. 通行证: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及外部通行,需在指定区域或设施使用。
3. 特种工作证:针对特定岗位或项目,需在特定区域或设施使用。
第六条工作证件的发放:1.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向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工作证件。
2. 临时工作人员需在工作期间使用工作证件的,由用人部门向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
3. 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4. 办理工作证件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第三章工作证件的使用及保管第七条工作证件的使用: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件,以备查验。
2. 员工在工作场所外,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工作证件冒充他人。
3.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件转借他人,不得利用工作证件谋取私利。
第八条工作证件的保管: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件,不得遗失、损毁或涂改。
2.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件放置在易丢失或易损毁的地方。
3.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应及时上交工作证件。
第四章工作证件的回收及注销第九条工作证件的回收:1.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应将工作证件上交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
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证件上交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工作证件的注销:1.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予以注销。
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予以注销。
单位工作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单位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
二、工作证的定义
工作证是单位对员工身份的认定,是员工进入单位、参加单位活动的凭证。
三、工作证的发放与管理
1. 工作证的发放:
(1)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工作证。
(2)工作证应包含员工姓名、照片、工号、岗位、部门、入职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工作证的管理:
(1)工作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伪造、涂改。
(2)员工离职、调动、退休等情形,由人力资源部门收回工作证。
(3)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或更换手续。
四、工作证的使用
1. 员工需在工作时间内佩戴工作证,以表明身份。
2. 员工进入单位内部区域、参加单位活动,应出示工作证。
3. 工作证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五、违规处理
1. 未经允许,擅自转借、转让、伪造、涂改工作证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2. 工作证遗失、损坏未及时报告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工作证被他人冒用、盗用者,将依法追究冒用者、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证:
员工证是本公司员工的身份证件,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员工证。
员工在出入本公司范围及在工作期间,必须在胸前明显的位置佩戴员工证。
员工丢失员工证的,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及时补办。
员工证属公司财产,员工不得转借、涂改。
员工在离职时必须交回员工证。
否则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赔偿。
2.工作服:
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衣、工鞋等工作服。
进入工作区域须穿工衣。
进入车间内部时,职员或工人一律换工鞋,经理及非公司人员可穿鞋套。
进入生产车间按各车间规定须穿长裤,需戴工帽、手套等的必须佩戴。
离开工作区域应除掉工衣、工鞋。
员工应爱护工服、工鞋等。
做到勤换勤洗。
3.员工进入厂区,在工作时间及就餐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佩戴员工证。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对此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处以10元罚款。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作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证是员工的身份凭证,具有辨识度高、防伪特征明显、易于核验的特点。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证采用统一制式,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信息,并附有员工照片。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证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发放、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如有丢失、损坏工作证的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办。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章工作证的发放第九条入职员工在入职之日起,应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工作证。
第十条入职员工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进行工作证的制作。
第十一条入职员工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色彩照片一张作为工作证照片。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为入职员工制作并发放工作证。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随身携带工作证,在公司内、外工作期间随时出示。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摘取或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涂改等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使用工作证要注意防丢失、防被盗,如有丢失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第四章工作证的管理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证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管员工工作证信息。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应每季度对员工工作证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工作证的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申请换发、补办工作证的事宜。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做好员工离职时的工作证交接工作,并办理工作证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工作证的处置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工作证及时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时未及时归还工作证的,人事部门应当立即通报公司领导,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形象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证的使用范围、发放程序、使用规范、回收及注销等事项。
第二章发放与领取第四条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员工身份的证明。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入职手续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
第六条工作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卖或非法倒卖。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摘下或遮挡。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证上不得涂改、剪裁、折叠或损坏。
第九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如遗失、损坏或损坏严重,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应将工作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证上贴纸、写画或附加其他物品。
第四章回收及注销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还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导致工作证失效时,人力资源部应注销工作证。
第十四条工作证丢失、损坏或未按时归还,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由人力资源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后未按时归还工作证,经催告后仍未归还的,人力资源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回。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调整。
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工作证的管理进行规范。
第二章工作证的定义与作用第四条工作证是公司对员工身份的确认,是员工在公司内部工作的凭证。
第五条工作证具有以下作用:(一)证明员工身份,便于公司内部管理;(二)作为员工参与公司活动的有效凭证;(三)保障员工在公司内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证的申领与发放第六条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工作证。
第七条申领工作证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三)入职审批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提供的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办理工作证。
第九条工作证发放后,由员工本人领取,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章工作证的使用与保管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不得遗失或损坏。
第十一条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在公司外部活动时,应出示工作证以证明身份。
第十二条工作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还公司,由人力资源部收回。
第五章工作证的回收与销毁第十四条员工离职或工作证损坏无法使用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回收。
第十五条回收的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罚则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转借工作证;(二)使用他人工作证;(三)遗失工作证未及时报告;(四)故意损坏工作证。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工作证管理制度

工作证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工作证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证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证管理制度1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
2、员工不带工作证不准进厂。
3、员工因岗位调整或职务变更须交回旧证并更换新证。
4、员工不佩带胸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遗失本证必须补办并交补办工本费10元。
6、凡辞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7、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工作证管理制度2为理顺工牌流程,规范员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员工的工号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
一、职责分工(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牌的制作和各项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牌的制作及分发(一)工牌制作流程图制作名单工牌发放(二)具体要求:1.各部门将需制作工牌的人员名单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单内容包括制作人数、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
2.根据公司确定的工牌样式和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工牌的制作(工号牌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员工照片、工号)3.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完毕,分发至各部门,并形成制作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牌发放,形成《工牌分发/回收记录》,并上交于行政部。
三、工牌的管理(一)工牌的使用1.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2.工作期间须佩戴工牌,佩带于工服左上方。
3.严禁出现乱戴及损坏现象。
4.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馈。
(二)工牌换发/补充1.工牌遗失或损坏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确认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给予更换;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后方可办理新的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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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证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员工入厂有序,加强对临时外来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凭工作证入公司大门,如无工作证者每次罚款5元,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入厂。
2、工作证的办理与收回由办公室负责。
工作证丢失需及时到办公室申请补办,并交补办费用10元。
新职工入厂需交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用于职工入厂存档、办理工作证使用。
3、员工离厂时凭职工辞职申请表将工作证交回办公室。
工作证丢失的交罚款20元后再办理离厂手续。
未交罚款办理离厂手续者,由办公室负责人代交罚款。
4、工作证仅作员工出入公司大门使用,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
如有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每次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