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经费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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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经费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学校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经费支出程序(一)基本运行程序1.公用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内部预算管理制度。

凡纳入财政已批复预算的经费支出,由各科室结合工作任务和目标进度情况,事先编报《经费支出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财务科、财务分管领导、校长审批后汇总交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相关审批手续。

实行谁举事,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申报人和具体落实人。

2.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按财政厅、人社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直接办理支付审批手续。

(二)组织实施经办部门按照《经费支出审批表》审批的申报项目、规格、数量、预算限额、采购方式、结算方式组织相关业务活动,如果实际支出超过预算限额,须先办理追加经费支出预算审批后方可办理。

物品、工程采购按总务处《原平农校物品(工程)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阳光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交财务科、总务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办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三)项目结算项目任务完成后,由经办人和经办部门负责验收,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总务处等保管部门会同验收,工程施工项目另需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验收合格后,经办人持合规发票(须在税务部门网站上查验发票真伪)由验收人、业务主管领导、财务科、财务分管领导、校长审签。

经办人将审签完备的发票、合同、经费支出审批表、验收单或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书交财务科,财务科按财政局规定的授权支付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是指学校为保障学生上学用具、教学设备、学校运行维护等方面所需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和地方本级财政配合筹措。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学生书包、文具、教材、衣物等生活用品的购买;
2. 学校教学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包括黑板、投影仪、计算机、
音响等;
3. 学校运行和维护费用的支出,包括水电费、燃料费、保洁费、维修费等;
4. 学校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包括运动会、文艺汇演、科技
展等;
5. 学生保险费的支付,如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医疗保
险等。

需要注意的是,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合理、经济、有效、公开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透明。

同时,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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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保运转、二保教学、三保安全、四保维护、五保积极性。

二、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三、使用比例:学校日常校舍维修、仪器、文体设备及图书的购置水电、通讯等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不得少于45%。

教师继续教育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不得少于5%。

教学业务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不得少于40%。

学校交通和租车费不得高于5%。

其他费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办法:1、期初编制好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可微调。

2、严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资金,不突破,不挤占,力求每期略有节余.3、凡购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目录上的大额办公用品(价值在1万及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获得;一次性购买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必须报中心校批准;应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必须报教育局批准、采购中心备案方可购置。

在设施设备购置中,要指派两人以上一同采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物品先由保管人员登记。

入库后再领取使用,归还要登记,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昆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5、认真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由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报销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住宿费。

6、水电要厉行节约,安排专人管水电,专线管照明,确保用电安全。

7、不报手机费,学校办公室只设一部有线电话,不准用于办私事。

8、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由中心校领导具体安排,教师代表参与管理、议价、验收,详细清单要公示,并实行报告制度.小学一万元以下、中学二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小学一万元以上、中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最新整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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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xx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及使用范围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主要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

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第三条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

第四条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五条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对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支出做好预算计划。

按月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第五条公用经费使用与标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执行。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_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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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_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分析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

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第三条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

第四条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五条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对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支出做好预算计划。

按月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第五条公用经费使用与标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执行。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缮支出、了偿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扶植、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3.各学校应按照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第八条各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公用经费支出结构,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严格控制管理性开支。

应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支出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了合理、规范、透明地管理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各类公用经费的管理、支出等事项。

三、公用经费的分类学校的公用经费分为以下几种:1.办公自动化: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传呼、网络等等。

2.实验设备:包括各类实验器材、重要仪器设备的维修、更新以及相关配件和耗材等等。

3.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杂志、电子图书和数据库、视听资料等等。

4.交通设施:包括校车、班车、摩托车、自行车、步行街、人行天桥等等。

5.绿化环保:包括绿色植物、绿化带、公共花坛、环保设施等等。

6.安防设备:包括监控设备、安保人员等等。

四、公用经费的使用标准1.办公自动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只允许采购合法、正规的产品,不得购买未经授权、无保修、无正规发票的产品。

未经过批准,不得将办公自动化设备携带离开学校。

2.实验设备:按照学科建设需要和教学、科研需求进行采购和更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3.图书资料:按照学科建设需要和教学、科研需求进行采购和更新。

4.交通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车、班车等安全运行,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

5.绿化环保: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注重环保和生态建设。

6.安防设备: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布设,使用人员必须有相关证件和资格。

五、公用经费的审批程序1.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提前编制预算和申报计划,经过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和财务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公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预算、计划和管理要求,不得超支和挪用。

3.对超支、挪用、不合理使用公用经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公用经费的监督和检查1.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单位整改。

2.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1. 目的本规范办法旨在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确保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2. 定义- 中小学公用经费:指用于中小学日常运营和管理的经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设备、校园维护和修缮、文化活动等支出。

- 资金管理部门:指负责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的相关部门。

- 学校财务部门:指中小学内部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

- 校务会:指中小学的决策机构,由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3. 支出程序3.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预算。

3.2 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预算。

3.3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制定具体的支出计划,并报资金管理部门备案。

3.4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支出计划进行经费支付。

3.5 资金管理部门对学校财务部门的经费支付进行监督和审核。

4. 支出范围4.1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教学设备的购买、更新和维修;- 校园环境的建设、维护和卫生管理;- 学生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支出。

4.2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应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5. 支出审批5.1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每次支出需经过学校校务会的审议和批准。

5.2 支出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需要资金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6. 支出记录6.1 学校财务部门应当保存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记录,包括支出金额、支出项目、支出时间等信息。

6.2 学校应向资金管理部门按要求定期报告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情况。

7. 违规处理7.1 对于违反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公用经费、超支、虚假报账等行为。

8. 其他事项8.1 本规范办法的解释权归资金管理部门所有。

8.2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

以上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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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六曲河镇初级中学
公用经费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一、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印刷费:反映学校的印刷费支出。

三、手续费:反映学校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四、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五、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六、邮电费:反映学校开动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七、物业管理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应由学校承担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八、取暖费:反映学校食堂和冬天老师取暖的煤炭费,还有就是学校食堂要给学生做营养午餐所烧甲基燃油费。

九、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十、差旅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人员调动旅费补助等。

十一、培训费:反映学校工作教师外出培训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
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十二、维修(护)费:反映学校日常开动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三、劳务费:给学校做小工、做杂活、食堂以及学校保安的工资,还有给学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工人的务工费。

十四、办公设备购置费:反映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需要购置的办公用具。

多数是购买固定资产方面的物品。

赫章县六曲河镇职业技术初级中学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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