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此篇文章来源于第一范文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117422912.html, (第一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117422912.html, (第一范文网)-第一范文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117422912.html, (第一范文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医院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年满55岁(男)、50岁(女)原则上不予续聘。

第十五条建立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劳动纪律,同样适用于聘用人员。医院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束并记入个人档案,同时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聘用期间,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解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过考核,证明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未获得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的;

4、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聘期内事假累计超出半个月、旷工三天以上者;

6、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共212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不得从事医技岗位工作,在聘期内调岗,期满不予续聘。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辞职程序:

1、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予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辞职要求,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办。

2、若聘用人员辞职申请获准,应办理离职移交手续:收回工作卡牌、工作服以及其它医院提供的办公、生活用品。

3、辞职职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辞职职工结算款项、结算工资;其他应付给职工本人的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①职工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②住宿水电费;③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再办理手续。

4、辞职人员办理完所有辞职移交手续后,方可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等。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九条辞职职工未得到批准并且未办好交接工作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岗位,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负。

第二十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与辞职者脱离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解聘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院长办会会议决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共212

党员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回顾一年来的经历,有收获也有不足。思想上有了一定的进步,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努力,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总结性的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纪律性强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年我顺利转正,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这给了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一个人改正错误和缺点的过程我想不会再一朝一夕。所以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在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再次提出了我的不足之处,这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是要学,当然自己的努力是少不了的。我有信心明年总结的时候可以完全改正一些不足和缺点。因为我是一名党员了,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这一年里,我积极响应学校组织的多次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为自己补充新鲜血液。

当然,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作为新世纪的高等学府的学子,我很骄傲,当然压力也从来没有离开过。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并不是很重,但是老师的宽松对我来说就像是无形的压力。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有好多东西需要学习,所以我不敢放松学习,希望在有限的学生生涯中更多地学到点东西,为将来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准备。所以,我从来不旷课,课上也是认真听讲,当然学习之余也应该劳逸结合。

在今年学校的运动会上,我报名参加了舞蹈队的表演,从这次活动中,不但认识了不少同学,也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交际能力的场所,增加了自己的群众基础。自己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就是从这次活动中,我知道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做不到的事。

三、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进入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对来说环境比较宽松,我刚开始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直接的表现就是早上起床经常不叠被了。在一次学习马祖光院士的活动中,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一位院士有着如此节俭的生活,对一件事可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完成,多么伟大的人格啊!这使我反省自己,连起码的生活礼仪都不注意,在关键时刻也许想注意都难了。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不叠被,感觉自己从那时起,就有了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我深刻地感到,一个好习惯一生受益。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各镇站(所)使用编制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对事业编制外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3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 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 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

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管理,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本着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用工机制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兴宁区法院,兴宁区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群团组织,城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含行政性收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须经城区政府同意。 第四条聘用编外人员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在经济、刑事等方面无不良纪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以上,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需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具有本城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 6、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向城区政府上报聘用编外人员的请示,内容应包括聘用人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资待遇等事项; 2、经财政部门确认经费来源,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城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聘用岗位; 3、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主要考核被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5、对初次聘用的编外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6、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城区政府审批; 7、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聘用。确属紧缺人才的,须经城区政府批准才能聘用。退休人员已享受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与其签订《劳务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已达退休年龄,但没能享受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第八条经城区政府同意,各单位可以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保安保洁等劳务人员以及对外承包相关工作,但应查验劳务派遣公司和承包人的资质和工商营业执照。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聘请的群众义务监督员自愿履行社会责任义务的,其误工费和交通费,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九条用人单位必须在录用编外人员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1-5年。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原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 第二条人员类别 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 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 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 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 第四条应聘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 3.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

保障护理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

我院在前期人事用工管理的探索过程中,结合编外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福利改革,酝酿出台了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此举带来三大成效:一、编外人员的离职率显著降低;二、编外人员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准视同工、视同工均独立顶班;三、实现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我院结合编外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福利改革,根据医院具体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在临床、医技、护理三大岗位系列出台了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视同工即视同正式工,并从2008 年1 月起正式实施“视同工”项目。 实施措施 1、出台规范,形成制度。对于本项目建设,涉及到已在的编外员工和新招收编外员工的利益,我们在前期的经验探索基础上,将一些操作过程整理规范,出台了《浙江萧山医院视同工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2、岗位评价,公正考核。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相同的工作业绩。因此,我们对结合人力资源岗位分析,对编外人员所在的岗位进行客观评价,推出了临床、医技、护理三大类的岗位上的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方案,制订严格公正的考核办法,考核的出发点就是编外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资质、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与在编人员相同,对于达到考核标准的人员执行视同工管理制度。其他岗位如保安、收款等技术含量较低,基本上都是编外人员,且薪酬待遇与市场已经接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就不再纳入视同工项目管理范畴。 3、同工同酬,待遇到位。同酬是本项目的落脚点和关键点。对于达到视同工标准的编外人员,兑现同岗同工的待遇。编外人员成为视同工后的待遇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不同外,其他在医院内部的待遇与同岗位的正式编制人员完全一致,个人收入可比以前提高2-3倍,增加的幅度相当大。 二、实施步骤 1、提出视同工的人事管理用工名词。视同工(准视同工)是指通过医院自主招聘形式聘用的非事业编制职工。除按政府规定参加企业类社会保险外,在医院内部参照(部分参照)事业编制职工同等(岗位-资格-工龄-技能)岗位薪酬待遇的用工形式。通过医院领导统一思想、各层级的会议传达、制度文件出台等形式,在医院内已对视同工的概念形成了公识,并深入人心,也成为编外人员工作上的一个职业理想。 2、明确申请的对象。根据医院视同工管理制度,对从事临床医疗、诊断、护理岗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规定资质,已独立胜任本岗位的编外人员可申请视同工或准视同。行政后勤岗位、临床医技科室从事辅助类岗位工作的“临时工”人员,如:收款员、预检员、秘书员、输录员、资料员、送药、送货员等,以“岗位年薪制”定工作报酬,已同劳动力市场的薪资水平接轨,不审批转视同工或准视同工。

编外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编外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鼓励编外销售人员销售电梯的积极性,加强对编外销售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编外销售人员是指未与本公司签定用工合同但是愿意为本公司销售电梯的非本公司人员。 三、本公司销售部经理负责编外销售人员的业务和日常管理。 四、编外人员销售本公司的产品须经本公司人员介绍并担保,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售本公司的产品。 五、编外人员的名片中职位及特殊要求由销售部经理审订统一制定。 六、有效合同的认定 有效合同是指:合同中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将预付款打入本公司帐户,即为有效合同。是编外销售人员计算业绩和报酬的依据。反之则为无效合同。 七、编外销售人员报价时应向本公司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本公司同意后方可报价(是否与本公司其他人员重复报价)。凡本公司已报价的项目,编外销售人员不得以其它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 八、编外销售人员报价以本公司名义进行。

九、编外销售人员不在本公司领取工资和业务费用。若该项目在进行签约或考察等实质性进展时,报总经理同意可考虑业务费用。 十、编外销售人员的报酬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事先协商好,书面报总经理批准,项目完成后在本公司财务领取。报酬领取按该项目回款比例执行。 十一、本公司销售人员不得向编外销售人员泄密、变相报价或发生任何有损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作除名处理,同时并处罚款;同理,编外销售人员必须保守本公司机密,不做损害本公司利益的事。否则,取消合作资格并处罚款。 十二、编外销售人员所签定单纳入销售部门业绩的统计范围内,但不属于公司销售部销售人员个人业绩。 十三、编外销售人员必须负责所属工程项目的收款工作。若只签单而不收款,本公司将不会给付报酬。 十四、编外销售人员所属工程项目合同签定由本公司指定的人员一道进行。 十五、如有实际签单项目,凡金额在伍仟元(单梯)以上的市场开拓费,由总经理审核后并报董事长审批处理。 十六、在销售业务洽谈过程中,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与配合。 十七、本规定从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十八、未尽事宜,酌情处理。 河南腾辉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各镇站(所)使用编制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对事业编 制外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 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 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 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 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 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 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二)一、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 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 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 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 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 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 采取公开考试、 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 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 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 35 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 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 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 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 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 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1.政策 是医院所有编制外人员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2.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3.标准 3.1编外用工的分类及管理 3.1.1引进人才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人才引进到我院工作的,一经引进后立即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1.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享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签劳动用工合同。 3.1.3非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药、护、技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1.3.1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我院工作满十年以上,获得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师,可以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1.3.2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到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未满一年的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工作满一年后再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3.3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通过成人高考取得大专录取通知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取得大专毕业证后再 签劳动用工合同。 3.1.3.4中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因不具备独立上岗的资格,故只能作为我院延长实习人员,待获得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应该具备的任职资格后,方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的。 3.1. 4.1行政管理人员:特指在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办事员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一、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试行) (1) 二、聘用人员工资薪金管理制度(试行) (8) 三、聘用人员考勤、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试行) (12) 四、聘用人员岗位考核办法(试行) (16)

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试行) 为充分体现本单位以人为本的运行机制,增强激励机制,更好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为其晋级、聘任、奖惩和辞退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与任职条件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岗位设置拟分九级:一线教练、二线教练、三线教练;高级行政(专技)人员、一级行政(专技)人员、二级行政(专技)人员、三级行政(专技)人员、四级行政(专技)人员、五级行政(专技)人员。 一线教练:(1)进本单位满1年以上;(2)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本专业训练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培训工作3年以上;(4)具有较强的选材、组队、管理能力;(5)承担省运会金牌任务;(6)在二线教练员岗位上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等次的。 二线教练:(1)从事相关专业训练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培训工作2年以上;(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为系统的训练理念,肯于学习钻研业务知识;(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能较好的协助一线教练日常训练工作;(4)在三线教练员岗位上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等次的。

三线教练:(1)从事相关专业训练3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培训工作1年以上;(1)具备与承担本专业资格相关业务的一般能力;(2)与其资格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尚全面,能胜任所承担的业务工作。 高级行政(专技)人员:(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其岗位相关的技术证书;(2)从事行政和相关管理工作4年以上经历,思想品德优秀,作风正派,具备很强的行政事务组织、综合管理、平衡协调能力,服务技能全面;(3)在一级行政(专技)岗位上连续三年考评为优秀等次的。 一级行政(专技)人员:(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其岗位相关的技术证书;(2)从事行政和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行政事务组织、综合理事、平衡协调能力,服务技能全面;(3)在二级行政(专技)岗位上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等次的。 二级行政(专技)人员:(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其岗位相关的技术证书;(2)从事行政和相关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历,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具备独立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能力,有协调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服务技能比较全面;(3)在三级行政(专技)岗位上初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两年考评为良好等次的,或连续三年为合格以上等次。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此篇文章来源于第一范文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117422912.html, (第一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117422912.html, (第一范文网)-第一范文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117422912.html, (第一范文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

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现状与相关方法

摘要:公立医院作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部门,面临着巨大的服务需求压力,人力资源不足,再加上内部受编制所限,公立医院只能够通过聘用大量编制外人员来缓解这一现象。本文主要就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的管理现状进行研究,根据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 一、编制外人员的成因以及特点 1.成因。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院必须增加人手。但是,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依旧采用30多年前核定的事业编制人数。越来越重的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和医疗卫生实施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形式是相矛盾的。在不增加编制内人员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医院内部人力资源短缺的现状,就只能聘用编制外人员来进行补充。就以云南省多家公立医院为例,自从医院的后勤岗位、保安、食堂、维修、清洁等岗位开始实行劳务派遣制之后,医院非在编的人员都已经占到了全院总员工的60%以上,成为了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聘用编制外人员的岗位,已经由单一的后勤部门,逐步扩展到了医院内部的专业技术部门等主要的部门。 2.特点。通过对多家公立医院的人力资源结构进行走访研究,发现当前编外人员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编外人员每年都在增加,在医院内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他们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很多医院甚至早已经超越了在编人员;其次在这些编外人员的知识结构中,高学历的人才所占的比重较小,硕士生以及本科生仅占35%左右,专科生以及高中生以下所占的比例为60%左右;在人员的年龄结构方面,很多从业人员的岁数都不到30岁,过于年轻化,一些资历深、年龄较长的专家则较为稀缺。 二、编制外人员管理中存在问题 1.制度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一直以来,公立医院都是使用事业编制形式的人员管理制度,对编外人员却从来没有建立过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对编制外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时,往往无据可依,管理随意性大。同时,聘用的编外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 2.对编外人员重使用,轻培养。为紧跟医院发展步伐,员工就须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编外人员流动性大,为了节省成本,医院往往会忽视对他们的培养,而更倾向于使用。随着医院的发展,这些编外人员由于得不到“充电”,他们的专业素质就会很难满足医院的发展需要。 3.薪酬管理模式单一。医院内部的在编人员他们的工资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而那些非在编的医院员工他们的薪酬政府财政部门是不会拨款的,工资是由医院内部自行承担和解决的。很多的医院对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没有做到一视同仁。为了节省开支,不少医院会尽量压低非在编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得他们的待遇远远低于在编人员,这就会造成编外人员心理上的不平衡,进而影响编外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三、对策建议 1.对编制内外人员一视同仁,实现对岗位的管理。按照我国国家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对编内人员还是编外人员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一视同仁,并且要合理规范和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管理政策。对使用编外人员的岗位一定要做好记录,形成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全面发展的局面。 2.加大对编外人员的培训力度。对编外人员,医院也要投入一定的培训经费,加大对他们的培养力度。要公平对待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为他们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平台,让他们掌握所在岗位的基本技能、医院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一些必备技能。还可以通过鼓励编外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岗位技能的评比活动以及给他们同等的出国进修的机会等,激发他们对所在医院的热爱之情,这样他们更加乐意继续留在医院工作。 3.要坚持同工同酬,同一标准对待。在医院工资福利待遇方面,要对编内人员以及编外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 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分管

医院财务科编外人员考试试卷

医院财务科编外人员考试 试卷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医院财务科编外人员考试试卷 (财务科) (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一、判断题:下列题正确的请打√,错误的请打×(每题1分,共20分) 1、医院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应当按净额填列,因此该表中没有“坏账准备”项目。( ) 2、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会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 3、医院外购库存物资的成本应按其采购价格确定并含其增值税额。( ) 4、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上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现金净额支付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 5、为了防范风险,医院应当从结余中提取一定的医疗风险基金。( ) 6、“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该科目在各会计期末均无余额。( ) 7、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 8、医院的管理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 ) 9、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 ) 10、医院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科目。( ) 11、我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执行2010年12月31日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 ) 12、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其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 ) 13、医院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 ) 14、医院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部分各项目填列的金额完全对应于净资产类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并且均应以正数填列。( ) 15、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 16、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 17、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当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其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做出说明,但不必附有成本报表。( ) 18、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取得财政资本性项目补助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 ) 19、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20、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但并不 …………………………密……………………………………………封………………………………………………… 单位: 报考科室: 姓名: 考号: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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