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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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离职等环节。

第三条编外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编外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招聘程序如下:1. 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数量等;2. 通过医院官网、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4. 组织面试、笔试、实操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5.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六条录用编外人员时,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业务技能。

第八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编外人员考核制度,对编外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薪酬调整、晋升、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医院应按时足额支付编外人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医院可给予编外人员以下福利:1.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2. 享有带薪培训、职称晋升等机会;3.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离职与解聘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医院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医院应妥善处理编外人员的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编外人员劳动规章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劳动规章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劳动规章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劳动规章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是指在医院从事非编制内工作的人员,在医院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医院编外人员的劳动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医院制定了《医院编外人员劳动规章制度》。

首先,医院编外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

他们需严格按照医院的上班时间出勤,不得私自迟到早退。

在工作中,编外人员要服从医院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医院事务。

同时,医院编外人员还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其次,医院编外人员应当遵循医院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在工作中,编外人员应该注意自身安全,严禁在工作场所出现违章违纪行为,如吸烟、酗酒等。

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编外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整改,保障医院的安全生产。

最后,医院编外人员在离职或工作调动时,需要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辞职。

在离职或调动时,编外人员应当如实向医院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积极配合医院的工作安排。

总之,《医院编外人员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于规范医院编外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医院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的良好
秩序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医院编外人员也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为医院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一、编外人员的定义与管理原则编外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中,依法未列入编制但需要使用的人员,属于单位的雇佣关系人员。

编外人员管理原则上应与正式编制人员一样,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编外人员的招聘与录用1.编外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需求进行,招聘程序公开、公正、公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招聘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工作要求等,并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履历表、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选拔。

3.招聘程序结束后,招聘部门应及时将录取名单报单位领导审批,录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入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

三、编外人员的劳动合同1.编外人员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应包含基本工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核考核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劳动合同期满前,单位应与编外人员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不续签,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编外人员。

四、编外人员的薪酬与福利1.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应明确,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发放。

2.编外人员享受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3.编外人员享有合法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制度,单位应保障其休假权益。

五、编外人员的考核与晋升1.单位应根据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2.编外人员考核结果应向其本人告知,并有相关奖惩措施。

3.编外人员的晋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晋升岗位应根据其绩效、能力和工作经历等综合因素综合评定。

六、编外人员的职业发展与培训1.单位应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需要,为其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岗位晋升的途径。

2.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为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七、编外人员的纪律与处分1.编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

医院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权利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编外人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2. 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3. 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维护医院形象,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权利:1. 获得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环境;2. 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年假;3.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及福利;4. 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编外人员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编外人员的招聘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3.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 符合医院岗位要求。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编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业务水平;3. 遵守纪律;4. 团队协作。

第十条编外人员的晋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进行。

第五章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十一条医院为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三条医院鼓励编外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十五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为编外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第七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六条编外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编外编内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编内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编外编内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调动编外编内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编外编内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编内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编外编内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编外编内人员的性质、岗位和工作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3. 业绩导向原则:以编外编内人员的业绩和工作表现作为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4.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激励措施调动编外编内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约束,确保工作质量。

四、管理职责1. 医院人事部门负责编外编内人员的招聘、聘用、解聘、考核、培训等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编外编内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3. 编外编内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五、编外编内人员的管理1. 招聘与聘用(1)编外编内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

(2)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考核与晋升(1)编外编内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待遇与福利(1)编外编内人员待遇参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医院为编外编内人员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

4. 人员调配(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编外编内人员进行合理调配。

(2)编外编内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编外编内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1.政策是医院所有编制外人员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2.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3.标准3.1编外用工的分类及管理3.1。

1引进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人才引进到我院工作的,一经引进后立即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

1.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享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签劳动用工合同。

3。

1。

3非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药、护、技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3.1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我院工作满十年以上,获得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师,可以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

1。

3。

2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到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未满一年的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工作满一年后再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

1。

3.3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通过成人高考取得大专录取通知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取得大专毕业证后再签劳动用工合同.3。

1.3.4中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因不具备独立上岗的资格,故只能作为我院延长实习人员,待获得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应该具备的任职资格后,方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

1。

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的。

3。

1。

4。

1行政管理人员:特指在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办事员中专以上学历,文秘或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行政管理部门办事员的,固定月薪为1500元/月,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签劳动用工合同.工作中若能独挡一面,仅凭个人能力可以独立应对处理科室所有工作者,方能享受效益工资.3.1。

4。

2财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签劳动用工合同。

医院编外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编外人员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奖惩、离职等环节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综合档案室负责医院编外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编外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3. 编外人员本人负责保管好个人档案资料,并及时向档案室报送。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编外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考核记录、奖惩记录、离职证明等。

2. 档案收集要求:(1)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2)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3)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3. 档案整理要求:(1)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分类;(2)档案资料应编制索引,方便查阅;(3)档案资料应进行编号,便于归档和保管。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蛀、防鼠咬;(2)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借阅、复制、翻印、泄露。

2. 档案利用要求:(1)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登记簿,注明查阅目的、时间、用途等;(2)查阅档案应限于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携带、传播;(3)查阅档案应尊重编外人员的隐私权。

六、档案销毁1. 编外人员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

3. 档案销毁应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焚烧或销毁方式。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医院编外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编外管理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医院编外管理,是指针对医务人员编外工作、聘用医疗专家、引进来院专家等编外事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架构1.医院设立编外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外管理工作的审批和监督。

2.设立编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编外管理工作。

第四章编外管理的流程1. 医务人员编外工作(1)医务人员编外申请:医务人员提出编外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审批:由编外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签订协议:医务人员与医院签订编外协议,并确定相关待遇和职责。

(4)履行编外职责:医务人员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编外职责。

(5)监督管理:医院编外管理办公室对医务人员的编外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聘用医疗专家(1)专家评审:医院对聘用的医疗专家进行资格评审,确保专业能力和医疗水平符合要求。

(2)协商约定:医院与医疗专家协商约定聘用事项,确定相关待遇和服务内容。

(3)签订协议:双方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服务范围和待遇等事项。

(4)日常管理:医院对医疗专家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3. 引进来院专家(1)确定需求: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和科研项目确定引进专家的具体领域和人选。

(2)拟聘邀请:医院相关部门向拟聘邀请的专家发送邀请函和相关合作协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3)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确立专家的聘用事项和待遇。

(4)接待安排:医院安排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五章监督管理1. 监督对象医院编外管理办公室对编外人员的工作情况负责监督管理。

2. 监督措施(1)定期考核:对医务人员的编外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工作绩效。

(2)服务意见:向患者征求对编外医疗专家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3)业绩评定:对引进的外院专家进行业绩评定,对其业绩进行奖惩。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违反医院编外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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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

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聘用合同由应聘人
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

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

聘期
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医院需要编外聘用人员,需先向主管部门报批计划,经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招聘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同意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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