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

xxx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
xxx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xx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控股、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出资公司)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就规范集团公司委派到出资公司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以下统称委派人员,其中担任专职的统称专职委派人员)的职责等,加强对其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对出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资本额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相应权利,并向出资公司委派推荐委派人员,以维护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第三条委派人员必须全面执行集团公司决定,准确表达集团公司意见。按照出资公司章程,实时参与、监督出资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了解出资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出资公司的运行状况,自觉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遇有不明确事项,应及时报告请示集团公司。

第二章委派人员的条件

第四条委派人员必须符合《公司法》第六章的规定。应具备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企业忠诚、责任心强、胜任本职工作等基本条件。

第五条委派人员须具有与承担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工作经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委派人员任期年限根据出资公司领导班子任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三章委派人员工作职责

第七条委派人员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集团公司及出资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八条委派人员按《公司法》和《出资公司章程》行使相应的职权,并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委派董事的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有关规定;

2、依法参加出资公司董事会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并为此承担受托责任;

3、关注出资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依法避免或纠正决策经营上的短期行为,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二)委派经营班子成员的职责。

1、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充分履行出资公司经营管理职责,保证集团公司投资收益及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

2、根据出资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关于出资公司战略规划讨论、修改、制定;

3、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出资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和主要人事变动等事项。

(三)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及出资公司财务运作和管理的要求,主持制定出资公司的整体财务战略及财务实施方案;

2、做好出资公司整体运营资金的筹集、运作及管理工作,监控公司资金关系;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流程及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完成各项财务计划及指标;

3、组织对出资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工作,提供有建设性及操作性的意见与建议。

(四)委派监事的职责。

1、检查出资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及时了解、掌握和跟踪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评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及执行情况,监督企业重大决策程序的合法

性、合规性和执行情况;

3、检查出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本运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其他职位委派人员职责。

除以上四类委派人员以外的其他职位委派人员,要按照集团公司和出资公司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集团公司和出资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委派人员按以下程序执行工作报告。

(一)委派人员在接到出资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办公会等通知及议案后,须在第一时间将涉及重大决策类议题的有关情况和材料向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等相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可直接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出资公司相关会议形成的决议、制度、方案以及董事传签等,在行文和传签后10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

(二)委派人员发现出资公司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害集团公司资产安全,造成集团公司资产流失或所有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专项报告。

(三)专职委派人员应在每年年末,或在任期结束后,按个人职责要求,分别向集团公司提交年度或任期工作报告,报告的

内容主要包括:

1、个人履职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综合反映出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日常运营情况,对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3、提出次年工作计划安排。

第四章委派人员的推荐和考核

第十条委派人员的推荐。

(一)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根据拟派往出资公司担任相应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和集团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初步的推荐人选建议。

(二)建议人选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同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按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公示,并履行向出资公司委派推荐手续。

(三)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出资公司董事、监事等,须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四)由集团公司委派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出资公司的二级公司兼职的,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委派人员的考核。

(一)集团公司对委派到控股公司的班子成员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并与绩效收入挂钩。

(二)集团公司委派到控股公司的专职委派人员,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年度干部考核。集团公司依据本人在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作出年度考核评价。

(三)集团公司委派到参股公司的专职人员,参加出资公司的年度考核。集团公司将综合出资公司的考核结果与集团公司对其委派期间的考核意见,作为其晋升、奖惩和绩效收入的依据。

第五章委派人员待遇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向出资公司委派的所有兼职人员,均不得在其所兼职的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委派到控股公司的专职人员,按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集团公司确定其薪酬标准,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委派到参股公司的专职人员,其薪酬福利以及其他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待遇,由参股公司按本单位同职级确定标准并承担费用。工资和绩效由参股公司按月划拨到集团公司指定专用账户,由集团公司依据同职级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月发放(不足部分由集团公司补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集团公司代扣代缴,定期与参股公司结算。职工福利等其他费用原则上由参股公司支付和报销。

第六章委派人员的监管与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委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接受集团公司和所在公司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影响的委派人员要分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直至调整撤换;对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产生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 正文 3.1 文件资料的收集 3.1.1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3.1.1.1 上级来文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1.2公司文件材料 (1)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3)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4)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6)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强化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档案,是指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总和, 是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目的:在工程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由项目部管理的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遵循原则:应当遵循“及时整理,分类清晰,检索方便,收发有据。” 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原则: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做到合理利用,并注意适度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归口部门:工程中心为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助理为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项目兼职档案管理员);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部门,综合部档案主管为本制度执行监督人。 第二章工程档案收集、分类、整理 第一条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依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万国公司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条项目档案分类整理及编号管理:工程中心工程助理负责按照公司作业指引要求整理、编号。2.2附表

第三条档案交接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形成的档案向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单, 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任何档案。交接人员如未按规章制度办 理交接手续,每发现1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2分,如今后出现档案原件缺失的, 发现一次,交接人扣2分,部门领导扣4分。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事项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部门资料备查交接工作。 第五条移交归档管理:分即时存档、短期非即时存档、长期非即时存档三类,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盖章备案时直接移交归档;短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 备案盖章后3-5个工作内完成后续工作移交归档,超过约定归档时间的,每延迟1 天扣0.5分(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不扣分,但必须在障碍解除后7天内完成移交), 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记录表;长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基本指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 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形成的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2个月内移交公司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

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公 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技术文档在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管理员职责 2.1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2、坚持平时整理。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第三条: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范围 凡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3.1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建批文 3.2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或通知单 3.2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资料 3.4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签证、涉及质量及变更的工程管理函3.5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3.6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内部联系单 3.7各专业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 3.8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种政府部门验收批文 第四条: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条规定。 4.1 工程文件接收 4.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4.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员。 4.1.3档案资料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补发。 4.1.4档案资料员对接收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登记帐4.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4.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4.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4.2.1关于工程文件资料发放,由档案资料员根据上级领导审定的资料分发表进行发放,如对外单位,则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份数分发,如施工单位,不足部份由施工单位委托资料员向设计单位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2.2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发展和调整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部门在经营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公司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建立资料库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资料库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五条每个品牌、每个型号、每台设备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要及时移交资料库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工作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应协助当事人整理齐全入库归档。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电子文件齐全。严禁用笔和复写纸圈划,修改和删除电子文件。 第八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第三章资料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资料室的任务: 一、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文件资料,维护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二、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正确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设备档案资料(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机械或电器原理图、验收文件等)的保管、借阅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资料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文件资料,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

化妆品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化妆品公司人事档案管 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0总则1.1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完整,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市场 管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科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 与完善及保管。 1.3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3.1 借阅层级审批原则。 1.3.2个人情况相对保密原则。 1.3.3确保真实,不断丰富完善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市场管理部全体员工,不含外派(副)总经理、财务经理。 2.0建档 2.1建档时间 2.1.1人力资源科在员工入职后2个工作日内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2档案内容 2.2.1人事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2.2.1.1真实全面反映员工个人情况和在公司的工作经历; 2.2.1.2使用蓝(黑)钢笔工整书写; 2.2.1.3除员工证件外,其它资料必须为原件。 2.3人事档案由初始资料和后续资料两部分组成。 2.3.1员工入职前须提供人事档案初始资料,内容包括:

2.3.1.1职员级以上员工:个人简历、职位申请表、面试考核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表、担保书、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等。 2.3.1.2美容护肤顾问:《职位申请表》、《担保书》、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存折账号复印件等。 2.3.2员工入职后根据需要对其人事档案应予以补充和完善,后续资料包括: 2.3.2.1职员级以上员工:劳动合同书、就业证、员工劳动手册、转正考核表、个人总结、人事异动申请报告、人事谈话笔录、培训记录、奖惩记录、交接清单等。 2.3.2.2美容护肤顾问:劳动合同书、岗位变动通知单、奖惩记录、交接清单等。 2.4每年6月和12 月,人力资源科组织员工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3.0归档及管理 3.1档案管理要求 3.1.1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科安排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3.1.2人事档案统一存放,按工号顺序排列,专人专号。 3.1.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议论和泄露档案内容,更不得私自将人事档案提供他人查阅,违者予以开除。 3.1.4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3.2对于发生霉变、虫蛀等不能继续使用的档案材料,由人力资源科通知员工及时补办。 3.3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办法(6)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办法(6)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六) 1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文书档案的管理,规范文书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统计、检查、利用、借阅及立卷归档等工作相关程序,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文书档案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文书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包括命令、指示、决定、布告、请示、报告、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纪录、计划和总结等。 4 管理职责 4.1文书档案室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具体由公司办公室文秘科负责,并接受市主管机关业务指导。 4.2.负责公司党政文书,声像档案的保管。为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提供文档信息资料。以党政机要文件保管为重点,同时保证文书档案的完整、保密和安全。 4.3负责文档的收集、整理、保管、签定和统计。 5 管理活动、程序及要求 5.1.文书档案收集 5.1.1文书档案收集的范围 5.1.1.1上级来文及资料。 5.1.1.2公司文件。 5.1.1.3公司历史档案。 5.1.1.4已撤消旧机构的档案。 5.1.1.5上级领导来公司检查工作及活动的音像资料。

5.1.1.6公司荣获的各项荣誉称号、奖牌、奖状、奖旗等资料和照片。 5.1.1.7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各项重要活动的音像资料。 5.1.2文书档案的收集 5.1.2.1按照文书档案收集范围,收集与所保管档案有关的资料。 5.1.2.2交接档案的当事人在接收档案时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由交接双方在目录上签字或盖章。 5.1.2.3各部门交文书档案室的文档需符合文书档案工作要求,并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交接。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书档案室有权拒收。 5.2.立卷与归档 5.2.1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由公司办文秘科负责,具体工作按文档管理和上级业务规定执行。 5.2.2需归档的音像档案,要认真填写说明,编号登记。每半年对文档重新整理,时间在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 5.3文书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5.3.1文书档案以卷宗为单位进行分类、排列;涉密文件按涉密级别分类,单独保管。 5.3.2文书档案室在收集零散文件时,要认真区分,依照分类进行立卷。 5.3.3文书档案发现文件破损要及时修复或复制。 5.4.文书档案的统计和检查 5.4.1文书档案室要设立文书档案登记簿,档案的借阅、返还及时登记、注销,对档案的收进及提出情况进行数量统计。 5.4.2文书档案室对所保管的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5.4.3负责保管文书档案的人员调动工作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5.5.文书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5.5.1文书档案室所保管的档案,原则上一律在阅文室调阅,需要查阅档案时,由借阅

建设公司项目部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公司项目部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部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整性、连接性,并真实记录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部分,是维护企业历史,加强企业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系统,档案管理必须贯彻保密原则,严格按章办事,防止泄密,丢失、损坏、扩散。 3、项目部各类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设专人(兼职)负责。建立综合档案室,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4、项目部档案分为:综合档案、工程档案、物资档案、财务档案,并分别由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生产经营部与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项目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收集、

整理。 5、组卷: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均以年度为限,每卷不得超过200页;归档文件不得用圆珠笔、红水笔、彩色笔、铅笔书写或签批,应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必须保持文件材料间的密切联系,不同价值、不同保管年限的文件,不应并在一组卷内;填写卷内目录时,如遇无标题或不能准确提示内容的文件或材料,应按内容另拟一个标题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以利查找;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案卷标题必须简明,字数不得超过50字。 6、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各部门每年2月份将所属档案整理装订并移交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于3月份整理归档(工程档案以工程竣工为限)。各类档案接收应保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和清晰,档案的移交,应连同案卷目录、附档材料完整地一并移交。移交档案应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二份。 7、办公室应对档案进行有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

(完整版)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第1版签发: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生产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公司设备技术档案是指与本公司设备相关的所有应当归档保存的设备图纸、设备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照片等技术资料。1.3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生产部设立专门的文件柜统一放置,有设备管理人员兼职管理。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 2设备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台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完毕,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以每台设备为单位,将所有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设备主管审查后及时放入相应的文件柜内。 2.2 项目部向生产部移交设备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形成技术资料交付清单并签字确认,交付清单归档备查。

2.3 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须通知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 3.2.科学地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负责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收集,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设备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生产部部长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设备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 篇一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ZK)〗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篇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方案计划办法及实施详细介绍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国家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

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等。 4.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XXXXXXXXXXXXXXX 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目录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 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 (2) 三、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 (4) 四、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 (5) 五、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6) 六、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6) 七、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6)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1)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程,组织制度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受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2)综合部 a、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个部门执行。 c、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的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3)公司档案室 a、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联络单、洽商记录、技术安全交底记录等综合文档的接受、发放、借阅及其登记、计算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b、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c、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d、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e、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工程部 a、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docx

附件 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 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术语和符号 文书档案(Archives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 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案卷( File )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保管期限( 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归档( 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基本规定 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第 8 号),文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 年、 30 年。 4技术内容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 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 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归档要求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 不得更改)。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 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 本文件。 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档案和图纸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技术档案和图纸,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济南市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技术档案是公司在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科研及经营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技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保守秘密的原则。维护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管理与归档 第五条为保证公司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公司各部门需加强对归档技术文件材料形成的管理,应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专项技术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并按要求定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归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将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作为有关人员业绩考核内容之一,予以考核。 第七条公司在产品、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中,必须有兼职档案人员参加进行监督和指导。技术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第八条公司在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时,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第九条公司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和引进项目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共同检查验收技术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 第十条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专业会议,收集获得的技术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送交档案室,经文书处理后归档。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并分别划定保管期限。 2、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符合其形成规律。 3、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易于长期保存,采用耐久性书写材料,同时要保证图像清晰、字迹工整、签字手续完备。 4、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归档二份,一份在室永久保存,另一份作为备索。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和其它技术项目,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经整理后,向档案室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将应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整理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后向档案室归档。 第三章技术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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