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条件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网路条件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网路条件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网路条件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总体说来,我国《宪法》、《民法通则》、《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涉及到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由于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所有保护广义或传统隐私权的法律法规,也可以直接看成是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虽然没有明确地将隐私权规定为具体人格权,但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对名誉权的扩张解释间接达到了保护隐私权的效果。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将隐私明确规定为一项具体“法益”。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直接将隐私权作为公民独立的自然权利写入法律条款中。我国隐私权的研究起步较晚,加上传统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我国在保护隐私权方面不太完善。虽然有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涉及到对隐私权的保护,特别是《侵权责任法》在法律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保护“隐私权”,但总的说来,仍然缺乏系统的规定。而对于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出现而产生的网络隐私权这一新型权利,人们的认识就更为模糊,法律保护就更为缺乏。

具体来讲,主要是两方面问题。首先是程序开发商和网站等对消费者和网民的侵权。2010年11月发生“3Q”大战就是最好的例子,这次事件促使工信部紧急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除了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市场活动中不得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等内容外,还特别强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当然,目前来讲这方面还是在一个可控范围内。而另一方面,在网络上普通网民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已经愈演愈烈了,方法多种多样。比较出名的就是人肉搜索。

(2)“人肉搜索”最早产生于2001年,近年来这一现象已经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人肉搜索”具有一定的社会舆论监督意义,另一方面,其通常是一个群体针对某个人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往往会涉及侵害个人的隐私权以及侵犯公民的其他正当权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方式,是依托数万网民而不再仅仅依靠网络数据库,是一种网民自发性的、集体完成的行动。网民们可以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引擎,输入不同的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询目标对象及朋友的博客、播客、论坛、QQ空间等,寻

找蛛丝马迹;同时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淘宝、天涯、猫扑、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对象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

跟传统的搜索引擎相比,“人肉搜索”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人肉搜索”是一种智能式搜索,具有广泛性。其提供答案并非单纯的网络信息采集方式,而是成百上千具有智慧的网民以自己的知识提供解答。其次,“人肉搜索”可以作为一种自力救济方式。【私力救济应受法律约束“铜须事件”缘起于“幽月儿”的丈夫“狂野之城”在论坛里发的一篇帖子。在网络普及的今天,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发到网上以求声援的事情很多,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是“私力救济”行为。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包括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私力救济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自身实力通过实施自卫或者自助行为救济被侵害的民事权利。公力救济是权利人请求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人权利实施救济,其中最重要的形式是诉讼。但是私力救济是有正当限度的,那就是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社会公益。】因为“人肉搜索”的广泛性,其可以作为一种意见评价机制。网络中挑战人们道德底线的言行因“人肉搜索”的出现而能够被揭开匿名、虚拟的面纱,使网络言行不当者能在现实社会中接受公众的监督与道德评判,为其言行承担应有的责任。在公权力不够发达或公权力不作为时,公权力救济不必完全排斥自力救济,尤其是在我国案件多、司法资源相对匮乏的背景下,合理限度内的自力救济不仅可以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及时救助,还提高了违法者违法成本和机会成本,节约了稀缺公共资源,达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但是,“人肉搜索”也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理性缺失。人们义正词严地充当道德判官,没有严格的程序,也不需要确凿的证据,当事人的权益毫无保障。这种非理性的行为成为网络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无论是道德谴责还是法律审判,它要求实施者应当是居中的、理性的。而网络民意却是非理性的。法学家凯斯·桑斯坦提出了网络“群体极化”理论,来解释网络中的仇恨。互联网论坛区的跟帖,有点类似于非法传销培训时的狭小空间,在一个空间内长时间传达一种单一的信息,就会让在这个空间生活的人得到感染,会有超强的同化效果。所以,由网民自发发出的“网络追杀令”对当事人来说,往往是不公正的,法律应当阻击“网络追杀“行为。】正是由于回答问题的对象各式各样,各有各的知识面与性格类型,这就造成回答问题的时必然带有一定的非理性因素。甚至过于情绪化的回答者以相当粗暴的方式去攻击讨论的对象。正如我们所见到的一样,网络上被人肉搜索的当事人身份被“搜索”曝光后,适当的指责是应该的,但失去理智的辱骂已偏离了正当的理性。这种非理性因素,给被搜索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侵犯了其应有的正当性人身权利。

在2008年12 月27 日晚间, 中央电视台在一则关于网络视听的新闻里, 出现了一名北京某初中在校女生张某接受采访的镜头。该女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上网查资料, 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 很黄很暴力, 我赶紧把它给关了。”张某的外貌和真实姓名均在新闻中公开。随后, 关于张某的视频、图片、恶搞漫画、帖子开始在互联网上泛滥。尤其是有人根据央视的本期报道也作了一篇名为《很黄很暴力》的帖子, 自2008 年1 月1 日发出后, 截至1 月5日凌晨, 跟帖达1200 条。其中一个回帖中, 有匿名人士把张某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所获奖励详细公开, 内容精确到张某的出生医院名字。还有好事者, 公布了一份某年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名单,其中就有张某的名字。此次事件给张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由于受害者是未成年人, 因而这一案例更加引起人们对于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问题的思考。

人肉搜索的问题是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上,网民们进行人肉大部分是出于对他人行为的愤怒、自身的正义感或是对他人隐私的好奇心、发泄情绪、排解无聊所致。在某些事上确实会起到网络监督公共利益,担忧是过度滥用又会造成网络民事侵权。这就需要法律法规的界定、以及有关方面的努力、。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网民最多的国家,4.3亿的网络群体需要更详尽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为。只有完善的民法体系才能有效防止各类侵权的发生。

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院(系、部)名称: 专业名称: 学生姓名:薄一帆 学生学号: 指导教师: 2014年06月20

学术声明 本人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所有数据、图片资料真实可靠。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本人签名:日期: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摘要 随着社会上越来越多隐私侵权案例的出现,引起了人们开始对隐私权的探讨和重视。世界各国对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然而,我国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缺乏力度,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利用了名誉权等的法律规定予以调整。问题在于这只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往往让受害人处于尴尬的境地,而在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都确认了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隐私保护的观念也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因此探讨如何完善保护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制度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键词: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立法;

目录 摘要........................................................................................................................................... I 一、隐私权的涵义及特征.. (1) (一)隐私权的涵义 (1) (二)隐私权的特征 (1) 二、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 (1) (一)隐私权保护的方式 (2) (二)我国隐私权发展存在的问题 (2) 1、隐私权的保护的立法制度不完善。 (2) 2、执法人员对公民的隐私权保护观念淡薄。 (2) 3、对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不明确。 (2) 4、对于隐私权的界限没有一定的认识。 (3) 三、我国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3) (一)完善隐私权的立法制度 (4) 1、在宪法中明确隐私权的概念。 (4) 2、制定有关隐私权保护的单行法律规范。 (4) (二)在民事法律中明确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 (4) (三)提高执法人员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观念 (4) (四)规范隐私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 (4) (五)提高公民的隐私权意识 (5) 结论 (5) 参考文献 (6)

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发表时间:2019-01-07T16:24:44.5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作者:梁潇 [导读] 摘要:现如今大数据蓬勃发展,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西安 710048 摘要:现如今大数据蓬勃发展,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我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伴随着的还有一系列的网络安全和隐私泄露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大数据时代下网略安全与个人隐私问题,并给出了一些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的策略。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网略安全;隐私保护 1.大数据的特征 大数据的来源方式多种多样,一般它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为来源,人类在对互联网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包括视频、图案、文字等;第二类来源于机器,各种类型的计算机在使用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并且以多媒体、数据库等形式存在;第三类的是源于设备,包括各种类型的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采集到的数据,比如摄像头的数字信息和其他渠道产生的各方面信息等。 2.大数据面临的网略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 尽管大数据的出现为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依然会有问题出现。在大数据的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往往为了方便而忽略了对安全问题的考虑。大数据的工作类型不同,所以保护的方式也不一样,个人认为,大数据在使用中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2.1大数据下的隐私保护问题 如果在大数据的使用过程中,没有对数据进行一定的保护,那么就会有可能造成工作人员隐私泄露的问题。在数据使用中,人们面临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隐私问题,对于数据的研究、分析,以及对人们状态和行为的检测也是目前面临的一大安全问题。这些问题都会造成工作人员的隐私泄露,从而为以后大数据的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除了隐私安全,工作人员状态以及行为也都会有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数据使用结束以后,一定要认真做好数据安全的保护,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2.2大数据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 在大数据里,人们普遍认为数据是安全的,所以人们就过度的相信大数据给他们带来的便捷性。但是,实际情况证明,如果对数据本身不能进行有效地识别,那么也会被数据的外表所蒙蔽。如果一旦被数据外表所蒙蔽,不法分子就会对数据进行伪造,导致大数据的分析出现错误,错误的数据必然会给工作带来影响。例如:网站中的虚假评论,就会导致顾客去购买虚假产品,再加上当今社会是互联网普及的时代,所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一旦虚假信息泛滥,那么对于数据安全技术而言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3.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策略 大数据在使用结束后,如果不能做好保护措施,就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对大数据的保护当中,隐私保护是首要任务。在对隐私保护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最普遍、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来对大数据采集进行严密的保护工作。个人建议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保护:一方面,是更好地对数据采集进行保护;一方面是对隐私保护方式提出几点个人建议。 3.1数据溯源技术 数据溯源技术原本属于数据库领域的一项应用技术,但是现在大数据也开始使用该技术来保护用户的安全和隐私。数据溯源技术的基本方法是标记法,即记录下数据的原始来源和计算方法的过程。通过标记出数据的来源,方便对分析结论的溯源和检验,能够帮助分析者以最快的速度判断出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于数据溯源技术对文件进行恢复。 3.2身份认证技术 身份认证技术具体是指通过收集用户和其应用设备的行为数据,并进行分析其行为的特征,以这些数据来分析验证用户和设备,最终查明身份信息。目前,身份认证技术的发展重点在于减少恶意入侵攻击的发生率,减少经济损失。一方面帮助用户保护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一个系统性的认证体系。 3.3匿名保护技术 在对大数据的隐私保护中,匿名保护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方式,这种匿名保护的手段目前还在完善中。当前,数据匿名的保护方式比较复杂,大数据攻击者不仅仅是从单方面来进行数据采集,还能够从多个方面来获取数据信息。因为匿名保护模型是根据所有属性结合来设定的,因此,对其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这也会导致在匿名处理中,出现匿名处理不到位的可能性。因此,应该对匿名数据保护技术进行完善,这样就可以使用多样化的匿名方式,从而将其包含的数据进行均匀化,加大对数据匿名保护的效果,也可以预防数据攻击者对数据进行连环性的攻击,有效保证数据匿名保护的特性。因此,将匿名保护技术进行完善,是当前对大数据进行保护的重要手段。 3.4网络匿名保护技术 大数据的重要来源有一部分就是来自互联网,因此,对大数据做好匿名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但是在网络的平台上,通常都是包含图片、文字、视频等,如果只是一味地采用传统的数据机构来对数据进行匿名保护,很可能无法满足社交网络对匿名保护的需求。为了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在实施的具体过程中,对图片结构应该采取分割点的方式进行聚焦。比如说,基于节点分割的聚焦方案、对基因算法的实现方案,这都是可以进行匿名保护的重点方案。在社交网络进行数据匿名的保护中,关系型预测的使用方式具有较多的优点,其可以准确无误地从社交网络中连接增长密度,使积聚系数增加从而进行有效的匿名保护。因此,对社交网络的匿名保护,也是需要重点加强的主要工作内容。 3.5数据印发保护技术 数据印发保护技术就是将数据内部所包含的信息,利用嵌入的方式嵌入到印发保护技术中,从而确保数据可以安全地使用,也可以有效地解决数据内部存在的无序性。在这一方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将数据进行结合的方式嵌入到另一个属性当中,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数据攻击者对数据保护技术的破坏。另外,还可以采用数据指纹的方式来对数据进行保护。最后,独立分析技术还可以进一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所以,为了保证数据安全,这些措施都是必要的工作流程,为后期数据的挖掘起到了辅助作用。 3.6把安全与隐私保护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而言,他们应该努力加快完善我国的网络立法制度。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法治是解决问题的制胜法宝。并且在

网络环境下的智能控制

《网络环境下的智能控制》 姓名冯阳 学号0120909330218 院系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 班级电子0902 提交时间:年月日

网络环境下的智能控制 冯阳 (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武汉430070) 摘要:Wi-Fi无线网络有容易搭建,保密性强,带宽高的优点,应用广泛。目前的视频监控大都以固定的有线监控为主,在某些场合不够灵活,如今Wi-Fi网络越来越普及,若以Wi-Fi网络为传输媒介,移动智能小车作为载体,就可以实现基于无线网络可移动的视频监控。本设计对Wi-Fi视频监控智能小车进行深入的研究,通过对国内外Wi-Fi应用和视频监控领域的调查,提出了设计的实施方案。对各模块进行选型和计算,确定了整体设计方案。本文主要研究Wi-Fi网络下的基于TCP协议的通信,视频流的采集和传送,智能小车的电机驱动设计,舵机控制,单片机的串口通信。研究结果表明:基于Wi-Fi的视频监控智能小车可以在电脑上位机实现对智能小车的控制和摄像头角度的控制,上位机可以清晰的采集到智能小车时事采集的现场画面。 关键词:Wi-Fi;单片机;摄像头;TCP;智能小车

Intelligent Controlling Under Network Environment Feng Ya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70) Abstract: Wi-Fi wireless networks are easy to build, strong security, high bandwidth advantages, widely used. Most of the current video surveillance monitoring in fixed wireline-based, not flexible enough in some cases, terms of Wi-Fi network as the transmission medium, mobile smart car as a smart carrier, you can achieve wireless network based mobile video surveillance, which is based on Wi-Fi network video surveillance smart car.The design of Wi-Fi-based video surveillance smart car in-depth study, through domestic Wi-Fi applications and video surveillance field survey, presented the design implementation. For each module selection and calculations to determine the overall design and software control bill. Thesis, under Wi-Fi networks based on the TCP protocol communications, streaming video capture and transmission, the smart car's motor drive design, servo control, single-chip serial communication.The results showed that: Wi-Fi based video surveillance in the computer PC smart car can achieve control of the smart car and camera angle control, PC can clearly capture the scene to collect the smart car Newsletter screen. Key words:Wi-Fi;MCU;Camera;TCP;Smart car

论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 摘要:隐私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为特征的网络时代改变了人类传统的生活方式,拓展了人类交往的空间,人类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在信息时代公民的隐私权被他人侵害是一件极容易的事情,而这不仅仅是关系个人权利的问题,我们更需要依靠科学手段,克服隐私权保护技术滞后,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 关键词:网络环境隐私权隐私权保护 一.网络环境下隐身权的挑战 2007年12月29日,留学海外多年的31岁的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层楼跳楼死亡。在自杀之前,姜岩在网络上写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当天开放博客空间。之后的三个月里,网络沸腾,姜岩的丈夫王菲成为众矢之的。网友运用“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住址以及身份证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全部披露。王菲不断收到恐吓邮件;网上被“通缉”、“追杀”、围攻、谩骂、威胁;被原单位辞退…… 2008年3月18日王菲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张乐奕、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案被媒体冠为“人肉搜索第一案”或“网络暴力第一案”。 1.科技的进步,高新技术产品的出现使得人民的隐私更容易暴露与网络。网络在为人类提供巨大便捷和乐趣的同时,也对新环境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出新的挑战。 2.现代传媒的发展与进步,对隐私权的保护构成了新的威胁和挑战。现代传媒使得当代社会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和便捷,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各种传媒报刊、广播、电台等的传播速度将迅速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因此,传媒的发展成为隐私权保护的一大威胁。 3.网络环境下隐私权防范技术发展的相对滞后,在技术上对隐私权的保护成为难题。个人 二、网络隐私权的界定 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网络隐私权与隐私权有以下几点区别:网络隐私权的客体不同于隐私权。网络隐私权其核心为个人资料保护问题,但是由于网络的数字化信息可以进行加密,这些加密的资料属于个人隐私,因为权利人不希望公开这些资料从而使所有的网民知晓。对于权利人来说,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针对绝大多数陌生人,而不像一般情况下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精品文档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 1890年,美国著名法律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 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隐私权的概念。此后近百年的时间里,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法律上的确认。然而,近几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隐私权范畴逐渐扩展,个人数据的隐私权受到冲击,强调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 、大数据时代的挑战与个人数据隐私权概述 1.大数据时代对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挑战 大数据”是一股新的技术浪潮,具体指随着信息存储量的 增多,人类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通过数据的开放、整合和分析,能发现新的知识、创造新的价值,从而为社会带来“大科技”、 大利润”和“大发展”等新的机遇。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 降临,人类拥有了处理大量数字化信息的技术。对大量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在世界范围内对商业、教育、休闲乃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飞速发展起到迅猛的推动作用。“信息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在市场与竞争日益商品化的今天,拥有制作、操控和管理信息的技术对任何一个国家都至关重要。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无疑给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威胁。美国计算机专家John Diebold 说:“在信息时代,计算机内的每一个数据,每一片字节,都是构成一个人隐私的血肉。 信息加总和数据整合,对隐私的穿透力不仅仅是‘ 1+1=2'的, 很多时候,是大于2 的”。 具体来说,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权的冲击主要表现在: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数据能够更容易获取和更广泛传播,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却难以察觉,侵犯后果愈加严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之一在于数据的膨胀、开放以及高速传播。借助强大的搜索引擎,许多希望被

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

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 随着网络、多媒体技术的日益变化,教学的网络化、多媒体化是现代教育的一大特征,网络教学代表了现代教育的一个发展方向,为了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必须跨上网络快车。 在网络环境中,教育信息呈多媒体化,教学过程具有较强的交互性,教育信息的传递呈网络化、智能化,这使网络环境下的教与学更具魅力,教学模式也与传统教学有了巨大的不同,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以,探索网络环境下新型的教学模式,是教学改革和教育技术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而信息技术教育将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重要途径,信息技术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是核心,所以探索一种以培养现代人为目标的新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模式,将成为我们的首要任务。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下面我就简单谈一谈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模式。 一、网络环境下的“发现教学法”模式,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心理学研究也指出:学生对周围事物充满好奇,学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探究活动方式。这就表明,“有效的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通过学生的自我发现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方式”。 “发现教学法”主张在生动自由的课堂教学气氛中,学习者自己去发现教材结构。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首先,教师要引出“发现点”。这个“发现点”既不能让学生对于其结果一目了然,又不能让学生望而却步,而是提出以后,让学生觉得有思考的余地。围绕“发现点”展开讨论,提出多种设想。在围绕“发现点”组织讨论过程,教师要抛砖引玉,启发学生从以往的知识、类似的软件使用经验等角度展开思维,防止出现离题千里,不着边际的局面。对于学生形成的每一种假设实行分析,去掉一些与本课程无关或难度较大的设想,留下一些学生能够独立思考的问题,让他们去“发现”。通过讨论,学生得到一些他们“发现”的内容,然后相互补充、综合。最后,由教师引导学生把这些结论与教材内容相结合,从而完成一次“发现”。在教师营造自由的课堂氛围中,学生通

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例证分析

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例证分析 ————————以大学生求职为例 主持人:刘晓欢 参加人:戴惠王金雷王源王祥光 指导老师:常金华 报告日期:2010年2月27日 1 2 1刘晓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801班 戴惠: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801班 王金雷: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电子商务0802班 王祥光: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电子商务0802班 王源:会计学院财务管理0801班

目录 一、摘要.......................................................3 二、前言.......................................................3 三、本次调查的基本状况.........................................5 四、项目论证.................................................. (一)大学生隐私泄露状况....................................... 8 (二)大学生网上求职状况........................................9 (三)大学生网上求职时对隐私保护的建议意见.....................10 四、解决措施和方法............................................. (一)大学生应该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11 (二) 学校应加强求职过程中个人隐私保护普及工作.................11 (三)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注重隐私保护.........................12 结束语.............................................................12 附录一:调查问卷...................................................14 附录二:参考文献...................................................14

关于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118669779.html, 关于网络时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作者:龚鹏霁 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4期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已经为人们拓展了生活空间,越来越多的人可以自由在网络空 间的平台上发表自由言论,进行自由交往甚至是自由交易,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改变,但同时也使人们的隐私遭受着严重威胁。对此笔者在本文中结合网络时代背景与网络隐私权界定,对网络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最后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网络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具体对策,旨在通过本文研究引起人们对当前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重视,促进立法建设以实现可靠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网络时代;网络隐私;困难;保护对策 一、网络时代隐私权概述 (一)网络时代背景 网络技术发展不但给人们之间沟通带来了包括电子邮件、在线聊天软件等方式手段,也创造了网络空间,人们可以在网络空间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内心感受,也可以在网络空间进行娱乐游戏,还可以在网络空间进行经济活动,例如购买商品、投资理财等等。网络空间虚拟性人们看似能够以各种虚构身份开展活动,但越来越多活动开始要求人们实名制或者在后台进行大数据记录分析,这些都使得公民隐私权受到了威胁。 (二)网络隐私权界定 公民在网络时代隐私权的界定影响法律保护的对象和范畴,首先需要肯定一点即网络隐私权是公民在现实生活中隐私权的延伸,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当前并没有关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界定依据,理论上关于网络隐私权的界定虽然有探讨,但尚没有形成统一观点,笔者认为对网络隐私权的界定应当把握三个基本要点:一是主要内容围绕人们在网络中的个人信息;二是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具有财产性价值;三是网络空间个人隐私权从不被侵犯转变为如何合法利用的保护需求。 二、网络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面临的困难 (一)立法缺乏对网络隐私权保护 从立法上看,我国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性规定主要分布与各个部门法中,而且都相对较分散,没有形成体系化和制度化,对网络时代具有新形式的隐私权更是缺乏直接的立法规范,只能参照传统隐私权保护立法进行保护,但是传统隐私权立法本身就存在效力不足,间接援引到网络隐私权保护更是大大减损了其保护效力。

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现状分析

李核章 摘要:收集技巧的迅猛开展使社会的政治、经济、文明、教导、科技等范围爆发了深入的变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年夜的便利。然则,收集在给人类到来便利的同时,也打破了时间、空间界限,使作为隐私权樊篱的时间、空间在很大年夜水平上掉掉落了意义,它使社会和大众的一些活动一览无遗。本文从收集隐私权的基本后果入手,对我国收集隐私权的保护近况想停止初步的剖析。 关键词:收集隐私权;保护 1、我国收集隐私权保护现行的专门司法规矩 随着革新开放的兴起,经济社会开展的同时,我国的相干司法律例也逐渐建立和完美。 (1)1996年4月8日邮电部宣布实施的《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办理方法》规矩:任何组织或团体,不得应用计算机国际两网从事伤害他人信息系统和收集平安、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2)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同意,同年12月30日起实施的《计算机信息收集国际联网平安保护办理方法》。1998年国务院信息办宣布《计算机信息收集国际联网办理暂行规矩实施方法》。 (3)2000年11月7日信息家当部宣布实施了《互联网电子通知布告效劳办理规矩》,该文件规矩:电子通知布告效劳供给商应对网上用户的团体信息保密,未经网上用户之容许,不得向他人泄漏其团体信息,背犯此类规矩者,由电信办理机构责令改正,给商务用户形成伤害损掉的,依法承当司法义务。 (4)2000年12月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经过的《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关于保护互联网平安的决定》规矩:应用互联网欺侮他人或假造抱负诽谤他人及正当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的电子邮件或许其他数据,侵犯公平易近通信自在和通信秘密的,可以构成立功,依刑法清查刑事义务。 因而可知,我国关于收集隐私权的保护还相对比拟落伍。现有司法规范的效能相对较低,相干的司法律例多为行政部分宣布的规章条例,而且,这些司法律例多是由各部分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指定的,比拟零碎,各规矩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的抵触和抵触。所以说,我国现在还未建立起系统完美的收集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系统,没法满足保护收集隐私权的需求。 2、我国收集隐私权保护的缺少 1.立法方面存在的后果 起首,隐私权保护的司法系统还不完美。在立法方面,关于保护权益人的收集隐私权方面,我国还没有构成一个系统、完美的司法系统。对将收集隐私权的保护常识规矩了若干的行政律例和部分规章,司法律例之间没有太多的连接,各自自力制订。相互之间存在较多的

2018年度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试题及答案

2018年度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 1.我们经常从网站上下载文件、软件,为了确保系统安全,以下哪个处理措施最正确。(B )(单选题2分) A.直接打开或使用 B.先查杀病毒,再使用 C.习惯于下载完成自动安装 D.下载之后先做操作系统备份,如有异常恢复系统 2.使用微信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是?(A )(单选题2分) A.允许“回复陌生人自动添加为朋友” B.取消“允许陌生人查看10张照片”功能 C.设置微信独立帐号和密码,不共用其他帐号和密码 D.安装防病毒软件,从官方网站下载正版微信 3.日常上网过程中,下列选项,存在安全风险的行为是?(B )(单选题2分) A.将电脑开机密码设置成复杂的15位强密码 B.安装盗版的操作系统 C.在QQ聊天过程中不点击任何不明链接 D.避免在不同网站使用相同的用户名和口令 4.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B )保护。(单选题2分) A.主任值班制 B.安全等级 C.责任制 D.专职人员资格 5.重要数据要及时进行(C ),以防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数据丢失。(单选题2分) A.杀毒 B.加密 C.备份 D.格式化 6.小强接到电话,对方称他的快递没有及时领取,请联系XXXX电话,小强拨打该电话后提供自己的私人信息后,对方告知小强并没有快递。过了一个月之后,小强的多个账号都无法登录。在这个事件当中,请问小强最有可能遇到了什么情况?(B )(单选题2分) A.快递信息错误而已,小强网站账号丢失与快递这件事情无关 B.小强遭到了社会工程学诈骗,得到小强的信息从而反推出各种网站的账号密码 C.小强遭到了电话诈骗,想欺骗小强财产 D.小强的多个网站账号使用了弱口令,所以被盗。 7.没有自拍,也没有视频聊天,但电脑摄像头的灯总是亮着,这是什么原因(A )(单选题2分) A.可能中了木马,正在被黑客偷窥 B.电脑坏了 C.本来就该亮着 D.摄像头坏了 8.刘同学喜欢玩网络游戏。某天他正玩游戏,突然弹出一个窗口,提示:特大优惠!1元可购买10000元游戏币!点击链接后,在此网站输入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网上支付后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都没了。结合本实例,对发生问题的原因描述正确的是?(C )(单选题2分)A.电脑被植入木马

网络条件下的消费者行为特征分析

网络条件下的消费行为特 征分析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电子商务的逐渐普及,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者的地位正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以互联网为营销平台,传递营销信息使传统的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发生巨大的变化,网络营销应运而生,这一新的营销方式无论从理论基础、手段、特点,还是营销理念、内涵方面都对传统的营销方式带来了冲击和影响,强调企业与消费者双方在互动沟通中实现各自的利益需求,是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因此网络营销是围绕着消费者开展一切活动的,消费者的需求是企业制定营销策略的重要依据。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的提高,社会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逆转,消费者占主导地位的买方市场已经来临。这一现状促使企业必须去研究消费者的行为与心理,研究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各种因素,以需定产,这样才能扩大产品的销售,改善经营管理的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所以,在消费者占主导地位的网络经济时代,对网络条件下的消费者行为特征研究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主要是从网络条件下的消费者的行为特征进行分析,并且结合现实探讨了当今的我国网络营销存在的显著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应网络条件下消费者行为特征的市场营销策略。 关键词 网络消费者;消费行为;营销策略;网络营销

Abstract Abstract: With the wide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net and e-commerce grew in popularity, people's consumption idea, consumption patterns and consumer's position is undergoing significant changes. On Internet marketing platform, transfer the marketing information makes the traditional market marketing mix strategy change greatly, network marketing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this new marketing mode whether from the theoretical basis, methods, characteristics, or marketing idea, connotation to the traditional marketing way has made an impact and influence, emphasize both sides i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consumers communication in realizing their own interests in satisfy consumers' requirements, and are the basis of personalized needs enterprise to realize the maximization of profit, so the network marketing is around consumers conduct all activity, the demand of consumer is enterprise developing marketing strategy is an important basis. Furthermore, along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technical level 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supply and demand of society has happened in reverse, consumer dominant buyer's market has come. This status promote the enterprise must go to study consumer behavior and psychology, the study of various factors that influence consumer behavior, to DingChan, such ability to promote the sale of our products, improve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So, in consumer dominant network economy era, under the condition of network consumers'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has become a very important issue.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network condition of consumer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are analyzed, and the reality in China are discussed today's network marketing existence significant problems, and based on this, puts forward to adapt to network under the condition of consumer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rketing strategy. Keywords: Network consumers;Consumer behavior;Marketing strategies;Network marketing

论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保护

本科生毕业论文 ( 2014 届) 法政学院 题目:论网络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学号:201007020123 姓名:程章尧 专业班级:法学101 指导教师:何菲职称:讲师 2014年5月22日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我谨在此承诺:本人所写的毕业设计(论文)《论网络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均系本人独立完成,没有抄袭行为,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引用注释,如出现抄袭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目录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传统隐私权的分析和界定 (1) 二、互联网对传统隐私权概念的影响 (2) 三、网络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法理辨析 (3) (一)互联网时代下隐私权是否存在新的定义 (3) (二)互联网时代下隐私权的基本内容 (3) (三)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特点 (3) (四)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性质 (3) (五)网络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4) 四、网络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侵权类型 (4) (一)擅自披露他人隐私 (4) (二)非法获取、利用个人信息 (4) 1. 网络经营者对个人信息的侵害 (4) 2. 黑客对网络用户的侵害 (4) 五、国外关于网络时代隐私权保护的基本模式 (4)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 (5) (二)以欧盟为代表的立法规制模式 (5) 六、我国在网络时代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5) 七、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议 (6) (一)以立法保护为核心 (6) (二)以行业自律保护模式为补充 (7) 结语 (8) 致谢 (8) 参考文献 (9)

百度隐私权保护声明

百度隐私权保护声明 百度首页 关于百度 知识产权声明 免责声明 权利声明 隐私权保护声明 百度非常重视信息的保护,在使用百度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 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认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声明适用于由百度提供的服务,解释了用户(自然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有关情况。 本声明不适用于由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例如百度搜索结果展现的第三方链接,以及可能包 含百度产品和/或服务的网站。百度建议您访问相关网站和/或服务了解其隐私政策。 二、信息收集 1. 您向百度提供的信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用户服务,百度会在您自愿选择服务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系统 自动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请您在注册时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提供个人资料,并不 断更新注册资料。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由您自 行承担相应的后果。请您不要将您的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您发现您的帐号遭他人非法使 用,应立即通知百度。互联网上不排除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此 类情况与百度无关。 2. 日志信息。当您使用百度服务时,服务器会自动记录一些信息,例如您对我们服务的使用情况、IP地址、 所访问服务的URL、浏览器的类型和使用的语言以及访问日期和时间等。例如: 113.65.41.253 - - [13/Mar/2011:12:59:59 +0800] "https://www.360docs.net/doc/2118669779.html,/s?wd=测试&tn=baidu HTTP/1.1" "Mozilla/4.0"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好个人隐私-阅读附答案 - 现代文阅读及答案.doc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好个人隐私?阅读附答案- 现代文阅读及答案-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好个人隐私? 前言:大数据代的来临,为我门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浏览信息、购买生活用品等。而网络平台依托大数据,就能掌握用户的大量信息。 2018年眉山市中考语文试题阅读附答案【材料一】画 【材料二】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18年调查显示:有近八成的网民认为手机APP的个人信息不安全,不会轻易下载APP,其比例比去年提高了两成;网民希望揭露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黑心企业的比例,从去年的五成上升到七成;一旦遭遇信息诈骗,网民选择投诉曝光的比例,从去年的58.7%提升到83.1%。 【材料三】 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认为:大数据与个人隐私的界限并不明确,哪些信息类型可以被互 联网平台搜集和提供给第三方?哪些情况下将被视为侵犯用户隐私?立法与执法环节都还未能跟上商业环境的变化。因此不能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提供法律支持。 【材料四】 5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体系日渐完善。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表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改,不世露,不毁损,不出售,不非法向他人提供,这是网络平台必须承

担的义务。 19.【材料一】中的漫画,反映了一种怎样的社会现象?(2分) 20.请用一句话概括【材料二】中调查显示的结果。(2分) 21.综合以上材料,探究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4分) 19.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极易被泄露。(2分,大意对即可。) 20.网民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意识越来趣强。(2分,大意对即可。) 21.立法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应依法保护网民的个人信息;网络平台应守法经营;网民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每点1分,共4分。章近即可。)

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目录 一、隐私权的概念 (3) 二、隐私权被侵犯的主要表现 (4) 三、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6) 参考文献 (9)

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网络上的各种隐私权面临被侵犯的可能,网络的信息安全受到了人们的关注。文章描述了传统的隐私权和现代社会的网络隐私权,分析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初级阶段,网络隐私所面临的现状,寻求解决的途径,通过行业自律、个人道德和立法来进一步加强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关键词】网络时代;隐私权;保护

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一、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的概念最早产生于美国,由路易斯布兰代斯和萨莫尔沃伦与1980年在《哈佛法律评论》上首次提出。英文名为privacy。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网络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学界的研究成果,是指公民在网络中享有的个人信息、网上个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传播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 网络隐私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用户在享受网上服务时,所登记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身份识别信息。二是个人的财产状况和信用资料,包括信用卡、银行卡、网上炒股、网游帐号密码等等。三是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上网活动踪迹及活动内容等等信息。 网络时代,传统隐私权被赋予了新的内容。网络隐私权一方面有着和传统隐私权重叠的部分,比如具有一样的权能,都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等等;另一方面又是作为传统隐私权的一种新的补充和扩展形式出现的,二者共同构成了我们现在所指的广义上的隐私权。可以说,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它有别于传统隐私权的特点:一是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二是网络隐私侵权主体难以认定、追究侵权责任的难度大。传统侵权行为通常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有可以确认的侵权主体。而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侵权人分布广泛,追究责任的难度加大。例如,由于网络运营商无法预知网民们的言论内容,他们很难凭自身技术去判断网民言论是否侵权,如果采用无过错责任模式则义务过重,甚至无法履行;如果采取过错责任模式,则网络运营商无须承担审核监督义务,又有袖手旁观之嫌,这些因素都使得侵权责任追究难度加大。三是网络隐私侵权内容扩大,侵权客体具多样性。网络隐私权扩充了传统隐私权的内容及形式。在传统日常生活中不属于隐私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在网络社会都成为了个人的隐私。网络隐私权还表现为一种集人格权与财产权与一体的复合型权利。到了网络信息时代,网络环境中的一些私密信息,不仅因为其本身具有经济利用价值,还包括有的隐私是与现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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