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关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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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会计

关税会计

2、 出口关税的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例题 借:应收账款 2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 支付运费、保险费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80 贷:银行存款 308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153.4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4153.4
(二)外贸企业关税会计处理 1、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与工业企业相同 2、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 货款,大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 务。因此,由于进出口而计缴的关税均由委托单位 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 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从委托方收回。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 也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账户来反映的,其对应 账户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等。
解:设每件货物的进口完税价格为Y Y+Y×40%+(Y+Y×40%)/(1-30%) ×30%+Y×20%=68 该批货物单位完税价格Y=33.01(元) 该批货物应纳关税=33.01×4000×40%= 52816(元) 即完税价格=
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 关税税率) 1 1 关税税率 20% *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 1
支付运费、保险费时 借:材料采购 1411058 贷:银行存款 1411058 应交关税时 借:材料采购 202733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202733
【例】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自营进口商品一批, CIF价格折合人民币为400000元,进口关税税 率为40%,代征增值税税率17%,根据海关开 出的专用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 计算应交关税和物资采购成本如下: 应交关税=400000×40%=160000(元) 物资采购成本=400000+160000=560000 (元) 代征增值税=560000×17%=95200(元)

关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关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关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关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出口关税”二个明细科目,分别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和实际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其贷方反映企业在进出口报关时经海关核准应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进出口关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进出关税。

对于进口关税,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

而对于出口关税,通常应当计入企业的营业税金。

一、进口关税的'账务处理进口业务分为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情况。

(一)自营进口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

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进口关税时,应借记“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材料采购”(工业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科目。

企业交纳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某企业1998年5月1日报关进口货物一批,离岸价为US$370000,支付国外运费US$22500,保险费US$7500,国家规定进口税率为30%。

进口报关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为1美元=8.00元人民币,则报关时应纳关税为:应纳进口关税=(370000+22500+7500)×8.0×30%=960000元若为工业企业则作会计分录如下:借:材料采购96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960000若为商品流通企业则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商品采购96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960000以银行存款交纳进口关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960000贷:银行存款960000[例2]某公司进口设备一套,到岸价格为US$200000,报关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为8.30元人民币,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200000×8.30×10%=166000元则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166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166000以银行存款缴纳进口关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166000贷:银行存款166000(二)代理进口代理进口业务一般由外贸企业代理委托单位承办。

关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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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税的补征和追征
补征和追征是海关在关税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 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征收的税额(称为短 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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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税的征收管理
(五)关税纳税争议
纳税争议的内容一般为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对 海关在原产地认定、税则归类、税率或汇率适用、完税价 格确定、关税减征、免征、追征、补征和退还等征税行为 是否合法或适当,是否侵害了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而 对海关征收关税的行为表示异议。 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是: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 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 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海关应当自收到复 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 式正式答复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复议决定仍然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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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贸易性商品的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和出口 货物的发货人;接受委托办理有关手续的代理人,也 是关税的纳税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代理人是 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 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具体包括:外贸进出口公司、 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以及其他经批准经营进 出口商品的企业。 非贸易性进出境物品的关税纳税人为进出境物品的所 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 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 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 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 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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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全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全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法的目的,包括规范关税征收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以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并强调了制定依据是宪法。

●第二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征收关税,明确了关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主体。

●第三条:确定了关税的纳税人,即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

同时明确了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关税扣缴义务人,适应了跨境电商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指出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以及税目、税率的适用规则依照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执行,确保关税征收有明确的依据。

●第五条:对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和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的关税征收办法进行了区分,明确了个人合理自用进境物品在规定数额以内免征关税,以及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和免征关税数额的制定和备案程序。

●第六条:强调关税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体现了关税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服务宗旨。

●第七条:详细规定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关税工作重大规划、拟定关税改革发展方案、审议重大关税政策和对外关税谈判方案、提出《税则》调整建议、定期编纂发布《税则》、解释《税则》税目税率、决定征收特定关税措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明确了关税税则制定和调整的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八条:要求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税目和税率●第九条:说明了关税税目由税则号列和目录条文等组成,以及关税税目适用规则包括归类规则等。

明确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方法,强调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可以提出调整关税税目及其适用规则的建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执行,确保关税税目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税务会计课程标准

税务会计课程标准

《纳税申报与税务会计》第一部分:课程教育目标一、教学对象高职高专经济类会计性、财务管理、审计专等专业学生。

课程的性质和任务《纳税申报与税务会计》是高职会计专业的主干专业课,也是财经类投资理财、财务管理、财政税收、审计等专业的专业课。

本课程的教学任务是通过讲授现行各种税法的基本知识和税务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让学生认识税收、税务会计的本质特征,理解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政策法规,熟悉各种税收的计算及申报,掌握税务会计基本内容和具体处理方法,并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纳税筹划。

二、学生能力培养要求1.基础知识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我国税收的种类,企业日常缴纳税种的征收范围、税率、税额的计算方式和纳缴程序及会计的账务处理。

2.素质要求根据会计专业的特点开展教学,从而使学生在扎实掌握税务会计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转化成会计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即同时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动手能力。

会计专业的学生,对各种税收制度和政策法规、纳税申报、会计处理三部分内容均应系统学习,特别是各种常见的流转税更应全面掌握;其它财经类专业,结合相专业的特点,着重介绍税收制度和政策法规,对纳税申报和具体会计处理可视教学过程,学生的知识程度来定。

3.实践操作要求教学中,通过模拟实习,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对纳税会计实务中各种纳税申报表填制、申报和缴纳,有一个系统的、全面的认识,将学生所学的税务会计基础知识转化为税务会计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为学生进一步学习财会知识打下扎实基础。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基本要求第一章概论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的概况,认识税收的分类,熟悉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特点、职能,掌握现行税制的构成要素及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重点:税制构成要素和现行税收的分类、企业纳税的基本程序,税务会计的概念、特点以及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区别。

教学难点:税制构成要素和现行税收的分类。

第5章关税会计

第5章关税会计

第5章关税会计■练习题二、单项选择题1.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可能是(B)。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进口货物的发货人C.进境物品的所有人D.出口货物的发货人2.以下不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项目有(A)。

A.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B.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C.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D.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3.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折合每吨人民币为20 000元(不包括另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 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海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为每吨2 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则该批化工原料应纳的关税为(D)万元。

A.100B.105C.110D.1154.以下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项目有(D)。

A.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B.进口关税C.国内保险费D.卖方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5.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D)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A.3%B.0.3%C.O.1%D.1%6.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包括(C)。

A.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B.支付给境外的佣金C.工厂至离境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D.出口关税7.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B),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A.之日起7日内B.之日起15日内C.次日起7日内D.次日起15日内8.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B)。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9.关税税额在人民币(C)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以免征关税。

A.10B.20C.50D.10010.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税务会计》第5章 关税会计

1)计算运费=5000×40×6=1 200 00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325 000×6=1 950 000 (元) 3)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1 950 000+1 200 000)÷(1- 3 ‰) =3 159 478(元) 进口关税税额 = 3 159 478 ×5.5% =173771 (元)
了解关税的特点

及其要素

理解关税的会计

处理的特点

掌握关税的确认、计
量与申报
一、关税及其特征 (一)关税概念及作用
关税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税是贯彻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它 在调节经济、促进改革开放方面,在保护民族企 业、防止国外的经济侵袭、争取关税互惠、促进 对外贸易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都具有 重要作用。
【例5-5】完税价格 =925 000÷{1+25%+[(1+25%)÷(1-15%)]×15%+20%} =925 000÷1.670 6=553 693.28(元) 应交进口关税=553 693.28×25%=138 423.32(元) 应交消费税
=(553 693.28+138 423.32)÷(1-15%)×15% =122 138.22(元) 应交增值税 =(553 693.28+138 423.32+122 138.22)×13% =105 853.13(元)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实际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例5-10】某进出口公司自营出口商品一批,我国口岸FOB价折 合人民币为720000元,设出口关税税率为20%,根据海关开出的 税款缴纳

进口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进口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进口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是增加政府收入和保护本国商品生产的手段之一。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进口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欢迎阅览。

进口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篇1进口货物,关税一般计入货物的成本,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额。

在计算上,关税应根据货物的归属,选择适用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关税。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0.17。

会计分录的写法:借: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是通过货代进口,那么预付税款时可以先通过预付账款给第三方挂往来账,收到发票以后再冲回。

进口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篇2本公司通过进出口公司购进一批进口汽车零件,收到进出口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1)货款及银行费用:116,103.63元;(2)代理手续费:1,736.18元;(3)代垫费用:1,652元;代办关税手续费:300元;收到海关开具:(4)代征增值税:21,663.61元;(5)进口关税:11,660.02元。

请问:(2)(3)项的费用是分摊到库存商品中,加大零件的进价,还是划入经营费用中?(若是前者,该部分费用无抵扣,销售时就要纳该部分费用的.增值税?)请教具体帐务处理方法。

(进口货物的帐务处理问题)答: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采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规定:1、企业直接进口商品,则商品采购成本只包括货款和进口关税,其他费用作为经营费用处理。

2、非直接进口,而是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一批汽车零件,则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该进出口公司的全部价款。

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会计分录为;借:商品采购 131,451.83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663.61元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153,115.44元如取得普通发票,则货物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其税款应直接列入材料成本,即借:商品采购 153,115.44元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153,115.44元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关税会计练习

项目五关税会计业务操作一、判断题1.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税额在2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以免征关税。

()3.当国境内设有自由贸易区时,关境就大于国境。

()4.我国的关税按照统一的关税税则征收一次关税后,就可以在整个关境内流通,不再征收关税。

()5.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就是货价。

()6.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7.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但不包括出口关税。

()8.我国对少数进口商品计征关税时所采用的滑准税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从价税。

()9.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依照关税基本法的规定,可实行特定减免。

()10.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所含的陆、空、邮运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时,可按货价的3‰计算保险费。

()12.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13.鉴于各国关税税率的复式性特点,我国关税税率采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14.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除法定减免外,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均由国务院决定。

()15.出口关税税率是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

()16.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应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但对租赁期限超过五年的,则应以货物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7.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际友人和港、澳、台同胞无偿赠送的物资,经海关审查无讹,可以免征关税。

中国税制关税法

或托运人为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或 物品。
▪ 属于关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和物品的进一步 具体化就是关税税目,具体内容见关税税 则。
三、关税税率
▪ (一)税率类型 ▪ 从税率与进出口的关系划分,税率分为进
口关税税率和出口关税税率和关税暂定税 率。 ▪ 其中进口关税税率又包括:最惠国税率、 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和关税配 额税率。
▪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 纳的税金。
解析
▪ 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格+境外设计费+ 运输费+保险费
▪ =1 410+80+20+15=1 525(万元) ▪ 应缴关税=1 525×20%=305(万元) ▪ 应缴增值税=(1 525+305)×17% ▪ =311.1(万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
▪ 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国外成交 价为1 580万元,运输费30万元,保险费 10万元,关税税率为40%,消费税税率为 30%,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批化妆 品在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 税。
品。
二、关税的分类
▪ (一)按通过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动方
向分类: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 (二)按征收目的分类:财政关税和保护
关税。 ▪ (三)按计税方式分类:从价关税、从量
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和滑动关税。
▪ (四)按征税性质分类:普通关税、优惠 关税和歧视关税三种。
▪ 优惠关税包括:互惠关税 、特惠关税、最 惠国待遇关税 、普遍优惠制
第五章 关税法
关税的三要素


关税完税价格


内 容
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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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从量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 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1. 以交易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 交易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 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 中包括次,若在货物交易价格之内已包括下列费用,且能单 独分列,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 (1)进口人向其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 (2)卖方付给买方的正常价格回扣; • (3)机械设备、工业设施类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基建、 安装、调试、技术指导等费用。
• 最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和保险费的确 定: • 海运进口货物应计算至货物运抵我国境内的卸货 口岸;陆运进口货物应计算至货物运抵我国关境 的第一口岸为止,若交易价格中所包括的运费、 保险费、杂费计算至内地到达口岸的,关境的第 一口岸至内地到达口岸的以上费用,不予扣除; 空运进口货物应计算至进入境内的第一口岸,若 交易价格为进入关境的第一个口岸外的其他口岸, 则应计算至目的地口岸。
项目五
关税会计
1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关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 征税范围;理解进出口关税的完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掌握关税的会计处理;熟悉关税的申报缴纳等业务。 。 2 教学内容:关税概述;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征收管理 与纳税申报;关税的会计核算 3 教学重点:关税的概念和分类、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及 减免政策。。 4 教学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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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法规规定
一、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确定 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所谓 “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 一国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
具体情况 进口货物 纳税人 收货人
出口货物
进出境物品
发货人
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 (持有人、收件人等)
货物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 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个人邮递物品、各种 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 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 品、馈赠物品以及以 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 物品。
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亦称政策性减免税,是指在法定减免税以外, 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颁布法规、规章特别规定的 减免。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 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并进行减免税统计。这主要包括 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加工贸 易用品;边境贸易加工物资;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出口加 工区进出口货物;进口设备;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 策。
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在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 的其他减免税,既由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 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 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 案一批,专门下达的减免税,一般不能比 照执行。
第二节 关税的计算
•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所使用的计 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或物品的实 际交易价格为基础审定的价格。实际交易 价格是一般贸易项目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 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 当支付的价格。
• 2. 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 出口货物的交易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 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 同货物的交易价格; •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 似货物的交易价格; •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 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计算所得的价格。 •
•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 格形势,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离岸价格)、CFR(离 岸价加运费)、CIF(到岸价)三种。
• 2.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的 到岸价格(CIF)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 括货物价格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 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 劳务费等。
• 完税价格=(FOB+运费)×(1+保险费率) • 注:其中运费按该货物进出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 费率(额)计算;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 3‰计算保险费。即:保险费=(货价+运费)×3‰
• 【例7-1】河豚进出口公司从加拿大进口某种商品 800吨,离岸价格为USD 52 000,运费每吨USD 40,保险费率3‰,当日的外汇牌价USD 1=RMB6.30,关税税率为20%。试计算该批进口 商品应纳关税税额。 • 运费=800×40×6.30=201 600(元) • 关税完税价格=(52 000×6.30+201 600) ×(1+3‰)=530 787.60(元) • 应纳关税税额=530 787.60×20%=106 157.52(元)
• 其次,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 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 按审查后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 最后,以租赁和租借方式进入关境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 定进境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如租赁进境的货物是一 次性支付租金,则可以海关审定进口货物的交易价格作为 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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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方法:理论讲授法 6、教学学时:学时 7、课堂小结:本章内容介绍关税的基本知识,关税计 税依据的确定,即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包括进出 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及审定。介绍关税应纳税额 的计算,在介绍关税基本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分别 计算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的应纳关税。介绍关税的 会计处理,分别就工业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关税会计 核算进行说明。 8、作业布置:课后习题
3.出口货物应纳关税 (1)从价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以我国口岸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额=FOB÷(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②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额=(CIF-保险费-运费)÷(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③以国外口岸价格加运费价格(CFR)成交的出口关税公式: 应纳关税额=(CFR-运费)÷(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法定减免 • 1.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 2.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样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 3.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 4.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 用品,可免征关税。 • 5.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 或复运进境的下列货物,可暂免征收关税
(二) 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出口货物税率没有 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之分。目前我国对绝大部分出口货物不 征收出口关税,只对少数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三)、优惠政策的运用
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或免税。我国《海 关法》和《进出口条例》明确规定的进口货物、物品予以 减免关税。 法定减免
3、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应纳税额的计算 ②以国外口岸离岸价(FOB)或国外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应另 加从发货口岸或国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口岸以前的运杂费和 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关税额=(FOB+运杂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③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即CFR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保 险费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关税额=(CFR+保险费)×关税税率
特别关税
• 1.报复性关税,任何国家或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 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 产于该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 • 2.反倾销关税与反补贴关税,为保护我国产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进口产品经过初裁确定 倾销或补助行为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 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 • 3.保障性关税,当某种商品进口量剧增,对我国相关产业 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有关规则,可以启动 一般保障措施。
3、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或者和我国毗邻的国 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其成交价格 即为完税价格。应纳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关税额=CIF×关税税率
• 注意事项: • 首先,货物交易价格之外如果发生下列费用,应一并计 入完税价格: • (1)货物进口人以在国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 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的货物卖方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 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和资 料等费用; • (2)货物交易过程中进口人向卖方支付的佣金; • (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由买方支付 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劳务费用。
货物是指贸易性 的进出口商品
关税征收的对象 是准许进出境的 货物和物品。
物品
• 二、关税的税率及其运用 •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是根据国家关 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方法程序 制定和公布实施的、对进出口的应税商品 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一)、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 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实 行暂定税率。 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 关税。
6. 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商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 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 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 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7. 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以免征 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 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以免征 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9. 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审查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 关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拒力遭受损毁或者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 慎造成的。 10.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 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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