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镇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
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规章制度

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综合服务大厅的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综合服务大厅是村民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咨询服务的重要场所,居民应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文明有序利用大厅资源。
第三条社区综合服务大厅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居民均可凭有效证件在大厅内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章大厅管理第四条社区综合服务大厅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节假日照常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进入大厅的居民应当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大厅内秩序。
第六条居民在大厅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建议手机静音,避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禁止在大厅内进行赌博、打牌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八条大厅内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大厅。
第九条大厅内严禁盗窃、侵犯他人财产,如发现有此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第十条大厅设有儿童游玩区,家长应当时刻监护孩子,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章业务办理第十一条居民可在大厅内办理如户口迁移、社保卡办理、居住证明等业务,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二条大厅设有便民服务台,可为居民提供快递收发、水电缴费等服务,但需收取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大厅设有服务窗口,各类业务均由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居民可根据提示进行排队等候。
第十四条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如无法妥善解决可向大厅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五条大厅内一旦发生火警、人员伤害等情况,居民应当保持镇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撤离。
第十六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报警,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居民的安全。
第五章大厅清洁卫生第十七条大厅内设有垃圾桶,居民应当自觉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保持大厅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大厅每日定时进行卫生清洁,如有异味、污渍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处理。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尊敬的市民朋友:欢迎您来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特别编写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事务。
一、办事前的准备:1.查询资料: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请您提前查询相关资料和要求,确保所携带的材料完整、准确。
2.预约登记: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您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在线系统预约办事时间。
预约成功后,请您按时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事流程:1.取号排队: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后,请您提前在取号机上选择合适的业务类型,取得一个排队号码。
2.等待叫号:根据屏幕上显示的叫号信息,您可以知道当前办理业务的号码范围。
请耐心等待您的号码被叫到,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3.提交资料:当您的号码被叫到时,前往指定窗口将所需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且符合要求的。
4.审核核验: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您所提交的材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有问题或遗漏,请及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
5.办理手续:当您的材料经过核验后,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表格、收费、复印件等。
6.办理结果:完成办理后,工作人员会将办理结果交予您。
请您仔细核对结果和所领取的证件、资料是否准确无误。
三、办事注意事项:1.请勿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前来办事。
为了确保办事场所的安全,如有发现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办事申请。
2.请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待人。
在等待办事过程中,请遵守秩序,与其他市民友好相处,不要产生冲突和争执。
3.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
在办事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指示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等。
4.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
为了更好地为更多市民提供服务,请您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尽量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五、建议与意见: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和意见,敬请及时向我们提出。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若有需要,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时间的50%。
第三章工作责任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用户的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工作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首先进行登记,记录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详细记录在接待记录中。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咨询、办理、查询等。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反馈服务结果给服务对象,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五章工作考核1. 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3.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调整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工作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预防接种预约制度

预防接种预约制度为加快推进我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延伸疫苗预约接种服务,进一步方便接种对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预约接种服务适用于全县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不适用于产科接种门诊。
二、预约方式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
三、预约程序(一)现场预约程序1、接种对象每次接种疫苗并留观30分钟完成后,离开前由接种人员为其预约下一次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时间,并填写在预防接种证预约记录页中,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留观的,接种单位不予预约。
2、接种对象持预防接种证主动到预防接种门诊预约下次接种的疫苗品种和时间。
(二)电话预约程序接种对象通过电话的方式主动向预防接种门诊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受种者姓名、出生日期、预约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接种单位做好信息记录并为其预约。
(三)网络预约程序1、公众号预约(1)服务量大且交通便捷的朝阳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开通此项预约服务,并安排专人做好后台管理,及时更新门诊疫苗种类和库存量。
(2)接种对象手机关注“晋中疾控”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疫苗预约“,填写必要信息后,可选择附近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疫苗接种预约。
2、金苗宝APP预约(1)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可开通“金苗免疫助手”客户端预约功能。
(2)接种对象通过手机下载“金苗宝APP”,与接种门诊客户端进行绑定,可通过手机端进行疫苗预约、接种记录查询等。
3、群预约接种单位根据辖区服务儿童的年(月)龄、所属村(社区、居委会)等,建立微信或QQ群组,定时在群内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相关疫苗的预约通知。
该方式适用于服务量相对较小、服务人群相对固定的乡级接种单位。
四、其他要求(一)各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预约方式,并制定门诊疫苗预约接种制度,进行公示。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时间、服务场所、服务能力等动态调整每日最大预约量,预约等候天数应控制在3天以内。
(三)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接种服务的,接种单位应提前1天主动电话告知接种对象,并作好解释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3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民满意度而设立的服务机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体系,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职责和权益1.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缴费、申请办证、投诉处理等。
2.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身份和办理相关业务。
3.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拒绝处理非法、违规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业务。
4.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队、预约或者提供必要的资料。
5.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
三、义务和要求1.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和流程,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确保提供的服务是准确、及时、高效的,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服务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提供的服务可以追溯和查证。
4.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5.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四、工作流程1. 居民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按照先来后到、依次排队的原则进行办理。
2.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接待居民并核实其身份和业务需求。
3.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准确、及时地办理居民的业务,并提供必要的说明和帮助。
4.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相关业务记录和归档工作。
5.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投诉和索赔事宜,并向居民解释相关规定和处理结果。
五、评价和奖惩措施1. 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在线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居民的评价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
3. 便民服务中心根据评价结果,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达标的员工给予警告、处罚或者辞退的处理。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为提高我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特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使我们的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特此向大家宣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一次性告知制度,以确保我们的服务流程更加明确、规范。
现将制度的具体内容向大家介绍如下:一、服务对象和范围: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市民,无论您的需求是办理证件、咨询政策还是其他日常生活事务,我们将全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服务时间: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为市民朋友们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三、服务流程和要求:在办理任何业务时,市民朋友们需携带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办理流程。
如因市民未携带相关材料而导致办理失败,我们将无法负责。
四、服务态度: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坚持以市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每一位市民提供真诚、热情的服务,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最好的帮助。
五、办理时间: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尽力提高办理效率,以确保每位市民的需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
在高峰期,我们将采取预约制度,预约者将有优先办理的权利。
六、服务质量:我们将严格要求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位市民的需求都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解决。
七、投诉与建议:如果您在使用镇便民服务中心过程中有任何不满或建议,欢迎向我们提出。
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投诉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其他事项: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在此,我们向所有市民朋友们再次承诺: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以市民需求为中心,为大家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期:XXXX年XX月XX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市民提供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便于市民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促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守则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政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指街道设立的,为方便群众办理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涉及政府提供服务事项的服务窗口的总称.第三条服务规范是指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和人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服务标准.第四条中心体现“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以严密的工作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肃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为申请人提供便民、高效、公开、优质的服务.第五条设置中心遵循了整洁有序、舒适美观、方便工作办事的原则,并体现窗口特点和人性化的工作、办事氛围.基本满足了以下条件:1、中心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2、中心设置了公示栏或者其他公示设备;3、工作窗口柜台设置了标示牌;4、中心设置意见举报、投诉箱和咨询电话;5、中心配置了供申请人书写、休息和供申请人取用的饮用水等基本设备.第六条镇政府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集中到中心“一门办理”.行政服务中心严禁在中心内利用服务事项搭车收费和为他人推销报刊、商品、服务.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做到“四统一”,即:中心名称、服务窗口、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的设置“四统一”.第八条中心保持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和网络畅通,符合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第九条中心保持严肃紧张、安静祥和、整洁有序的工作秩序.工作资料、设备、设施摆放有序,保持环境卫生.非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中心工作区域.第十条中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中心制作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指南,其内容应包括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中心除公开本镇的投诉电话外,还公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电话.第十一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是中心首位接待服务对象办理同一事项的咨询来电、来函、来访、申请和其他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负有指引、解答、回答、办理的责任.严禁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申请和合理要求相互推诿.第十二条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在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应当一次性讲清其咨询的问题或者一次性完整告知其申请事项应当提交、补正的材料.驳回退回申请的应当告知事项作相应记录.第十三条中心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并适当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工作人员因故需离岗的应事先请假,并按职位代理制的要求落实职位代理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下班时间仍有办事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延时服务”.第十四条中心实行承诺办结时限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事项时,应将办结时限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并确保按时完毕.第十五条中心实行服务事项全程代理制度.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直到办理完结.第十六条中心每年一次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质量测评表”,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建议、意见,应当立行立改,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应当及时答复.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心坚持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制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时间召开工作例会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服务中心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心建设.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当配备齐全,保持相对稳定,实行一岗多能,科学合理地整合人力资源,并坚持以下选派条件:1、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敬业精神强;2、业务熟悉,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3、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4、文明礼貌,遵纪守法;5、熟悉微机操作,能讲普通话.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1、工作时间应当着装规范,衣冠整洁,佩带工作证.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姿态优雅,自然大方.在服务对象前不得有不礼貌、不文明行为.3、不准留怪异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4、男同志不准留胡须;女同志化装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尽量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文明,语气亲切,态度和蔼,口齿清晰,表达清楚.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办事公正.1、面对服务对象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自然真诚,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2、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3、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应当耐心倾听,并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4、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时,要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其申请事项应补正的材料,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答,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6、做到“五个一”,即:咨询、受理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7、坚持热心、诚心、耐心服务,不得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和以任何理由、借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第二十三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在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使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已宣布废止的文件;2、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证明、给付事务等不受理,或借故拖延、推诿、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或人为设置障碍,歧视服务对象.3、擅自改变办事事项范围或违反规定的办理程序、标准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4、不使用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服务规范接待群众、接听电话;5、违反首问责任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有关规定;6、不在规定期限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7、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或随意减免规费;8、在工作职责外为企业或者经营者宣传、介绍、推销产品和服务.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维护中心良好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串岗,聊天,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自觉爱护公务设备、设施.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收集好各类资料、文件,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确保安全.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服务示范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宣传栏(二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宣传栏欢迎来到我们的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宣传栏!这里为大家介绍我们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和制度,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利用我们的便民服务。
1. 服务内容:我们提供一系列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社保查询、企业登记、交通违章处理等。
无论您是居民还是企业,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提供便利和帮助。
2. 服务时间:我们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服务时间,我们会提前通知。
3. 服务流程:为了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建立了快速办理流程。
您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前来办理,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事务。
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提前预约,以减少等待时间。
4. 服务态度: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以亲切、耐心和专业的态度为您提供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疑问,都可以随时向我们的工作人员咨询,我们将尽力帮助您解决。
5. 意见反馈: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欢迎大家对我们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满意或不满意,都可以通过我们的反馈渠道告诉我们,我们将认真对待您的意见,并及时改进。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选择我们的便民服务中心。
我们将持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您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需求,请随时前来或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宣传栏(二)一、服务承诺制度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
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群众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
2.对程序简便、手续齐备、符合规定的事项可当场办理,作为即办件承诺直接办理。
3.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事项,作为承办件,承诺限时办理,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由经办人写服务收条给对方,材料不齐全的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4.对需由多个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承诺由镇便民服务中心____联合办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阳光镇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约服务是指申请人提前与服务窗口约定和确认办理政务服务的具体时间,预约窗口在约定时间为申请人提供相应政务服务。
预约服务主要釆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方式。
第三条预约服务程序为: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相应的窗口提出预约申请,或拨打窗口电话:(略),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预约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二)相应的窗口对预约时间进行确认,并对申请人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三)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在约定时间到应约窗口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第四条预约窗口顺利办理预约服务后,要及时将办件结果记录备查。
第五条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预约服务的,预约窗口应提前一天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条超过预约时间2小时而未到场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第七条对预约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人可向便民服务中心投诉。
第八条本制度由希望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