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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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中心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确保员工在安全环境下工作。

2. 消防安全(1)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 交通安全(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2)车辆进出中心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4. 财务安全(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安全培训。

(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3)加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5. 电力安全(1)加强电力设施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中心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检查。

2. 安全检查应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财务安全、电力安全等方面。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中心负责人。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包括服务流程、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

1.3 中心的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流程管理2.1 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2.2 中心的服务流程应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限。

2.3 中心应定期评估服务流程的效果,根据居民的反馈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岗位职责管理3.1 中心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协调。

3.2 中心负责人应对各岗位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3 岗位职责应与工作绩效挂钩,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人员管理4.1 中心应招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员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能力。

4.2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4.3 中心应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投诉处理管理5.1 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或岗位,负责接收、登记和处理居民的投诉。

5.2 投诉处理程序应公开透明,及时告知居民处理结果。

5.3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记录和反馈机制,总结投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类似问题。

六、信息安全管理6.1 中心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居民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6.2 中心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6.3 中心应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强调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并建立保密责任制度。

七、财务管理7.1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7.2 中心应定期进行资金收支和账目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3 中心负责人应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居民处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职能部门等。

第七条中心主任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分管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情况。

第九条职能部门包括业务办理部门、信息咨询部门、政策宣传部门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适时调整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助居民办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便民服务;(二)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回答居民咨询;(三)收集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为居民提供参与和监督的机会;(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接待居民:居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事项,由接待员进行接待,并登记相关信息;(二)业务办理:根据居民的要求和需求,由业务办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作办理;(三)咨询解答:居民有关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方面的问题,由信息咨询部门进行解答;(四)政策宣传:主动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反映居民的要求和意见;(五)意见反馈: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落实;(六)工作总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流程。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一、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和职责二、服务流程和标准三、员工管理和培训3.1岗位职责:便民服务中心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员工必须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进行办公,真诚对待每一位居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3.2培训和考核: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包括政策法规知识、服务技能和沟通能力等培训。

员工的工作表现会纳入考核评估中,对业绩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3.3员工待遇和保障: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工作环境符合相关规定,并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表现提供相应的激励。

四、居民意见收集和反馈4.1意见收集: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立意见箱,收集居民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并定期组织居民座谈会和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和需求。

4.2意见反馈:对于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心应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并采取措施改进。

对于重大问题或数次反馈意见的建议,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公开说明。

五、安全和保密5.1工作安全:中心要保障员工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预防和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和风险。

5.2信息保密:中心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要求,尊重居民的隐私权,确保居民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六、工作宣传和公开6.1宣传工作:中心应定期组织宣传工作,包括宣传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高居民对服务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6.2公开透明:中心要主动公开工作进展、服务流程和标准,接受居民监督,及时回应和解答居民关切和问题。

七、工作汇报和评估7.1工作汇报: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领导汇报工作进展、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2评估考核: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进。

八、违纪处分和奖励8.1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标准和保密要求的员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2奖励机制:对于工作表现优秀、创新和贡献突出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以上即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管理制度,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具体的规定和实施。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各种行政、公共事务等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主体是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人员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要求:1. 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2. 维护服务场所的秩序和整洁,保证安全和环境卫生。

3.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确保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

4. 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

5. 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行政办事指导和咨询服务。

2. 受理居民的各项证件、申请和登记等业务。

3. 提供居民身份认证和证明。

4. 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5. 协助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6. 组织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保证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四章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应符合以下标准:1. 规定办事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服务窗口,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段。

2.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3. 提供便民服务手册和宣传材料,让居民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

4. 建立办事预约和排队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5. 设置服务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反馈和意见,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五章管理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定期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是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是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办理市民的各类证照、家庭户籍、婚姻登记、企业注册等事项;(三)审查市民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回或要求修改;(四)进行政策宣传,加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五)统计、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确保办公场所的整洁、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市民前来办理业务应按照取号系统顺序办理。

工作人员应友好、耐心地接待市民,倾听其需求,全力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认真核查市民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按照相应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原文原件。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及时地向市民提供办理进度、结果等信息,并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办理业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办理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政策法规知识,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无故缺席。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设身处地为市民着想,倾听市民的需求,解答市民的疑虑。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市民的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办事效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一)首问责任制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

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

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若有需要,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时间的50%。

第三章工作责任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用户的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工作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首先进行登记,记录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详细记录在接待记录中。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咨询、办理、查询等。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反馈服务结果给服务对象,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五章工作考核1. 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3.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调整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工作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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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

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
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

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

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六)监督投诉制
1、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箱、投诉记录薄,由纪委副书记专门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廉政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2、便民服务中心对各窗口申报登记、事项办理、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按照有关制度给予考核记录。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勒索、故意拖延等行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仪态端庄、佩证上岗,不穿不得体的服饰上班。

2、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不用生硬、冰冷的脸色待人。

3、文明用语、语气和蔼,不讲脏话、不讲过激难听的话,不大声喧哗。

4、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不铺张浪费、不随意损坏公物。

5、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在厅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6、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不斤斤计较、不推诿扯皮。

7、以窗为家、珍惜荣誉,不做窗口单位及中心形象的事。

8、准时作息、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随意窜岗。

9、要规范办事、诚实守信,不拖拉,不怕群众添麻烦。

10、要廉洁奉公、甘于奉献,不耍特权、不收受礼品。

(八)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1、中心所有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的管理及维护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其它单位专用设备由本窗口单位自行负责。

2、办证大厅的计算机,由中心指定使用内网;部分计算机
实行内、外网“双网”隔离运行及单内、外网使用。

3、严禁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严禁恶意攻击系统网络,严禁随意删改信息数据,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

4、加强病毒防范,发现系统被病毒入侵,应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及时予以清除。

5、未经许可,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机箱,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

6、外来人员不得使用中心计算机,非本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其它窗口计算机。

7、中心外网24小时运转,各单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上网查阅资料,上班时间可到中心办公室指定查阅。

8、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

如需安装,应向中心办公室书面申请,获准后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安装。

9、认真做好系统安全防范,所有计算机,均应设置不少于6位的开机密码和系统密码,并定期更换。

10、工作人员下班后应正常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11、网络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中心网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中心负责人。

12、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将按县行政服务中心和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制度的参加对象是中心全体人员
2、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时事政治和各类政策业务知识、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其他乡镇优化环境、高效服务的先进经验等基本知识;
3、学习培训制度的组织:学习培训安排在周五上午举行,
由中心领导主持,窗口人员则在各自位置上听取会议内容;学习培训内容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负责登记每次学习人员的名单;学习培训时,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办公室要做好每次学习的情况记录;
4、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中心办公室或中心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缺勤半天处理。

(十)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责任到人,经常保洁,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纸屑、无痰迹、无杂物;
2、办公区内的公共卫生,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窗口的室内卫生自行清扫;
3、全面落实卫生清扫保洁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卫生教育和管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毛纸屑,不乱倒茶渣,不乱扔果皮;
5、窗口应坚持日扫日清,每天上岗前清扫一次地面,擦试一遍桌椅;每半月擦试一次挂牌;每月擦试一次门窗和玻璃。

遇重大节日和统一行动要进行大扫除;
6、实行不定期检查与月份检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考评制度,由中心办公室对卫生检查情况进行评比。

(十一)保密制度
1、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带有秘密信息的邮件要通过机要交通部门传递,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上传输秘密信息。

2、保密文件一般不存入硬盘,机绝文件须存入可移动盘中,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3、软盘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盘片和磁盘文件,严防丢失,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并报告主管领导。

4、外单位人员要求复制软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本单位人员复制。

有复制时,尽量使用单个文件复制命令,慎用全盘拷贝命令,防止将保密的磁盘文件拷到外单位盘上。

5、加强机房管理,严禁非机要人擅自进入机房,建立外来人员接待制、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

(十二)廉政建设制度:
1、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党员要自觉遵守《行政许可法》、《廉政从政准则》、《党章》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做说法从政的表率。

3、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个人收入申报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不漏报、不误报。

4、秉公办理,不徇私情,不开后门,不办“人情件”;、坚决执行说法自律的有关规定。

5、不准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索取或接受财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审批的宴请和休闲娱乐活动。

6、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严禁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塞责或刁难、报复、打骂管理对象。

7、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事讲节俭,不讲排场。

(十三)工作考勤与请销假理制度
1、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签退制。

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上下班时间各签两次,全天4次。

2、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当天考勤中心予以汇总,当月考勤结果次月初公布并抄告窗口单位相关部门和镇领导。

3、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故确需请假,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获准请假的人员,应在外出前将请假条送中心办公室登记,期满办理销假手续。

因特殊情况事前无法办理手续需事后补假的,由当事人向审批人说明情况后方可补假(病假凭医院证明,按规定办理)。

窗口工作人员请假时,应向中心办公室报告顶岗人员,没有顶岗人员的,不准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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