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范文(4篇)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范文1. 工作时间制度:- 上班时间为每日早上9点到下午6点,中午12点到1点为午休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 出勤制度:-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 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获批准。
3. 服装要求:- 工作服务必整洁、干净,体现专业形象。
- 不得穿着拖鞋、超短裙等不得体的服饰。
4. 员工礼仪:- 必须以礼貌、友善的态度对待顾客。
- 在与顾客交流中应遵守相关礼仪规范。
5. 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 员工需主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保持对业务的熟悉程度。
6. 文件管理:- 文件必须按照规定分类、整理,做好备份和归档。
- 不得私自销毁、外泄重要文件。
7. 接待客户:- 必须热情主动地接待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
- 对遇到的问题和投诉应即时记录,并及时解决。
8. 保密制度:- 对于顾客的个人信息,必须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 不得私自取用和操纵顾客的个人资料。
9. 不良行为处罚:-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 严重违规者,可能面临解雇等严重后果。
10. 工作奖惩制度:-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进行奖励和表彰。
- 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将进行批评和指导。
11. 健康安全:- 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保持身体健康。
-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12. 遗失物品处理:- 发现顾客遗失物品,应及时妥善保管并登记记录。
- 如经过一定时间仍无人认领,应交由上级领导处理。
13. 投诉处理:- 对于各类投诉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 听取客户意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14. 部门协作:- 定期组织部门会议,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15. 客户反馈:- 定期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针对问题进行改进。
- 对于客户满意度低的情况,主动进行沟通并采取措施解决。
便民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便民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便民中心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便民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员招聘
1. 便民中心人员的招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法乱纪。
2. 招聘人员需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评定。
3. 招聘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第三章人员培训
1. 所有便民中心人员入职后需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了解工作内容和流程。
2. 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和服务意识。
3. 培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人员考核
1. 定期对便民中心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3. 根据考核结果,采取奖惩措施,激励优秀员工,促进全员共同进步。
第五章人员管理
1. 便民中心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使权力。
2. 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作环境和心理健康。
第六章人员流动
1. 便民中心人员流动须经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2. 人员流动需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离职人员需办理离职手续,保护信息安全。
第七章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便民中心负责人。
3.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便民中心负责人决定。
以上就是便民中心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便民中心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做好自己的工作,为提高便民中心服务质量贡献力量。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民对政府服务的需求而设立的。
为了确保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高效、便利和公正,制定一套科学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岗位设置1. 岗位职责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而划分,包括接待咨询岗、办事指导岗、业务办理岗等。
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应明确、详细,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效率的提升。
2. 岗位要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和较高的服务意识。
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注重其沟通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以保证工作人员能够胜任所属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绩效考核1. 考核指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以工作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
具体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工作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2.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为月度、季度或年度。
对于绩效考核表现较好的工作人员,应予以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等。
对于绩效考核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培训措施,以提升其工作能力。
四、培训与发展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政务服务知识、工作技巧、沟通技巧等。
同时,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还应为工作人员提供晋升发展的机会,并建立完善的晋升通道和制度。
五、纪律管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形象。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败坏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形象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
六、工作环境与待遇为了提高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政府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薪酬待遇。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舒适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是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是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办理市民的各类证照、家庭户籍、婚姻登记、企业注册等事项;(三)审查市民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回或要求修改;(四)进行政策宣传,加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五)统计、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确保办公场所的整洁、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市民前来办理业务应按照取号系统顺序办理。
工作人员应友好、耐心地接待市民,倾听其需求,全力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认真核查市民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按照相应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原文原件。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及时地向市民提供办理进度、结果等信息,并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办理业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办理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政策法规知识,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无故缺席。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设身处地为市民着想,倾听市民的需求,解答市民的疑虑。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市民的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办事效果。
便民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便民窗口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便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便民窗口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1. 负责便民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窗口正常运作。
2. 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3. 收集、整理、归档便民服务相关资料。
4. 参与便民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5.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1.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3.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4. 保持窗口整洁,做好卫生工作,营造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5. 接待群众时,态度热情、耐心,尊重群众,礼貌用语。
6. 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群众隐私。
五、考核与奖惩1. 对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出勤情况等。
2. 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1.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反映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4.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单位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若有需要,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时间的50%。
第三章工作责任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用户的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工作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首先进行登记,记录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详细记录在接待记录中。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咨询、办理、查询等。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反馈服务结果给服务对象,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五章工作考核1. 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3.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调整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工作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
第三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以“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便民高效”为宗旨,为患者提供全方位、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心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三)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四)负责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五)负责处理中心内部事务。
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热情、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服务;(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医院形象;(四)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五)协助中心管理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七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一)咨询解答:为患者提供病情咨询、就诊流程、医保政策等咨询服务;(二)导诊服务:引导患者就诊、办理手续、检查、取药等;(三)预约服务: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手术等服务;(四)便民服务:提供病历复印、挂号缴费、医保结算、发票打印等服务;(五)其他服务:根据患者需求,提供临时救助、物品寄存、轮椅借用等便民服务。
第八条中心服务标准:(一)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礼貌待人;(二)服务效率:快速响应,提高办事效率;(三)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质量,做到准确无误;(四)服务环境:保持中心环境整洁、舒适,提供舒适的座椅、饮水设备等;(五)信息公开: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人员负责解答患者疑问,引导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接受患者对服务的投诉和建议。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
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
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____投诉。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3、将办理结果反馈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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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
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
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
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
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
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
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
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的各种软件,确保各种办公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省会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和“三管六不”的要求,杜绝“十大陋习”。
遵守中心的卫生保洁制度,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坚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确保各项办件公开、公正、透明,严禁发生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违犯者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处理。
中心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对所有违规违纪行为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对本规定执行情况,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所在窗口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