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请假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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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严肃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的规定

人力资源严肃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处室集中学习会议纪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总经理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着力强化工作落实,努力塑造服务大局、严谨务实、高效执行的良好形象,经研究,现就工作纪律和机关处室集中学习会议纪律规定如下:一、工作纪律(一)严格请销假制度。

1.全体人员工作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两小时以内的,须告知各业务口负责人后方可离开。

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0.5分。

2.离开工作岗位4小时以内的,须向副主任汇报、批准后方可离开。

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1分。

3.离开工作岗位超过4小时的,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向副主任通报。

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2分。

(二)严格控制因私请假。

正常工作日期间,除下列情况外,不得因私请假:1.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婚丧嫁娶事宜的;2.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重大疾病需要前往探视照看的;3.本人身体有病确不能坚持工作的;(三)因私请假须至少提前半天时间,并经主任批准,一般不得超过3天。

超过3天的,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严格处室集中学习纪律(一)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机关党委“三不学”的要求,提前安排、妥善处理自身事务,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会议。

除下列情况外,一般不得请假:1.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婚丧嫁娶事宜的;2.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重大疾病需要前往探视照看的;3.本人身体有病确不能坚持学习的;4.因服务集团公司领导确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5.集团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学习期间解决处理的;6.主任安排的紧急事务必须在学习期间办理的;7.经主任、副主任认定的其他可以列入请假范围的事项。

(二)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提前请假,每请假一次(请假时须说明请假事由,不得笼络地以“有事”代之),对相关人员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1分。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3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3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3尊敬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工作的严谨性和高效性,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公司决定加强严肃工作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的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肃工作纪律:1. 准时上班:各位员工务必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的行为。

2.服从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须服从领导或上级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离岗位,严禁私闯他人办公区域。

3.严守机密:员工需要对公司及客户的机密资料保密,不得泄露,不得私自保存或带离公司。

4.禁止违规行为:员工禁止做与公司利益相悖的行为,禁止利用工作资源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5.礼貌待人:员工需要以礼貌待人,尊重同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几点是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所有员工务必严格遵守,公司将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1.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凡事非紧急情况不得请事假。

请假期间,员工须将工作交接给其他同事,并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2.销假制度:员工需在销假后回到岗位上班,并向上级领导报告销假情况。

3.请假记录:公司将建立请假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请假情况,为公司提供相关考勤数据。

三、执行纪律: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执行严肃工作纪律及请销假制度,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提升工作效率。

公司将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的支持与合作!此致公司领导尊敬的全体员工:继上一份通知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严肃工作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管理,我们将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并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

以下是具体的内容:一、严肃工作纪律:1. 准时上班:大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每一位员工都应该认识到准时上班的重要性,这不仅是对公司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工作态度的体现。

2.服从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领导或上级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离岗位,严禁私闯他人办公区域。

【热】请假管理制度

【热】请假管理制度

【热】请假管理制度一、引言请假管理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请假管理制度。

二、请假分类本请假管理制度将请假分为以下几类: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等。

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如下:1.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申请事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不能正常工作,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申请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申请婚假需提前10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0天,申请产假需提前15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申请丧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6. 工伤假: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可申请工伤假,工伤假最长为30天,申请工伤假需提供工伤认定书,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7. 法定节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假期,无需申请。

8. 周休息日:员工每周可享受1天休息日,无需申请。

三、请假程序1. 员工需在请假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特殊假期,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3. 请假时间超过3天(含3天)的,需报请上级领导审批。

4. 请假期间,员工需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5. 假期结束前,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销假,经批准后方可返岗。

四、请假待遇1.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特殊假期,员工可根据请假时间长短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工作形象,结合单位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通知如下: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大声喧哗,不串岗聊天,不干扰他人工作,严禁上网购物、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许可后方可外出。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离岗外出。

因病、因事请假或休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由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召开的各类会议,职工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并由本人签到,不准迟到、早退、缺席。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和相关领导请假。

在学习和会议期间,必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迟到早退,主动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手机、喧哗和走动。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重大节假日和汛期等时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期间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5、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第一时间办理,不属于自己范围内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汇报并及时进行反馈协调,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者私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禁止违规行为
所有员工应禁止参与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事物、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经营等行为。

同时,也要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三、加强工作纪律意识
所有员工应加强工作纪律意识,提高自我要求。

要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团队合作。

同时,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维护公司形象。

四、加强考勤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及时记录和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进行核实与反馈。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情况。

五、严肃纪律违纪行为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和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

同时,也将对表现良好、遵守纪律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大家共同做好工作。

请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认真传达此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宣传,以确保员工能够有效遵守工作纪律。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Your Name] 日期:[日期]。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规定(试行)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规定(试行)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现就严肃岗位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二)严禁离岗、脱岗、串岗、空岗;(三)工作时间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办公电话;(四)严禁玩扑克、打麻将、下棋;(五)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视、影片;(六)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七)应保持办公室整洁并注意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聚众聊天;(八)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如有特殊公务接待,也应不饮或者少饮;(九)工作人员在办公楼工作时间着装得体大方(不得穿T恤衫、花哨衬衣、短裤、超短裙、文化衫或过于露、透的服装;不得穿拖鞋)。

工作时间要统一佩戴工作牌,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严禁态度粗暴蛮横。

二、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一)在办机关大楼办公的,实行打卡签到制度。

上班有效打卡签到时间为9点前。

打卡签到只限本人,严禁他人代替。

在办机关大楼外办公的单位,也应当建立严格的签到(签退)制度。

(二)严格落实考勤报告制度。

各处(中心、站)指定一名同志负责考勤,对本处(中心、站)所属人员每个工作日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将考勤情况汇总(包括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请假、休假等),经处室(中心、站)主要负责人核对签名后,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上报至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将每月对各处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三)办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因公、因事或因病等原因需要脱离工作岗位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请假,经批准方可外出或休息;需要续假的,必须经领导同意;需要延长病休时间的,应当出具医院证明。

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处室其他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各处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之内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的需报请主任批准,外出或休假期间要指定人员临时代理工作。

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和考勤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增强工作效能,特制定分局《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局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条干部请假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准假手续,由个人填报《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在工作移交并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不得事后请假,事先不请假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病假:干部职工因病,需要在家中休息或在兰州市区内医院住院的,须持医院证明及填写《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婚假:干部职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须持结婚登记证明和填写《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婚假假期30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不够晚婚年龄或再婚者,婚假为3天。

第五条产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的妇女,产假为100天(包括法定假日),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母亲,产假延长50天(包括法定假日)。

第六条丧假: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需要在外地办理丧事的,根据路程另给路途假。

第七条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由本人填报《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履行请假手续。

机关各单位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请假,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联系)局领导审核,主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到人事教育科备案。

在特殊突发情况下,可先向分管(联系)局领导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商所、巡查队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请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主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到人事教育科备案。

各单位正职由分管(联系)的局领导签署意见,经主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核,由局长批准后,到人事教育科备案。

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分局局长需向市局主要领导请假。

上述请假情况,应由各单位在当月考勤报表中如实填报。

第八条事假:请假人须填报《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表》,并说明请假理由。

2024年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2024年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教师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销假手续与准假权限一、请销假手续教职工的各种假期(事、病、探亲、婚、产、计划生育、丧葬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均须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予以受理。

经批准后,本人和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

假满回岗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未销假的均作超假处理,并及时报告人事处。

二、准假权限中层副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周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1周的,由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假超过1周或病假超过1个月的,由院长办公会批准。

中层正职请事假超过1天或病假超过3天,报党委组织部并经主管领导和党政正职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休假手续,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病假(一)教职工因病无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请假,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凭医疗机构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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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请假管理的
规定
各XXX: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人员管理,严禁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局工作的实际,经分局党委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局所有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条加强人员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对所有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纳入正常管理,严格考勤、考核。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坚决杜绝长期不上班、在编不在岗、出工不出力等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干部管理“真空地带”和失控现象。

第三条严格工作纪律。

要严格工作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分局班子副职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由本单位正职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分局正职批准后报市局人事部门审核备案;股(所、队)长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由分局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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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正职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由所在单位科(股、所、队)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分局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加强对长期病假人员的管理,规范病假手续。

病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必须住院治疗或休养所给予的假期。

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各单位对长期病假人员要规范管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好对本单位长期病假人员的上门慰问、检查复诊工作,如发现谎报瞒报、小病大养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五条休假依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事假、病假、休假在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同时,须将经过审批的《请(休)假条》报分局人事部门备案。

连续病假2个月或累计病休3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

第六条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行为视为旷工,对旷工和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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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严格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管理。

根据豫人薪…1999‟14号文件规定,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照发。

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病假期间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底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工资及有关津贴、补贴。

根据豫人薪…1999‟15号文件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

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第八条严格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的考核管理。

根据《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得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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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行考核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九条病、事假期间,当事人精神文明奖不再发放。

凡因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应付,不能履职尽责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被省局、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问责或者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纪从重做出处理,并扣发精神文明奖,取消评先资格。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共XXXXXX分局党委 2012年3月26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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