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价签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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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价签备案办事指南

商品标价签备案办事指南
备注:广东省物价局《商品标价签监制使用文书》必须包含该文书的附件,即相应的标价签样本。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区行政大楼四楼)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9.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批;3、领取审批结果。
10.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11.审批收费

12.申请表格

13.年审或年检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2162;
投诉机构:区发展规5.备注
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商品标价签备案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商品标价签备案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备案回执;有效期:无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备案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5.审批条件
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
6.申请资料
1、广东省物价局《商品标价签监制使用文书》(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1.标价签的标注规定1.1标价签需填写的内容1.1.1品名:必须明确标注该商品的名称(特别提示:鞋类商品必须在品名内标注男女类别)。

1.1.2规格:根据商品的质量、尺寸、体积等内容进行标注。

1.1.3成份:根据商品标识的内容标注(如食品标食物配料表、服装标面料的含量)。

1.1.4单位:根据商品的计量单位进行标注,必须是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5等级:根据商品标识的等级来标注,一般服装、鞋子可用合格标注,茶叶需用一级、优级等来标注。

1.1.6编码:由财务信息部提供。

1.1.7产地:必须根据商品的最终生产加工地来进行标注,而非代理商地址,需详细到省市。

1.1.8零售价格1.1.9物价员章:必须加盖具有物价员资格人的印章,且一个部门的物价员章必须统一。

1.2标价签必须由当地物价局统一监制。

1.3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标价签项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1.4不可涂改或使用污损的标价签,若有空格无法填写的内容,必须用斜线来代替,不可空缺。

标价签必须统一由电脑打印。

2降价签的使用规定2.1降价签必须与正价签配套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2.2降价签的的降价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一般惯用的有:促销、换季、断码等。

2.3降价签的时间规定:食品类为十天期限,一般商品为两个月(60天)期限。

2.4降价签的价格必须填写现价和原价。

3标价签的挂放要求3.1标价签要求一货一签,不能有货无签或有签无货。

3.2货架上的商品标价签需挂放在服装的中间部位,头尾必须将标签外置,其余可置于服装内部。

3.3模特出样的标价签一律放置在服装内。

3.4特惠商品、体积较小不易标注的商品(如发夹、丝巾等)可统一使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签,并在标价签上注明价格详见小标签。

3.5开架柜台、自选超市的商品,如用打码机加小标价签的,陈列商品时需摆放在货架上对应的大标签下。

销售报价备案制度范本

销售报价备案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销售报价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住房销售报价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楼销售前,将拟定的销售报价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商品住房销售报价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销售报价备案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商品住房销售报价备案范围:具有开发资质、依法取得开发资格的开发企业建设的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以外的商品住房。

第六条商品住房销售报价备案条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楼销售前,应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销售报价备案资料;(二)销售报价应与市场相适应,不得高于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3%或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3%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三)销售报价备案资料应包括: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明、项目简介、销售报价表、前期成交价格证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证明等。

三、销售报价备案程序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楼销售前,应将销售报价备案资料提交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第八条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销售报价备案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告知原因。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如有价格调整,应重新提交销售报价备案资料,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备案的销售报价对外销售商品住房,不得擅自提高销售价格。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销售报价备案相关信息,接受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已备案的销售报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

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销售报价备案的;(二)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的;(三)提供虚假销售报价备案资料的。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工作程序规定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工作程序规定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工作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3.26•【字号】长价商[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工作程序规定(长价商〔2008〕70号)各县(市)物价局、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湘价综〔2008〕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我局2008年第1号公告,现制定向长沙市物价局履行调价备案的工作程序。

一、报备时间凡是列入公告规定目录的企业提高规定的商品价格时,应当根据《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在调价后24小时内(不含送达日、提价日)将调价备案内容书面报告长沙市物价局。

二、调价备案书面报告(一)文字材料。

概述企业的经营情况、调价要求及理由、依据。

(1)企业名称及近三个月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情况。

(2)调价备案商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现行销售价格、拟调价格、现进货价格、原进货价格、调价幅度、调价金额、调价时间等。

(3)调价的理由和依据。

(二)填报表格。

申报时,应完整填报本程序所附《长沙市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表》。

(三)成本变动的凭证。

(1)进货价格变动的,应提供进货采购合同或进货发票等有关凭证复印件,如合同或发票等有关凭证较多,应提供有代表性的凭证复印件。

(2)人工成本变动的,应分别提供部分职工工资调整前后工资单,以及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等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其他费用变化较大的,应提供相应费用变化的凭证复印件。

(4)其他物价部门要求提供的合法有效凭证。

三、受理程序(一)受理及形式审查。

申请单位将调价备案书面报告送达长沙市物价局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对基本符合要求的长沙市物价局出具《调价备案受理通知书》,由送达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对基本符合要求但重要资料不全的,在企业补充完整材料后,再办理受理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也不填写《调价备案受理通知书》。

商品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流程

商品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流程

商品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流程
商品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流程: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

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

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

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
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

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

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

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和依据超市作为商品零售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品价格和信息的公开透明方面具有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商品价格的准确、明确显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及规范超市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超市的经营需要。

执行本管理制度的主体为超市的经营者及其员工。

二、标价签制作与使用1. 标价标识超市应制作标价标识,将商品的价格信息清晰、明确地展示给消费者。

标价标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商品名称:标明商品的名称和型号规格,确保消费者正确辨识商品。

- 价格:标明商品的售价,确保消费者了解商品的具体价格。

- 单位:标明商品的计量单位,方便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比较和选择。

2. 标价标识制作超市应确保标价标识的制作质量和效果,以保证消费者能够清晰地看到并获取到相关信息。

标价标识的制作要求包括:- 标识材质:选用耐用、易于印刷和粘贴的材质制作标价标识,确保其质量和持久性。

- 字体和颜色:选择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颜色,确保标价标识的可视性和辨识度。

- 尺寸和布局:根据商品的大小和陈列位置,确定合适的标价标识尺寸和布局,确保信息的展示效果。

3. 标价标识更新与更换超市应定期检查和更新标价标识,确保商品价格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具体要求如下:-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超市内的标价标识是否完好、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实际销售价格一致。

- 及时更新:一旦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超市应及时更新标价标识,保证消费者获取到正确的价格信息。

- 指导更换:超市应设立专门的标价标识更换指导员,负责指导员工进行更换和更新工作。

三、标价标识管理1. 标价标识的统一管理超市应建立标价标识的统一管理制度,确保标价标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在超市内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管理。

主要要求如下:- 统一制作:超市应统一制作标价标识,保持一致的风格和形象。

- 统一布局:超市应统一规定标价标识的布局和位置,确保标价标识的统一性和易读性。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办事流程[指南]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办事流程[指南]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办事流程[指南]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办事流程一办事流程1.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纸质资料并加盖进口商公章:,一,《进口食品标签备案申请表》,附件1,,,二,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三,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四,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检测报告,,五,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2.对于经标签检验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标签备案凭证与中外文标签样张。

3.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标签检验不合格~收货人在收到《进口食品标签检验不合格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提交《不合格食品处理时限承诺书》,附件2,~明确处理时限和处理方式~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不合格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处理~在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签技术处理,整改,完成报告》,附件3,报送大连局进口食品科。

经标签检验合格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按照规定使用“标签补录系统”(在大连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里另行下载安装) 导出文件~由施检人员导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系统。

4. 在报检时明确贸易方式为进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进口用作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的、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可以申请免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

5.对申请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备案的企业实施诚信管理。

上报的纸质中文标签备案初审材料~累计3批次,以报验号为准,出现差错的~将予以严重警告~对于累计出现5批次差错的~将录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实施扣分。

5批次以后每一批次差错都将录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实施扣分。

扣分超过24分将列入黑名单~扣分超过36分将取消经营资格。

二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2006年第44号,3.《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5.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6.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7.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8.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9.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10.《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11.《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三附件附件1 进口食品标签备案申请表附件2 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处理时限承诺书附件3 标签技术处理,整改,完成报告LNCIQ-R-DL-SD-025 附件1进口食品标签备案申请表报检号: ----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编传真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品牌/名称生产厂商,名称及地址,经销单位商品条形码包装规格及材料原产国或地区需提供的材料编编材料名称 ? 材料名称 ? 号号1 原标签样张2 原标签所标示内容的严格对应译文3 中文标签样张4 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检测报告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5 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6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1、提供的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材料要装订成册。

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

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

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标价签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超市经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超市商品标价准确明示、一目了然,有效避免价格欺诈等问题的发生。

一、标价签的设计与制作在超市标价签管理制度中,标价签的设计和制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标价标识清晰明确,包括商品名称、价格、单位、产地等必要信息。

2. 标价标识的字体、大小和颜色应与商品陈列相协调,易于辨认和阅读。

3. 标价标识的材质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不易脱落和变形。

4. 标价标识应经过严格检验和确认,确保准确无误。

二、标价签的使用与陈列超市标价标识应遵循以下使用和陈列原则:1. 每件商品应有明确的标价标识,标价标识应与商品配套,不得混乱或遗漏。

2. 商品标价标识应放置在可供消费者直接看到和接触的位置,避免遮挡或模糊不清。

3. 特价、促销和打折商品的标价标识应明确标示原价和现价,消费者应能一目了然地看到优惠信息。

4. 商品标价标识的变更应及时进行,如有价格调整,应立即更新标价标识,确保准确有效。

三、标价标识的管理与维护超市标价标识的管理与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建立标价标识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标价标识的完整和准确无误。

2. 定期对标价标识进行检查和维护,如发现破损、脱落或错误等问题,应立即更换或更新。

3. 标价标识的更改和调整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合法性。

4.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超市进行标价标识的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超市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超市标价标识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 消费者有权利要求超市提供准确和清晰的商品标价标识,如发现价格不符的情况,有权要求超市按标价出售。

2. 消费者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如发现超市存在标价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和调查。

结论超市标价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超市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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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11.审批收费

12.申请表格

13.年审或年检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机构: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2150;
商品标价签备案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商品标价签备案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备案回执;有效期:无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备案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5.审批条件
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
6.申请资料
1、广东省物价局《商品标价签监制使用文书》(原件2份,电子文档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投诉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12358、22836022。
15.备注
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备注:广东省物价局《商品标价签监制使用文书》必须包含该文书的附件,即相应的标价签样本。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时间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区行政大楼四楼)
受理时间: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9.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批;3、领取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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