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名词解释科举制

1.名词解释科举制?
答: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
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
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古代文化常识——科举制度

礼部侍郎或 钦差大臣 举人 贡士 乡试次年
三月,杏榜 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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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
皇宫 (宫殿)
皇帝 贡士 进士 会试同年四 月,金榜 状元 榜眼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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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 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 “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 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 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 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 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林书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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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包
括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
(×)
解析: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5.“乡试”,是指明、清两代在省城举行每年一次的考试,考中
的称举人。
(× )
解析:乡试:是指明、清两代在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的考试,
考中的称举人。 6.“进士”,明清时称殿试考取的人,前三名赐“进士及第”称号。
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的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
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4.与教育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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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 代 学 校 有 “ 庠 (xiá n g )”“ 序 ”“ 太 学 ” 。 “ 庠 ” 和
“序”是地方学校。
又嘱学使俾入邑庠.。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2)“太学”是全国最高学府
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
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
文化常识知识梳理02科举制度

02 科举制度一、科举制常用术语【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
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
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为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贡举、察举、制举】古时官员向君王荐举人员,泛称贡举,后来“分科”贡举,也称科举。
汉代由郡、国考察举荐,经考核合格即授予官职,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秀才)等科,叫察举。
除贡举外,皇帝亲自殿试取材,称为制举,也叫制科。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者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如《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九品中正】魏晋南北朝史的选官制度。
各州郡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分为九品,依品授官。
实际上以家世为重,形成为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制度。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
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
”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
《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
”“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
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
《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
”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
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 98749 人。
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
科举制度是什么

科举制度是什么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
它起源于隋唐时期,最盛行于唐宋元明清等时期,经历了千年不衰的历史。
科举制度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以确保政府官员的素质和才能。
这个制度主要有三个关键步骤:乡试、会试和殿试。
首先是乡试,也称为地方考试。
乡试的目的是从普通民众中选拔具备学识和才能的人才。
每地方设立一个乡试考点,参加考试的人来自当地的县城和周边地区。
乡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文学知识和文化素养,例如经义、诗词、史书等。
乡试分为两个等级,取得第一等级的考生进入下一轮的会试。
接下来是会试,也称为省试。
会试是在省级城市举行的考试,从乡试中脱颖而出的考生参加。
会试的内容主要涉及政治思想、政策理论等。
参加会试的考生需要进行面试,由考官提问并现场作答。
会试结束后,通过评分,最终选拔出一部分优秀的考生,进入最后一轮的殿试。
最后是殿试,也称为状元及第。
殿试是在皇帝所在的皇宫殿中举行的考试,只有通过会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
殿试的形式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答辩,每个考生都可以就某一课题或问题与皇帝进行互动。
最终,皇帝根据考生的表现决策是否录取。
殿试成绩出来后,会按状元、榜眼、探花等称号进行排名,被录取者可以进入官府担任官员。
科举制度的优点在于它对人才选拔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通过面试和论辩等环节,考官能够全面了解考生的知识水平、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从而尽量确保选拔出的官员具备才能和能力。
这种选拔方式避免了贪赃枉法、权力滥用等弊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该制度过于注重文化知识和诗词歌赋等,对实际才能和领导能力的考察相对不足,导致了一些官员成为“书呆子”,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其次,科举制度对社会阶层的流动性有一定限制,不太容易有机会从下层晋升到上层。
此外,科举制度限制了女性的参与,使得女性在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机会受到了限制。
总的来说,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社会发展和政权稳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一、科举教育1、科举制度概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
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余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从官制史角度看,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巨大进步。
它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
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科举考试的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士”。
它逐步成为一种僵化的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已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
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也就是历史的大势所趋。
从此,1300年的科举制度终于宣告结束。
但客观而论,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中,科举制的进步作用也是不容否定的。
2、科举前选拔官员【荐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荐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察举。
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
《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
”《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
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3.科举制名称【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
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
《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
”《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
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
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
《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
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
《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
古代的科举制度

古代的科举制度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种非常重要的选拔人才的制度。
它始于隋代,兴于唐代,盛于宋代,延续到清代。
该制度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选拔机制。
科举制度的核心是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
乡试是选拔出各省级的优秀士子,会试是选拔出各省级的状元,殿试则是选拔出全国的状元。
科举考试的题目包括经义、策论、诗赋等多种文学形式,考查学生的文学修养、才智、思维能力等方面。
科举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公平公正。
在科举考试中,只有通过考试才能晋升官员,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都有机会。
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当时的世袭制度,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与此同时,科举制度也为人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因为有了科举考试,学者们就有了一个不断学习进步的动力。
科举制度的推行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文化的繁荣。
随着科举制度的兴起,士子们对于经典文化的学习和研究更加认真,文化水平大幅提高。
其次,科举制度的推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通过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官场,促使政府机构更加高效、廉洁,使得社会秩序更加稳定。
最后,科举制度的推行带来了社会的流动性。
由于通过考试晋升官员的机会更加公平,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再仅仅依赖于出身,而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科举制度过于重视文学才能,忽视了其他领域的才智。
这导致了对于科技、商业等领域的发展缺乏重视,对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存在不足。
其次,科举制度存在着腐败和附败的问题。
由于科举考试对于官员晋升具有重大影响,官员们常常通过贿赂、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好成绩,导致考试结果失去了公正性。
最后,科举制度的实施导致了一些人才浪费。
由于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进入官场,很多没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被排斥在外,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和能力。
总体来说,古代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

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具有特殊意义的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
这一制度的影响深远,不仅直接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体制,也影响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本文将介绍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的背景、过程以及影响。
一、背景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正式确立于唐朝。
在此之前,官员一般是通过世袭或者世家背景来继承父辈的职位。
然而,这种方式会导致官僚体系内的腐败和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无法保证政府的高效运转和公正治理。
因此,为了改革这一现象,科举制度应运而生。
二、过程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1. 乡试:乡试是科举考试的第一阶段,在每个县城举行。
乡试的内容包括经、史、子、集四科,并设有作文题。
只有通过乡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后续的会试。
2. 会试:会试是科举考试的第二阶段,在省城举行。
会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学才能和知识广度,题目内容也包括经、史、子、集等学科。
通过会试的考生才有机会进入殿试。
3. 殿试:殿试是科举考试的最后一阶段,在皇帝的宫殿内进行。
殿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品德和政治见解,题目内容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殿试的考生被认定为状元、榜眼或探花三个等级中的一员。
三、影响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1. 社会影响:科举制度打破了世袭的封建传统,实现了由阶级出身到能力和知识的选拔。
这为社会的流动性和社会公平带来了很大推动作用。
同时,科举制度还激发了人们对知识和学习的热情,促进了全社会的教育事业发展。
2. 政治影响:科举制度使得政府官员的选拔更加公正和规范,减少了官僚体系中的腐败现象。
官员通过科举选拔而来,多数有一定经济基础,因此提升了政府对社会民生的关注和改革合力。
3. 文化影响:科举制度极大地推动了文化的繁荣和传承。
为了参加科举考试,人们需要广泛涉猎经、史、子、集等文化知识,这促使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同时,科举制度也给了文人士人们一个表达自己才华和思想的机会,推动了文学创作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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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一、县试县试为童试考试中的第一场。
童试是预备考试,通过才能取得秀才资格。
县考(州试同)在二月由县官主持,儒学署教官监试。
考前一个月,由县署公告考期,童生向县署礼房(属于礼部的下官对口单位)报名。
报考人填写亲供、互结、具结。
1、履历:本身姓名,年岁,籍贯,体格,以及『身中面白无须』等文字照片字样。
2、亲供:填写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殁(mò)履历,过继的人要写本人亲生父母三代。
3、互结: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写具五童互结保单,作弊者五人连坐。
4、具结:请本县廪(lǐn)生具保,称之(认保),保其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保证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
完成以上,方准考,名册分存县署。
各县皆有考场,考四场还是五场由县官决定。
普通科考棚,大小均座北朝南,最南有东西辕门,圈以木栅,有一大院,院北为正门,叫「龙门」,龙门后为一大院,供考生立院等候喊名。
再北有三间大厅,中间为过道,考官坐西间,面东点名。
再北有很多简易多排座位,供考生写作。
入场前,有(搜子)搜查考生全身,防止怀挟抄写等纸张入场。
每场一天,黎明前,由县官点名,童生带考篮,内装文具食物,戴无顶官帽入场。
如考生多,预先分排,每排五十人,院中立有糊纸灯牌,容易看清,依次渐行,点名入场。
先教官向考官一揖致敬,立考官背后,再集合做保廪生,次第向考官一揖致敬,立考官旁监视。
童生点名入中厅大堂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此为(唱保)。
如做保廪生对考生有疑时,立即县官查察或扣考,大堂上有刑枷伺候。
考生按卷上座号,入座,衙役用牌灯巡行场内,考题贴板巡回展示,诸考生开始写作。
卷有红线横直道格,每页十二行每行二十字,发素纸两张以起草之用,唯题目及抬头字,草稿中亦需填楷书。
第一场为正场,录取较宽,文字通顺者即可录取,取者准许府考,以下各场是否参加,由考生自己决定。
自第一场至末场,每场考试隔数日揭晓一次,第一场未取者,不能考第二场,文字较差者被淘汰,至末易能录取人数甚少,为录取秀才名额的二倍。
再第一场取前列者,下一场提坐(堂号),接近主试官,监试加严,或受面试,其人数以十名至二三十名为度。
各场考试不外四书文,试帖诗,五经文,诗,赋,策,论,性理论,圣谕广训等。
考试揭晓,谓之(发案),每次发案,鸣炮用吹手。
发案用圆式,或日圈。
取在第五十名以内,为第一圈。
圈分内外两层,外层三十名,内层二十名,亦有不分内外,列五十名为一大圈。
居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者,为第一名,只写坐号,不写姓名,逆时针排写,出50名圈者为出圈或叫出号,第二圈以下仿此。
末场考完,即将自第一场起当取考生,全数拆开弥封,用姓名发案,称之(长案)。
取列第一名者,曰(县案首),无重大事故,无须再一路考至院考,照例(进学),获取秀才功名。
考取前十名者,为(县前十),为一项荣誉,至府考时,需提坐堂号。
二、府试府试是中国古代明、清两朝科举考试程序中,“童试”的其中一关。
通过县试后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府试。
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
参加府试,报名、保结,与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但保结的廪生要多一名。
府试通过后就可参加院试。
县试已录取的士子得以参加,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
连考三场,第一场为正场,取录者即可应考院试。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
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和会试与殿试。
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1、举行时间:县试和府试分别由本县知县和知府主持,府试及格者称为“童生”。
清朝的县试多在二月举行,府试多在四月份举行。
2、环节: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也称为童试。
县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院试;参加县试、府试的都称为“童生”,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合格后称为生员,不合格的仍旧是童生。
三、院试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章试。
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茂才)或相公。
1、考试:清由各省学政(清初顺天、江南、浙江称学政,其余称学道;后改以任职者原官的高下,分称学政、学道,雍正时废学道,开始一律称学政)主持的考试。
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
因为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又沿袭旧名学道,亦称道试。
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略同。
学政于驻在地(一般为省城,亦有例外者,如顺天学政驻通州)考试就近的府、县。
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
正场一场,复试一场。
揭晓称“出案”。
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2、院试简述:院考两场,考试内容与府,县考大致相同。
评卷由五百里外较远的书院山长或幕友当任。
第一场录取人数,为当取秀才名额之一倍,用圆圈揭晓,写坐号,不写姓名,称之(草案)。
第二场覆试后,拆弥封,写姓名,录取者即为(秀才)。
取第一名者曰(案首),俗称(首卷)。
县考,府考,院考三次末场,均为案首,俗称(小三元)。
乾隆年间,为防止保结廪生徇情受贿,与考生共同作弊,增加(派保)。
府考后将录取考生名册,按五人一组,分配给若干派保廪生,先期公告,考生必须先请认保廪生,再请派保廪生,有认保派保双重保险,至院考才给准考。
学政点名,认保派保廪生均在旁监视,遇考生有疑问者,随即查究或扣考,重则枷示。
院考由(学政)主持。
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每省一人,三年一任,学政考文童兼考武童,故加提督衔,全部官衔(钦命提督某省学政),身份等同钦差,舆巡抚平行,三品以上官充任。
四、乡试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
唐宋时称“乡贡”、“解试”。
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
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
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
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
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
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
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
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乡试由天子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括未仕者和官员未入流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原则上包括州府县学中经过科考名列第一、二等级的生员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实际上凡经过科考,录科、录遗合格的考生均可以应试。
但有过失而罢黜的官吏、街头艺人、妓院之人、父母丧事未满三年的,均不准应试。
发展历史: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公元605年(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1905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
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
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
五、会试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
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名目之一。
所谓会试者,共会一处,比试科艺。
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
金代凡府试中选者可参与会试。
泰和二年(1202) 定,策论三人取一,词赋经义五人取一。
元代乡试取300人,三分之一可参与会试,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占四分之一。
考试内容重经义,轻诗赋。
明清各省乡试中式的举人,于次年二月(清乾隆以后改在三月)入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考试。
以往各届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与国子监的监生也可一同应试。
因考试在春天,又称春试或春闱。
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也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
1、录取人数:会试取中者称“贡士”又称为“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
录取名额不定,明代约300名左右,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清代无定额,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在雍正八年(1730),录取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公取96名。
各省被录取的名额,以应试人数及省的大小、人口多寡而酌定。
会试揭榜后,中式者于下月应殿试。
2、考试流程: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
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
另有同考官18人(明代初为8人,以后有所增加,多时曾达20人),多由翰林充当。
考试时的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等手续与乡试一样。
参加会试的举子应先行复试,道远不及者,得于会试后另行复试。
会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亦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
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同。
3、历史变迁: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乡试次年,即丑、辰、未、戌年春季,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
考三场,每场三日。
考中者均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後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覆试、择优取为进士。
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然後释褐授官。
考中者称贡士,经殿试合格后称进士。
4、会试场所:现存的会试场所保存的最完整的在南京夫子庙,每个人的考试场所十分小,叫单间。
在进去前先搜身,每人发三根蜡烛,进去后房门马上封锁,考生就在里面答题,晚上也在里面休息。
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下,考生才写出一篇篇妙笔生花的文章。
六、殿试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
又称:“御试”、廷试”、“廷对”,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
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
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
由武则天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