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登记制度
【实用】医院制度-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及登记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及登记制度生效日期:2015年12月31日修订日期: 2018年10月1日一、临床用血应当遵守合理、科学的原则,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能不输血者坚决不多输。
积极开展成分输血,若患者符合自身输血条件,则应积极开展自身输血。
二、根据患者病情、症状,参照相关检查指标,按卫生《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的输血指南规范,科学、合理地掌握输血适应症。
输血适应症合格率≥95%,成分输血比例应≥85%。
三、申请输血时,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和登记,并做好输血前相关项目检测工作。
四、临床输血一次用血或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五、血液预约后到血液送到期间应注意与临床医生保持联系,如有变故应及时取消预约,血液送到后应立即通知临床输用。
如有变故,但已不能取消预约,应向临床主管医生说明情况,由临床负责解决此袋血。
六、对成分血预约单(包括血浆)上的血型必须与过往输血记录血型核对一致后才可预约。
发现医生写错血型输血科做好记录,并通知该科室改正。
七、对于Rh(D)阴性等稀有血型及疑难合血患者,应及时通知临床、说明情况,确认备血量后,与市血站联系相应血源,并及时将联系进展通知临床。
八、血库应将《临床输血申请单》按月妥善保存。
并对本月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掌握情况作检查、评估和总结,由输血科按评估结果作输血适应症合格率统计,并向临床通报反馈,以推进科学、合理用血。
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合格率、成分输血比例均纳入临床考核指标。
九、相关文件和医学文书: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引言临床用血是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输血服务的过程,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核流程,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需要进行临床用血的科室和临床用血审核人员。
三、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1. 临床用血申请流程(1) 患者或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临床用血申请。
(2) 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检查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临床用血。
(3) 医疗机构向血库提出用血申请,提供患者的相关信息和用血需求。
(4) 血库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库存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用血申请,并告知医疗机构。
(5) 医疗机构收到血库的批准后,安排输血手术或治疗。
2. 临床用血申请的要求(1) 临床用血申请必须由医疗机构的授权人员填写,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血原因、用血量、用血时间等。
(2) 临床用血申请必须提供患者的相关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
(3) 临床用血申请必须注明是否有特殊要求,如特定血型的血液、洗涤红细胞等。
3. 临床用血申请的审批(1) 临床用血申请由医疗机构内设的临床用血审核人员进行审批。
(2) 临床用血审核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血需求,判断申请是否合理和必要。
(3) 临床用血审核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通知医疗机构和血库。
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 审核人员的资质要求(1) 临床用血审核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
(2) 临床用血审核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临床用血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审核流程(1) 收到临床用血申请后,审核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2) 审核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血需求,对申请进行评估和判断。
(3) 审核人员可以与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4) 审核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用血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医疗机构和血库。
3. 审核标准(1) 临床用血审核人员必须根据相关的临床指南和规范进行审核,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绪论用血是一项重要的临床治疗手段,但也面临着资源浪费、风险增加等问题。
为了合理管理临床用血申请,提高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用血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旨在讨论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1. 申请流程(1)医务人员在接到患者需要输血的信息后,应当向血库部门提交用血申请表。
(2)用血申请表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和输血指征、输血量、血液成分等内容。
(3)血库部门根据患者病情、输血指征等要求,审核并确认用血申请。
2. 申请审核(1)血库部门应当对用血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指征是否符合规定。
(2)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输血前是否需要进行特殊检查、输血量是否合理等问题,应当及时联系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3. 申请记录(1)血库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用血申请记录系统,对每一次用血申请进行详细记录。
(2)记录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用血指征、输血量、输血结果等内容。
4. 申请复核(1)血库部门应当对用血申请进行复核,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对于一些重要的用血案例,应当进行专家会诊,提出意见和建议。
5. 申请监管(1)血库部门应当定期对用血申请进行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对于频繁用血、用血量较大、输血效果不佳等情况,应当进行专项调查和处理。
6. 申请反馈(1)血库部门应当向临床医生及时反馈用血申请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2)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输血效果不佳、不良反应发生等,应当及时向临床医生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 审核人员(1)临床用血审核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院专家承担。
(2)审核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审核流程(1)审核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流程应包括传统和电子审核两种方式,确保审核工作的高效和便捷。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一、临床输血实行分级审核与报批管理,临床医师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不必要的用血。
二、输血申请单的审核:1)上级医生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不符则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保存、打印、签字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2)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在按收输血申请时应对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审核;3)输血申请单审核率为1%。
三、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1)输血申请前评估: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输血指征及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2)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患者输血指征、预定输血时间、输血品种与剂量是否与患者病情相符,如不符则由上级医生提出修改意见,交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3)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二次审核: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后,对可能存在不合理的申请,应积极与用血申请科室或医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输血指征、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进行二次审核。
若存在部分不合理则应给临床用血部门和申请用血医师合理的建议,并将二次审核内容和建议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对无输血指征的申请则将二次审核内容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并将输血申请单归档保存于输血科。
4)医院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术中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5%,成分输血比例>90%以上。
四、临床输血申请经上级医生审核合格后,由上级医生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需履行报批手续的则应履行报批,要求大量输血报批审核率必到1%。
临床科室应及时将输血申请报批手续交由输血科保存于10年。
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及登记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及登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和登记流程,保障患者用血的安全和有效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和登记的办理流程和管理要求,包含临床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临床用血申请第三条【用血申请的条件】1.患者需要经过医师确诊,并出具相应的临床用血的医学必需性;2.患者和亲属已经充分了解临床用血的相关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3.患者已经完成准备检查,如血型鉴定、少量样本病态学检查等;4.患者未经过过敏试验的,必需在用血前完成相应的过敏试验。
第四条【用血申请的流程】1.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开具临床用血申请单,明确申请用血的类型和数量,并在上面注明患者的姓名、住院号码、科室和病床等基本信息;2.申请单由医生签字确认后,交给护士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相关信息;3.护士将申请单转交给药剂科,由药剂师进行进一步审核;4.药剂师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单转交给临床服务科,由临床服务科进行最终审批。
第五条【用血申请的审核标准】1.申请用血的医学必需性和紧急性;2.患者的病情和预后;3.患者的血型和血凝功能情况;4.用血数量是否合理;5.用血原因和其他替代疗法的可行性。
第六条【用血申请的审批结果通知】1.审批通过后,临床服务科向医生、护士和药剂师等相关工作人员发送审批结果通知;2.审批未通过的,需向医生、护士和药剂师等相关工作人员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看法。
第三章临床用血报批第七条【用血报批的条件】1.医生依据患者的临床用血申请,提交用血报批单,并明确患者姓名、住院号码、科室和病床等基本信息;2.医生需在用血报批单上认真叙述临床用血的必需性和原因,并供应相关的医学证明料子。
第八条【用血报批的流程】1.用血报批单由医生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护士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相关信息;2.护士审核通过后,将用血报批单转交给药剂科,由药剂师进行进一步审核;3.药剂师审核通过后,将用血报批单转交给临床服务科,由临床服务科进行最终审批。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请和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发放、使用等相关环节。
三、临床用血申请1. 临床用血申请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并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合理制定用血计划。
2. 临床用血申请应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3. 临床用血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提交至输血科备血。
四、临床用血审核1. 输血科收到临床用血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2. 输血科应对申请单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输血指征、输血产品选择、输血风险等。
3. 输血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输血科应按照申请单备血。
五、临床用血发放与接收1. 配血完成后,发血和取血过程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签发手续。
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等。
2. 临床用血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血液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浪费。
3. 临床用血接收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核对血液产品,确保与申请单一致。
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输血科处理。
六、临床用血使用1. 临床用血应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订后进行。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治疗的目的、方式、风险及替代治疗等,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医患双方签字确认。
2. 临床用血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3. 临床用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务部门。
七、临床用血后管理1. 临床用血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产品信息、输血量、输血时间、输血反应等。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报批制度1、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清输血利弊,与患者共同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可输血。
2、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本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输血科接到申请单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做好相关血液准备,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3、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急诊外凡需输血者均应提前申请,各种血液成分应提前2∽4天申请用血:(1)择期手术患者用血应在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到输血科。
(2)择期手术用血量预计大于1600ml或8U者,提前4天送血样到输血科,输血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送输血科。
①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或少于4个单位的,提前2天提出申请,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或在4U~8U的,提前3天提出申请,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③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或大于8U的,提前4天提出申请,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④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4、急诊用血可随时送血样与申请单到输血科。
5、对Rh(D)阴性患者或其他稀有血型及小量用血者(≤100ml),如机采血小板、粒细胞、冷沉淀制剂等,输血科接到申请后应尽快与中心血站联系,并随时把结果电话通知临床科室。
6、因术前未备血(急诊除外)造成术中输血延误或供应不及时,如:稀有血型等,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临床科室负责。
7、门诊患者输血,同样须履行有关输血程序(输血知情同意书、临床科室或输液间采血样、门诊缴费、输血前项检测、门诊病历记录等),严禁将血液带到医院外输注(与医院有协议的单位除外),临床科室严禁输注患者自带血液。
8、对于无助或无主患者输血,按照医院有关制度执行,原则是优先抢救患者生命。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一、目的:该制度为了保障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用血,使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范围内的临床医生申请用血。
三、具体要求
(一)全院临床医师用血必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二)所有输血申请单必须根据申请量由相应资质人员或部门进行审核后签字,由输血科审核其申请单格式及书写是否规范、信息记录是否完整后才同意其申请备血。
1.大量用血需要填写《大量用血申请单》,并需要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大量用血指同一患者一次申请备血量(包括所有血液制品)超过1600ml。
2.同一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累计用血超过10U(全血或红细胞)时,需要填写《同一患者累计用血超过10U申请单(全血或红细胞)》,并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
(三)紧急抢救输血时,按相应的紧急抢救流程先进行输血抢救,紧急用血完毕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应登记,相应科室要做相应的总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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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登记制度
1、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针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申请单填写规范,字迹清晰,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禁止电话和口头备血。
4、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详见《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5、需急救用血时,在用血事后按以上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6、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风险,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7、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分输血,凡输注全血一律要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用血制度履行申报手续,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教科及业务院长批准(急诊用血例外)。
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输血科不得发血。
8、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及时通知临床,确认备
血量,由主治医生和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名后,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相应血液,并及时将联系进展通知临床。
9、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10、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中心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