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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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18项核心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项核心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以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和合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临床用血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向科室主任或分管临床用血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向科室主任或分管临床用血申请:医生
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向科室主任或授权的主管医生提出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诊断、用血理由、申请用血量等信息。

2.审核程序:科室主任或授权的主管医生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用血条件的申请进行批准,并指定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生进行输血。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医生在输血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4.适应证判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输血,并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

5.配血和取血:在输血前,医生应进行配血试验,确定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匹配后,方可取血。

6.临床输血:在输血过程中,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7.输血后管理:输血结束后,医生应记录输血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随访和评估。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临床用血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临床医生的用血意识和技能水平。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全过程,包括用血申请、审核、审批、使用、记录、监测和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审核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审核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医院业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输血科(室)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二)组织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用血水平;(三)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四)对临床用血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七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向输血科(室)提出用血申请。

第八条输血科(室)接到用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用血指征和规范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委员会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患者病情、血液检测结果等因素,判断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室)按照批准的用血计划进行备血、发血。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按照输血科(室)的指导,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并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反应。

第十二条输血治疗后,临床科室应当及时记录用血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与整改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审核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导致临床用血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临床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用血合理化,本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临床用血审核的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的用血审核管理。

三、相关职责1、输血科室(1)负责制定临床用血审核流程,对临床用血审核流程不断完善,对审核不合理进行纠正。

(2)负责对申请单据逐一审核、记录审核结果和原因,未经严格审核的申请单据不予执行救治措施。

(3)负责对申请医师的临床用血知识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临床科室(1)临床医生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用血,需提供详细的诊断及相关检查结果等证明材料。

(2)临床医生应配合输血科审核,及时修改或补充申请单据,并主动沟通,以确保患者的用血安全和有效性。

(3)对于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时,应积极与输血科进行沟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四、审核流程1、用血审核临床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如需用血,必须先在HIS系统中申请,同时将申请表打印出来,交到输血科进行审核,经过输血科审核的申请单据才能进行救治措施,并在HIS系统中录入操作。

2、审核时限在N天之内审核完毕。

其中,N的值不低于2天,至多不超过7天。

3、审核结果审核结束后,输血科将审核结果在HIS系统返回审核意见单,同时将该意见单交回申请科室。

五、内容要点1、审核标准(1)用血真实有效(2)用血患者诊断正确(3)用血量符合规定(4)用血途径规范(5)用血不过期、不感染2、审核要求(1)明确用血指征和用血量(2)对用血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3)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并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3、审核原则(1)以患者的实际需要为重点(2)以用血原则为基础(3)以用血操作规范为标准4、保守用血(1)尽量减少输血数量(2)多种补液同时使用六、补充说明1、本制度由输出科制定、审核和执行,经过院级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向临床医生宣传推广。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二、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三、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四、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五、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六、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七、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八、血库工作人员应严厉依照血液交叉实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实验,需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九、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十、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血液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医务科,事后补办手续,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得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得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合,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得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输血过程种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通知输血科值班人员,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1)内科患者Hb <60g/L、外科患者Hb <70g/L,可以输注红细胞。

(2)内科患者Hb在60-100g/L、外科患者Hb在70-100g/L之间,可以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决定是否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

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上级医师签字,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备案。

申请用血量审批人≤800ml副主任医师及以上4、急诊抢救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在场最高职称医师审核签字,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床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编号、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挂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

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

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握输血原则,严禁滥用血源。

第二条、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输血前要进行评估,输血后要进行效果评价,以上要在病程中有所体现,输血后无效果评价不得继续输血。

第三条、医院在血源紧张的情况下,优先用血顺序是:抢救、急诊急救手术、危重症患者手术。

第四条、制定输血科安全库存量A/B/0 血型各是1个单位,AB血型是1个单位;制定输血科预警库存量A/B/0 血型各是1个单位,AB血型是1个单位,科室动用输血科预警库存量须由医务处审批。

第五条、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参照我院《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执行。

第六条、决定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第二章实施方案第七条、输血申请1、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表》,要求字通工整。

2、常规用血应提前3天向输血科提出用血申请,以便输血科做好计划用血。

3、备血的分级申请: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少于8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达到800ml至16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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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定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2.目的落实国家关于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

3.内容
3.1院长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技术指导,制定医院的《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之程序文件》。

3.2临床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和禁忌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份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3.3全血、成份血入库前输血科应认真核对验收,按不同类型进行登记入库。

应按保存温度和保存期的要求,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4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临床用血前,主治医师应向患方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输血途径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并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输血前检查)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
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3.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除急救用血外,应按照用血量不同进行分级审核。

3.5.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5.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5.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并与输血科沟通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3.6确定输血后,由医务人员将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一人抽血一人核对)送输血科,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做好血样的核对登记。

3.7输血科应对临床医师申请血种类、用血量进行了解核实,并备好相应血源,对紧缺的血液及制品应及时与申请医师取得联系,由经治医师向患方说明。

3.8输血科应认真做好输血申请单、血液出入库的核查和记录,便于查证。

3.9配血合格后,由医务人员或经培训的专职人员到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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