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定流程责任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在这一制度中,相关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健康档案建立责任: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这涉及到档案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档案使用责任: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使用,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健康评估、诊疗决策、健康管理等工作。
3. 档案维护责任: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更新、维护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这包括定期对档案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责任: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存储、传递、查询和保密等。
这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5. 档案共享责任: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工作,与其他相关机构和单位进行信息互通,提供有关健康档案的相关信息和素材。
以上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中的主要职责,它们相互衔接、相互配合,保障居民健康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升居民健康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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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一、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进行专项培训。
描述记录要规范统一,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对健康档案按照____岁以上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二、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三、建立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按行政村名,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顺序存放。
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有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归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四、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健康档案。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非特殊情况不得把原始健康档案交给会诊医生。
五、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公共卫生科信息员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六、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____)。
七、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信息记录与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首要职责是记录和管理居民的健康信息。
这包括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以及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血压、病史等。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服务内容(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逐步为服务对象制作发放居民健康卡,替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作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份识别和调阅更新的凭证。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并按照标准规范上传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规范上报。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制度、流程、岗位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2.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3.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或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病人,建立专案。
4.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5.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妥善保存。
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同时做好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工作。
3.负责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4.负责本中心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卫生服务工作档案。
5.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
由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居民建立,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
2.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具体内容和方法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2年版)》有关要求。
4.健康档案统一存放于村卫生室,要做到一人一档一个编号、一户一袋、一村一柜一个档案保管室,确定专人管理。
5.档案管理质量考核,采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半年一考核,县对乡镇一年一考核,并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或机构变更时,由乡镇卫生院监督移交给相应人员或机构。
6.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在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方面要遵守相关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档案中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隐私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
7.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8.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的汇总、整理和分析^p 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健康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实现对居民的健康管理。
9.健康档案要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10.居民健康档案存放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慢性病管理制度1.按规定成立慢性病科室,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年终写出。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二、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二、居民健康档案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六、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慢性病监测制度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5、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资料管理制度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意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服务接待制度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生、粗、冷、硬、推”言行;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原则;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即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原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四绝不允许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四个及时”的要求,即:及时登记、及时送领导阅览、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五严肃接待工作纪律;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故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老年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3、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服务随访制度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2、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4、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服务随访制度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菏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菏泽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分类管理,根据居民健康档案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三)安全保密,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四)资源共享,促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共享与利用。
第二章档案建立与更新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由居民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
第五条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健康检查记录:包括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等;(三)疾病诊疗记录:包括门诊、住院、康复等诊疗记录;(四)健康教育与预防接种记录:包括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接种记录等;(五)其他相关信息:如意外伤害、残疾、死亡等。
第六条居民健康档案的更新应当及时、准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更新。
第七条居民健康档案的更新方式:(一)居民本人或监护人主动更新;(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定期收集、整理、更新;(三)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居民健康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二)设置专门的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安全;(三)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查询效率。
第九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居民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信息;(二)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档案信息共享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居民健康档案的查询、复制、借阅等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居民健康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保管期限届满,且无保存价值的,可以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当进行核实、登记,并报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三)销毁档案应当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1. 前言居民健康档案是指记录居民个人健康情况和医疗服务信息的一份重要文档。
它的建立和管理对于提高居民的健康管理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非常重要。
为了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制定本规范,以便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2. 健康档案的建立2.1 健康档案的主体居民健康档案的主体是居民个人,由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协助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可通过纸质记录或电子化方式进行建立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2.2 健康档案的内容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 健康档案编号:用于唯一标识每位居民的健康档案;- 健康评估:包括个人及家族疾病史、生活习惯、工作环境等;- 诊疗记录:包括近期就诊情况、门诊、住院等诊疗信息;- 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 用药记录:包括处方药物和非处方药物的用药情况;- 健康教育:包括个人健康管理指导、生活方式干预等。
3. 健康档案的管理3.1 建档时间和更新建立健康档案应在居民首次就诊时进行。
档案的更新应及时进行,特别是在居民就诊、检查、用药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记录。
3.2 档案保管责任医疗机构应为每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负责档案的保存、更新和使用。
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也应积极协助管理健康档案,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3.3 档案安全和隐私保护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安全性,并保护居民的隐私权。
非授权人员不得查阅或使用居民健康档案,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4. 健康档案的应用4.1 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可依据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进行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等。
居民健康档案的完整和准确维护,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影响。
4.2 居民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
医疗机构应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为居民提供个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制定健康计划、健康教育等,促进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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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流程责任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1、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流程,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提高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实现档案动态化、实用化。
2、规范建档,强化管理,保证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保证录入质量。
对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分析,并做好保密工作。
3、坚持建档与服务相结合,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更新率,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到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在居民就诊、体检和接受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充实到健康档案中,真正实现对居民健康的动态管理。
4、加强培训督导考核,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对建档数量、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兑现相关经费。
5、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专室、专柜及专人管理。
以家庭为单位,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盒,一村一柜,统一编码、统一排序、统一标识,放置有序,存取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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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
发挥档案作用,服务居民健康。
7、搞好档案保管工作,及时维护,防潮、防霉、防遗失。
明确档案工作人员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