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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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

第三条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任职管理第四条干部任职应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和组织关系。

第五条干部任职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察、考核和培训,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

第六条干部任职应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干部任职应当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三章调整管理第八条干部调整应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的岗位交流和调整。

第九条干部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考察、考核,了解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第十条干部调整应通过民主程序,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干部调整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和部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干部任职、调整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予以调整或者免职。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党组织或者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范文(4篇)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范文(4篇)

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范文很抱歉,由于文本长度限制,无法为您提供完整的____字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的范本。

这里是一个简短版本的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范本,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干部选拔、任免、培养、考核、奖惩、调动等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干部管理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选拔具备才干和廉洁品质的干部。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四条干部选拔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级设置。

第五条干部选拔条件干部选拔应综合考察干部的政治立场、工作实绩、才能素质、廉洁品行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干部选拔程序干部选拔应经过考察、评定、公示和决策等环节,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第七条干部任免决策干部任免决策应事先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和民主。

第八条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应尊重干部的实绩和水平,注重岗位竞争和能力提升。

第三章干部培养教育第九条干部培养规划制定干部培养规划,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能力和需求,合理安排干部培训。

第十条干部培训形式干部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集中培训、轮训、现场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

第十一条干部培养责任明确干部培养责任,相关领导和部门应定期进行干部培养工作评估和检查。

第四章干部考核评价第十二条干部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对干部进行定期考核、综合评价和奖惩。

第十三条干部考核指标干部考核指标包括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的内容,综合反映干部素质。

第十四条干部考核程序干部考核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干部评价结果运用干部评价结果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培训等环节,起到推动干部成长的作用。

第五章干部奖惩管理第十六条干部奖励形式根据干部的业绩和贡献,给予干部适当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形式。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导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对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正常运转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任免调整等方面对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探讨其作用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选人用人选人用人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也是影响组织运转效率和效益的关键。

在选人用人方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 公正公平干部选拔应该严格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任人唯亲、门当户对的情况发生。

应该注重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注重选拔具备专业技能和领导能力的人才,使得干部团队的整体素质得以提升。

2. 透明公开干部选拔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权力寻租、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引入公开竞争机制,选拔干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符合规定的职位标准,通过公开招聘、选拔考试等方式,提高选拔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制度规范制定干部选拔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干部选拔评价的标准和程序。

建立健全的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组织提供人才支持和后备力量。

二、考核评价干部考核评价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重要的一环,降低腐败风险、维护选人用人公道公正,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量化评价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干部的工作成绩、能力素质等进行客观的量化评估,避免主观评价的偏差,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多元化评价除了组织上的考核评价外,还应引入员工、同事和受众的评价,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3.激励机制基于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建立激励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干部,激发其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干部,应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促使其改进工作方法和态度。

三、任免调整干部任免调整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的任免调整机制,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执行力强;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3、身体健康;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陕西省干部任免条例

陕西省干部任免条例

陕西省⼲部任免条例 ⼲部任免是需要⼀定的规定的。

陕西省的⼲部任免条例是怎样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是⼩编收集的陕西省⼲部任免条例最新版,欢迎阅读! 陕西省⼲部任免条例:解读 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以下简称《⼲部任⽤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

(全⽂见第⼗六版) 通知指出,2002年中央颁布的《⼲部任⽤条例》,在规范⼲部选拔任⽤⼯作,建⽴健全科学的选拔任⽤机制,防⽌和纠正选⼈⽤⼈上不正之风等⽅⾯,发挥了⼗分重要的作⽤。

但随着⼲部⼯作形势任务和⼲部队伍状况的变化,《⼲部任⽤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部任⽤条例》,体现了中央对⼲部⼯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部⼈事制度改⾰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部选拔任⽤制度进⾏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不正之风的有⼒武器。

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部标准落实到⼲部选拔任⽤⼯作中去,建⽴健全科学的⼲部选拔任⽤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部⼯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素质的党政领导⼲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针、政策全⾯贯彻执⾏和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事)部门⼀定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执⾏修订后的《⼲部任⽤条例》,⽤以统⼀思想、规范⼯作、解决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部任⽤条例》,规范⾏使选⼈⽤⼈权。

组织(⼈事)部门要精通《⼲部任⽤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好⼲部把好关。

要坚持党管⼲部原则,完善⼲部选拔任⽤⽅式⽅法,发挥党组织在⼲部选拔任⽤⼯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

要坚持⼲部⼯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部⼯作民主质量,防⽌简单以票取⼈、以分取⼈。

【企业管理制度】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办法

【企业管理制度】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办法

国有企业干部任免考核办法为规范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选拔考核任免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任免的原则和对象1、考核任免企业管理干部要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机制相结合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按章办事原则。

2、考核任免的对象:(1)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2)公司基层单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3)公司机关各处室、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正副处长、正副主任、正副经理。

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团委正副书记,(4)公司机关各处室主办科员。

分公司等基层单位各职能科室、中心的正副科长、正副主任。

二、管理干部的任职条件和产生办法1、管理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2)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统揽和驾驭局面的能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敢于负责,诚实守信;(3)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熟悉和精通业务,并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其中党务政工领导人员必须熟悉和善于做党建政工工作;(4)坚持群众路线,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5)廉洁奉公,公道正派;(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

干部任免与考察管理规定

干部任免与考察管理规定

干部任免与考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TCL集团空调事业部课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与考察,使干部任免与考察工作能够公平、公正、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干部的推荐、选定、任免、考察的管理全过程进行规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TCL集团空调事业部任命的总监、厂长、部长、课长、经理,不适用于集团任命的干部和高管。

第二章干部任命第四条当出现管理岗位空缺时,相关部门领导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推荐建议。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级别和职责组织人员进行筛选和考察:1、部长级以上干部的选定,候选人员必须进行360度访谈和人才测评(新入职人员只做测评),人力资源总监面谈后,提出候选人员名单,经总经理面试、审批确定;2、课长、经理级干部的选定,候选人员必须经相关考察和测评(新入职人员只做测评),人力资源总监面谈后,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选定的人员经审批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起草任免通知做出公示及备案。

中国第一人力资源网站三茅人力资源网免费资料2012年春季招聘HR面试技巧精选版下载/thread-39592-1-1.html第三章干部免职第七条上述在职管理岗位人员由于工作业绩或管理能力没有达到要求,各职能模块或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免职要求:1、部长级以上干部,由主管领导提出申请,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起草通知做出公示;2、课长、经理级干部,由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起草通知作出公示。

第四章干部考察第八条干部考察对象是部门负责人,包括部长、营销中心销售部经理,或高管提出、人力资源部同意的课长、经理级人员。

第九条干部考察周期:1、获提名准备晋升营销中心经理、部级或以上干部;2、新任职3个月以上;3、考察间隔一年或以上。

第十条干部考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组织,考察工具包括:1、组织氛围调查;2、360度访谈考察;3、人才测评。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对干部任免、选拔提拔、考核评价、培养选拔、奖惩激励等方
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建立公开、公平、公
正的选拔机制,避免任人唯亲、任人唯论的情况发生。

2. 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干部考核评价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定期、定量的考核评价,对干部的工作能力、道德品质、责任担当等进行全面评估。

3. 干部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制,开展各级干部培训和研修,提升干部
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4. 干部奖惩激励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给
予奖励,同时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对违反党纪国法、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5. 干部流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干部的流动和调整,避免任人唯亲、
官本位等问题,实现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推动党的
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党和
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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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干部任免考核办法
为规范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选拔考核任免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任免的原则和对象
1、考核任免企业管理干部要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机制相结合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按章办事原则。

2、考核任免的对象:
(1)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2)公司基层单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3)公司机关各处室、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正副处长、正副主任、正副经理。

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团委正副书记,
(4)公司机关各处室主办科员。

分公司等基层单位各职能科室、中心的正副科长、正副主任。

二、管理干部的任职条件和产生办法
1、管理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2)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统揽和驾驭局面的能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敢于负责,诚实守信;
(3)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熟悉和精通业务,并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其中党务政工领导人员必须熟悉和善于做党建政工工作;
(4)坚持群众路线,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5)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

2、管理干部可采用任命、聘任、竞聘、选举的方式产生。

(1)任命:即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任命。

(2)聘任:即通过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等方式产生侯选人,通过组织考核后按规定程序聘用。

(3)竞聘:即实行一岗多人竞争的办法,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4)选举:即通过党的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等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3、管理干部的任职流程:
(1)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聘任职流程(见附件一)。

(2)分公司科级管理干部聘任职流程(见附件二)。

(3)公司、分公司党组织系统、工会系统、团组织系统管理干部等人选任职,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人员变动或工作需要,可以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办法及程序产生。

三、企业领导人员的酝酿、考核与任免
1、企业管理干部拟任人选,在进行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

其中,公司副处级以上管理干部人选原则上要经民主推荐。

在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提名后,报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进行考核任用。

2、考核程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由公司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分公司科级管理干部由分公司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同考核对象谈话以及要求其提交工作总结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3、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人数:
考核公司管理干部拟任人选,参加个别谈话人员的范围是: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有关人员和职代会职工代表。

参加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人数不得少于12人。

4、公司、分公司考核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考核组在进行考核谈话和征求意见时,应当采取两人一组进行。

考核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如实反映考核情况和意见,并对考核材料负责。

5、考核企业管理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党群工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核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6、考核企业管理干部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建立考核文书档案。

考核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参加个别谈话人员对考核对象表态同意、不同意、不表态的情况。

考核组应当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分析和综合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党委,考核情况报告中应当明确提出予以任(聘)用建议或暂缓任(聘)用建议,或是不予任(聘)用建议。

7、实行企业管理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在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聘)用后,应当在一定的工作场所内进行公示。

副处级以上的任职前公示在公司机关办公场所进行。

科级管理干部的任职前公示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办公场所进行。

公示期为三至七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才办理任职手续。

8、实行企业管理干部任职前谈话制度。

在办理任职手续前,拟提任管理干部的,由公司、分公司党委负责人和考核小组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指出考核中反映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提出廉洁从业要求。

9、企业管理干部的免职、处罚等按桂一安人资字[2009]23号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第十条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选拔考核任免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人事任免;
(2)不准临时动议决定人事任免;
(3)不准个人决定,不经考核决定人事任免。

在人事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4)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
(5)不准泄露酝酿讨论人事考核任免的情况;
(6)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领导人员。

对因工作需要从外单位调入的中层领导人员要认真查阅其档案,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7)不准在选拔考核任免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8)不准在选拔考核任免工作中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9)要严格实行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2、对选拔考核任免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
(1)公司党委及纪委按规定受理对人事任免工作的检举、申诉,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查实的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选拔考核任免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三)公司人力资源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查本办法有关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党委、董事会。

(四)公司相关领导及人力资源处在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任免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

附件一: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聘任职工作流程
附件二:分公司科级管理干部聘任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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