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碳税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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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碳税制度的设计构想

论我国碳税制度的设计构想

论我国碳税制度的设计构想作者:白晓荣武正厚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4期摘要: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碳税对约束二氧化碳排放、促进环境保护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碳税理论的研究,分析了国外碳税制度设置的情况,并从我国实际出发,针对我国“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具体要求和当前我国税收体制的现状,结合世界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对未来我国碳税制度设计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碳税;税收制度;设计一、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CO2)排放征收的一种税。

具体来讲碳税就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为目的,对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

(一)现行税制改革的需要现行税制中有针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课征的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但是明显体现出调控力度不够,课税范围窄,环境保护作用不明显等缺点。

但是如果开征碳税就可以将全部化石燃料都纳入其课税范围;另外资源税和消费税等税种在计税时没有涉及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其课税范围只涉及一部分化石燃料并没有完全覆盖二氧化碳的全部化石燃料,所以资源税和消费税对二氧化碳的减排调控力度不够为碳税的开征提供了客观条件。

因此,现行税制及税制改革对碳税的开征提出客观要求。

(二)目前二氧化碳污染严重国际能源机构(IEA)对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的统计显示:中国占全世界的比重从1990年的约11%上升到2004年约17%的水平;以排放的增量计算在1990至2004年14年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占全世界的比重高达42%。

1990—2006年间我国二氧化碳增长率为5.1%,高于其他国家且呈正增长趋势;我国2007年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比世界人均排放量高出0.4吨,低于部分发达国家,但是排放总量却位居第一。

我国碳税制度构建的困境及对策

我国碳税制度构建的困境及对策

税制度构建有利 于实现环境保 护 ,社会公平 。但 同时 ,碳税制度的构建有着相 当多的 困难 。因此 ,碳税 制度的构建,需要相 关 的制度来辅助 ,方能 实现 。 关键词 :碳税 ;碳税制度 ;碳排放 碳税是新形势下 出现 的一种新型税种 ,与传统税种不 同 的是 ,它的出现是基于环境危机 日益凸显的情形下出现的 , 目的在于降低碳排放量 、保护环境 ,维护我们共 同的家园一 地球 。



碳 税 一 般 理 论
碳税 ( c a r b o n t a x) 一 词是 个舶 来品 ,它的提 出并非是一 个偶然 ,而是伴随着环境 问题 日益严重 的情形下提出的。西 方国家 已经对碳 税进 行立法并实施 ,我 国是最近才全 面对碳 税进行研究 ,但是我 国尚未对碳税进行立法 。“ 碳税 , 是 指针 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 的税 ,它是为减排温室气体、减缓 全 球变暖 、实施环境保护而设立 的税收制度 。 …‘ 碳税的征收对 象依部门的不同而不 同,如在能源部 门,征收对 象是 石油 、 煤和天然气的消费者 ;在交通部 门,碳税则针对汽油和柴 油 的消费者和 国内航空公 司;对生物燃料 、废弃物 、乙醇和 甲 醇则不征税 。 ” 方面 ,碳税可 以减轻环境温室气体含量 ,对于保 护环 境 、防止全球气温上升 以及全球沙化有重要 的作用 ;另一方 面, 碳 税作 为全球经 济调节的杠杆 , 增加发展 中国家 的收入 , 对调节全球 的经济平衡有着不可磨灭的意义 。最后 ,碳税 还 可 以增加碳交易的成本 ,防止为 了发展经济而可 以以购买碳 排放量的行为 ,促使碳排放者为 了获得更多 的经济利润而采 取 先进的措施 , 促进 经济结构 的调整和优化 ,同时降低碳排 放 量 ,从而也防止了碳排放 的增加而影响全球的经济、社 会 以及人与 自然的和谐发展 。“ 碳税通过对汽油、航空燃油、天 然气等化石燃料 产品 ,按其碳含量 的比例征税来 实现减少 化 石燃料消耗 和二氧化碳排放的 目的。 ”

关于我国碳税制度设计的关键因素的分析研究_1

关于我国碳税制度设计的关键因素的分析研究_1

关于我国碳税制度设计的关键因素的分析研究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是为减排温室气体、减缓全球变暖、实施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税收制度。

我国目前虽无专门碳税制度,但实际上现有各种资源税费制度、环境税费制度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碳税制度应有的功能,是一种隐形的碳税制度。

但是,开征碳税,设立直接针对碳排放征收的税种,可以增强税收对于二氧化碳减排的调控力度。

同时,也有助于我国环境税制的完善,配合其他环境税的开征,可以弥补环境税的缺位,构建起环境税制的框架,加大税制的绿化程度。

碳税作为一种环境税,设计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其能否实现其节约能源、减排温室气体和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独特功能。

要实现这一功能,关键要解决好以下问题:第一,将节约能源、减排温室气体作为碳税制度设计的最主要目标。

节能分“狭义节能”和“广义节能”两个范畴。

狭义节能指生产或生活过程中一次能源(石油、煤、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能、蒸汽、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的直接节约。

广义节能指除了狭义节能的内容以外,还包括各种间接的能源节约。

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节能化调节、能源结构调整带来的节能等。

广义节能根据节能途径不同可分为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三种。

基于节能这一目标,碳税制度设计要统筹兼顾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统筹考虑和规划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布局和能源供给,增强能源对经济的支撑力。

第二,统筹考虑国内外能源市场,确保能源安全。

第三,统筹考虑能源的内部结构,立足现有条件,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新型能源。

第四,统筹考虑勘探、开采、供应、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社会发展成本。

第五,统筹考虑节能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的关系。

要把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

第六,统筹考虑直接节能与间接节能相结合原则。

环境税收体系下的中国碳税设计构想

环境税收体系下的中国碳税设计构想

环境税收体系下的中国碳税设计构想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之一,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已经开始探索建立碳税制度。

以下是关于中国碳税设计的一些构想:1.税收对象:碳税的税收对象应包括能源消费、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等高碳排放行业。

这些行业的排放数量可以通过监测和报告系统进行评估,并根据排放量大小征收税费。

2.税率设定:碳税的税率应根据排放强度和排放规模确定。

排放强度高的企业和行业将面临更高的税率,以激励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同时,较大规模的排放者也应支付更高的税费,以确保大规模排放者承担更多责任。

3.税收用途:碳税所得可以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这包括资助研究和开发低碳技术、推动能源转型、改善能源效率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

4.税收框架:碳税的设计需要与现有税收体系相结合,以避免重复征税和税收过度。

可以考虑将碳税收入与其他相关税收(如燃料税)进行整合,同时减少其他环境和能源补贴,以促使企业采取更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5.逐步实施:碳税制度的实施应考虑行业的准备和适应能力。

可以先从能源消费领域开始,逐步扩展至其他高碳排放行业,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进行调整和改善。

6.国际合作:中国应积极寻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碳税合作和交流,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通过共享经验和最佳实践,中国可以从国际社会中受益,并在碳税设计中引入国际标准和规则。

总体而言,中国的碳税设计应该基于科学、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旨在引导企业和个人采取低碳生产和消费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

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执行,确保碳税的有效实施和管理,以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国内外碳定价机制概况与我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国内外碳定价机制概况与我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国内外碳定价机制概况与我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问题及建议从国际碳定价机制的运行情况及碳价格的走势可以看出,在碳中和倡议下世界各国政府、企业践行绿色低碳减排的决心。

包括碳排放交易(以下简称碳交易)在内的碳定价机制能帮助企业将温室气体排放内部成本化,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

然而当前国内外碳价格维持低位以及碳定价机制的不尽成熟,均不利于全球范围内的脱碳实践。

在气候行动框架下包括强化碳定价及碳排放交易机制的相关政策及工具亟需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我国对温室气体排放计量检测相对落后,监管能力不足,碳排放交易机制尚不成熟,缺乏碳金融的有力支持,更缺乏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中心建议:一是要注重对碳排放的过程监督、监测和评估;二是要完善全国碳市场相关的体制机制设计;三是要注重碳金融发展;四是要注重对碳定价机制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

一、国内外碳定价机制运行概况及碳价走向趋势在控制全球碳排放的实践中,碳定价机制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两者都是利用市场调节机制来减少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2020年,在碳定价机制下全球产生了530亿美元的收益。

这比2019年增加了约80亿美元,主要得益于欧盟碳交易配额价格的增加。

截至2021年4月,世界各地运行的碳定价机制共计64个,涵盖了全球21.5%的温室气体排放,较2020年仅涵盖15.1%的全球排放量有着显著的增长。

(一)国外碳定价机制及碳价概况。

一是大多数碳排放交易系统(ETS,Emissions trading system)的限额价格在新冠疫情影响减弱后从低位迅速反弹。

与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及随后低迷的碳交易价格走势形成了鲜明对比。

新冠疫情后碳交易价格的强劲走势受到各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陆续发布与调整以及碳交易价格或供需调节机制(PSAMs,Price or supply adjustment mechanisms)的支撑。

2020年,韩国的碳交易价格在5月下跌后于夏末开始回升。

碳关税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碳关税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碳关税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严重,碳排放问题成为了重要的环保议题之一。

为了减缓气候变化速度,很多国家即将实行碳关税制度。

碳关税是指对进口产品征收与其碳排放量相当的关税,旨在促进国内企业减少碳排放,同时打击进口产品的碳排放,从而减缓全球碳排放量。

本文将对碳关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首先,碳关税将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一方面,对于进口国来说,碳关税将直接增加对进口产品的成本,对出口国而言,将受到进口国市场竞争力的削减。

另一方面,碳关税将激励国内企业减少碳排放,采用更为环保的生产方式,提高竞争力。

其次,对于实行碳关税的国家来说,如何确定产品的碳排放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这一点上,德国是一个成功的经验案例。

德国实行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公司碳足迹计算方法,即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运输以及产品使用和回收环节全面计算产品的碳排放量。

这样的方法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进口产品的碳排放量,并确定合理的碳关税。

另外,对于那些依赖化石燃料生产的国家来说,碳关税将对其产业和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这个问题,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联合工作组提出了“低碳燃料标准”计划。

该计划鼓励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商生产低碳燃料,以减少碳排放,并通过优惠税收等政策的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更为环保的生产方式。

最后,碳关税的实行需要各国之间的紧密合作。

欧洲联盟近期向美国提出了关于碳关税的谈判,希望能够在贸易条款中纳入碳排放问题,实现双赢的效果。

这个案例表明了不同国家之间需要增强协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总之,碳关税是一个有效的减少碳排放量的政策工具,但同时它也有一些负面影响。

在实行碳关税的过程中,各国需要充分考虑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以克服可能出现的问题。

同时,各国之间的紧密合作也是保障碳关税实施成功的重要条件。

除此之外,碳关税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应该尽量避免产生竞争性劣化。

如果采用人为设定的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产品,那么这将会激发另一些国家以同样的手法来限制你的出口产品。

论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

论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

论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球共识。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之一,中国积极采取行动,推行碳税作为减排政策的一部分。

为了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我国需要设计出合理、科学的碳税立法,同时采取相应的配套举措。

本文将重点探讨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旨在提供具体建议与思路。

1. 碳税立法的设计原则在设计碳税立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碳税立法应基于充分的科学研究和数据支持,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2)公平性原则:碳税应该是公平的,不应重担弱势群体,应当通过税收调节激励,鼓励企业和个人改变其行为。

(3)适应性原则:碳税应该灵活适应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特点和状况,为企业提供合理的过渡期和适应期。

(4)可操作性原则:碳税设计应具备可操作性,易于管理和实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2. 碳税立法的主要内容为了有效推行碳税,需要明确立法的主要内容:(1)税率确定:碳税的税率应根据温室气体排放程度和行业特点进行科学确定。

可以考虑对不同行业和部门设定不同的税率,并根据排放量进行分级征收。

(2)纳税主体:明确需要纳税的主体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等,同时为符合减排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减免税政策。

(3)纳税基准:明确碳税的纳税基准,即温室气体排放的计量方式,可以考虑以CO2当量为单位。

(4)税收用途:将碳税的税收用途明确化,例如用于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应用、补偿弱势群体等。

(5)税收征收与管理:确立碳税的征收和管理机构,并明确税款的征收方式和过程,以及对违规纳税行为的处罚措施。

3. 碳税立法配套举措为了确保碳税政策的顺利推行,还需要采取一系列配套举措:(1)信息公开与宣传:加强碳排放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公开,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碳排放情况的了解。

同时,加强对碳税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减排意识。

试析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

试析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

试析我国碳税的立法设计与配套举措摘要: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种,目前国外先进国家已经开始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我国现行税制中碳税“有其实而无其名”。

我国碳税的立法思路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契机下,将碳税的立法设计融入我国税收制度的整体改革中去。

同时,政府应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以协助碳税制度的开展和实施。

关键词:碳税; 现行税制; 立法设计; 配套举措一、碳税的概念和性质1. 碳税的概念。

碳税( carbon tax) ,又称二氧化碳税,是指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而征收的税种。

碳税的原理出自西方经济学中的“庇古税”,旨在通过税收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校正“外部不经济”带来的效率损失,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燃煤、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的碳含量进行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从而达到减缓全球变暖、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

[1]。

2. 碳税的性质。

碳税是与全球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性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 碳税的实质是一种污染税,目的是使得污染性燃料的使用成本变高,促使公共事业机构、商业组织及个人减少燃料消耗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 2) 碳税是一种间接税,与直接税征收最末端的收入相对应,间接税是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征收的,而且碳税通常采用固定税率,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副作用相对较小。

( 3) 碳税是一种典型的特定目的调节税。

以税收政策为杠杆,能够发挥激励作用,提高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产业和技术,促使社会经济走向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 4) 碳税是一种对物税。

对物税是指针对一定的物和劳务征收的税,通常是指税收主体与税收客体之间没有直接关联的税收。

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设计的税目,目的在于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

它不像所得税那样将纳税主体限定为“个人或者法人”,而是以二氧化碳的排放数量为课税标准,以客体的“物”为基础而不考虑个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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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碳税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必须建立低碳社会,而碳税的出现正好弥补了我国的环境税税收体制不够完善的这一缺陷。

然而,鉴于该税种涉及面广、意义深远,因而,在设计时必须要谨慎,开征碳税应未雨绸缪,考虑多方面因素。

标签:碳税;制度;设计
所谓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稅,它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保护环境为目的,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接受了外部性理论,他认为要使环境外部成本内在化,需要政府采取税收或者补贴的形式来对市场进行干预。

碳税是根据污染造成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对污染者所收的税,以税收形式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将污染的成本加到产品的价去,所以碳税又被称之为“庇古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司的统计,2000~2008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增长率为12.28%,排放总量由27亿吨增至70亿吨,期间累计排放量为415亿吨。

2010年中国排放量约为80亿~9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如果不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到2030年,中国的碳排放量将会达到300亿吨甚至350亿吨。

并且根据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多,担负着巨大的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国家而言,是一个相当大的压力。

1 碳税的归属与使用问题
1.1 碳税的归属
碳税的收入归属上有三种选择,即地方税、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一般而言,根据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划分标准,地方税应该是具有非流动性且分布较均匀、不具有再分配和宏观调控性质、税负难以转嫁性质的税种。

而碳税对整个宏观经济、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还涉及一个国际协调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碳税不宜作为地方税,作为中央税更为合适。

但考虑到我国目前地方税税收收入过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议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

1.2 碳税的使用
碳税收入应该采用以下使用内容和方式:一是用于重点行业的退税优惠和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等方面;二是可以建立国家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能源效率、研究节能新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植树造林等增汇工程项目以及加强有关的科学研究与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三是在具体使用方式上,应该更多地采用财政贴息等间接优惠方式,
而较少采用直接补贴的方式,更好地发挥碳税的作用。

2 碳税勿沦为“准排税”
从理论上说,开征碳税能够提高企业排放二氧化碳的成本,因而有利于促使企业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与研发节能新技术等途径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促进环境保护。

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在征收碳税情形下,也完全可能出现相关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将碳税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从而加重民众负担、影响民生。

另一方面,当前在不少地方普遍存在污染企业肆意排污却得不到有效监管现象,而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不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甚至为其充当保护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企业可以增加地方利税。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向企业开征碳税,部分地方政府或许就更可能会盲目引进或设置污染企业,愈加心甘情愿地放弃对于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管,因为这些企业缴纳碳税又可为地方财政增加一笔收入,与此同时部分地方政府还可以将已经征收碳税作为放弃监管与处罚的挡箭牌,从而使碳税事实上异化为一种“准排税”。

对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与污染、促进环境保护来说,当前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对于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管,加大法律法规对于超标准排污行为的惩罚力度,并通过强化环保部门独立性等途径避免环境执法受到地方政府权力干扰;其次,还应当改革府与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将环境保护状况纳入政绩考核标准当中,对促进环境保护不力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实行一票否决,坚决追究那些放弃监管职责乃至阻扰环境执法官员的责任,对于触犯法律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完善碳税返还制度
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到,所取得的碳税收入主要分配给两个方面:一方面,用于重点行业和企业的退税,或以减免社会保险税的方式返还给企业,或投入养老基金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也有的国家直接补贴低收入家庭,以“中和”征收碳税产生的收入负效应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另一方面,碳税收入还以专项支出和碳基金等方式,用于节能减排及可替代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帮助企业和公共部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用替代能源或研发低碳技术等。

针对我们国家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后阶段,且自然生态环境恶化形式严峻、森林覆盖率低的这一现实。

我们应该在建立碳税征收制度的同时建立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碳税收入返还制度。

且碳税返还应主要应用于一下几个方面:一,用于鼓励风能、核能、水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的科研开发,努力加强上述清洁能源研究开发的资金保障,促进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转型。

二,利用碳税收入反哺低收入群体的社会福利上面,减少征收碳税对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成本增长的不利影响,减少收入差距两极分化,构建和谐社会。

三,利用碳税收入加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草还林等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通过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大自然的吸纳二氧化碳的能力,从而间接降低我国碳排放所带来的对全球气候的负面影响。

纵观全球,碳税的开征已经是大势所趋,中国也难以例外,至于碳税在中国开征的时间、以及碳税的具体设计制度仍旧在相关领域的探讨中。

对于碳税的开征我国要未雨绸缪,尽早研究出一套完整的碳税税收政策用以适应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付允.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
[2]鲍健强.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8,(4).
[3]金乐琴.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J].经济问题探索,2009,(1).
[4]张春华.低碳经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发展之路[J].WTO经济导刊,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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