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法律责任.doc
xx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之法律责任

xx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之法律责任概念:(一)广义法律责任——积极意义(正面)法律责任与意义(反面)法律责任,等同法律义务。
狭义法律责任——意义(反面)的法律责任(二)狭义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制裁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指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二者中,违法行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
法律制裁是承当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表达,但是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
1.停止侵害;2.排除阻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抱歉。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的具体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6)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知识点: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名片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综合性劳动保险法规。
包括伤残、死亡、疾病、养老、生育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等方面。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五险分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并于90年代纳入立法规划。
xx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完美解析

1、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2、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关于李大伟在此项贷款交易中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法》禁止的行为B.该贷款合同无效,李大伟应当承担由合同无效引起的一切损失C.该贷款合同有效,李大伟应当承担因不正当优惠条件给银行造成的包括利息差额在内的损失D.分行负责人谢二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节约司法成本B.促进司法民主C.提高司法效率D.推行司法公开5、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6、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7、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8、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经济法是指以调整社会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经济活动中,人们的行为往往涉及到合同、公司、知识产权、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经济法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
作为经济参与方,遵守经济法律的规定是必要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合同法律责任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各方之间达成共识、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当合同一方违反了约定的条款,导致对方利益受损时,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等。
2. 无效合同:当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违反无效合同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法律责任在经济活动中,公司是实行股权制的法人组织形式,它的设立和运作都受到公司法的规范。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1. 公司违法责任:公司经营活动涉及到财务会计、税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当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将承担相应的罚款、赔偿等责任。
2. 公司破产责任:当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力履行债务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会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
三、知识产权法律责任在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与发展非常重要。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受到知识产权法的追责。
1. 侵权责任:当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侵权方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2. 刑事责任:在严重侵权行为中,如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如罚款、监禁等。
四、劳动就业法律责任在经济活动中,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雇主和雇员之间的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劳动合同责任: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提供工作条件等违法行为时,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赔偿金、补足权益等。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 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 旨在纠正违法行为和维护公共
利益。
行政处罚的实施应当遵循法定 程序和原则,确保处罚的公正 性和合法性。
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是惩戒违 法者,更是要通过制裁措施来 预防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
02
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定义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经济法法律 关系中,当一方因对方的过错而 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适用范围
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一般民 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因对方的 过错而遭受损失时,可以通过民 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特点
过错责任原则强调了过错方的过 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 系,要求过错方对自己的行为负
行政处分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行政机 关可给
对于严重违反经济法规定的行为,违法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罚 金等。
非刑罚处罚
除了刑罚处罚外,违法者还可能受到如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非刑罚处罚。
04
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是指因违反经济法规定而对 受害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财产 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失或责任。在适用时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以确定最终的
责任和赔偿方案。
03
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
对因违反经济法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违法者需承担赔偿 责任。
停止侵害
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受害者有权要求违法者立即停止 侵害。
20XX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责任(5篇)[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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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8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责任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责任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要把握好预习阶段的黄金学习时期,群主整理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知识点,希望考生勤加学习。
【内容导航】:(一)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内容。
【知识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12. 行政责任2第二篇: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概述知识点概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补订的情况:(1)如果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造成劳动者不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单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照规定,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的变更要求,要求继续按照原先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报酬来签订书面合同并履行,如果用人单位仍不同意,甚至直接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那么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是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实际上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以上两种情况下,之前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赔偿金还是要支付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一定会涉及到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意思表示,要么是单方的意思表示的结果,要么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并可以因此将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对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解除生效。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法律责任承担(最新)

法律责任承担★(一)民事赔偿责任优先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最先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单位要先行赔付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三)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四)生产经营者的无效抗辩(1)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假买假,抗辩无效)(2)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赠品不支付对价抗辩,无效)(3)食品、药品虽在销售前取得检验合格证明,且食用或者使用时尚在保质期内,但经检验确认产品不合格,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以该食品、药品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具有检验合格证抗辩,无效)(五)举证责任(1)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
(2)消费者对损害事实举证。
消费者举证证明因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受到损害,初步证明损害与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存在因果关系,并请求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能证明损害不是因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除外。
(六)行政责任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财经法规重点之法律责任

前言一、法规课程介绍:财经法规是会计理论知识考试即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考的一个科目,由于无纸化是实行全国题库。
考试题知识由电脑随机抽取,考试3科均是属于会计纯理论知识,与驾照的理论大同小异。
唯一不同是会计的理论考试通过可以得到1个证书。
证书可以起到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资格符合,但不是从事会计工作企业招聘时必要的会计实操技能。
若是自家企业或做内帐方面可无需参加考试那证书。
证书考过者每年需花70左右RMB对该证书进行年审(犹如:团员需要每年缴纳团费)。
超过2年未缴纳者视为证书自动过期无效,需重新考取。
二、考情分析:考试涵盖大纲要求的零零碎碎的大量知识点,所以不能抱着侥幸心理,片面押重点或者不求甚解,到考场上碰运气。
由于是全国题库,当前重庆财政局教材存在落后,财政局只出版了09年针对纸质考试的教材,而无纸化考试有30%知识不是该教材上有的,看自己会被遇到多少。
提升把握通过考试,可理论与会计实际技能实操同步结合学,这样方可应付考试超纲的难题。
三、学习要求:1.认真听课,理解知识点,注意跟着我的思路,尽量在听课中做到对于知识点的初步理解;2.课后及时复习巩固,适当地做练习,检验知识的理解程度;3.考前听冲刺串讲课,做仁和会计官方网站的模考系统,提高应变能力和答题效率。
因为理论全是客观题,所以对于理论知识不要采取强制性记忆,最好是结合实操消化,理解性记忆。
因为理论即便是考100分,之后最多1个月3科理论会全忘记,实际会计工作中也对理论知识用得也很少,证书是为了应付税务局报税时使用,公司有多个财务人员者,也可自己没证书用别人的证书名义去报税即可。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会计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不包括民事责任(如侵权赔偿)。
(一)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财政等政府主管部门在会计检查中对单位、个人违反会计法律进行的行政制裁。
《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主要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使处罚权,形式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法律责任

高频考点4:法律责任(☆☆☆)【多选题】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 .支付违约金B .罚金C .恢复原状D .罚款『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民事责任(11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单选题】甲公司因生产的奶制品所含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
甲公司承担的该项法律责任属于( )。
A .刑事责任B .行政处分C .民事责任D .行政处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
【多选题】下列刑事责任形式中,属于主刑的有( )。
A .无期徒刑B .拘役C .驱逐出境D .罚金『正确答案』A B『答案解析』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选项A B 正确。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注: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责任【判断题】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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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法律责任202X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内容,的及时更新哦。
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税收法律责任制度包括法律责任的主体、违法行为类型和法律责任的形式等制度。
1.税收法律责任的主体。
税收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所有主体,主要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具有法定义务的主体。
2.税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类型:(1)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类型。
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行为、偷税行为、欠税行为、抗税行为、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的,是欠税。
(2)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类型。
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类型主要包括违反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行为、偷税行为、欠税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3)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违法行为。
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行为、徇私舞弊行为、渎职行为、滥用职权行为等。
(4)其他主体的违法行为。
其他主体的违法行为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
3.法律责任的形式。
法律责任的形式一般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主要包括加收滞纳金和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前者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缴纳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罚款;吊销税务登记证,收回税务机关发给的票证,吊销营业执照等。
行政处分是针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形式主要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4.主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2)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④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⑤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 3)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以“逃税罪”取代“偷税罪”,并以概括方式取代了列举式的犯罪客观要件,同时删除原偷税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增加了初犯补税免罪的规定。
第201条修改为:“纳税人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4)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5)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7)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8)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0)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除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追究法律责任的主体和期限。
追究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征税机关和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