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要求及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考务培训,熟悉监考业务。
2.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3.监考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工作证,有权制止非考试相关人员进入考场。
4.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按考试信号(哨声)在考场内开封、下发试卷(考前5分钟)和收缴试卷,考试结束前5分钟对学生进行提醒,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监考教师要将手机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监考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
5.监考时,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监考人员不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不得监守自盗,不准监外不监内,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违纪。
7.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填写考场记录(上午、下午各一份)和试卷封面(牛皮纸)内容(学校、学科、监考人、首考号、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若有考生缺考,试卷由监考教师填写考号、试卷上要写上“缺考”二字,考场记录中要写明具体原因,并由考点校长签字。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取试卷时,要按考号从小到大顺序摆放(缺考试卷由监考教师填写考号,一块密封、装订),认真检查并整理试卷,并按要求密封、装订。
密封:用填写好的试卷封面(牛皮纸)封试卷:试卷封面上的针孔要与试卷上的密封线重合。
装订:用订书机沿密封线针孔横着订6-8个钉,两侧各订2个,贴封条,然后装入试题袋密封并贴封条,并在试题袋上填写好考点学校名称和考试科目。
考试过程中,督考员负责检查各考场纪律,随机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醒监考员填好考场记录和试卷封面。
考试结束,督考员根据考场数核对各学科试卷袋数,分学科打包,收齐各考场记录(不要放在试题袋中)和工作证,即刻上交。
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

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并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本文将详细介绍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考场规则1. 准时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的考生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
因此,考生应提前安排好交通和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到达考场。
2. 携带有效证件: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没有有效证件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3. 不得携带禁止物品: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通讯工具、计算器、纸张、书籍等。
考试过程中,只能携带允许的考试工具和文具。
4. 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考试纪律,不得与他人交流或作弊行为。
5. 保持安静和秩序: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噪音,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同时,考生也应保持考场的整洁和秩序。
6. 禁止抄袭和作弊: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抄袭或作弊行为。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7. 禁止早退: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必须等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二、考生守则1. 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违反考试纪律,以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2. 认真答题:考生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并用清晰、规范的语言书写答案。
同时,应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分配各题的答题时间。
3. 保持安静和秩序: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噪音,以免干扰其他考生的答题。
4. 不得抄袭和作弊: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使用违规工具进行作弊。
5. 尊重监考人员:考生应尊重并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向监考人员咨询。
6. 保持考试环境整洁:考生应保持考试环境整洁,不得在考场内乱扔纸张和垃圾。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负责应知应会等各项教务工作的命题、评判,对理论考
试试题和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必须保守机密,若有违反,追究相应责任。
2、监考人员在执行裁判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按章办理,切实做
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
3、举行比赛时,监考人员不能对考试题和考核内容作任何宣讲和解
释,只能就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数字、图纸作说明。
4、实际操作比赛,监考人员必须在赛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为保
证比赛的有序进行,认真做好比赛的相应准备工作。
5、监考人员对有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
警告、直至取消其比赛资格。
6、监考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好评卷工作,
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记分清晰,不涂不抹,保证质量。
记分时只计算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为止,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7、评卷时不得揭封,由出题人根据试题标准答案,分题评卷。
拟定
专人复查并累计总分,填报考试成绩登记表后,上报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监考人员对评分过程应严格保密,无权向选手提供比赛成绩。
非经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公布的成绩一律无效。
8、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现场原始记录,要求笔迹清楚,数据准确,
在比赛工种和操作程序完成后应与选手共同验证,核对有关原始数据并双方签名为据。
9、凡利用裁判工作进行舞弊活动者,要给予通报和严肃处理。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一、考场规则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2.入场时,手持准考证,将准考证放在自己的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考生需将手机、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交给监考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传递任何形式的交流信息。
5.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迟到的考生允许入场,但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快速入座。
6.考试期间禁止吃零食、饮料和嚼口香糖等,只允许饮用水。
7.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秩序,不得作弊。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收齐,并等待监考人员集中收卷离场。
1.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将其告知考生。
2.监考人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座位安排、考生身份核对等。
5.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提醒考生关掉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并收取这些物品进行保管。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记录迟到的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的公平待遇。
7.监考人员应巡视考场,确保考生不作弊、不交流,并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8.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指导考生按要求整理试卷,并逐一收齐,保证试卷的安全性。
9.监考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考生身体不适、试卷遗失等,并向考试主管部门汇报。
10.监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
以上是一份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的示范,可以根据具体考试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考场规则的制定和监考人员的守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对监考人员职责的明确要求。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1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消除作弊隐患,杜绝作弊,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 、正、副监考人员均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正监考教师在考试之前,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说明考试注意事项。
副监考要主动协助正监考教师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如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检查学生是否对号、隔位就坐,协助正监考教师发放试卷等。
3 、监考人员在考试之前应做到:( 1 )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明确考试注意事项;( 2 )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书籍、资料、电子辞典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不许带入座位;( 3 )如学生已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明确要求学生关闭手机,并交监考人员保管;( 4 )调整学生座位,对未按规定顺序就座的学生,监考人员要及时调整,如学生不服从安排,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5 )要求学生将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6 )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无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4 、监考人员监考时,监考人员应做到:( 1 )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做题、不随意离开考场,对试卷内容除印刷问题外不作任何解释或提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 2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不聊天谈笑;要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3 )在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学生提示时间;( 4 )考试终场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应宣布立即停止答卷,等监考人员清点完试卷和答卷后,方可让考生离开。
5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于当天送达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留存。
6 、如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倾向,应及时纠正和提出警告,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生,认定为考试违纪,并于考试结束后将违纪经过书面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如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考卷,令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并签字。
并于考试结束将作弊学生的试卷、作弊的有关证据及作弊经过的简要情况书面报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监考人员守则(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1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员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携带通信工具和具有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从事监考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按《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指令》及《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收发程序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考试科目及试卷要仔细核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
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制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
如遇考生考试时发生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
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终止考试。
七、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
未经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
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检查考生试卷所填写的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承诺签名、试卷页数是否正确、完整;然后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违纪作弊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整理考生答卷;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和应考、缺考、实考人数。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
1. 监考人员应遵守严格的中立原则,不得向考生提供任何形式
的帮助或得到考生的帮助。
2. 监考人员应保持警觉,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防止任何形
式的作弊行为发生。
3. 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注意考生的行为举止和答题情况。
4. 监考人员应准确记录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并根据考试要求
进行提醒。
5. 监考人员应遵循考试规定,不得违反任何规定或私自添加其
他要求。
监考要求
1.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熟悉考场布置和安排。
2. 监考人员应核对考生的身份信息,确保身份准确无误。
3. 监考人员应检查和准备必要的考试材料,例如考试卷、答题
纸以及其他辅助材料。
4. 监考人员应简明扼要地向考生介绍考试规则和要求。
5. 监考人员应确认考试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证考生的隐私和安全。
7. 监考人员应尽力协助考生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但不能提供答案或给予指导。
请注意,以上要求和指导事项仅为参考,具体的监考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考试而有所不同。
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按照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事。
祝您监考工作顺利!。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一、考试期间必须保证考场的清洁卫生,各班学生应负责将本班考场提前清扫干净,将本班桌椅摆放整齐,并负责维持到整个考试结束。
考试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教室脏、乱、差,将取消该班级(包括班主任、学生)学年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二、考生应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人员。
四、考生迟到30 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作旷“考”论处。
考试时间不到30分钟,不准离开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五、除考试指定用具外,其它书籍、资料、词典、快译通等不得带入考场,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拒不执行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六、考生在考前应作好考试准备。
不准考生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监督其离开的全过程,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
如遇试卷印刷不清,有明显错误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擅自问邻桌同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八、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互对答案。
未经监考教师许可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九、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倒扣在桌上或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
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十、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不得用铅笔(作图及外语规定使用除外)。
答卷前必须在试卷密封线内写好本人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否则,试卷可作废卷处理。
十一、考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作弊者,监考老师可责令考生退出考场,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在明确告知考生本人后,连同试卷和其他物证材料(必要时可附加补充说明材料)及时交考试组织部门调查确认后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向院务会提交处理决定,并及时通报作弊考生名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试要求
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及具有拍照功能的电了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证据确凿,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情节严重者将勒令退学,绝不姑息迁就。
二、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予请假。
确实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家长必须亲自到班主任处申请,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开考时间一到,方可答卷,答卷时始终将试卷折成16K,离场时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终考时间一到,全体起立,按监考老师要求有次序地交卷退出试场。
四、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后必须尽快离开楼道,集中在操场复习下门功课,不得在楼道、楼梯、校园乱窜或随便进宿舍、灶房、小卖部。
五、学生违纪按《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凡考试作弊者,应给予以下处分:
①凡考试有夹带或将书本带入考场,有作弊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凡抄袭他人试卷、为他人做答案或传递答案者,给予记过处分。
③凡考试作弊,又不承认错误或故意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六、参加考试时,学生应自备草稿纸,文科考试自备草稿纸一张,理科考试自备草稿纸两张,否则,按违纪论处。
七、杜绝各种消极怠考行为,考生不得在考场蒙头大睡,在试卷或草稿上胡涂乱画、或交空白卷者,若有此情况,学校将联系与家长沟通,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八、用作考场的班级应提前搞好教室卫生,营造清静和谐的考试氛围。
九、考试期间,各班应妥善保管本班财物,若出现物品遗失,自己负责。
监考守则
一、本次考试只排一人监考,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场,不得迟到,因故确需请假者需自己联系工作代理人。
二、每科考前15分钟(第一科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教务处点名领取考题,前10分钟到考场,清查人数,检查学生对插情况,若发现考生有互换座次情况,立即纠正恢复。
彻查学生所带考试用具、稿纸,坚决杜绝学生将手机及具有拍照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将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考前5分钟必须将试题分发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填好卷头(包括班级、姓名、考号三项内容)。
三、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善始善终,监考期间不得看书、看报,玩手机,打瞌睡,吸烟,干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强行催促学生提前交卷,不要在楼道或者各办公室乱窜,影响考试工作。
缺漏试题,在教导干事巡考时,将予以补齐。
四、监考人员若发现违纪学生,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严肃冷静对待违纪现象,如实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不得打骂考生,不得撕毁试卷,应按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予以处理。
五、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答卷时始终将试卷折成16K,规范作答,错题改正时用修改符号,严禁使用胶带橡皮等,杜绝各种消极怠考行为,提醒考生不得在考场蒙头大睡,在试卷或草稿上胡涂乱画、或交空白卷。
六、杜绝监考人员考场不作为情况,对考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若被巡视领导发现,给监考教师记一次工作失误,并纳入年度考核。
七、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试卷份数,按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分级整理。
到教务处在试卷封条上写清监考姓名、考场号,装订试卷,签字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