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产品概念定义的再探讨
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的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

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的概念及
其之间的关系
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都是旅游行业中涉及到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1. 旅游产品是指旅游活动中的基础设施、服务产品、交通工具、住宿设施等,是旅游活动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
使用的商品。
2. 旅游商品是指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物品,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地方特色小吃、旅游美食等,它们是旅游商品的主要形式,也是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商品不仅可以为游客提供更多的回忆,也可以提升旅游体验。
3. 旅游纪念品是旅游活动中的纪念性物品,通常是以旅游地的
风景、文化、历史等为主题制成,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留下的重要纪念。
旅游纪念品不仅可以为游客带来独特的体验,也可以成为当地文化的一部分。
4. 旅游吸引物是指旅游活动中能够吸引游客的地方特征、文化元素等,如景区、景点、美食、住宿、购物场所等。
旅游吸引物是提升旅游体验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通过不同的营销手段来吸引游客,
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和游客数量。
5. 旅游资源是指可以为旅游业提供旅游资源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如山水风景、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珍稀动物等。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可以通过不同的旅游开发和营销策略来提升其价值和吸
引力。
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吸引物和旅游资源是旅游行业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旅游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旅游产品散论

关于旅游产品散论尽管在过去几十年中,旅游业已经迅速发展,但旅游产品的创新和发展仍然是一个持续的挑战。
旅游产品不仅是旅游业的核心,也是吸引游客和推动旅游业增长的重要因素。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旅游产品的定义、特征以及如何提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1. 旅游产品的定义旅游产品是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和体验的产品。
它可以包括旅游线路、旅游景点、酒店住宿、交通工具、导游服务等等。
旅游产品的核心是提供给游客的价值,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旅游产品的目标是为游客提供独特和丰富的旅行体验,并使他们对旅行目的地产生兴趣和好感。
2. 旅游产品的特征•多样性:旅游产品可以有很多种类和形式,适应不同游客的需求和兴趣。
例如,有的游客喜欢文化旅游,而有的游客则喜欢探险旅游。
•可变性:旅游产品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旅游趋势进行调整和改变。
例如,在疫情期间,旅游产品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的要求进行调整。
•不可分割性:旅游产品通常是由多个组成部分组成的,例如酒店住宿、交通工具、景点门票等等。
这些组成部分相互依赖,不能单独使用。
•易腐性:旅游产品是瞬息万变的,一旦错过了,就无法再次体验。
例如,一些旅游景点只在某个季节或特定时间段开放。
•不可传送性:旅游产品通常需要游客亲自参与,无法通过传送到其他地方或转移给其他人。
3. 提高旅游产品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策略为了提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旅游业者可以采取以下策略:3.1 定位和差异化确定旅游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体,并根据他们的需求进行定位和差异化。
例如,为家庭游客设计专门的旅游线路,提供亲子活动和服务。
3.2 产品创新不断创新旅游产品,提供独特和新鲜的体验。
例如,开发新的旅游线路、设计特色文化体验活动等。
3.3 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是吸引游客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培训员工,改善服务流程,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体验。
3.4 智能化和数字化利用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来提升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例如,开发旅游APP,提供在线预订和导游服务。
旅游产品整体概念浅议

一、旅游产品及其整体性旅游产品是能够满足旅游消费者需求的任何有形和无形的东西。
旅游产品具有整体性的特征,从旅游产品包含的范围上来看,旅游产品包括食、住、行、游、购和娱等六个方面,它并不仅仅包括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旅游商品,而且还包括各种无形的旅游服务;从时间维度来看,旅游产品包括涉及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旅游项目;从空间维度来看,旅游产品会涉及水陆空的旅游承载物;从产业角度看,旅游产品也可以与其他产业进行融合发展,构成全域旅游;最后,从旅游产品所包含的层次上看,旅游产品像水果一样具有果核、果肉和果皮的层次性,这说明旅游产品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旅游产品包括核心层、形式层和延伸层等多个层次。
二、旅游产品整体概念旅游产品整体概念反映了旅游产品的多层次性,一般认为旅游产品包括五个层次:(一)旅游产品核心层。
就是旅游产品的功能和效用层次,反应了旅游产品的本质和核心,回答了“旅游消费者真正要购买什么”的问题。
在旅游营销实践中,旅游营销者表面上看是向旅游消费者出售旅游产品,但在本质上传递的却是旅游消费者核心利益的满足,是对旅游消费者所面临的身心各种现实和潜在问题的一种解决。
旅游消费者在旅游的过程中,存在特定的旅游需求和动机,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以及生理动机、心理动机和社会动机等,旅游产品存在的价值就是在旅游消费者对这些需要满足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
例如井冈山红色旅游产品给顾客传达了红色理念,满足了顾客接受红色教育的需求,顾客在井冈山接受红色教育,让自己的心灵受到洗礼,给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满满的正能量,这就是井冈山红色旅游产品的核心层。
(二)旅游产品形式层。
旅游产品的核心功能和效用需要一定的“载体”,这种“载体”便是旅游产品的形式层,即旅游产品的基本形式。
旅游产品通过形式产品向旅游消费者传送所需要的东西,这种形式产品包括旅游产品品质、旅游产品式样、旅游产品特色、旅游产品品牌和旅游产品包装等。
旅游专业《了解旅游产品》

了解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是旅游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主体,旅游企业在确定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策略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企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旅游产品或效劳去满足旅游市场的需要。
正确的旅游产品决策是旅游企业生存和开展的关键所在。
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其他几个方面的决策都是以产品策略为根底进行的。
一、旅游产品的概念〔一〕从供应者的角度看:•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凭借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满足其在旅游过程中综合需求的效劳。
•旅游产品有整体旅游产品和单项旅游产品之分:•整体旅游产品是满足旅游者旅游活动中全部需要的产品或效劳;•单项旅游产品那么是指住宿、餐饮、交通、娱乐、游览等方面的单项产品或效劳。
〔二〕从需求者的角度看:•旅游产品是指旅游者通过支付一定的金钱、时间和精力所购置到的满足其旅游欲望的一次完整的经历。
二、旅游产品的构成现代市场学认为,一般产品由三个局部组成,即产品的核心局部、形式内容和延伸局部。
其中核心局部是指产品能满足顾客需要的根本效用和利益;形式内容是指产品向市场提供的实体和劳务的外观、质量、款式、特点、商标、包装等;延伸局部是指顾客购置产品时所得到的其他利益的总和,如咨询、贷款、优惠等。
•旅游产品的核心局部——与旅游资源、旅游设施相结合的旅游效劳;•旅游产品的外形局部——旅游产品的质量、特色、风格、声誉、组合方式等;•旅游产品的延伸局部——提供应旅游者的优惠条件、付款条件和推销方式等。
★旅游产品的构成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一〕从供应角度:•旅游资源——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客观存在;•旅游设施——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效劳的物质根底;•旅游效劳——旅游企业员工提供应旅游者、满足其旅游需求的活劳动。
•在实际经营中,三者在质和量上必须统一协调,否那么将影响整体旅游产品的质量和营销效果。
(一)需求的角度根本旅游产品局部——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必须的且需求变动较小的旅游产品,如:住宿、餐饮、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三〕非根本旅游产品局部——非旅游活动必须的,且变动较大的旅游产品,如医疗保健、通讯效劳等。
旅游产品的学术概念

旅游产品的学术概念
旅游产品的学术概念是指对旅游业中的产品概念进行系统研究和定义的学术理论。
这些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旅游产品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并提供指导旅游产品开发和管理的理论依据。
以下是一些旅游产品的学术概念:
1. 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是指旅游业所提供的具体产品和服务,包括景区、酒店、旅行社、导游服务、交通等,以满足游客在旅途中需求和期望的商品或服务。
2. 旅游产品分类:旅游产品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如旅游目的地产品、旅游运输产品、旅游住宿产品、旅游娱乐产品等。
3. 旅游产品要素:旅游产品的要素包括景区资源、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信息等,这些要素相互作用构成了完整的旅游产品。
4. 旅游产品质量:旅游产品质量是指旅游产品在满足游客需求和期望的基础上,所具备的产品特征、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5. 旅游产品开发:旅游产品开发是指旅游企业通过对旅游资源的筛选、整合和创新,设计和开发新的旅游产品,以满足游客的需求和市场的需求。
6. 旅游产品管理:旅游产品管理是指对旅游产品的规划、组织、控制和评估,以确保旅游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
这些学术概念对于研究和实践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和市场营销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旅游产品概念及产品结构的进一步探讨

收 稿 日期 :0 70 —0 2 0 —62
作者 简 介 : 玉 明 ( 9 2)男 , 苏 金 坛 人 , 士 , 原 师范 学 院城 市 与 旅 游 学 院 教 授 , 王 1 6一 , 江 博 太 主要 从 事 旅 游 地 学 方 向 的教 学 与 科 研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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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6 o. No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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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7年 9月
关于旅游产 品概念及产 品结构 的进一步探讨
王 玉 明 冯 卫 红
( 原 师 范 学 院 城 市 与旅 游 学 院 , 太 山西 太 原 00 1) 3 0 2
[ 要 ] 国 内外 关 于 旅 游 产 品 的 定 义 和 概 念 仍 存 在 分 歧 , 要 表 现 在 称 谓 上 的 差 别 、 摘 主 内容 上 的
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探析

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探析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旅游品质的追求, 特色旅游产品已经成为旅游市场中的热门话题。
它们不仅能够满足游客对不同文化、风土人情的探索,也能够为当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
在这样一个多元化、个性化的时代,如何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特色旅游产品的概念、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方法以及特色旅游产品的发展前景。
一、特色旅游产品的概念特色旅游产品是指因独特的地理、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条件而形成的独特旅游资源,通过对其特点的深度挖掘和整合,打造出具有独特魅力和个性化的旅游产品。
它不同于传统的旅游景点和线路,更强调对当地文化、历史、风土人情等方面的深度发掘和呈现。
这种特色旅游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
1. 挖掘地域文化资源地域文化资源是特色旅游产品的核心。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这些文化包括民俗风情、传统手工艺、口述历史等。
挖掘并利用这些资源,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能够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旅游体验。
某地方有一种传统手工艺非常出名,可以将其制作过程开放给游客参观,并且让游客亲自动手体验制作过程,从而让游客更加深入地了解这种手工艺。
2. 构建特色旅游线路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也需要构建符合当地特色的旅游线路。
这条线路需要能够将当地的特色景点、特色活动等有机地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产品。
这条线路的规划也需要符合游客的兴趣和需求,让游客们在短时间内体验到当地的特色文化和风土人情。
3. 加强宣传推广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需要加强宣传推广,使更多的游客知晓并参与进来。
通过各种媒介的宣传推广,包括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向游客介绍这款特色旅游产品的独特之处,吸引他们前来体验。
在宣传推广的过程中,要注重传递当地的文化内涵和特色,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喜爱这款特色旅游产品。
特色旅游产品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随着人们对旅游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特色旅游产品能够满足他们对不同文化、历史和风土人情的体验需求。
旅游产品概述

一、旅游产品的定义
前言:
旅游产品不是指旅游者在旅游 过程中所购买的一般商品,它 是一个总体概念,是由多种要 素组合起来的一种特殊产品。
旅游产品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
广义:
旅游者在一次旅游活动中所购买 的各种单项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就是一 个单位旅游的产品。
狭义:
旅游者花费钱财、时间和精力所购 买的从居住地到旅游目的地,再从旅游 的目的地回到居住地依次完整的旅游活 动或旅游经历(单一商品或者是单一服 务项目)。
6、易波动性
广州 五羊 雕塑
2、旅游设施
——指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凭借的各 种物质条件。 包括:
3、可进入性
(1)指旅游者进入目的地的难易强度, 具体地说指进入旅游地费用,如花费 的时间、精力。 (2)受两个方面的制约 ①交通工具的制约 ②国家经济开放强度的制约
常见的可进入性障碍有:
①不便的交通;
②繁多的出入境手续;
③旅游地的过度拥挤; ④旅游服务信息的不完全与服务效率 低下。
4、旅游服务
旅游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核心是一种 行为系统。它以有形的物质产品自然界 和社会现象为载体,在存在旅游需求的 情况下,实现价值和使用价值。
三、旅游产品的特征
1、综合性
2、无形性
3、不可转移性
4、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割性 5、不可储存性
国际上:
旅游产品的单位是以一个旅游 者人次来表示的。
国内:
旅游产品是以一条旅游线路为单 位。
二、旅游产品的组成
1、旅游吸引物即旅游资源
——能激起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 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 于旅游的人工创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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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产品概念定义的再探讨一旅游产品定义的三大争论
关于旅游产品的定义,历来存在很大的分歧。
总结起来,目前主要在下面三方面有争议。
争论之一:产品和商品之争
在中国旅游经济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把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是作区别对待的,旅游商品特指旅游购物品,旅游产品把旅游购物品排除在外。
有许多学者认为这种称谓有欠妥之处,在经济学中产品和商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商品(Goods)的本意是指为交换或买卖而生产的物品,本身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而产品(Product)的本质是指生产出来的产品,本身只具有使用价值而不具有交换价值。
慎丽华在其著作中认为[1]: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用货币交换而生产的实物和劳务组合,既具有使用价值——能给旅游者带来愉悦的旅游经历,又具有交换价值——旅游者必须花费一定的货币、精力和时间才能获得旅游经历,应该称为“旅游商品”。
刘敦荣和吴广孝分别将其著作直接取名为《旅游商品学》和《旅游商品开发实务》。
我个人认为,还是叫旅游产品好。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确有商品和产品的区别,产品拿到市场上才称为商品,但经营者的最终目的,是要将产品变为商品销售出去。
从这种意义上讲,产品和商品是同一种“东西”。
周振东编的《旅游经济学》中说[2]:“旅游产品实质上是旅游商品”。
西方经济学中,只有产品这个概念,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用于交换称为“物品”。
如果要在概念上与国际接轨,还是应该叫旅游产品,旅游产品中当然包括旅游购物品。
旅游商品和旅游产品这两个概念在我国旅游界如此混淆,是因为有些人还没能完全从旧体制和旧思维中解放出来。
争论之二:旅游产品和旅游业产品之争。
学界比较认可的旅游产品的定义以林南枝、陶汉军两先生的界定为代表[3]:“从旅游目的地的角度出发,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旅游吸引物、交通和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以旅游活动需要的全部服务”,“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旅游产品就是指旅游者花费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旅游经历”。
谢彦君先生认为林、陶定义“比较宽泛”,又提出了自己的定义[4]:“旅游产品是指为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的需要而在一定地域上被生产或开发出来的以供销售的物象和劳务的总和”,“旅游产品具有几乎可以满足旅游者旅游期间一切需要的效用和价值”。
上述定义体现的是“一个东西的不同侧面认识”,但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的产品同旅游者的旅游经历是“同一个东西”吗?曲玉镜女士撰文从旅游需要、旅游购买以及旅游活动等方面分析得出[5]:“…旅游经历‟与…旅游业提供的产品‟根本无关”,“旅游业提供的产品应该称为旅游业产品”,“旅游者旅游活动的产品才是名
符其实的旅游产品”。
关于旅游产品和旅游业产品的区别推理,从理论上说是无懈可击,但是否一定要将“旅游产品”改为“旅游业产品”,我认为没有必要,正如我们不将“救火”改为“灭火”一样,我们须要注意的是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而不必在乎名称上是否多一个字,业界己经将这种特定的内涵和外延的东西叫“旅游产品”,也没有引起现实使用中的混乱,就没有必要为其“正名”了。
但如果说“旅游经历与旅游业提供的产品无关”,那就不对了。
旅游经历是旅游者真正要买的东西,但如果没有旅游企业提供的有形和无形的产品,这种经历就无从获得。
“旅游经历”是旅游产品中最核心的部分,西奥多.莱维特曾经指出[6]:购买者“并不是要买1/4英寸的钻头,而是要买1/4英寸的钻孔”。
有了这种认识,旅游产品开发设计才能作到有的放矢。
争论之三:生产的主体之争
旅游产品是谁生产,又是谁来购买?根据目前的定义,旅游产品的生产者是旅游企业,购买者是旅游者,或最终是旅游者。
这己基本达成共识。
曲玉镜女士从“旅游产品是旅游活动的产品”出发,认为旅游活动的主体是旅游者,而“凡形成于某种活动中的产品都是该活动的主体借助一定的媒体通过施加其体力或脑力于客体之上生产出来的”,故旅游产品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生产出来的[5]。
此处曲女士所指的旅游产品,区别于旅游业产品,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拍照、录像、题词、绘画、考查、狩猎、垂钓、采集等行为的产物——照片、音像、楹联、画卷、游记、资料、猎物、标本,甚至奇花、异草、珍木、怪石”。
如果这些东西旅游者的目的是用来“交换”,则与目前旅游界采用比较多的“艾思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谋利的活动——相矛盾。
如果其目的不是为了交换,则这些东西只能是旅游活动的衍生物,而非常义中的旅游产品。
说“旅游产品是由旅游者生产的”,从旅游产品的核心部分——旅游者的一段旅游经历——来看,好像是正确的。
旅游经营者提供的同样的旅游产品,不同的旅游者购买后获得的“经历”会完全不同,这不同于“1/4英寸的钻孔”可以度量,而“经历”完全是一种心理、精神体验,不同的旅游者借助于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产品会产生(生产)出不同的“经历”。
而旅游经营者只是促使旅游者获得一种美好的、满意的体验。
但任何一件产品的核心部份就不是一件现实意义上的完整产品,旅游者的“旅游经历”只能说是旅游者购买了“产品”且消费了“产品”以后得到的一种“效用”,这正是旅游产品的使用价值所在。
可见,旅游产品的“经历说”也是站不住脚的。
二界定旅游产品定义的的四个原则
那么什么是旅游产品?如何给旅游产品下一个比较完善的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权威的说法。
个人认为,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界定旅游产品的内涵和外延要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具有可操作性。
哪些是旅游产品?哪些不是旅游产品?尽量明确化,便于旅游业操作。
(二)要具有市场观念。
旅游产品肯定是旅游市场所接受的东西。
(三)要具有发展的观念。
伴随旅游事业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旅游产品的概念肯定有新的变化,定义要给发展留下空间,各种思想或理念己成为旅游者的购买对象。
(四)要具有大旅游的观念,要考虑旅游产品的组合性,系统性。
而过多地争论对旅游发展是不利的,站在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定义反而把思想搞乱了。
三新的定义及说明
因此,我认为这样来定义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提供给旅游市场的并引起人们的注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以满足某种欲望或需要的任何东西。
它包括各种有形物品、服务、地点(或区域)、组织和想法以及它们的组合。
对上面定义作以下几点说明:
(1)旅游经营者包括旅游目的地政府、旅游企业。
(2)“提供”而非“生产”,因为旅游企业中有旅游产品的生产单位,也有旅游中间商。
(3)购买旅游产品的虽然最终是旅游者,但中间商的存在,用“人们”比用“旅游者”恰当。
(4)旅游中间商购买旅游产品目的在于获利,旅游者购买在于获得一段旅游经历。
(5)旅游的发展已经把地点、组织、想法作为旅游产品在旅游市场上进行交换。
从这种意义上说,一旅游地、一个景点、一条旅游线路、一间客房、一次午夜供餐、一件旅游纪念品、一次特殊服务、一次民俗歌舞、一条咨询建议、一个在会议中心召开并以团队价格安排与会者住在附近饭店的大会等,以及这些的各种组合,只要是用于旅游者旅游活动的都是旅游产品。
总之,从形态上讲,旅游产品有“点”、有“线”、有“面”(包括“体”),有“静”、有“动”,有“实”、有“虚”,有“有形的”、有“无形的”,从单项要素讲,形态多种,旅游者一次旅游活动又是这些不同形态的要素的组合。
参考文献
1慎丽华.旅游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2周振东.旅游经济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林南枝、陶汉军.旅游经济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
4谢彦军.基础旅游学.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5曲玉镜.旅游产品新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2)
6 Fhilip Kotler John Bowen JamesMakens&.Marketting for
Hospitality and T our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