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改一拆”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省厅制订了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9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遏制违法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浙江这条主线,按照“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坚持“依法整治、属地管理、分类推进、注重长效”原则,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扎实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加强依法行政,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社会和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违法用地处置取得明显成效,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三、主要任务(一)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开展全省违法用地大清查,彻底查清违法用地现状和底数,把“三改一拆”工作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破解农村违法用地治理难结合起来,与破解土地违法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结合起来,与清理处置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结合起来,提出违法用地分类处置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02•【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当前我省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已得到显著改善,但早期开发建设的一些城镇住宅房屋由于技术标准偏低、设计施工水平不高、业主使用安全意识不强、历经自然灾害侵蚀等原因,使用寿命有所缩短,一批城镇老旧住宅房屋由于年久失修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实施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与建立完善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发挥政府牵头协调作用与有效发挥业主主体作用相结合,落实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政策措施与发挥社会各方面支持作用相结合,妥善处理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政府、业主、社会共同努力,逐步消除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安全隐患,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在全面完成城镇住宅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建立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一楼一档”的基础上,2015年完成对全省存在比较严重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安全使用的丙类城镇住宅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并建立完善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三、政策措施(一)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编制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于2015年7月底前报省政府。
(二)明确治理改造方式。
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应当优先采取以项目形式的成片改造方式,也可以采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或者回购处置等单独改造方式。
浙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浙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为了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浙江省制定了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市更新规划。
浙江省将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确立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路线图。
各地将根据城市实际情况,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城市更新规划,明确城市更新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城市更新的重点项目和实施路径。
二、城市更新资金支持。
为了保障城市更新的顺利实施,浙江省将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同时,探索多种融资渠道,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城市更新,确保城市更新资金的多元化来源和稳定供给。
三、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浙江省将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同时,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四、城市更新政策支持。
为了营造良好的城市更新环境,浙江省将出台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措施,简化审批程序,降低项目准入门槛,提高城市更新项目的可行性和吸引力。
同时,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城市更新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
五、城市更新成效评估。
浙江省将建立城市更新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城市更新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加强城市更新成果的宣传和展示,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浙江省将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为浙江城市更新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年浙江计划项目表

开工安 置住房 套数
备注
11
杭州市
江干区
笕桥生态公园单 元JG0703-R2101地块浜河社区 拆迁安置房
笕桥街道浜河社区 (东至沪杭高速防 护绿地,西至浜河 路,北至南都路)
杭州中宸城镇 建设有限公司
城中村
2018.06
350
0
0
0
350
12
杭州市
笕桥街道水墩社区 笕桥单元JG0603(东至规划绿地, R21-05地块农转 南至德胜东路,西 江干区 非居民拆迁安置 至规划蔡阳路,北 房 至规划双凉环路) 笕桥生态公园单 元JG0701-R2101地块黎明社区 拆迁安置房 笕桥街道黎明社区 (东至相埠路,西 至黎明村留用地, 南至南都路,北至 六号港绿地)
序号 设区市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实施主体
项目类型
小计
政府收购 商品房安 置套数
居民自由 支配补偿 款安置套 数
开工安 置住房 套数
备注
36
杭州市
余杭区
东湖街道(东至兴 国路,南至320国道 杭州余杭经济 结网社区安置用 北侧,西至规划商 开发建设有限 房 业,北至规划新洲 公司 路公共绿地) 东湖街道(西至荷 禹路,东至长宁 路,北至禾丰港, 南至同洲路)
望江街道近江村
杭州望海潮建 设有限公司
城中村
2017.12
210
0
0
0
210
2
杭州市
望江街道望江村
杭州望海潮建 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 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 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 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城中村
2018.0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推进。
二、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省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
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充分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
三、阶段划分“三改一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制订方案、明确目标。
2013年3月份前,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情况和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由各市政府核实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省政府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全省“三改一拆”行动总体目标和工作方案,向各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指标。
各市、县(市、区)政府同步研究制订“三改一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全面推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
到2022年,累计改造不少于2000个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共同缔造。
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
顺应群众期盼,以确保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配套服务为重点,积极借鉴未来社区理念,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系统联动、整体推进。
整合各方资源,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
———创新机制、优化治理。
强化服务监管,推进多元化融资,鼓励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改造。
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浙江城棚户区改造规划

21
四、健全法规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目标情况表
附件三: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投资需求情况表
附件四: 2013-2015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 (拆迁) 项目表 (略)
附件五: 2013-2015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表 (略)
3
第一章 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比较发达,城
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我省认真贯
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城市建设工作方针,较早地引入了经营
城市理念, 通过旧城综合开发和综合整治等方式, 实施了大规模
的旧城改造, 至今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得到了有效的改造。 据统计,
4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
5
第二章、规划总则 ,,,,,,,,,,,,,,,,,,,
8
一、规划依据 ,,,,,,,,,,,,,,,,,,,,,
8
二、指导思想 ,,,,,,,,,,,,,,,,,,,,,
9
三、基本原则 ,,,,,,,,,,,,,,,,,,,,,
9
四、规划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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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
19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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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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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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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监督检查 ,,,,,,,,,,,,,,,,,,,
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改造项目棚改一期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征

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改造项目(棚改一期)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公告浙江省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改造项目(棚改一期)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欢迎具有本项目应征资格的应征人参加。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改造项目(棚改一期)概念规划设计方案二、征集单位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征集方式公开征集四、项目基本情况浙江省云和县城市改造项目(棚改一期)选址为云和县中心城区范围内6个区块,分别为水碓巷区块、江滨小学周边区块、南门区块、下前溪区块、农机站区块、大庆寺区块(一期),总用地面积38.5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1.水碓巷区块:位于采真里景区水碓巷南侧,区块用地面积17.47公顷,本区块内都是砖混结构的私有住宅,现状环境卫生较“脏乱差”。
由于区块位于浮云溪沿岸,建筑场地风貌急需改善。
2.江滨小学周边区块:位于云和县江滨小学西侧,区块用地面积4.30公顷,区块内大多数建筑凌乱、密集、破旧,产权归属复杂,基本都是私有住宅,没有内部机动车道,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严重后果。
区块位于浮云溪北侧沿岸,现状建筑风貌急需提升改善。
3.南门区块:西起南门路,东至新建路,区块用地面积5.85公顷,区块内基本为私有民房,场地内普遍存在搭建的行为,搭建的构筑物存在生产扰民、消防条件不足、质量不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位于浮云溪以南沿线,现状建筑风貌急需提升改善。
4.下前溪区块:位于云和县体育场西侧,区块用地面积2.85公顷,现状区块内建筑密度较低,间杂闲置地、空置房及畜舍,布局自然无须,功能混杂,利用率低,土地资源浪费。
规划为童话商业服务街区,童话小镇北入口,是童话小镇形象入口标志。
5.农机站区块:位于浮云溪南岸中段区块,区块用地面积1.50公顷,较多为80年代老旧房,涉及农机站、电力公司、消防大队三个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
6.大庆寺区块(一期):位于中心城区东北侧(中山东路以北、公安路以东、仙宫大道以西),北靠山体,南临大街,区块用地面积6.57公顷,地块北高南低,现状大部分为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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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序言 (3)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4)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4)二、城市棚户区现状 (4)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5)第二章、规划总则 (8)一、规划依据 (8)二、指导思想 (9)三、基本原则 (9)四、规划期限 (10)第三章、规划目标 (11)一、总体目标 (11)二、分期目标 (11)三、年度计划 (11)四、各市计划 (12)五、土地和资金需求测算 (14)第四章、实施要求 (18)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8)二、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分配 (19)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9)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19)第五章、保障措施 (20)一、加强组织领导 (20)二、强化要素保障 (20)三、加强监督检查 (21)四、健全法规政策 (21)附件一:全省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一览表附件二: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目标情况表附件三: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投资需求情况表附件四: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表(略)附件五: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表(略)序言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老旧、使用年限久,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
城市棚户区改造,既包括集中成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也包括非成片的危旧房、城市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
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生活富足、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础性工作。
为有序推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开展城市棚户区现状调查和编制改造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深入分析了全省城市棚户区现状,根据今后五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需求,提出了2013-2017年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
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比较发达,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省认真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城市建设工作方针,较早地引入了经营城市理念,通过旧城综合开发和综合整治等方式,实施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至今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得到了有效的改造。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93.4万户,其中完成城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102万户,综合整治城市旧住宅区91.4万户;开工建设安置用房114.3万套(详见附件一)。
通过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了城市原住居民的居住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提高了城市承载能力,提升了城市建设品质,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城市棚户区现状尽管我省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已经改造完成,但是仍然还有一些情况复杂、改造难度很大的区块至今未得到改造,成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硬骨头”。
另外,全省各地均有一定数量的建造年代较久、房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质量较差的城市旧住宅区急需改造。
还有,在城市化推进和城市扩张过程中,大量的村庄被城市建成区包围,形成了一个个规划布局杂乱、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社会管理难度大的城市“孤岛”,也迫切需要加以改造。
而且,随着我省新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城中村”会越来越多。
综上所述,我省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根据各地对现有城市棚户区的全面调查,截至2012年底全省11个地市58个县(市)有改造需求的城市棚户区住房约为68.6万户。
其中,需拆旧建新改造的危旧房、城中村为36.1万户;可通过综合整治改造的城市旧住宅区住房为32.5万户。
现有城市棚户区从区域分布来看具有不均衡性。
以拆旧建新改造量为例,杭州、宁波、温州、绍兴、舟山等五市合计改造量为24.0万户,占全省总量的66.5%;湖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六市合计改造量为12.1万户,占全省总量的33.5%。
从房屋属性来看以“城中村”住房为主,约占60%以上,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约占40%左右。
其中,城中村住户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大,征收改造后需要补偿的公寓式住房一般需要2-3套。
因此,全省36.1万户需要拆旧建新的住户改造后,需要新建安置用房57.8万套,是征收(拆迁)房屋的1.6倍。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一)有利条件1.新型城市化快速推进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创造了有利时机。
当前,我省新型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发展已经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对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和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已经成为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
这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创造了有利时机。
2.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激发了内在动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人民群众渴望改善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城市棚户区住房简陋拥挤、环境杂乱、配套设施落后,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广大原住居民迫切要求尽快对城市棚户区进行改造。
3.上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并在土地供应、财政补助、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强势推进“三改一拆”,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利保障。
4.集约利用盘活的土地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奠定了物质基础。
我省现状城市棚户区以城中村为主,这些城中村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从总体上看,全省通过城市棚户区综合改造后,土地利用效率将大大提高,可以盘活并腾出大量的建设用地。
这些建设用地出让后可以获得大量资金,满足城市棚户区改造绝大部分资金需要,从而大大提高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可行性。
(二)不利因素1.房屋征收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城市棚户区居住人口密度高,情况复杂。
少数被征收人补偿要求高,违章建筑处理难,司法强制执行受理裁决时间长,影响棚户区改造进度。
2.资金土地要素保障仍需加强。
资金方面,从近些年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情况看,以拆旧建新方式改造的项目总体上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出让实现资金平衡,但前期用于土地整理、安置补偿的资金投入较大,加上目前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影响,整理后的土地出让速度明显趋缓,资金周转周期拉长,造成周转资金缺口较大;以综合整治方式改造的项目主要是以财政投入为主,地方政府压力大。
土地方面,目前多数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异地安置,加上配套设施建设,需要较多的新增建设用地。
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加大资金、土地要素保障。
3.棚改设施配套压力依然较大。
为改善棚改对象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安置家庭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新建安置用房周边需要同步规划、建设、交付使用配套设施,除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外,还要配套建设学校、医院、超市、菜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压力较大。
综上所述,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具有很好的有利条件,我省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乘势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存在的不利因素,要通过加强宣传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取得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研究制订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原居民的切身利益,顺利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取得实效。
第二章规划总则一、规划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三)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四)《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五)《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六)《浙江省“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浙政发〔2011〕43号);(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53号);(八)《关于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
重点推进设区市、县(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
三、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结合新型城市化推进,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住房保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推进。
优先启动实施条件成熟、群众期盼的成片区块。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
以市场运作方式改造为主,政府直接实施改造为辅,充分挖掘项目的商业开发价值。
对难以采用市场手段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当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类型的城市棚户区要区别对待。
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
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节能改造。
对拆旧建新改造的项目,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确保质量、完善配套,建设宜居住区。
依法推进,确保稳定。
严格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土地利用、资金管理、征收补偿、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扩大群众参与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禁止非法强拆强迁。
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
其中,2013—2015年为近期规划,2016—2017年为后期规划。
规划内容涵盖了全省范围内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以及相应的安置用房建设。
第三章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全省现状存在且急需改造的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力争实施改造68.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