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2)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一套明确的规定和机制,旨在强化员工对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制度的核心原则是“责任明确、工作绩效公正、奖惩分明”。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所有员工在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完成得好坏直接与员工个人的能力和业绩挂钩。
通过追究责任,能够使员工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方式。
责任主体包括个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个人责任是指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的责任,包括任务的完成、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
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对员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责任。
责任追究方式可以通过考核评价、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等多种形式来进行。
对于履行职责得当、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一定的激励和奖励;而对于不尽职、工作不达标的员工,则采取相应的制度约束和惩戒措施,甚至可能对其进行承担责任的追究。
再次,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是指将员工对工作的评价、问题反馈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督机制是指将工作责任的追究与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等措施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保证责任追究的有效实施。
最后,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注重平衡和公正。
一方面,要确保责任的追究不过于苛刻和武断,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个别员工,而要考虑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
另一方面,要确保责任的追究是公正的,不能对一些员工宽松,对另一些员工苛刻。
只有平衡和公正,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保持平衡和公正,公司能够更好地发挥员工的潜力和能力,提高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事故是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和严重危害性的事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追究原则1. 生命和人身安全第一原则:公司以员工的生命和人身安全为最高价值,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以防止人员伤亡为首要考虑。
2. 事故责任明确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3. 事故相对调查原则:追究责任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实为依据,实施相对调查,杜绝主观臆断和错误判断。
4. 追溯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事故发生后多年,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合理的追责。
5. 多方面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仅考虑责任人本身的失职责任,还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事故责任追究小组: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2. 责任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
- 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直接负有责任的人,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等致使事故发生的员工。
- 管理责任人员是指企业管理层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如生产主管、安全主管、车间主任等。
四、追究的程序与方法1. 事故调查程序(1) 报告和召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小组成立,由小组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小组组织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3) 整理和分析:责任追究小组对调查所得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4) 提交报告:责任追究小组向公司领导汇报调查结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无论职级或职位。
三、责任追究原则1.追究责任是为了防止错误行为和失职现象的发生,并通过惩罚和教育使责任人以后能够正确履行职责。
2.追究责任要有明确的依据和证据,审慎公正,不得滥用权力或违法追究责任。
3.责任追究应当合理、公平和透亮,遵从事实和证据,确保相关人员享有合法的辩护权。
四、责任追究程序1.问题的发现–问题可以由任何员工、客户或监管部门发现并向公司管理层举报。
–公司管理层对举报进行初步核实,确保举报内容客观真实,并进行记录。
2.调查与审查–管理层依据举报内容,成立特地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由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务人员构成。
–调查组应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并收集证据,确保调查结果准确。
3.责任认定–调查组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形成责任认定报告。
–责任认定应综合考虑事发过程、行为导致的后果、员工个人本领等因素,进行公正推断。
4.惩罚与教育–依据责任认定报告,公司管理层决议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惩罚应当与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相匹配,同时要进行必需的教育和培训,提示责任人引以为戒。
5.效果评估–进行惩罚后,公司管理层应监督和评估惩罚效果,确保责任人能够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行为。
6.记录和报告–公司应对责任追究程序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包含调查报告、责任认定报告、惩罚决议等。
–必需时,公司应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搭配相关部门的调查和核查工作。
五、嘉奖机制为了鼓舞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将建立嘉奖机制。
1.嘉奖范围–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可以被评为优秀员工,并予以奖金、荣誉称呼等嘉奖。
–自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的员工可以获得问题解决嘉奖。
企业岗位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查纠制度)

企业岗位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查纠制度)1、目的: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定义: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责任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3、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3.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3.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3.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3.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4、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罚月度绩效奖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调离岗位或扣罚全年度绩效奖等处分。
4.1计划负责人不认真掌握所管物资库存信息,对基层需求计划应利库而未利库造成重复采购并产生积压的;或造成积压物资超过20万元的。
4.2计划负责人不按规定流转计划,造成计划流转迟误或计划丢失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出现使用单位投诉的或造成生产单位停产事故的。
4.3采购负责人在选择供应商时,未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选择供应商,造成不同等级供应商同台参与竞争的或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下降给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4.4采购负责人在询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细则”询价补充规定》程序开启报价,采取私自开启密封报价或向供应商透露报价信息等行为的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5采购负责人未按《物资采购管理细则》规定,擅自决定采购方案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6采购负责人在招标过程中,未按《招标管理办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或在招标过程中未尽应履行义务,导致招标工作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5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责任追究管理:各级工作人员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未认真完成好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及执行标准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术三大标准),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包括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当月在上级领导或部门检查中被发现或已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已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或延期的,公司领导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责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开始对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进行调查,调查责任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对习惯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同时对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是否为班组或人员失职、未认真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违章指挥或违章工作等,最后由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经过汇总,分清全部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2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公司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所在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告诫。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对部门负责人停职检查。
(一)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部门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的;(二)所属部门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的;(三)属于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超时办结的;(四)牵头部门不负责任或者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延误工作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告诫。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待岗学习。
(一)对用户推诿或者粗鲁刁难的;(二)不遵守考勤制度,退到、早退或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没有当场办理的;(四)不按要求,办事拖拉,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五)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用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用户因材料不合格而多次申报的;(六)应该给予用户答复而不予答复的;(七)对受理事项没按规定分送承办部门而造成延误办理的;(八)应该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九)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用户补办手续的;(十)在工作中超越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本1. 引言本公司为了确保员工遵守公司制度与规范,并提高组织的自律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了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对于那些违反公司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和追究责任。
2. 违规行为定义为了明确公司责任追究的准则,我们将违规行为定义如下:- 在工作岗位上实施故意犯罪行为;- 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向外部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滥用职权或违背职业道德操守;- 损害公司声誉或企业形象的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行业规范。
3. 责任追究程序当发现员工涉嫌违规行为,由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责任追究:3.1 内部调查公司将组织专门的内部调查团队,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3.2 权责清单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将制定相关权责清单,以明确违规行为的具体性质和相关责任人。
3.3 审议与决策公司将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审议,并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决定相应的纪律处分与追究责任。
3.4 纪律处分一旦违规行为得到确认,公司将依据权责清单中规定的纪律处分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5 欢迎信访对于公司员工对被决策不服的,公司将建立申诉与信访机制,提供合理的申诉渠道,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 权责清单为确保公司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公司将根据不同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制定相应的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违规行为的具体定义和描述;4.2 涉及的相关岗位和责任人;4.3 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追究责任措施。
5. 公示与信息披露公司将会定期公示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公司内部网站和其他适当渠道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在发生重大违规事件时,公司也将及时向外界公开相关信息。
6. 效果评估与改进为了确保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将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五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____实施;(二)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决定决议的事项,并____实施;(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____实施。
(四)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____实施;(五)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____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六)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七)按照职责分工和权____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八)真实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室反馈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九)廉洁奉公,勤政廉政,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十)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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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1、目的: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定义: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责任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3、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3.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3.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3.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3.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4、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罚月度绩效奖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调离岗位或扣罚全年度绩效奖等处分。
4.1计划负责人不认真掌握所管物资库存信息,对基层需求计划应利库而未利库造成重复采购并产生积压的;或造成积压物资超过20万元的。
4.2计划负责人不按规定流转计划,造成计划流转迟误或计划丢失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出现使用单位投诉的或造成生产单位停产事故的。
4.3采购负责人在选择供应商时,未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选择供应商,造成不同等级供应商同台参与竞争的或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下降给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4.4采购负责人在询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细则”询价补充规定》程序开启报价,采取私自开启密封报价或向供应商透露报价信息等行为的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5采购负责人未按《物资采购管理细则》规定,擅自决定采购方案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6采购负责人在招标过程中,未按《招标管理办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或在招标过程中未尽应履行义务,导致招标工作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4.7供应商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程序履行供应商评审而擅自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或在社会上或集团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的。
4.8 物资验收项目负责人在物资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合同、协议(审定单)约定的物资不上报,擅自出具验收合格手续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9催货项目负责人在催交未到货物资时,未按规定程序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擅自对供应商提出的处理意见或承诺进行答复,影响物资供应的或造成停产事故的。
4.10合同承办项目负责人在承办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申办合同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丢失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11公司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监察、考核义务,对查出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12信访人员违反信访有关规定,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不按规定进行登记、转交、办理、办结的或造成群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
4.13各业务项目审核责任人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未尽到审核义务,对审核的事项未予认真审查,草率签字造成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4.14部门领导未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职责,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审批权限违规违章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4.15负责参与公司各类评审、审议会议的相关管理人员,对评审、审议的相关事项存有异议或对评审、审议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仍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
4.16经公司办公会或公司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承办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或压案不办的或对已办结的重要事项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的。
4.17公司员工违反规定,接受供应商吃请和礼品礼金的;或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吃、拿、卡、要或索贿受贿的;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或违反规定,向供应商透漏商业信息等行为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18各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违章失职的问题不闻不问,长期失察,或管理松懈、纠正措施不严的;或袒护下属,设法干扰调查取证、设置障碍,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的。
四、凡属违反集团党纪政纪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集团按党纪政纪惩处。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处分决定,要形成书面文字材料,整理归档,载入个人档案。
六、责任追究,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
总的监督、查处职能由公司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委员和公司管理部部长、办公室主任配合并负责具体的追查工作。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者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责任到人,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并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对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部门负全部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第六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应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研究制定公司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贯彻落实公司上层决定决议的事项,并组织实施(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四)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五)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
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办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六)真是向上层反馈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夸张虚浮或者瞒报、迟报,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损害公司利益;(七)热爱公司,团结同事,协作共赢第七条一般员工在工作中应承担以下工作责任:(一)真实有效的贯彻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决议;(二)真是履行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真实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三)规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制度,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热爱公司,廉洁奉公不得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章责任追究原则第八条责任追究过程中应秉承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四)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四章责任追究与执行第九条一般责任的追究由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重大责任的追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室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工作责任追究要与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第十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和员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免、加薪降薪的重要依据,行政部门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董事会负责对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工作责任主要分为:完全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酌情追究其责任:(一)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二)违反公司人事、财务、采购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三)擅自更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数据材料、办理有关事项或者做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拖着不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对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七)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巨大的;(八)工作时间或者值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空岗,贻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对应该参加的会议和学习,随意迟到、早退或者未经请假无故缺席的;(九)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第五章责任承担第十二条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三条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四条领导者不负责、故意做出错误的指令或决定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二)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的;(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四)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严或加重处罚:(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二)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三)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第五章责任追究的方式与种类第十七条种类(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二)通报批评;(三)留用察看、停职;(四)调离岗位、降薪、降职、撤职;(五)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董事会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违反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酌情二者可以并用,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在制定公司经营决策和公司发展规划中,法定代表人坚持己见,擅自做主,造成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法定代表人应负全部责任并与以法定代表人10000-50000元的罚款;(二)对制造范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用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