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基础信息管理规定
客户管理条例

客户管理条例客户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规范客户管理行为,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一切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客户管理制度、培养员工良好的服务意识、规范客户关系,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并通过有效的客户管理手段,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四条本企业应加强对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与意见,积极回应客户的反馈,不得随意更改已与客户约定的业务内容。
第二章客户基本信息管理第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客户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投诉信息等内容,并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
第六条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联系方式、职业、家庭背景等,本企业应依法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
第七条客户在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本企业有权终止与该客户的一切业务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企业应定期更新客户基本信息,并在信息变更后及时通知客户,并征得客户同意。
第三章客户关系维护第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客户关系维护机制,制定相关规范,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恶意侵害。
第十条本企业应设立客户服务部门,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处理客户投诉,并为客户提供咨询、培训等额外服务。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评估机制,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本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评价,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第四章客户投诉处理第十二条客户在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或产生投诉时,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本企业提出投诉,本企业应及时回应,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解决客户投诉。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及时反馈机制,对于客户的投诉要及时记录、分类、分析,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客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公司客户信息管理规定

公司客户信息管理规定1. 信息收集与存储- 公司收集客户信息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信息收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收集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合作记录等。
- 公司应将客户信息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数据库中,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 对于敏感信息,公司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管理。
2. 信息使用与共享- 公司仅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客户信息,用于业务洽谈、合作服务和客户关系维护等商务目的。
- 未经客户许可,公司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任何其他非商务目的,如广告推送等。
- 在合作过程中,若需要共享客户信息给合作伙伴,公司应确保获得客户的明确授权,并与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
- 公司不得将客户信息公开或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包括内部员工,除非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过客户的明确同意。
3. 信息安全保障-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 公司应对职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 公司应定期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或攻击。
- 公司应备份客户信息并定期测试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
4. 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要尊重客户的权利,合理使用客户信息,明确告知客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
- 客户有权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操作途径。
- 公司应及时回应客户的信息查询和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 公司应保护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未经客户同意不对客户信息进行任何虚假、误导性的处理。
5. 信息丢失与泄露应急处理- 若客户信息发生遗失或泄露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停止信息泄露并调查事件原因。
- 若事件影响到客户权益,公司应积极与客户沟通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客户损失。
- 公司应向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并主动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客户信息管理的部门和员工。
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

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对客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管理,保障客户信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种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对客户信息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征信信息等。
三、客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1. 银行应当在依法便能情况下,通过合法渠道收集客户信息,并在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客户信息。
2. 银行应当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行为进行记录,并加强内部管控与审查。
3. 银行严禁非法收集客户信息,严禁未经客户同意使用客户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客户信息的存储和保护1.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统一、规范的存储和管理。
2. 银行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物理和管理措施,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3. 银行应当定期对客户信息的存储和保护系统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五、客户信息的使用和披露1. 银行应当在具备合法依据和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客户信息,严禁违法披露客户信息。
2. 银行应当严格控制客户信息的披露范围和方式,确保披露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需求。
3.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使用和披露审批程序,加强内部权限管控。
六、客户信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客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
2. 银行应当配备专业的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团队,对客户信息管理进行专业监督与指导。
3.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客户投诉,改进管理工作。
七、客户信息管理责任1. 银行各级领导应当加强对客户信息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强化对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 银行各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客户信息管理责任,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3. 银行应当建立客户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客户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客户管理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客户关系的建立、维护、管理及服务。
第三条客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客户为中心,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2.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 数据驱动,持续优化客户关系管理流程。
4. 风险控制,确保客户信息和交易安全。
第二章客户分类与识别第四条客户分类:1. 按行业分类:如制造业、服务业、政府部门等。
2. 按规模分类: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3. 按合作年限分类:如新客户、老客户、忠诚客户等。
第五条客户识别:1. 通过市场调研、行业报告、客户推荐等方式获取潜在客户信息。
2. 对客户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目标客户群体。
3. 建立客户档案,详细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需求、偏好等。
第三章客户关系建立第六条客户关系建立流程:1. 联系客户,了解需求,初步建立联系。
2. 提供产品或服务介绍,解答客户疑问。
3. 根据客户需求,制定个性化方案。
4. 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客户关系建立要求:1. 负责人应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确保服务质量。
2. 建立客户沟通渠道,定期与客户保持联系。
3. 关注客户反馈,及时调整服务策略。
第四章客户关系维护第八条客户关系维护措施:1. 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变化。
2. 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增值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3. 举办客户活动,增进与客户的互动交流。
4. 建立客户关怀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第九条客户关系维护要求:1. 负责人应定期与客户沟通,保持良好关系。
2. 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互动情况。
3. 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为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十条客户服务内容:1. 产品咨询、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2. 定期进行客户培训,提升客户使用产品或服务的技能。
3. 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客户特殊需求。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客户信息管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客户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处理和销毁的活动。
第二章客户信息收集第三条客户信息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超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第四条收集客户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客户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范围和用途,并取得客户的明确同意。
第五条收集的客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客户信息存储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息存储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客户信息存储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第八条客户信息存储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期限。
第四章客户信息使用第九条客户信息的使用应当限于收集时所告知的目的,不得超出客户同意的范围。
第十条公司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修改、删除客户信息。
第十一条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损毁和丢失。
第五章客户信息保护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客户信息保护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违反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客户信息销毁第十五条客户信息达到存储期限或者不再需要时,应当及时销毁。
第十六条客户信息销毁应当采取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或者非法使用客户信息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因公司原因导致客户信息泄露、损毁,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客户信息管理规定及流程

客户信息管理规定及流程1. 目的为了更好地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提高客户服务质量,规范客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确保客户隐私权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共享、删除等各个环节。
3. 客户信息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2. 正当性原则: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应当有明确、合法的目的,不得超范围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
3. 必要性原则: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应当限于实现产品或服务功能所必需的范围,不得过度收集。
4. 保密性原则:客户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
5. 及时更新原则:应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客户信息的收集与使用1. 收集客户信息时,应明确告知收集信息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并取得客户的同意。
2. 收集的客户信息应限于实现产品或服务功能所必需的信息,不得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3. 客户信息的使用应符合收集时所声明的目的,不得超范围使用。
4. 客户信息的使用应遵循保密原则,防止信息泄露。
5. 客户信息的存储与管理1. 客户信息应存储在安全的环境中,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
2. 应对客户信息的访问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客户信息。
3. 定期对客户信息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 应在客户信息使用完毕后,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客户信息。
6. 客户信息的共享与披露1. 客户信息共享或披露应取得客户的同意,并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客户信息共享或披露的对象应符合收集信息时的声明。
3. 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客户信息在共享或披露过程中被非法使用或泄露。
7. 客户信息的修改与删除1. 客户有权修改或删除其提供的个人信息。
2. 员工发现客户信息有误时,应立即进行修改。
3. 客户请求删除个人信息时,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时删除。
客户信息处理和管理的规定与流程

客户信息处理和管理的规定与流程一、引言在当今信息时代,客户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已成为企业运营的关键环节,有效的信息管理有助于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
为此,制定一套详细的客户信息处理和管理规定与流程,对于保护客户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企业信誉具有重要意义。
二、客户信息的定义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个人信息、购买记录、交易信息、服务记录等。
这些信息需要被妥善处理和管理,以保证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客户信息处理和管理的规定1. 客户信息的收集收集客户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必须在获得客户明确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不得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客户信息。
2. 客户信息的存储所有客户信息应妥善保存在安全的系统中,对信息存储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升级,以防止信息的丢失、泄露。
同时,应定期对保存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
3. 客户信息的使用使用客户信息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只在完成特定任务或服务时使用所需的信息。
不得滥用客户信息,或将客户信息用于与客户未明确同意的目的。
4. 客户信息的共享与披露未经客户明确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共享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在必须共享或披露信息的情况下,应确保接收方的信誉,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 客户信息的销毁当客户信息不再需要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包括电子信息的彻底删除和纸质信息的物理销毁。
四、客户信息处理和管理的流程1. 信息收集:在获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收集相关信息,收集过程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信息收集:在获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收集相关信息,收集过程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2. 信息录入:将收集的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录入:将收集的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3. 信息验证: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信息验证: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信息存储:将验证后的信息妥善存储,并进行定期备份。
物业客户信息管理制度

物业客户信息管理制度
物业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是指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为了管理和规范客户信息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
该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客户信息收集:明确收集客户基本信息的范围和途径,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
同时规定了信息收集的具体方式,如面对面沟通、电话调查或线上填写等。
2. 客户信息保存:规定了客户信息的保存期限和存储方式。
一般要求将客户信息保存一定的年限,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客户信息更新:明确了客户信息更新的频率和方式,以及责任人的角色和职责。
通常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定期与客户联系,核实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
4. 客户信息使用:规定了客户信息只能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使用,不能用于非法用途,如营销或泄露客户隐私。
5. 客户信息共享:明确了客户信息只能在必要的范围内共享,其他情况下需要经过客户同意才能共享。
6. 客户信息保护:规定了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需要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7. 违规惩罚措施:规定了违反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
相应的惩罚,如警告、罚款或解雇等。
通过建立物业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客户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保护客户信息的合法权益,增强客户对物业服务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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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基础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客户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客户基础信息管理体系,确保日常业务经营正常开展,根据省局(公司)基础信息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客户基础信息包括识别信息、基本信息、业务信息、经营信息、守法信息与形象信息。
第三条客户基础信息中的所有字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维护,不需要维护的字段,信息中心要及时屏蔽。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涉及到客户基础信息维护的各岗位人员要按照系统赋予的权限做好各自系统内的客户信息维护工作。
第五条每个岗位设立AB岗,A岗休假时,B岗负责A岗的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的系统维护密码要定期修改,不得随意透露。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新入网户维护1、统计分析员每日上班后查收证件管理员传来的新入网户信息,客户经理协助统计分析员在第一个工作日确定客户所处的地理位置、访销批次、送货线路、送货顺序、票据类型、服务人员、订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将信息维护完毕,并通知到相应客户经理。
2、客户经理在第三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将客户的市场类型、经营业态与科学定量信息维护完毕,并通知到营销服务科科长。
不需要立即维护的信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其中与客户等级评定密切相关商圈类型与出样形式在十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重视程度与客户经理合作程度在二十个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等级评定前要及时调整。
新入网即赶上等级评定的客户,商圈类型与出样形式在等级评定前维护完毕。
3、营销服务科科长接到客户经理维护好科学定量信息后最迟在客户订货前一天审批,确保采用电话订货与现金结算的客户正常订货。
4、采用网上订货的客户到单位填写新商盟网上订货申请表,客户经理与营销服务科科长审批后,统计分析员做好系统维护,维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查收订单部内勤发来的新商盟订货密码,统计分析员将密码交客户经理或直接告知客户,由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保证客户订货日正常订货。
如果因系统原因未收到密码,相应客户经理在新商盟系统中为客户重设密码。
采用手机订货的客户持相关证件到电信公司交取一定金额的话费后领取订烟专用手机,签订手机订货业务三方协议书,统计分析员收到电信公司送来的三方协议书与手机绑定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为电信公司提供客户代码与客户订货日期,并做好系统维护,由电信公司在订货日培训客户订货。
采用烟信通订货的客户持相关证件到移动公司交取一定金额的押金后领取烟信通设备,签订烟信通订货双方协议书,统计分析员收到移动公司送来的烟信通客户签订协议清单与烟信通绑定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为移动公司提供客户代码与订货日期,并做好系统维护,由移动公司在订货日培训客户订货。
5、采用借记卡结算的客户持相关证件到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工行与农行为银行卡,邮政为存折),到烟草部门签订电子结算三方协议书,统计分析员一个工作日内将卡(折)号维护到营销系统,并与相关银行维护人员联系,上报客户卡号与客户代码(邮政结算的客户需客户本人持三方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银行柜台现场办理,现场维护),双方均维护好后,由统计分析员或客户经理通知客户采用电子结算,工行与农行的协议定期送往相关银行。
采用贷记卡结算的客户先到统计分析员处领取烟草客户等级证明材料,持证明材料与相关证件到相关银行办理,收到贷记卡后参照借记卡客户办理流程办理。
由于贷记卡出卡时间较长,在收到贷记卡前可先采用借记卡(折)结算。
采用电子结算的客户,结算人姓名与烟草证法人姓名必须相符,不符的不予办理,办理时要提供银行卡的存款小票,邮政是存折,要提供存折第一页的复印件。
类似于中石油与中石化的客户不能做到结算人姓名与烟草证法人姓名相符,这类客户必须有授权委托书或加盖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6、客户经理与送货员在第一次为客户提供服务中,如发现新办户线路维护不准确,要及时与统计分析员联系,统计分析员在征求客户经理与送货员的意见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并做好登记,因意见不一,不能立即调整的,在线路优化会议中提出并解决。
第八条银行卡号变更1、客户银行卡(折)丢失,应当与客户经理或统计分析员联系,如果在扣款前已经挂失,由统计分析员将其结算方式临时改为现金结算或与电访部门联系(统计分析员不在或单位停电、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更改时)为该户留取订单,办理新银行卡(折)、签订三方协议后,再用新卡(折)订购卷烟。
如果没有挂失,营销人员要告知客户不挂失的风险,由客户自行选择是收取现金结算,还是通过向银行卡(折)汇款结算,并督促客户尽快办理新卡(折)。
2、客户银行卡损坏后,应当与客户经理或统计分析员联系,如果还没有换卡,因不必担心资金安全问题,客户通过填写汇款单、银行转帐等方式,向结算烟款的卡号汇款订购卷烟,办理新银行卡、签订三方协议后,再用新卡订购卷烟,统计分析员要为客户安排好办卡时间与维护时间,换新卡前不收取现金。
如果客户已经换卡,参照银行卡(折)丢失后已挂失流程办理。
邮政结算的客户可随时换折,不影响订货,如果换折时忘记了密码,参照银行卡(折)丢失后已挂失流程办理。
3、贷记卡办理时间较长,贷记卡丢失期间客户可以采用现金结算,也可以临时办理借记卡结算。
第九条结算方式变更1、现金结算变为电子结算参照新入网户办理电子结算进行。
2、电子结算一般不允许变为现金结算,特殊情况需变为现金结算的客户,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经营销服务科科长与副经理审批,由统计分析员负责变更。
3、电子结算临时变为现金结算,属于银行卡(折)已挂失或已换卡的,参照银行卡(折)丢失后已挂失流程办理。
属于银行卡密码被锁未及时解锁影响订货的,由统计分析员临时改为现金结算结算。
属于客户没时间存款、忘记存款,银行系统故障不能及时存款等原因,要求收取现金的,各单位视情况自行掌握是否临时改为现金结算,是否由客户到银行将款存到单位帐户。
第十条结算银行变更一般不允许客户变更结算银行,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结算银行的,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经营销服务科科长与副经理审批,办理电子结算手续后,由统计分析员负责变更。
第十一条订货方式变更网上订货系统(含手机与烟信通)出现故障一时难以修复,需临时改为电话订货的,电访中心要及时通知县营销部,由统计分析员将订货方式改为电话订货,客户订货后一个工作日内改回原方式。
客户订货设备出现故障,属于手机与烟信通订货户的,由相应通讯部门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通讯部门工作人员通知统计分析员,为客户临时改为电话方式订货,客户订货后一个工作日内改回原方式。
属于网上订货户的,客户要寻找订货设备订货,烟草部门尽可能地为客户订货提供便利,如:用烟草部门设备、帮助客户联系订货设备,直接帮助客户订货等。
大范围停电一般会事先通知,客户经理在拜访中注意提醒网上客户做好订货应急准备,如:停电前合理安排订货时间,准备笔记本电脑订货,到不停电的区域订货等。
手机与烟信通订货户在协议期内不得变为其他订货方式,协议期满后提倡采用网上订货,网上订货户一般不改为其他订货方式,特殊情况需变为其他方式订货的,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经营销服务科科长与副经理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统计分析员负责变更。
第十二条订货电话变更1、网上订货户(含手机、烟信通)网上订货户变更订货电话或备用电话时,电话告知客户经理或统计分析员,由统计分析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并做好记录,每日通过邮件方式上报内管科。
2、电话订货户(1)、电话订货户留有订货电话与备用电话,订货日要保持电话畅通,电访员拨不通订货电话时要拨打备用电话,客户遇到两个电话均有故障时,要及时与客户经理或统计分析员联系,由统计分析员临时修改订货电话,客户订货后一个工作日内改回,并做好记录,每日通过邮件方式上报内管科。
如果电访中心已不为该户拨打电话,统计分析员要与电访中心联系,为该户再次拨打电话。
统计分析员在临时更改电话前要注意检查客户所留电话在系统中是否有重号,如有,要问明原因,上报营销服务科科长,并反馈内管科,视情况确定是否为客户临时更改电话。
(2)、电话订货户长期修改订货电话或备用电话,到营销服务科填写电话变更申请表,客户经理与营销服务科科长签字后,统计分析员一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修改。
(3)、系统中尽量避免出现重复电话,因特殊情况出现的重复电话,客户经理要逐户写明原因,经营销服务科科长与副经理签字确认,报内管科备案,内管人员对重复电话的客户要定期走访,杜绝不规范行为。
(4)、内管员、稽查员与客户经理均要关注电话变更客户的经营情况,尤其加大对一个月修改两次电话客户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订货批次、送货线路与拜访线路变更营销部门与物流部门要每月召开一次线路优化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线路调整工作。
客户线路调整优先考虑送货线路是否顺路,各线路工作量是否相对均衡,其次考虑客户经理拜访线路是否顺路,各线路销售数据是否相对均衡等因素。
线路优化会议中对个别户线路的调整要当场确定,会后由统计分析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即可,维护中要注意客户在一个订货周期内不能访销两次,更不能出现连访连销。
遇到增减送货车、增减客户经理,实行直送等需要大范围线路调整时,需要多次召开优化会议,反复测算各线路销售数据,确定维护时限,由统计分析员集中维护,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个别客户线路急需调整又不适合立即召开线路优化会议的,由客户经理或送货员提出申请,经营销服务科副科长与营销服务科科长审批,由统计分析员在一个工作日内调整。
送货线路内送货顺序变更,由送货员自行调整,如果属于客户地址发生变更导致送货顺序变化的,不得调整,要及时上报内管科处理。
第十四条客户等级变更客户等级评定结束后,营销服务科科长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客户经理对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参照市公司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确定需要调整等级的客户,由客户经理填写客户等级变更申请表,经营销服务科科长与副经理批准后,由营销服务科科长在一个工作日内变更,并报内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五条客户到烟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要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第十六条客户办理各项业务所需的各项资料、信息修改的各种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工作人员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的痕迹化资料要在一个工作日内交相关人员整理。
第五章工作责任第十七条各岗位人员要按所赋权限做好客户基础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由于客户信息失真、资料不全、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客户等级评定、货源分配等营销工作的正常开展,引发客户不满乃至投诉。
第十八条客户基础信息属单位机密,各部门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复制、对外提供客户基础信息,确保客户信息不流失、不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