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通新信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 责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信息化项目......................................................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一类信息化项目..................................................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二类信息化项目..................................................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初步验收........................................................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竣工验收........................................................ 错误!未指定书签。
4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南方电网通信调度工作标准

南方电网通信调度工作标准南方电网通信调度工作标准(试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9年3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章通信调度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第四章通信调度工作准则第五章通信调度交接班制度第六章通信调度纪律第七章通信调度基本要求第八章一级通信电路检修管理第九章通信调度令和规范用语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1 为确保南方电网电力通信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加强通信网络管理,不断提高通信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通信调度为主线”的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电力生产服务,依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通信管理规定》,及南方电网相关的规定、规范,制定本工作标准。
1.2 通信调度是南方电网各级调度通信机构对其所辖通信网络进行日常运行监控、配置管理、指挥协调工程、检修以及故障处理的专门机构。
1.3 与南方电网通信网运行有关的各级调度通信机构、运行单位、并网电厂均须遵守本工作标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应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工作标准,鼓励试用本工作标准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研究可试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工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准则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第三章通信调度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3.1机构设置3.1.1 南方电网设网、省、地三级通信调度,下级通信调度服从上级通信调度指挥。
3.1.2 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设置通信调度,简称“总调通调”。
3.1.3 各省(区)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设置通信调度,简称“XX省通调”。
3.1.4 各地(市)供电局设置通信调度,简称:“XX供电局通调”。
3.1.5 各地(市)供电局设置通信调度的,须由各省调度通信机构报总调备案。
3.1.6 暂时不具备条件设立通信调度的地(市)供电局,应建立候班制度,有24小时的候班人员。
中国南方电网通信调度管理规定091230

5.4.12定期组织对地区通信网络的运行质量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分析,编发通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提出地区通信网络优化方案。
5.4.13负责地区通信网网络数据、业务数据和网络资源的配置及管理(包括网络资源的软硬件版本管理);
6.13自然灾害(地震、台风、冰冻、雷暴雨等)严重危害电力安全生产
和通信网络安全运行,通信调度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预防和降低自然灾害对通信网络的影响。
6.14所辖通信网络发生故障,运行维护单位应立即向本级通信调度汇报。
6.15省通信网承载一级通信电路中发现故障应由省通信调度向总调
通信调度汇报。
6.16每天17:30前各省通信调度向总调通信调度汇报当日所辖通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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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通信网络运行推行以通信调度为主线的运行管理体系,遵循集中监控、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分级维护、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提高网络运行维护质量。
4.2通信调度是南方电网各级调度通信机构对其所辖通信网络进行日常运行监控、配置管理、指挥协调的专门机构。
4.3本规定明确了南方电网通信调度体系和职责分工,规范了各级通信调度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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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鼓励试用本规定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研究可试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工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6.6通信调度值班员应坚守岗位,第一时间发现故障,第一时间隔离故
障,恢复业务。
中国南方电网载波通信验收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载波通信验收规范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力系统通讯技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其中,载波通信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电力系统的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
而电力通信设备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电力系统的运行及安全,所以对电力通信设备的验收十分重要。
本文将针对中国南方电网的载波通信设备验收规范进行探讨,着重分析其意义及内容。
一、规范的意义1、保证电力通信设备的质量通信设备验收规范的目的是保证设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从而确保设备的质量。
并且,对于电力通信设备而言,摆脱其质量问题将为运维人员带来便利,大大提高了电力系统的可靠性,降低了系统故障的可能性。
2、提高运行效率有效的验收规范计划使得电力通信设备在投入使用后不会出现问题,并且功能正常运行,从而减少了维修及更换设备的时间和费用,提升了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3、保障实现电力行业的监管和监督南方电网的载波通信设备验收规范不仅是电力行业规范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对设备安全和工作质量的考核和审核。
因此,对于南方电网而言,规范的建立可以增强电力行业的监管和监督功能,从而避免有关方面利用设备供电人员的漏洞进行利益交换和腐败行为。
二、规范内容南方电网载波通信设备验收规范涉及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点具体阐述规范的内容。
1、选型选型阶段,需要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及场合,进行适合的选择。
并且,项目的头期规划须对电力通信设备的性能、功能、质量、接口、试用期等进行明确规划,服从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满足电力通信设备的专业要求。
同时,应该定期开展设备评估工作,将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同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对比评估,定期开展效益评估,优化升级设备的使用模式。
2、采购采购阶段,要根据选型数据进行产品实物检查,如外观、产品标识和关键元器件等。
另外,产品的攀爬验证、实验设备测试、现场硬件安装的设备选配都应进行严格审查。
此外,对于电力通信产品来说,应进行紧急维修备品储备,并制定相应的备件管理标准。
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试点指导技术规范 第1部分:平台规范 1-43篇:厂站间通信规约规范

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试点指导技术规范第1-43部分:平台规范厂站间通信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mo projects of Integrated Power Grid Operation Smart Systemin China Southern GridPart 1-43: System platform specifications Specification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Substations/Plants适用时间:发布 - 试点结束适用范围: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试点建设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 2011143-2011目次前言 (II)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通信要求 (5)4.2信息特性分类 (7)4.3数据完整性要求 (8)4.4远方保护要求 (8)5基于IEEE1344的广域保护通信协议 (9)5.1格式定义 (9)5.2通信流程 (16)I143-2011II 前言为落实公司二次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提高电网一体化运行水平,解决二次系统种类繁杂、运行信息割裂、缺乏统一的建设和运行标准等问题,经研究国内外电网运行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思路和实践案例,提出建设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的总体解决方案。
为指导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各试点项目的建设,特制定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试点指导技术规范。
本系列规范分为4部分共44篇,第一部分为平台规范,共19篇,描述了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试点技术架构和平台相关要求;第二部分为应用规范,共19篇,描述了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主站和厂站应用功能要求;第三部分为建设规范,共5篇,描述了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主站和厂站配置要求;第四部分为管理规范,共1篇,描述了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验收等管理要求。
标准体系结构如下表所示:143-2011本规范是该试点指导规范的第1部分第43篇。
QCSG222016-2011_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管理规定(2011版)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管理规定Q/CSG222016-2011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 (1)第三章编制原则及要求 (2)第四章编制流程 (3)第五章清理及评价 (6)第六章附则 (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或业务管理需要起草并发布的业务处理规范性文件,包括除“技术标准、岗位标准、作业标准”以外的“规定”、“办法”、“细则”、“规则”、“标准”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直属机构。
各分子公司参照本规定,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各地区局/厂只执行制度,不制定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战略策划部为公司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查制度格式的规范性;统一管理制度编码;负责组织制定制度编制计划、清理及评价工作。
第五条办公厅负责制度的呈递、发文登记、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查制度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第七条信息部负责制度管理信息化支持应用的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制度起草、评审、执行监督、清理和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编制原则及要求第九条制度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
制度体系框架应全覆盖、不缺失,形成有机整体,完整反映业务流程和价值链,发挥系统效用。
(二)层级性。
制度的起草权限分为公司总部、分子公司两个层级;适用范围分为网公司、分子公司、地区局/厂三个层级。
(三)统一性。
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内容、模板、名称等三个不同层次统一编制制度。
(四)先进性。
按照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经验,应用公司创先成果,保持制度的先进性。
第十条各部门、直属机构应编制业务范围的制度体系框架,提交战略策划部汇总。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联网电网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接。
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及规范运营的机构。
电网企业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
发电企业并入电网运行(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
主网直供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的用户或通过电网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技术规范(第1卷MSTP)

Q/CSG110002-2011
前言
为保障南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推进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 光通信设备选型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光通信网络技术发展及南方电网实际情况,规 定了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在规划、设计、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等方面需 遵 循 的 技术 指 标 及 功 能 特 性 ,以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所属各单位光通信网络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 维护等工作。
《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技术规范》分为 3 部分, 名称如下: 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基于 SDH 的多业务传送网络(MSTP) 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光波分复用(WDM)系统 南方电网光通信网络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提出并归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光通信网络 MSTP 设备规划、建设、验收、 运行、维护、检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41-2008
电力系统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
南方电网计〔2009〕110 号文 中国南网电网 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技术原则
YDN 099-1998
光同步传送网技术体制
YD/T 1179-2002
同步数字体系(SDH)上传送以太网帧的技术规范
YD/T 1238-2002
基于 SDH 的多业务传送节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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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力通信网与国家电网公司通信网、电信运营商通信网互联。 1.3 南方电力通信网络分三级: 1.3.1 一级通信网络:连接南方电网公司总部至五省(区)公司的主干网络;南网总 调至直接调度的发电厂、直接调度的变电站使用的专用通信网络;南方电力通信网与 国家电网公司通信网以及其他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网络。 1.3.2 二级通信网络:南方五省(区)子公司(中调)至所辖省网内地区分(子)公 司(地调)以及中调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的主干通信网络。 1.3.3 三级通信网络:地区分(子)公司(地调)至所辖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县 调)、电厂和变电站间通信网络。 1.4 南方电力通信网以保障电网运行及电力业务需求为根本。通信网的资源和运行管 理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 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确保通信网安全、可靠运行。 1.5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南方电网内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为电网服务的通信 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1.6 南方电网内各有关单位在与发电厂、电网等相关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时,应根据本 规定,落实通信网络或通信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的权利、责任、义务及专业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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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协助南方电网公司安监部门组织通信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制定本省(区)电 力通信系统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2.2.11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专业的培训工作。 2.2.12 配合南方电网公司有关部门制定通信资源有偿使用的办法及规定。 2.2.13 执行上级通信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2.3 超高压输电公司的职责 2.3.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程、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落实、执行南网总 调下达的业务通知。负责所辖范围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作。 2.3.2 负责编制所辖范围内通信设施的大修、技改、更新、移 设及设备报废计划,报 南网总调技术审核,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2.3.3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网络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及考核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南 网总调报送报表、资料。 2.3.4 负责编制所辖一级通信网络设备的年、月度检修计划,报南网总调,经批准后 组织实施。 2.3.5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专业的培训工作。 2.3.6 执行上级通信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专业工作。 2.4 供电企业的职责 2.4.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程、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 2.4.2 负责本地区电网通信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业务通知。 2.4.3 负责所辖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编制年度运行方式,年、月度及 临时检修计划。报上级通信管理机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4.4 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通信设施的大修、技改、更新、移设及设备报废计划,报 上级通信管理机构审核。 2.4.5 负责所辖通信网络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及考核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通 信管理机构报送报表、资料。 2.4.6 协助计划部门组织本地区通信网络的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4.7 参与本地区电网通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工作。 2.4.8 组织制定本地区电力通信系统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2.4.9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专业的培训工作。 2.4.10 执行上级通信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专业工作。 2.5 超高压输电公司各厂、局职责 2.5.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程、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南网总调下达的业 务通知。 2.5.2 负责所辖通信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编制年、月度检修计划报 超高压输电公司。 2.5.3 接受南网总调通信管理机构指挥,处理所辖通信设备、设施的故障,并积极配 合相邻通信站工作。 2.5.4 负责编制所辖范围内通信设施的大修、技改、更新、移设及设备报废计划,报 超高压输电公司。组织落实南网总调提出的通信网络的大修、技改等要求。 2.5.5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设备、设施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 级报送报表、资料。 2.5.6 负责所辖的一级通信网络的检修工作申请,并直接报南网总调审批。 2.5.7 执行上级通信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专业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
通信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明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电力通信的作用、 服务范畴、各级电力通信管理机构和使用部门承担的相关管理、维护的职责、义务及 专业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南方电网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南方电力通信网由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电力通信网和跨省(区) 骨干通信网组成。是南方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南方电网发电、输电、配电、 用电各环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电网调度、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 基础。
2 机构及其职责
南网总调设通信管理机构,代表南方电网公司行使电力通信管理职能。各分、子 公司设置相应的通信专业管理机构。各级供电部门(超高压输电公司各厂、局)、发电 企业应设通信专业管理部门或专责人员。
南网总调、子(分)公司、供电企业(超高压输电公司各厂、局)或发电企业的 通信管理机构或专责,在专业管理上依次为上下级关系,下级接受上级的业务领导。 2.1 南网总调的职责 2.1.1 负责编制南方电网通信网的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并监督执行。 2.1.2 负责南方电网通信资源管理工作。 2.1.3 负责一级通信网络的调度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调度、指挥、监视一级通信网 络的运行,指挥处理一级通信网络故障, 2.1.4 负责南网总调端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负责南方电网主干通信网络的网管管 理,;统筹调配南方电网通信资源,并监督执行情况。 2.1.5 负责审批一级通信网络的运行方式,年、月度及临时检修计划,受理一级通信 网络的检修申请,并审查、批复;负责审批一级通信网络设备的停复役及变更方案。 2.1.6 负责南方电网无线电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省(区)网界面联络线电力载波 频率的协调、安排。 2.1.7 负责南方电网数据网络 IP 地址和应用网络 IP 地址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2.1.8 负责审核一级通信网络设备的大修、技改项目。 2.1.9 负责南方电网通信网络的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一级通信网络的运行状况和 南网总调下达的通信网络资源调配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 2.1.10 负责组织研究和推广通信新技术,开展通信技术信息交流和通信新技术培训工 作。 2.1.11 协助南方电网公司计划部门组织南方电网通信网络的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1.12 参与南方电网通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和协调重点通信工 程建设工作。 2.1.13 协助公司安监部门组织通信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制定南方电力通信系统反事 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2.1.14 协调南方电网与国家电网等电网公司的通信业务关系。 2.1.15 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制定通信资源有偿使用的办法及规定。 2.2 各子公司的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程、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通信专业规程或规定。并监督执行。 2.2.2 负责本省(区)电网通信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南网总调下达的业务通知。 2.2.3 负责所辖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运行方式,年、月度及临 时检修计划。属一级通信网络部分,应报南网总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2.4 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通信设施的大修、技改、更新、移设及设备报废计划,属 一级通信网络的部分,需报南网总调审核。组织落实南网总调提出的一级通信网络的 大修、技改等要求。 2.2.5 负责本省(区)电力系统无线电电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省(区)电力载波 频率管理工作。 2.2.6 负责本省(区)数据网络 IP 地址和应用网络 IP 地址的统一规划和分配。 2.2.7 负责本省(区)电力通信网络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及考核工作。按规定及 时向南网总调报送报表、资料。 2.2.8 协助南方电网公司计划部门组织本省(区)电力通信网络的发展规划的编制工 作。 2.2.9 参与本省(区)电网通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和协调本省 (区)重点通信工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