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什么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等各种资料中,披露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等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相应的改进措施,供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参考。
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为实现经营活动合法性、经济效益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目的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转型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的定义、目的、组成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意见、重大缺陷和改进措施等。
为什么需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的重要一环。
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促进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监督和评价,更好地了解公司的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提高对市场的信任和认可;同时,也可以帮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公司存在严重风险的可能性,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此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可以为公司融资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公司在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中的声誉和信誉,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最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是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通过信息披露,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贡献。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局限性与不足尽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意义重大,但是在中国的实践中,其仍然存在不足:1. 内部控制的披露缺乏细节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内控信息时存在缺乏细节、笼统甚至只是机械性地逐字翻译相关法规的现象。
这样的信息披露虽然满足了监管要求和基本的信息透明度,但不利于投资者和监管者对内部控制环节的全面评估和有效监督。
2. 内部控制信息审计存在问题内部控制信息的审计标准和方法尚未完善,内控审计结果的公开程度和披露的质量也存在很大差异。
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不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流程和审核机制,甚至在审核结果发现了重大缺陷时仍不履行披露义务,这些现象都影响了信息披露的公信力。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企业向外界传达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对于维护投资者信任、增强公司声誉、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企业的信息披露应当具备完整、准确、及时、透明和可验证性等特点。
而内部控制作为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的手段之一,应当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内部控制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包含众多方面,如财务、经营、IT等。
企业内部控制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企业的财务、经营等方面的正常运行,以及最大限度地防范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在信息披露方面,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企业为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而采取的管理制度、程序、技术措施等。
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财务内部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在于会计核算,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等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企业应当严格履行财务制度、程序和规范,确保会计处理准确、完整,避免内外部人员作弊、误操作等问题。
此外,企业还应当采取适当的财务控制措施,确保会计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控制现金流出和申报等操作,防范恶意操纵财务数据的情况出现。
除了财务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也应当受到重视。
企业需要制定准确、详实的经营计划,并严格执行。
对涉及到收入、成本、管理费用、投资等方面的决策应当履行完整的决策程序,做好执行和监督工作,以便于保证决策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企业应当对与经营相关的市场、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等因素进行彻底的调研和了解,以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优势性。
IT内部控制也是贯穿于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部分。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IT 系统已经成为企业信息化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因此,企业应当从以下三方面加强IT内部控制:首先,应当加强对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评审;其次,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备份;最后,建立IT系统日志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总之,内部控制对于信息披露的质量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针对自身情况,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的效果。
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与内部掌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和内部掌控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透亮度和竞争力,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含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员工等。
第三条企业信息披露与内部掌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信息披露制度第四条企业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公平地披露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紧要信息。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职责和流程,确保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企业信息披露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公司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2.公司财务情形和财务报告;3.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掌控制度;4.公司整治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情况;5.公司内外部重点事件和关联交易等。
第七条信息披露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公告;2.报告书;3.会议、讲座;4.网站、官方媒体平台;5.其他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第八条公司高管应供应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对信息披露事项负责。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专责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公司定期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自查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高管和员工有知悉公司未披露信息的义务,不得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三章内部掌控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制度,明确内部掌控的目标和职责,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资产安全和信息准确性。
第十三条内部掌控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内容:1.内部掌控的基本原则;2.内部掌控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3.内部掌控的目标和制度;4.内部掌控的流程和方法;5.内部掌控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内部掌控制度应具备以下特点:1.合理性:制度要符合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科学、有效;2.全面性:制度要掩盖企业全部紧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确保内部掌控无死角;3.独立性:制度要做到独立监督,相互制约,避开利益冲突;4.监督性:制度要有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矫正问题;5.可操作性:制度要可操作,员工易于理解和实践;第十五条企业应配备特地的内部掌控岗位和人员,负责内部掌控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评估。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概述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组织或企业为达成经营目标,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机制。
内部控制的目的是识别和管理风险,确保组织的资产安全,促进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并提高组织整体绩效。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组织向外界披露其内部控制状况和效能的行为,通过信息披露,组织可以增加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对其内部控制的了解和信任。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企业这个组织体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投资者信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情况,包括内部控制的制度、流程、监控和评估等方面。
投资者对企业的选择往往依赖于对企业内部控制状况的评估,通过透明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企业可以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让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客户、员工等,了解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关注程度和管理效能。
这有助于增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信任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增加合规监管的透明度透明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可以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状况,并对企业的合规性进行评估。
这有助于监管机构更好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目标企业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应该明确以下几个目标:全面披露内部控制制度首先,企业应该全面披露其内部控制的制度和机制,包括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制定的控制政策和流程、内部控制的责任和权限等。
这有助于外界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体系和框架。
披露内部控制的流程和监控企业应当披露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流程和监控机制,包括内部控制的具体步骤和环节、责任人和岗位、执行的监控和检查等。
这有助于外界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运行状况和效能。
披露内部控制的评估结果企业应该披露内部控制的评估结果,包括自我评估和独立评价的结果。
这有助于外界了解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2024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研究——以双汇集团为例》范文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研究——以双汇集团为例》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和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逐渐成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双汇集团为例,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这些法规和政策的实施,使得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得到了提高。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三、双汇集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以双汇集团为例,该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
双汇集团在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评估、内控执行情况等内容,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信息。
然而,在具体细节上,仍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部分关键信息的披露不够详细,导致外界难以全面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披露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往往只关注表面内容,而忽视了一些关键细节。
这导致投资者和监管机构难以全面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二)披露方式不够规范部分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没有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进行规范,导致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读性较差。
(三)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尽管监管部门已经发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部分上市公司在面对监管时存在侥幸心理,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五、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一)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024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研究——以双汇集团为例》范文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研究——以双汇集团为例》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已成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债权人等各方关注的焦点。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健运营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以双汇集团为例,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规和指导意见,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
2. 披露内容逐渐丰富。
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上更加全面,涵盖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
3. 披露形式多样化。
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上更加多样化,包括年度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
三、双汇集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双汇集团作为我国知名的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通过对双汇集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双汇集团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做得相对较好,其披露内容较为全面,包括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的表述不够清晰、部分内容的重复性较高、部分信息的真实性有待提高等。
这些问题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披露内容不够全面。
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只关注了某些方面的内容,而忽视了其他重要的方面,导致信息不完整。
2. 披露形式和内容缺乏统一标准。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为提高内部控制
水平,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公开披露的规定。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四个方面。
其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主要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自我评估;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则是公司公开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自我评价和审计情况,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以增强投资者信心。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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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案例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案例内部控制是指组织为达到经营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程序,旨在保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信息披露则是指企业向外界披露其内部控制情况,以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
本文将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探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影响。
某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自评过程中发现了一起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原来,公司财务部门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漏洞,导致了一笔资金的流失。
在内部控制自评过程中,这一问题被及时发现并得到了解决,但公司领导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对外界投资者和合作伙伴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公司决定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公开向外界披露这一问题,并说明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以及今后将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
这一信息披露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投资者对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大为赞赏,认为公司能够公开自己的问题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解决,显示了公司的负责任态度。
同时,合作伙伴也对公司的处理方式表示肯定,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让他们更加信任公司,并愿意继续与公司进行合作。
这一案例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维护公司形象、增强外界信任度具有重要作用。
除了对外界的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能够对公司内部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信息披露可以促使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在公开自己的问题后,会更加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其次,信息披露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公司公开自己的问题时,员工会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自己的行为对公司形象和信誉的影响。
因此,他们会更加严格地执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可以增强外界对公司的信任度,维护公司的形象,还可以促使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
因此,公司应当重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将其作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维护公司形象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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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发展历程在近来的研究中,有关内部控制的法规文件一般追溯至2000年。
2000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8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要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同时还应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随年度报告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200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 年修订稿),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年度报告正文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
该规则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对其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披露,但披露内容较为简单,仅是一笔带过。
2003年3月证监会又针对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明确了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的责任。
2005 年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始要求上市公司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该年度内银监会还发布了商业银行部控制评价办法。
可以说,我国在2006年以前以及美国在2002年以前并未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内控信息披露系上市公司自选择的行为。
2002 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关于内部控制信息强制性披露的要求对我国产生了较深的影响。
2006年,上交所与深交所分别于6月5日和9月2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前者自2006 年7月1日起生效,后者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两者皆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考虑到实施的仓促性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上交所于2006年12月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的通知》中对《指引》做了补充,只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的“重要事项”部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遵守《指引》的规定。
由于《内控指引》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核意见,因此两个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进入强制性披露阶段,也称《内控指引》为内部控制信息强制性披露规则。
2007年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修订,其中公司治理结构部分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应该说明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情况、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安排、与财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
同时鼓励央企控股的、金融类及其它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出具的、经审计机构核实评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这部分与2001年修订稿相比较,有了很大的进步。
由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比较分散,权威性不足,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执行该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刚刚联合并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德勤表示,指引将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减少商业欺诈风险。
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了实施时间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这一套控制规范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自正式实施之日起,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提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注。
2014年1月3日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指引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并针对核心构成要素,如重要声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等,逐一说明了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对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规定要求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结论,并披露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对于内控评价工作情况,规定要求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披露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等。
二、案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国内、港澳台地区及国际航空客运、货运及邮运服务。
该公司于1995年3月25日注册成立,1997年7月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3年 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南方航空内控信息披露内容的变化反映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我国在2006年以前并未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内控信息披露系上市公司自选择的行为。
南方航空在2006年以前并未披露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
2006年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自2006 年7月1日起生效,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考虑到实施的仓促性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上交所于2006年12月对《指引》做了补充,只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的“重要事项”部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遵守《指引》的规定。
南方航空在2006年年报的重要事项部分披露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下面为截取的年报披露正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上市地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以提高上市公司系统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本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能有效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控制。
各级生产经营决策权限划分清晰,各项采购、对外协议、现金支付均可根据各级授权及管理权限,按照明确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公司管理层明确了具体的部门负责内控和风险管理工作,明确权责,以建立系统性风险管理体系。
2、建立了完善的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管理机制,对申报程序、审批权限和奖惩有明确的规定。
3、本公司拥有健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系统,并借助 ORACLE 财务信息系统,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和重大财务决策实行统一管理。
4、为满足本公司上市地有关法规监管的要求,本公司成立萨班斯法案内部控制项目小组和公司内部监控项目小组,完成了对销售、航材、飞机和发动机、其他固定资产、成本费用、资金和投资、人力资源、运行控制、财务报告和一般信息技术控制等业务主流程和相应业务子流程的记录、测试和缺陷整改工作,评估涵盖了与财务报告有关的所有重要业务流程。
对于内部监控评估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和改善机会,公司管理层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进行了积极地整改、重新记录和测试。
公司管理层认为,2006 年度本公司实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充分体现其效能。
”2007年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修订,其中公司治理结构部分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应该说明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
同时鼓励央企控股的、金融类及其它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出具的、经审计机构核实评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执行该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在2007-2009年的年报中南方航空在监事会报告及公司治理部分披露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并发布了经审计机构核实评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阶段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主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编制。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是在审计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按照审计准许中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了解与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上述了解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并不是对内部控制的专门审核,也不是专为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欺诈及舞弊而进行的。
(以下为截取的监事会报告正文)“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完成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00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 年修订稿),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年度报告正文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
南方航空2007-2009年年报中的监事会报告披露的内容显然是为了符合该准则的要求。
2010年年报中南方航空不仅在公司治理部分披露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并发布经审计机构核实评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还首次披露了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以及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