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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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工程车辆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1.车辆证件1)车辆产权证等文本由公司统一保管,行车证附加费证等车辆证件需随同车辆,由驾驶员保管(驾驶员须办理签字登记手续)2.车辆停放1)车辆需停运时,驾驶员必须按公司指定要求停放,对停放的车辆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不得擅自停放在外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3.车辆道路行驶:1)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道路行驶有关规定与安全行车规定要求驾驶车辆。

2)驾驶员在日常过行车程中做到“七不”: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慢、二看、三通过”为原则。

3)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规定运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擅自改变路线所形成事故或各种处罚,责任由其驾驶员自负。

4.在运输过程中的装载,卸货:1)装载时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礼貌有序。

如出现强行无序,霸道无理情况,视情节。

轻者处罚____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2)装卸现场,驾驶员必须考虑到对车辆自身位置与地基的耐受因素,不得使车身超过其极限斜度,一旦发生该现象,必须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不得听从违章指挥)3)驾驶员运输过程中须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要求,对运输货物进行过磅时,必须服从(抽磅、常态磅),且保管好单据,逐日登记。

4)运输过程中,装载时不得超高,装载后车厢须覆盖油布,严禁货物散落、扬散,卸货时不得有意留卸货物。

____日常行为管理1)驾驶员必须遵守《____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本单位工程车辆须由二位驾驶员轮值一辆车,二人交接时须办理交接班签字手续。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

对未经领导同意办私事者视情况处罚500-1000员,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工程车一人一车制度规定

工程车一人一车制度规定

工程车一人一车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车辆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章一人一车原则1.1 为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司实行一人一车制度,即每位员工使用一辆指定的工程车辆。

1.2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求,合理分配工程车辆,并做好登记备案。

第四章车辆管理2.1 公司采购的工程车辆应经过严格审核验收,并建立档案管理。

2.2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车辆清洁整洁。

2.3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做好日常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4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车辆故障情况,禁止擅自修改车辆结构。

第五章车辆使用3.1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按照公司规定使用车辆,严禁私自接载他人或私用车辆。

3.2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3.3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出行路线和时间,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计划。

3.4 车辆使用责任人应保管好车辆钥匙,确保车辆安全。

第六章违规处理4.1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解雇等处罚。

4.2 对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车辆的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处理,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章结束条款5.1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2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人事部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以上为工程车一人一车制度规定,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车辆管理秩序,保障工程车辆的安全运行和持续发展。

工地进出车辆的管理制度

工地进出车辆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地车辆管理,确保工地交通秩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进出车辆,包括施工车辆、运输车辆、通勤车辆等。

三、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1)所有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到工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填写《工地车辆登记表》。

(2)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行驶证复印件等。

2. 车辆通行证(1)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工地车辆登记表》为登记车辆发放《工地车辆通行证》。

(2)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登记。

3. 车辆停放(1)车辆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进行,不得随意停放。

(2)施工车辆应停放在施工区域附近,便于施工。

(3)运输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等。

4. 车辆行驶(1)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2)施工车辆在工地内行驶时,应低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施工人员。

(3)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工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

5. 车辆维修保养(1)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维修保养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6. 车辆报废(1)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时,应及时报废。

(2)报废车辆需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四、人员管理制度1. 驾驶员资格(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2)驾驶员应参加工地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了解工地车辆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

2. 驾驶员职责(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

(3)驾驶员应服从工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

3. 驾驶员考核(1)驾驶员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意识、车辆管理知识等。

(2)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接受再培训,直至合格。

五、奖惩制度1. 奖励(1)对遵守工地车辆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工程车辆的管理,维护车辆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工程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工程车辆、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应遵循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车辆的保养、维修、报废、审批等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第五条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由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由车辆管理员负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公司工程车辆使用时应按照车辆规定的用途和事项进行使用,禁止私自借用车辆,私自更改车辆功能。

第八条公司工程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和报废第九条公司购置工程车辆应遵循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工程车辆的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由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报废程序,报废车辆应及时注销相关证照。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一条公司工程车辆的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第十二条对于工程车辆的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维修技能和资质。

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工程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意外损坏时,驾驶人员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工程车辆的使用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并由车辆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驾驶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的使用,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和超载运输。

第十六条工程车辆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速度和规程进行驾驶。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工程车辆的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驾驶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置,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工程项目用车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用车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用车,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单位申请、管理和使用的所有车辆。

第三条工程项目用车应按规定使用、保养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经济、环保。

第四条工程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机动车行驶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工程项目应加强用车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促进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六条工程项目应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用车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章用车管理机构第七条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机构,负责车辆登记、管理、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八条用车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确保用车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

第九条用车管理机构应制定用车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用车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车辆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用车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和信息台账,随时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

第三章车辆登记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所有车辆应进行登记备案,准确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车辆登记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车辆产权证书等必要信息。

第十四条车辆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合法、规范使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应配备专门的车辆标识,标示车辆的归属和用途。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应建立车辆巡查制度,定期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应建立车辆保险制度,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得到赔偿。

第四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应对驾驶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资格,确保驾驶合法、规范。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应建立驾驶员轮换制度,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和休息。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4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4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车辆的管理,规范使用,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车辆指用于工程施工、运输和其他相关作业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拖拉机等。

第四条工程车辆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车辆驾驶员应符合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并具备良好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条应制定工程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应建立工程车辆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和追究事故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所有工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取得相应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第十条工程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并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禁止擅自改变工程车辆的结构、性能和外观。

第十二条禁止超载或超员行驶,严禁超速驾驶。

第十三条禁止使用无效或伪造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第十四条禁止使用过期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第十五条工程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上道运行。

第十六条临时停用的工程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检修和维护,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后方可重新上道运行。

第十七条严禁将工程车辆用于非法营运、非法转让和非法改装。

第十八条禁止酒后驾驶工程车辆。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已经报废的工程车辆。

第二十条应建立车辆年度安全检查制度,对工程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二十一条工程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工程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十三条工程车辆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如下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规定1.1、公司的皮卡车、洒水车由工程部(下称责任人)统一管理和调度。

1.2、驾驶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登记表”,禁止乱涂乱画。

1.3、有关车辆的证件和交费相关事项须及时报告办理(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保险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

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二者的表现直接代表公司的形象,为此要求驾驶员必须保持自身服装整齐、车辆整洁。

1.5、各司机未出车时,不得随便窜岗,不得违反公司纪律,应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2.1、责任人应指定其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的专业维修点,各类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应往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按期进行保养,并进行保养登记。

2.2、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

长途行车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

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

经常检查轮胎,1 禁止“光胎”行走。

使用车辆必须维护车内卫生,绝不允许有垃圾遗留车内,严禁在车内吸烟。

2.3、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须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过、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修理厂检验,提供修理内容报告资料和价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

2.4、需申购车上其它需用物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3、车辆使用管理3.1、公司车辆按规定安排调配,皮卡车用于工程用途,专用洒水车只能用于洒水,任何部门及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车辆。

3.2、服从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4.1、车辆加油一律由公司派发ic加油卡,凭卡到相关加油站加油。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其费用,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____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汇报,以便行政人事部及时充值加油卡。

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规定(3篇)

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环保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程任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车、搅拌车、自卸车、吊车、挖掘机等。

第三条公司工程车辆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工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工程车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工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车辆的购置、验收、登记、报废、更新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工程车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环保地运行。

第七条工程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操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验收第八条公司工程车辆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满足工程需求,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三)节能环保,降低运行成本;(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第九条工程车辆购置程序:(一)编制购置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二)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三)签订购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车辆到货后,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资料审查等。

第十条工程车辆验收合格后,由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建立车辆档案。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备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二)驾驶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员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驾驶车辆;(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四)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五)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正确操作,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工程车辆维护保养:(一)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二)定期进行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滤清器、刹车片等;(三)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或改装;(四)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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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为规范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安全合理、高效节约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规定
1.1、本细则适用于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使用的皮卡
车等工程车辆管理。

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由风电场或现场项目部(下称:责任人)具体调度。

1.2、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车辆出车前要填写《湖北风电
出差及用车申请表》;车辆使用前、后驾驶员要填写《行车登记表》,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等,并核对车辆里程表与随车“记录表”
中内容是否与前一次的记载相符;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综合部不定期对其抽查。

1.3、车辆的证件和交费(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
保险)等相关事项责任人须提前告知综合部统一办理。

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时必须维护企业形象,保持人员服装整
齐、工程车辆整洁。

1.5、驾驶员平时要正常备勤,严禁脱岗、窜岗,违反风电分公司纪
律,应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签报”管理制,车辆有故障或需维护时要
立即报告责任人,由责任人起草“车辆维修保养签报”,提出维修项目和维修意见,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和负责人会签意见,风电分公司领导签发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业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台账。

未经批准,严谨私自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2.2、驾驶员平时要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

山地和工地行车以及长途行车前后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及时对车辆清理、清洗和处理小问题;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注意观察路况禁止“野蛮”用车。

3、车辆使用管理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车辆使用的法律、法规,车辆行车区间仅限于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所处市、县范围,不得违反法规和超越范围用车。

3.2、驾驶员和车辆要服从风电分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驾驶员出车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
4.1、车辆加油一律使用风电分公司派发的固定车辆IC加油卡到对应加油站加油。

未经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费用,风电分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IC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500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汇报,以便综合部及时充值。

驾驶员在每次充值和加油后需在随车“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车辆进入山区或需远途行驶前,应在出发前加满油料,方可出发行车。

若因特殊原因需在行驶途中非对应加油站加油时,应向综合部
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得许可后方可加油并做好记录。

4.4、驾驶员应熟知车辆使用各种油料的型号,若因驾驶员加油错误而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使用情况统计
5.1、每辆车必须随车配备“记录表”由驾驶员记录每天行驶里程和以及有关交接、维修、保养、违章、加油情况等内容,定期交并由责任人和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签字确认。

5.2、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每月须查询每辆车违章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对应驾驶员以办理相应手续,违章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5.3、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每月须将每辆车的行车公里数、汽油使用量、维修、保养、违章情况进行统计,汇报风电分公司各级领导。

5.4、驾驶员交接车辆时应获得综合部及责任人的许可,同时交接行驶证、保险卡、路费单等随车证照,并在随车“记录表”上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5.5、驾驶员认真做好每辆车的单车台账档案以便查验。

6、日常驾驶管理
6.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具体参照风电分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并考核。

7、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7.1、发生交通事故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具体参照风电分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并考核。

7.2、山区和工程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任何条件下必须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再拨打报警电话、报保险公司、与风电分公
司相关人员联系,请求协助。

7.3、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在事后将事故发生及处理经过以书面形式报送综合部。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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