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政策与航运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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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法律法规

航运业法律法规

航运业法律法规航运业是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维护航运秩序和保护各方利益,各国和国际组织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航运业的运作。

本文将简要介绍航运业的法律法规,并着重讨论其中的几个重要方面。

一、海商法海商法是航运业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它涉及航海、货物运输、海洋保险等方面的规定,并保护货主、船东、船员等各方的权益。

海商法的内容繁杂,包括海上运输合同的成立、履行、解除等规定,以及海难救助、船员劳动保护、船舶抵押等方面的规定。

在国际上,海商法主要以国际海商法公约为基础。

二、船舶安全法规船舶安全是航运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船舶安全法规的制定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并尽量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

这些法规包括了关于船舶建造、维护和操作的规定,以及关于船舶设备、航行安全、船员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负责制定和推动船舶安全法规的主要国际组织。

三、国际公约为了促进全球航运业的发展和合作,国际社会还制定了许多重要的国际公约。

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俗称“航行规则”。

这个公约规定了船舶在海上的航行安全规则,以确保各船能够安全地穿越交通密集的航道。

此外,还有《国际货物运输海上公约》、《国际航行及抵港作业安全规则公约》等,它们分别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抵港作业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四、港口法规港口是船舶装卸货物、补充物资、停泊休整的重要场所。

为了确保港口的安全运营,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港口法规。

这些法规包括船舶驶入港口的规定、港口设施设备的规定、货物装卸操作的规定等等。

同时,港口法规还涉及到港口管理制度、船舶检验检疫、港口收费等方面的内容。

五、国内法律法规除了国际公约和国际法规,各国还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国内法律法规来管理和规范本国的航运业。

这些法律法规涉及船舶登记、船舶污染防治、渔船作业、海运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各国还通过税收、补贴、配额等措施来引导和支持本国的航运业发展。

航运经济论文(精选五篇)

航运经济论文(精选五篇)

航运经济论文(精选五篇)第一篇:航运经济论文航运经济论文题目:国际航线运量、运价变化班级:姓名:学号:国际航线运量、运价变化[摘要] 今年跨太平洋航线运量预计下滑,美国西海岸各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十二月份,跨太平洋航线东西双向集装箱运量均呈现下滑态势。

欧洲债务危机对集装箱货船的影响比去年要小。

影响主要集中于政府,并非对公司和消费者。

亚欧航线是目前国际航运航程最长的航线。

2007年中国对欧盟的输出已超过对美国的出口,亚欧航线(含东亚对中东)现已超过跨太平洋的运量,成为世界最繁忙的航线。

而今年在运费方面,欧亚海运航线集装箱运费逼近零,创下50年最低。

而跨大西洋航线的运价普遍上涨,各大西洋航运的承运公司今年纷纷上调运价,可见大西洋航运暂时呈现兴盛之势,行情值得看好。

[关键词] 国际航线;运量;运价;跨太平洋航线;亚欧航线一、跨太平洋航线跨太平洋航线包括以下航线:远东——加勒比,北美东海岸航线、远东——东南亚航线、远东——北美西海岸航线、远东——澳大利亚,新西兰航线、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澳,新——北美东西海岸航线。

今年跨太平洋航线运量预计下滑,美国西海岸各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十二月份,跨太平洋航线东西双向集装箱运量均呈现下滑态势。

其中,长滩港集装箱吞吐量下降幅度较大;一向在出口市场占据优势地位的奥克兰港,本月集装箱出口量也微幅下滑;洛杉矶港尽管吞吐量有所增加,但与前十二个月的增幅相比大为逊色。

有鉴于此,业界预计,今年跨太平洋航线集装箱海运量的增长幅度将继续放缓。

十二月份,长滩港集装箱进口量,与九九年同期相比,下降了百分之二点七,出口量下降了百分之八点五。

洛杉矶港进口量增长了百分之二点九,出口量增长了百分之十一点七。

另据统计,美西港口去年集装箱进口量增长百分之十五,出口量增长百分之十。

丹麦马士基航运为了配合客户实现从需求旺季到淡季的过渡,特对跨太平洋航线的部署重新进行了调整,新的航线部署将从9月份开始正式生效,以确保整个跨太平洋航线网络的运能能够更好地体现淡季的需求。

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法律政策与行业标准

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法律政策与行业标准

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法律政策与行业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长,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在我国水运行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和行业标准。

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一、法律政策1. 内河运输法律框架我国内河运输的法律框架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法》等法律法规中。

这些法律法规对内河集装箱船运输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包括运输安全、运输证照的申领和管理、承运人责任等方面。

2. 安全管理制度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备合格的船员、规范操作流程、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设施等。

此外,还要加强船舶的装卸和封箱操作安全,确保集装箱的安全运输。

3. 环保法规我国提倡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也需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比如,要求船舶使用低硫燃料或者装备洗涤装置减少废气排放;规定船舶废水的排放标准;限制危险废物的运输等。

4. 运输合同与索赔机制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通常通过运输合同进行约定,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运输的条件和约束。

此外,运输服务提供商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索赔机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损、滞期等问题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二、行业标准1. 船舶设计与建造标准内河集装箱船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包括船舶的载重量、船舶的结构安全性、防火与防爆等。

此外,还应符合国际上通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船舶的运行安全和航行性能。

2. 船舶装备标准内河集装箱船需要依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船舶通讯设备、航行雷达、定位系统、消防设备等。

这些设备的合理配置能够提高船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运输效率。

3. 培训与认证标准集装箱船舶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认证,确保具备操作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培训与认证标准可以借鉴国际上通用的标准,以提高我国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中国《航运法》制定中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之研究

中国《航运法》制定中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之研究

目前 , 中国 航运 经 济 的快 速 发 展 使制 定 《 运 法 》 航 的
必 要性 和 紧迫 性越 来 越 明显 , 行 的一 些 基 本 航 运 现 政 策 已经 可 以固定 下 来 了, 今后 一个 阶段 内要 实施 的基本 航 运 政 策可 以预 见 , 时 国家 决 定 大 力 发展 同 内河 水运 , 需要 政 策 和法律 的完 善 , 航运 法 》 为《 的制 定 奠定 了很好 的政 策基 础 。为 此 , 0 1年交 通 运输 21 部重 启《 航运 法 》 的起草 。 制 定 《 运 法 》 首 先 需 要解 决 一 些 基 本 理 论 问 航 ,
的和 立 法 基 本 原 则 。 关 键 词 : 航 运 法 》 指 导 思 想 ; 法 目的 ; 本 原 则 《 ; 立 基
中 图分 类 号 : F 6. D 919
文献 标 志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375一2 1)101-6 10—69(020—010
On s v r lba i h o e ia s u si he dr f i f Chi e e Sh p n w e e a s c t e r tc lis e n t a tng o n s i pi g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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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r gu a e e e l t d, t e h de i to a h t u of fnii n nd t e s at s Ch n s Sh p ng w , is ea ins ih t e l ie e i pi La t r lto w t o h r aws, t e gui ng h di i ol gy n h l g sa i n, t pur os s f eg sa i de o i t e e il to he p e o l il ton, t b sc rncpl o lgil ton, an t r l s O e he a i p i i es f e s a i d he u e t b e t bls e s a i h d. Ke r y wo ds: i s Ch ne e Shipi g p n Law ;gu d n de l gy;pu po e o e sa i iig i oo r s fl gilton;b sc prncpl a i i i e

中国海运业发展的政策

中国海运业发展的政策

中国海运业的发展受到政府政策的指导和支持。

以下是中国海运业发展的一些主要政策方向:1. 推动海运强国战略:中国政府提出建设海运强国战略,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海运产业。

这包括提升船舶建造、航运运营、港口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加强国际航运市场份额。

2. 发展大型船舶产业:中国政府鼓励发展大型船舶制造业,包括大型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轮等。

支持企业进行船舶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船舶设计和制造水平。

3. 推动航运企业国际化:鼓励中国航运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全球海运服务能力。

支持航运企业在境外设立航运业务机构,拓展国际航运网络。

4. 优化船舶登记和管理制度:改善船舶登记和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效率,为航运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登记和运营环境。

5. 推进绿色航运:鼓励航运企业采用环保技术,提高船舶燃油效率,降低排放。

支持研发绿色航运技术和推广使用环保型船舶。

6. 港口建设和升级: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港口运营效率。

支持发展现代化、智能化的港口,以适应日益增长的货物运输需求。

7. 促进多式联运:推动海运与铁路、公路、内河运输等多式联运的协调发展,提高货物运输的整体效率。

鼓励发展内陆港和物流园区,加强陆海统筹。

8. 完善航运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航运产业的法治化水平。

包括促进航运市场公平竞争、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等方面。

9. 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培养海运业相关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鼓励航运企业加强内外部培训,推动行业人才储备。

以上政策方向有助于推动中国海运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具体政策内容和实施细节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

航空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航空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航空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航空运输业是现代交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约和指导。

本文将对航空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该行业的运作环境。

一、民航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航空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主要由国家民航局负责制定和管理。

国家民航局根据航空运输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航空公司、机场、航空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航空运输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航空运输管理、空中交通管理、机场管理、飞行员管理、航空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法规在保证航空运输安全和规范运营的同时,也促进了航空业的发展和竞争。

二、航空运输政策的指导与支持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外,航空运输业还受到政策的指导和支持。

政策级文件主要由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这些政策旨在推动航空业的发展和改革。

航空运输政策主要包括航空公司执照发放政策、航空员培训政策、航空运营市场准入政策等。

这些政策规范了航空市场的竞争秩序,促进了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三、航空运输企业的运行与管理航空运输企业作为航空运输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其运行与管理也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1. 航空公司的经营管理航空公司作为航空运输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其经营管理需要遵守航空公司法、航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飞机票务管理规定等法规与政策。

航空公司需保证运输安全、服务质量,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航线、优化服务。

2. 机场的运营管理机场作为航空运输的重要场所,其运营管理需要遵守机场安全管理条例、机场公务机场场地管理办法等规定。

机场管理部门需确保机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3. 航空器的运行与维护航空器作为航空运输的工具,其运行与维护需要遵守航空器运行与维护规定。

航空公司需保证航空器的安全性、运行可靠性,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023年航运业政策

2023年航运业政策

2023年航运业政策
2023年航运业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政府将加大对航运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航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航运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航运业的高质量发展。

2.推进绿色航运发展:政府将加强环保意识,推动航运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运输方式和技术手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3.深化航运业改革: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航运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促进航运市场的竞争和活力。

4.加强国际合作:政府将积极参与国际航运组织的工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航运业的发展。

5.保障航运安全:政府将加强对航运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航运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2023年航运业政策将继续关注高质量发展、绿色环保、市场化和国际合作等方面,以推动我国航运业不断向前发展。

船舶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解读与分析

船舶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解读与分析

船舶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解读与分析在近年来,船舶行业的政策与法规愈发受到关注。

政府与相关机构不断制定和完善船舶行业的规定,旨在保障船舶的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文将对船舶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与分析。

一、船舶安全政策与法规船舶安全是船舶行业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因此,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来确保船舶的安全。

其中,IMO(国际海事组织)是全球范围内最具权威的船舶安全管理组织。

IMO制定了国际海事公约(SOLAS),要求船舶遵守一系列关于建造、装备、操作和维护的标准。

在国内,我国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等,以保障我国航运行业船舶的安全。

二、船舶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船舶行业也面临着环境保护的压力和要求。

涉及船舶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法规主要包括排放标准、垃圾管理和船舶回收等方面。

国际上,IMO制定了《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MARPOL公约),对船舶的废水排放、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了规定。

在国内,我国政府也加强了对船舶环境保护的监管,相继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污染船舶处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船舶行业向环保方向发展。

三、船舶经济政策与法规船舶行业作为国际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船舶行业的发展,各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经济政策与法规来支持该行业。

其中,税收政策是船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许多国家通过减免船舶进口税、提供航运业务补贴等方式,吸引国内外航运企业投资。

同时,船舶财务租赁、船舶保险政策等也对船舶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船舶劳动保护政策与法规船舶行业的劳动条件与海上航行的特殊性相关,因此,劳动保护政策与法规对船员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IMO制定了《国际劳工组织海员劳动公约》(MLC),旨在确保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安全和健康。

在国内,我国政府也颁布了相关劳动法规,如《中国船员就业与社会保障条例》等,保障我国船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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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
航运政策与航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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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国如何加强无船承运人行业的监管?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经济发展高速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其航运业的发展也是蒸蒸日上。

作为一个发展大国,航运业的发展促进了一个新兴行业的繁荣——无船承运人行业。

而一个行业在中国这样发展新形势下,给予其行业主角以适当、合理的监管无疑是必要的。

在谈论新形势下,我国如何加强无船承运人行业的监管之前,我们必须对无船承运人行业这个主体进行了解与分析。

无船承运人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

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

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在创收方面,无船承运人按照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其与海运公共承运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运费,并根据自己运价本中公布的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

在直达运输的情况下,无船承运人还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并支付内陆运输费用;在提供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中,国际货代实际上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我国《海运条例》中把无船承运人叫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人。

无船承运人主要分承运人型、转运人型和经纪人型三种类型。

笔者总结下来,无船承运人的业务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作为承运人型,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作为转运人型,在主要的货物中转地和目的地,从托运人或陆上运输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签发提单,然后办理接续运输、中转、发货,在目的港接受货物后,再向收货人交付。

3、作为经纪人型,根据贸易双方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

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从物流配送行业来看,货物丛甲地到乙地,可能通过多种运输方式,空运300 万注册资金,海运500万注册资金,只有注册资金达到以上要求才可以在当地商务部进行备案,开相应运输方式的美金发票,运单和美金账户,但是开不了提单!无船承运人就是没有船却承担运输责任的人,他是货代公司和国际物流公司像中国交通运输部缴纳了80万的押金,分公司20万,可以和船东直接订舱,开海运的提单,承担实际运输的责任,普通货代企业只是一个代理。

与其他的方式相比,无船承运人更加实际,将提单和运输结为一体,而且押金和运费相对而言比较少。

这也是无船承运人行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强盛的重要原因吧。

对于无船承运人行业,中国海商法中明文规定,无船承运人的责任制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如此一来远洋公共承运人享受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无船承运人也可以享受,此外还有若干的免责事由可以使无船承运人免于对货物的灭失、损害承担责任。

不仅如此,无船承运人还享有承运人的收取运费、留置货物等权利。

但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方面,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合理速遣、不进行不合理绕航、妥善谨慎地管理货物等规定,是针对经营船舶的远洋公共承运人而言的,与无船承运人无关。

此外,在免责条款中,航行过失、管船过夫、船上火灾、海上救助等条款,也是针对远洋公共承运人的,无船承运人由于不实际拥有或经营船舶,就不可能进行上述活动。

实际上,在运输契约的权利义务条款方面,无船承运人起的只是“二传手”的作用。

因此,无船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是以远洋公共承运人的行为为基础的,即远洋公共承运人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和行为是否免责,决定无船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运输责任或免责。

无船承运人所牵涉的问题中,最易引起争议,最让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属无船承运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这也是无船承运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根源。

一方面,当无船承运人遇到货主或船东对其提出的高额索赔,有时甚至远远超出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本,令其资不抵债,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一些无船承运人利用这一点对货主等善意第三人进行欺诈。

这些无不扰乱了正常的航运管理秩序,令航运各界深恶痛绝。

因此,提高无船承运人的清偿能力,解决无船承运人的资信问题,给各方当事人以保障无疑势在必行。

无船承运人责任承担的保障可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的方式。

而现在对于无船承运人的最大焦点在于保证金制度。

美国在无船承运人管理方面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根据美国1998年航运改革法(OSRA1998)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均需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申请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为:国际货代50000美元;无船承运人(法人),75000美元;非法人分支机构,10000美元;外国无船承运人,150000美元。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对无船承运人的投诉,作出对无船承运人处罚或支付赔偿金的裁决,在该无船承运人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则在保证金中划拨。

在美国,无论是罚款还是民事赔偿金均由FMC作出裁决,并由其从保证金中划拨。

中国借鉴了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的作法,在新出台的《国际海运条例》第七条中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80万元。

”按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对于无船承运企业实行的是登记制,且只需要交纳80 万元保证金,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增加20 万元保证金。

那么,80 万保证金是高还是低呢?据了解,无船承运人交纳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功能,一方面,是在业务活动中,无船承运企业对货主方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对货主方支付赔偿;另一方面,是在企业违规操作时,
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罚款。

事实上,无船承运业务风险较大,80 万元远远不足以支付较大的商业赔偿,而更多的是起到政府监管作用,尽量避免商业纠纷地发生。

如此看来,80 万元的保证金并不算高。

从保证金制度的两项功能和执行程序判断,保证金制度确实可以及时、有效地保护受损方的利益,并规范企业商业行为。

据介绍,事实上近几年来,保证金在规范无船承运企业行为、发挥政府监管职能方面确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无船承运业是高风险行业,在发生商业纠纷时,保证金制度有力地保障了赔偿金额得以支付,并具备追偿功能;另一方面,保证金的警示性,又有力地规范了企业行为,使政府监管效果明显。

保证金制度发挥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主管部门也注意到,保证金制度在化解企业风险方面远远不足,需要“植入”保险形式加以替代或补充。

近年来,船代协会在交通部的委托下,为用保险形式替代或补充保证金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于2003 年开始,与保监会、几家保险公司协商。

然而,由于保险公司是第三方,其服务内容可以替代保证金中的赔偿功能,但是却无法承担政府罚款的功能。

这一点成了长期以来协会与保监会无法突破的难题。

鉴于上述问题的发生,笔者对于新形势下,我国关于加强无船承运人行业的监管有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议应当加入有关无船承运人的责任保险的内容,鼓励无船承运人积极参与投保此险种,以避免因无船承运人的资信能力所引起的纠纷。

同时保监会亦应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申请的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并普及此险种以配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早日与国际市场接轨。

2、鉴于国家法律法规在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者行为的同时,也应考虑降低经营者成本和提高其竞争力,中国政府主管部门也应有选择地认可国外保险公司或互保协会的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赦免那些已向这些国外保险公司或互保协会投保了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公司无须再向中国的保险公司购买额外的责任保险。

3、鉴于无船承运人队伍的不断壮大,也可以在中国设立一家无船承运人互保协会,以期改善中国无船承运人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责任无处投保,无法降低风险的情况。

4、无船承运业务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业内外各个方面的支持。

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需协调各地相关部门,让海关、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充分了解无船承运制度,配合执行;交通部则要统一各地方交通部门对无船承运业务的认识和做法,避免各地政策差异太大,以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5、政府在扩大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范围的同时,也要加大力度进行资质检查,严格市场准入,杜绝不公平竞争。

例如,用制度确定各地的无船承运业务监督单位,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罚则。

地方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当地取得资质的公司通报地方口岸委及口岸联检单位,特别是地方各二程班轮公司办事处,同时严格按照
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检查各二程班轮公司与地方运输企业的业务合作协议(合同),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切实规范市场。

任何市场都需要循序渐进地发展。

出于规范市场、保护市场的角度考虑,国家应当也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适当抬高无船承运人的市场准入门槛的考虑。

同时,我们更希望无船承运企业自行规范商业行为,规范操作、合法经营。

众所周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船承运人市场越来越热门,因此,对于无船承运人的监管也应随之增强。

对于无船承运人的申请,保证金,保险额度等等方面做出逐步的改善,不但要使无船承运人的影响力增强,更重要的是使其拥有良好的名誉和声望。

一个良好的行业市场运作离不开一个国家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机构的微观调适,相信在国家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协调和共同协作下,新形势下,无船承运认行业定会同其他新兴行业一样,百花齐放,成为成为中国航运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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