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类法

合集下载

四部分类法考题

四部分类法考题

四部分类法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 A. 地震
3. B. 合同
4. C. 战争
5. D. 继承
6.关于法律关系,以下哪项描述是正确的?
7. A. 法律关系总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存在
8. B. 法律关系总是以惩罚和制裁的形式存在
9. C. 法律关系总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存在,但有些法律关系只有一方有权
利或义务
10. D. 法律关系总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存在,但有些法律关系可能没有明确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 A. 金钱
3. B. 食品
4. C. 计算机程序
5. D. 阳光
6.下列哪些行为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7. A. 张三向李四借了500元钱
8. B. 王五向赵六借了一本书
9. C. 刘七将徐八打伤
10. D. 郑九捡到了李十丢失的手机并拒绝归还
三、简答题
1.请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2.请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四、论述题
1.请论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四部分类法由初创至成熟的发展史

四部分类法由初创至成熟的发展史

四部分類法由初創至成熟的發展史摘要:我國古代圖書分類主要以四部分類法為主,其從初創至完全成熟,大致經歷了由七分法到四分法以至最終確立四部分類法的階段。

漢劉向父子的《七略》開我國圖書七分法的先河;而唐初官修《隋書·經籍志》以首次用經史子集四部命名分類的方式正式確立了四分法在古代目錄學中的地位;直到清乾隆敕修《四庫全書總目》,集四分法之大成,類目空前細密,分合也更趨合理,達到了我國古代四部分類法的高潮。

關鍵字:四部分類;七略;隋志;四庫全書總目我國古代盛行的圖書分類法,叫做四部分類法,其四大基本部類為“經、史、子、集”。

四分法發端於魏晉時期,至唐人編撰《隋書·經籍志》才正式確定“經、史、子、集”的名稱和順序。

一、有關四部分類法的簡介(一)含義:經、史、子、集是我國圖書分類的名稱,統稱“四部”,又可分為甲部、乙部、丙部、丁部。

“經部”指儒家的經典。

經部之下又有小類。

“史部”即歷史,包括各種體裁的歷史著作。

“子部”包括政治、哲學、科技和藝術等類的書。

“集部”收歷代作家的散文、駢文、詩、詞、散曲集子和文學評論、戲曲著作等。

經部代表著:十三經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經典,分別是《詩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周易》、《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爾雅》、《孝經》、《孟子》。

史部代表著:《史記》、《資治通鑒》。

子部代表著:《老子》、《莊子》。

集部代表著:《李太白集》、《杜工部集》。

這種四部分類法自唐代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了,作為一種傳統分法,它在類分我國浩如煙海的古籍中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二)有關目錄:四部分類法是目錄學分類法中的一種,熟悉目錄學的知識有助於對四部分類法的瞭解。

因此我們有必要掌握有關目錄學的知識。

目錄分“目”與“錄”兩部分。

其中“目”指目次,為一書之篇名和次第,即《漢志》所謂“條其篇目”。

目錄之“錄”即指將校讎整理情況、著者生平、內容大要撰成的一篇敘錄,即《漢志》所謂“撮其旨意”。

小论四部分类法

小论四部分类法
2 四部分类法是以学术为基础的图书分类法
2.1 学术分类与图书分类的联系与区别。 有人把学术 分 类 与 图 书 分 类割裂开来 ,或二者的联系不明确 。 其实二者是不可能割裂开来 。 所谓 图书分类法,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以科学分类为基础,编制起来的类 分图书的工具,用来满足读者按照科学内容检索图书的需要。 (韩承铎 和李兴辉的论文《图书分类法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初探》,该论 文出自《图书分类学文集》1985 年版)。 所谓的学术分类,-----。 二者 是有联系和区别的。 但如果离开了以学术分类为基础的主要原则(图 书分类学的实质)而只追求表面上的一些特征,自然就容易把我们引 上歧途。 二者的关系,张德芳的《论编制图书分类法的基本的原则》中 有精辟的论述:
得不“中国化”,才有它的生存之道。 正因为如此,我国古代的图书分 类,无论是统治者也好,还是当时的知识分子也好,都会自觉不自觉地 从人文价值需要来分类, 这里的人文价值既包括政治统治上的价值, 也包括民族精神的价值。 这里笔者认为所谓的学术分类,应该是不带 有政治目的而纯粹是学术的分类,从上面的分析看,这几乎是不可能 的,所以四部分类法首先它不是一个纯粹学术分类,人文价值的取向, 才是它的第一需要。 既然首先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分类,当然也不首 先是图书分类(学术分类与图书分类关系,笔者后面将提到)。
【关键词】四部;人文价值;学术分类;图书分类
1 四部分类首先是人文价值的分类
四部分类法是西晋“荀勖创之,李充变之,后世因之”,自此四部分 类法奠定了中国古代图书文献分类编目的主导模式。 从晋到清末,无 论是官府还是书院乃至私家藏书一直以经、史、子、集为编目的主导模 式,期间虽有什么十二分类法等,终难成大气候。 这一具有近两千年、 焕发如此光辉魅力的分类方式,其本身已构成一个值得深思和品评的 文化事实。 我们知道,作为排在首位的经部的内容经过一段长时间的 变化才定度看,它都是很不科学的,(古人的分类我 想并非首先从图书或学术的角度来考虑, 而是从它的重要性来考虑) 因此四部分类法实质是以经学为中心的分类法,这一分类法其出发点 和归宿取决于我国古代社会的人文价值,其经学内容经过后世的不断 阐述和嬗变,一方面成为巩固统治秩序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成为塑造 民族精神的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 本文阐述四部分类首先是人文价值 的分类。 1.1 我国古代的书目编目是以经学为基础的。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 儒术,直接影响到图书的编目。 西汉末刘向刘歆父子校勘群籍,刘歆撰 《七略》一书,将当时所藏的图书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 技六类,六艺相当于后来的经部。 到西晋时,荀勖编撰了藏书目录《中 经新簿》。 《隋书·经籍志》谓,《中经新簿》分图书为四部:“一曰甲部,经 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 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 书”,所谓四部分类由此开始。 至东晋李充编制《晋元帝四部书目》中, 把史书编为乙部,把荀勖所录的乙部书即所谓的诸子书编为丙部。 于 是,甲、乙、丙、丁四部图书的次序变为经、史、子、集。 可见,荀勖的甲 部,就是经部(黄宴的《四部分类是图书分类而非学术分类》中说:“四 部分类在早期初创时根本就是以甲乙丙丁为名称,显然是对书库中书 籍排列有所区分的简称。 ”笔者认为就算甲乙丙丁是书库中书籍排列 的简称,但甲部基本算经部,这点无疑)。 南朝宋时王俭撰《七志》一书, 第一类是经籍。 南朝梁时阮孝绪撰《七录》一书。 第一类也是经典。

四部分类法的确立

四部分类法的确立

四部分类法的确立二、四部分类法的确立和《xx经籍志》(一)xx的《中经新簿》刘向、刘歆父子的《别录》、《七略》和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所立六略,按今天通行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衡量,六艺略大半属于经部,诸子、兵书、数术、方技四略均属子部,诗赋略属集部,未给史书设立部类,而将《国语》、《战国策》、《太史公》(《史记》)等史书纳于六艺略春秋类之中。

这种现象反映出当时史书的数量不多,尚不足以单独立部类。

东汉魏晋时期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图书的数量大大增加,东汉以后国外传来并译成汉文的佛经、本土新出的道教图籍、起居注、地方志、氏族谱等都难以归入六略中,图书的实际情况,需要重新整理编目,并按图书内容改进分类方法。

西晋时期,出现了荀勗编定的新书目《中经新簿》。

《xx·经籍志·序》说:“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

荀勗又因《中经》更著《新簿》。

分为四部,总括群书。

一曰甲部:xx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xx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但录题及言……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辨。

”可见荀勗是在曹魏政权校书编目而成的《中经》的基础上,校理西晋藏书而编著出《中经新簿》的。

荀勗《中经新簿》的最大贡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将《七略》、《汉书·艺文志》习用的图书六分法,改为四分法,即将图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按其收录的图书内容看,约分别相当于后世习用的经、子、史、集四部。

二是将史书单独立为部类,与其余三部并列,以反映当时书籍的实际情况。

但荀勗仅记每书书名,加上简单的注释(作者、卷数、存佚情况等),而不再像刘向那样为每部书撰写一篇叙录。

因此,《中经新簿》相对于《七略》、《汉书·艺文志》当更加简明,但在学术上的作用却降低了。

西晋末,书籍在战乱中大半散佚,晋元帝建立东晋政权后,大力搜求遗书,又经二三十年的努力,由著作郎李充编撰了《晋元帝四部书目》。

四库分类法简介

四库分类法简介

我国古代的图书分类法,简称四分法,其四大基本部类为“经、史、子、集”。

四分法发端于魏晋时期,至唐人编撰《隋书·经籍志》才正式确定“经、史、子、集”的名称和顺序。

经部收录
集部收录汇集几个作者或一个作者的诗文集,如《唐五十家诗集》等,以及文学评论、戏曲方面的著作。

四部简介
经、史、子、集是我国图书分类的名称,统称“四部”,又可分为甲部、乙部、丙部、丁部。

“经部”指儒家的经典。

经部之下又有小类。

清代的《四库全书》经部之下又分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十类。

“史部”即历史,包括各种体裁的历史著作。

《四库全书》史部之下又分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官职、政书、目录、史评等十五类。

“子部”包括政治、哲学、科技和艺术等类的书。

《四库全书》分为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共十四类。

“集部”收历代作家的散文、骈文、诗、词、散曲集子和文学评论、戏曲著作等。

《四库全书》分为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五类。

这种四部分类法自唐代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了,作为一种传统分法,它在类分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四部分类法

四部分类法

四部分類法四部分類“經史子集”是古代人將古籍按內容區分的四大部類。

一些大型的古籍叢書往往囊括四部,並用以命名,如《四庫全書》、《四部叢刊》、《四部備要》等,可見四部分類對古籍的重要意義。

經:經書,是指儒家經典著作;史:史書,即正史;子:先秦百家著作,宗教;集:文集,即詩詞彙編。

泛指我國古代典籍。

壹經部贰史部叁子部肆集部經部學類等十個大類,其中禮類又分周禮、儀禮、禮記、三禮總義、通禮、雜禮書六屬,小學類又分訓詁、字書、韻書三屬;十三經:是指在南宋時期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經典。

分別是《詩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周易》、《左傳》、《公羊傳》、《谷梁傳》、《論語》、《爾雅》、《孝經》、《孟子》。

十三經注疏:注和疏的並稱。

注,對經書字句的注解,又稱傳、箋、解、章句等;疏,對注的注解,又稱義疏、正義、疏義等。

注、疏內容關乎經籍中文字正假、語詞意義、音讀正訛、語法修辭,以及名物、典制、史實等。

經學史及小學類:經學史即經學歷史,小學類分訓詁、字書、韻書。

西漢時稱“文字學”為“小學”,唐宋以後又稱“小學”為字學。

讀書必先識字,掌握字形、字音、字義,學會並使用。

部工六屬,目錄類又分經籍、金石二屬。

正史:指《史記》、《漢書》等以帝王本紀為綱的紀傳體史書。

紀事本末:是史書體裁之一。

以歷史事件為綱,將重要史實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順序編寫。

創始于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

編年:按年代順序編排史料、著作等。

雜史:舊時區別于紀傳、編年、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

或記一時見聞,或記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記,但均帶有歷史掌故性質。

別史:圖書四部分類中史部的一目。

指不屬於正史、雜史的史書。

詔令奏議:詔令,文體名。

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發命令、文告的總稱。

包括冊文、制、敕、詔、誥、策令、璽書、教、諭等。

奏議,文體名。

古代臣下上奏帝王的各類文字的統稱,包括表、奏、疏、議、上書、封事等。

傳記:亦單稱傳。

記載人物事蹟的文字。

中华国学典籍的四部分类法及其具体含义

中华国学典籍的四部分类法及其具体含义

一、中华国学典籍的四部分类法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典籍是指记录着历史、哲学、文学、政治等各个方面知识的重要书籍。

在中华国学中,典籍被分为四部,分别是经典、史书、子部和集部。

1. 经典:经典是指儒家经典,包括《四书五经》等。

这些经典对我国古代政治、伦理道德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被视为儒家思想的代表。

《四书五经》包括《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尚书》、《礼记》、《左传》、《易经》、《诗经》、《春秋》等。

经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伦理道德、礼制等,是我国古代社会的重要思想来源。

2. 史书:史书是记录我国古代历史的重要著作,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等。

史书在我国古代被视为最重要的书籍之一,它们记录了我国古代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化,是研究我国古代历史的重要资料。

3. 子部:子部是指儒家经典以外的其他著作,包括诗、书、礼、乐等方面的书籍。

例如《诗经》、《尚书》、《礼记》、《乐记》等,这些著作在我国古代的文化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古代文学、音乐等方面的典范。

4. 集部:集部是指收集了古代文人的诗词、散文、书信等著作的书籍,如《文选》、《唐诗三百首》等。

这些书籍反映了我国古代文人的思想、情感、才华等方面,是我国古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华国学典籍分类法的具体含义1. 经典的具体含义:经典是我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代表,包括了儒家的政治、伦理、礼制等方面的思想体系。

这些思想对我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我国古代社会的精神支柱。

2. 史书的具体含义:史书是记录我国古代历史的重要著作,它们不仅是历史的记录者,更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通过研究史书,可以了解我国古代各个朝代的政治制度、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3. 子部的具体含义:子部包括了儒家经典以外的其他著作,这些著作反映了我国古代文学、音乐、礼制等方面的情况,是我国古代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4. 集部的具体含义:集部收集了古代文人的诗词、散文、书信等著作,它们反映了我国古代文人的思想、情感、才华等方面,是我国古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分类法简史

图书分类法简史

图书分类法简史自从有了图书的收藏,也就有了对图书的分类的研究。

从西汉到现代,我国先后出现了《七略》、《四库全书总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等有代表性的图书分类法。

1 六分法:西汉刘向、刘歆父子编制的《七略》,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系统反映国家藏书的分类目录,也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法。

《七略》原书已失传,我们只能从《汉书〃艺文志》识其概貌。

《七略》将当时的图书分七种,分别是“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其中“辑略”是序,因而《七略》实际上是把图书分为六种,是我国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体系。

2 四分法:四部分类法始创于荀勖。

据《隋志序》“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以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

”《中经新簿》将图书发为甲、乙、丙、丁四部。

晋元帝时,著作郎李充在《中经新簿》基础上编制《晋元帝四部书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的次序。

《隋书〃经籍志》总结前人经验,采用了经、史、子、集的专名,成为我国第二部综合性的图书目录。

清乾乾隆时纪昀等奉剌编制《四库全书总目》,成为四分法的集大成者,把四分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四部分类法是我国古代图书分类的另一大体系。

3 古代其它一些分类法:除《七略》、四部外,我国还有一些其它的分类法,最主要的是南宋郑樵的《通志〃艺文略》。

该书标新立异地将图书“总十二类,百家,四百二十二种”,体系完备,精详周到。

但因为不是“正统”,影响不是很大。

4 近现代的分类法:我国近代,由于西学的影响,产生了一批新的的分类法:《西学书目表》、《古越藏书楼书目》、《南洋中学藏书目》等,打破了四部分类的传统,摆脱了尊儒思想。

1910年,《杜威十进分类法》开始传入中国,此后中国图书分类法的研究出现了一个繁荣局面,出现了一批“仿”“补”“改”《杜威十进分类法》的分类法,如《中国图书分类法》、《中国十进分类法》等。

解放后,我国先后出版了30多种综合性和专门性的分类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部分类法的极盛时期
集大成者--《四库全书总目》 系统地总结了自汉以来的图书分类理论,
分析了自《七略》以来历代各种分类法 的优劣、利弊,建立了一个系统、周密、 符合当时图书收藏情况的分类法。
1、参考众家、择善而从 自《隋志》以下,門目大同小異,
互有出入,亦各具得失,今擇善而 從,如『詔令奏議』,《文獻通考》 入集部,今以其事關國政,『詔令』 從《唐志》例入史部,『奏議』從 《漢志》例,亦入史部。
《七录》具有承前起后的作用。 阮孝绪史部专立,才算确定下来。 史部离经独立始于荀勗,但细目的
厘定却始于阮孝绪。 文集录到阮孝绪,才成为定称。 佛道之篇有了位置。
五部分类法
梁刘孝标撰《文德殿书目》,将数术类
书籍分出,立为一类,于经史子集外又 列数术一类,成为五部,是为五部目录。 《七录》在四部分类法的初创与最终被 确立之间,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农家条目,至为芜杂。诸家著录,大抵
辗转旁牵,因耕而及《相牛经》,因 《相牛经》及《相马经》、《相鹤经》、 《鹰经》、《蟹录》至於《相贝经》, 而《香谱》、《钱谱》相随入矣。因五 穀而及《圃史》,因《圃史》而及《竹 谱》、 《荔支谱》、《橘谱》至於《梅谱》、 《菊谱》 ……
3、小类后有案语
经、史、子、集的顺序排定
与四部并行的分类法
《七志》名为七,实为九。 《七录》分七大类。

南朝宋王俭《七志》分类

一曰经典志,纪六艺、小学、史记、杂传; 二曰诸子志,纪今古诸子; 三曰文翰志,纪诗赋; 四曰军书志,纪兵书; 五曰阴阳志,纪阴阳图纬; 六曰术艺志,纪方技; 七曰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 其道、佛附见。
四部分类法
古代图书分类法的发展变化
汉 魏晋南北朝
经学方面--独尊儒术 诸子百家--内法外儒
诸子衰微
1、农家 受重视 2、道家 上升 三玄 多限于对《老》、《庄》作传义疏 3、名家 刘邵《人物志》 4、墨家 无 5、杂家 《吕氏春秋》 《淮南子》 后世杂家著录书籍,多是儒家外有所兼 涉
史部:
正史、古史、杂史、霸史、 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 杂传、地理、谱系、簿录 大体缘《七录》分类。
子部: 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 小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 将《七录》的子兵录、术技录合而为一。

集部: 楚辞、别集、总集 道经(附): 经戒、饵服、房中、符录 佛经(附): 大乘经、小乘经、杂经、杂疑 经、大乘律、小乘律、杂律、大乘论、小乘 论、杂论、记 仿《七志》将道佛附于后。

2、条理清晰、源流井然。 焦竑《國史經籍志》多分子目,頗以餖飣爲嫌。今 酌乎其中,惟經部之小學類,史部之地理、傳記、 政書三類,子部之術數、藝術、譜錄、雜家四類, 集部之詞曲類,流派至爲繁夥,端緒易至茫如。謹 約分小學爲三子目,地理爲九子目,傳記爲五子目, 政書爲六子目,術數爲七子目,藝術、譜錄各爲四 子目,雜家爲五子目,詞曲爲四子目,使條理秩然。 又經部之禮類,史部之詔令奏議類、目錄類,子部 之天文算法類、小說家類,亦各約分子目,以便檢 尋。其餘瑣節,槩爲删併。
南朝梁阮孝绪撰有《七录》
一曰经典录,纪六艺; 二曰记传录,纪史传; 三曰子兵录,纪子书、兵书; 四曰文集录,纪诗赋; 五曰术技录,纪数术; 六曰佛法录; 七曰仙道录。

孝緒少愛墳籍,長而弗倦。臥病閑居傍
無塵雜,晨光纔啟緗囊已散,宵漏既分 錄帙方掩,猶不能窮究流略探盡祕奧。 每披錄內省多有缺然。其遺隱記,頗好 搜集,凡自宋齊以來王公搢紳之館,苟 蓄聚墳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遇若 見若聞,校之官目,多所遺漏。遂總集 眾家,更為新錄。其方內經記至于術技, 合為五錄,謂之內篇。方外佛道各為一 錄,謂之外篇。凡為錄有七,故名七錄。
东汉时期开始出现文章的概念 南朝梁萧统《文选》 我国第一部诗文总集 佛教兴起 道教兴盛
四部分类法的初创
魏晉之世文籍逾廣。皆藏在祕書中外三
閣。魏祕書朗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 謂為朱紫有別。晉領祕書監荀勗。因魏 中經更著新薄。雖分為十有餘卷。而總 以四部別之。 --阮孝绪
4、依内容、性质调整类属,使书籍与
类目名称相符。 总结: 1、收书量最大,分类最全面、细致。 2、撰写了总序、小序、案语,对类目设 置的原委作了说明。



刘向《七略》,门目孔多,后并为四部,大 纲定矣。中间子目,递有增减,亦不甚相远。 然古人学部,各守专门,其著述具有源流, 易於配隶。六朝以后,作者渐出新裁,体倒 多由创造,古来旧目,遂不能该。附赘悬疣, 往往牵强。 《隋志》载入史部,当有所受之。

“《七略》之流而为四部,如篆隶之流而为行楷, 皆势之所不容已者也。史部日繁,不能悉隶以《春 秋》家学,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一。名墨诸家, 后世不复有其支别,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二。 文集炽盛,不能定百家九流之名目,四部之不能返 《七略》者三。钞辑之体,既非丛书,又非类书, 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四。评点诗文,亦有似别 集而实非别集,似总集而又非总集者,四部之不能 返《七略》者五。凡一切古无今有、古有今无之书, 其势判如霄壤,又安得执《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 之文章乎?--章学诚《校雠通义》

史学的发展--很大
司马迁
《史记》 班固 《汉书》 私人修史风气大开 历史书籍具备多种形式体裁 文学--独立发展 扬雄:“雕虫篆刻,壮夫所不为也” 《法言》

曹植:“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 示来世也.昔杨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 壮夫不为也.吾虽德薄,位为蕃侯,犹庶几 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留金石 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 若吾志未果,吾道不行,则将采庶官之实录, 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 言.虽未能藏之於名山,将以传之於同好, 非要之皓首,岂今日之论乎!”--《与杨 祖德书 》
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具有很大的局
限,缺乏科学性,面对新的学科、 新的著述,不思变革,历代相袭, 积习难改。
其他不同分类法
宋仁宗皇祐元年,李淑《邯郸书目》十卷。 共分为八大类。 南宋 郑樵《通志》二百。 共分为十二大类。 南宋郑寅《郑氏书目》七卷。 共分为七大类。


杨士奇、马愉、曹鼐《文渊阁书目》 千字编号,开一代之风。 明 正德年间 陆深《江东藏书目》 分为十四类。 明 万历三十三年,孙能传、张萱、秦 焜《内阁书目》分十八类。 清 孙星衍 《孙氏祠堂书目》分十二 类。
据《隋书
经籍志》,晋荀勗《新薄》
分类: 甲部:六艺、小学等; 乙部:古诸子百家、近世子家、兵书、 数术等; 丙部: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 丁部:诗赋、图赞、汲冢书。 荀勗所定甲、乙、丙、丁四部顺序是经、 子、史、集。
东晋,秘书郎李充“以类相从,分
作四部” 《晋元帝四部书目》将乙、丙两部 的顺序加以调换,奠定了四分法的 基础。
四部分类法最终确定
唐代初年,魏徵等修《隋书· 经籍志》,
直接以经、史、子、集代替了甲、乙、 丙、丁的称号,从此确立了以经、史、 子、集为部称的四部在图书分类体系中 的主导地位。 实际上集部后附有道经、佛经,共六大 类。
经部:
易、书、诗、礼、乐、春秋、 孝经、论语、纬书、小学 比《七录》增加纬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