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变化的需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车辆各项费用,并进一步加强公司运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增加员工福利,提升员工幸福度,经公司
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已购或自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在公司备案。
四、车辆使用及补贴管理
车辆仅限员工个人使用,公司仅根据公司补贴标准对员工进行补贴,车辆保险费、保养费、违反交通秩序产生的罚款、车辆肇事产生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员工自己支付,补贴每月随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五、申请程序
1、已购自备车的员工,由本人申请,并将本人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等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查验。行政部查验符合条件后,将申请表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交公司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本人与公司签订《员工车辆补贴协议》。
2、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当月需在各部门规定时间之前,将足额的燃油发票送至办公室,未能按照规定时间送交燃油发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当月车辆补
4、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在申请和使用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如提供车辆虚假信息、更改车辆里程数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①取消该员工车辆
补贴权利②罚款5000元③给予开除
5、因工作要求需出行包头市区外,填写《车辆外出申请表》并附过路费小票。
6、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其车辆需接受行政部的统一调度。公司确需派用员工
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八、其他规定
未尽事宜,由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长讨论决定,并出书面说明,该决定为最终决定,员工不得有异议,但可申请放弃车辆补贴权利。
车辆使用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决定逐年调整。
本办法自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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