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
静宁县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静宁县2011-2020年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静宁县2011-2020年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战略思路和《静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奋斗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0年,葫芦河地表水达到水质功能划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达标,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主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逐渐恢复。
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不断健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葫芦河达到Ⅲ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大气环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二氧化硫年均值小于0.06mg/Nm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10mg/ Nm3,二氧化氮年均值小于0.04mg/ Nm3,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20mg/ Nm3,质量保持在二级以上标准。
声环境:城区达到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标准和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小于70分贝。
3、污染减排目标到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上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之内。
4、污染防治目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源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5、农村环保目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0%,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折纯)每公顷分别小于280公斤和3公斤;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地膜回收率达到80%,可降解地膜使用率达到60%以上。
6、环保监管能力目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04•【字号】平政办发〔2014〕93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93号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4〕5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22号),特提出我市静宁县、四十里铺镇、安口镇、南湖镇“一县三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请结合年初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任务和试点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静宁县、四十里铺镇、安口镇、南湖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各成员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工作上大胆创新,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创新工作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牵头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问题导向机制,加大解决力度,破解工作难题,推动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要制定详细的阶段性工作计划,认真分析推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节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体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靠实目标责任。
承担试点任务的县、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城镇化工作就是抓全局、抓长远、抓根本的观念,把新型城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平凉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年初城镇化建设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就业再就业,加强社保、医保、住房、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改革,把任务靠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乡科技XIANGCUN KEJI100XIANGCUN KEJI 2021年5月(上)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石转弟(静宁县自然资源局,甘肃静宁743400)[摘要]本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评估《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期间静宁县土地利用变化、各项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落实情况,分析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善建议,为静宁县空间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静宁县[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21)13-100-2《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2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为静宁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促进了静宁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了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但是,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静宁县土地规划开始面临众多新要求、新挑战,规划与客观现实和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和不适应性日益突出。
规划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全面掌握各项规划指标的使用情况,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1]。
1评估规划概况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0年5月开始,相关部门在对静宁县经济发展形势、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城镇和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方向、规模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
《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2年4月获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数据库于2012年4月上报至原国土资源部备案。
2017年,静宁县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及平凉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展需求,对2012年4月批复的《静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调整,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完成后,于2017年12月获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使用。
调整后的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年,目标年仍然是2020年。
静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静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静宁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六月总则矿产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事关静宁县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
为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平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静宁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管理工作实际,编制《静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静宁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勘查开发活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为静宁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静宁县矿产资源种类相对较少,分布较为分散,截至2015年底,静宁县已发现主要矿产有煤、铁、锰、铜、铅、锌、银、镓、镉、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砂石粘土、建筑用凝灰岩等15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12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7种、非金属矿产4种;特色矿种有铁、铅、锌3种。
已查明煤、铁、铅、锌、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和建筑用凝灰岩等各类矿产地46处,其中固体燃料产地1处,金属矿产地2处,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地43处。
截至2015年底,静宁县查明主要保有资源储量:煤炭资源储量52.80万吨;铁矿石资源量257.20万吨;铅金属资源储量47175吨,锌金属资源储量48854吨。
铁矿及建筑用凝灰岩等矿产资源具有一定潜力,对矿业发展将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持证矿山企业39个(全部为小型及小型以下矿山),其中金属铅锌矿1个,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各1个,砖瓦用粘土矿31个,建筑用凝灰岩矿5个。
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与王某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与王某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甘肃省平凉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平凉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5【案件字号】(2020)甘08行终2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穆雯王晓良岳学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王某2【当事人】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王某2【当事人-个人】王某2【当事人-公司】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丁某甘肃陇正律师事务所;范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丁某甘肃陇正律师事务所范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丁某范某【代理律所】甘肃陇正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结合双方上诉和答辩意见,当事人的主要争议为原告主体是否适格、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以及甘沟镇政府对案涉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3 15:50:20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与王某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甘08行终2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厍某。
出庭应诉负责人厍苏强,该镇副镇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1,该镇副镇长。
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委托代理人丁某,甘肃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2。
委托代理人范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审理经过上诉人静宁县甘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甘沟镇政府)因与被上诉人王某2规划管理行政强制一案,不服甘肃省庄浪县人民法院(2019)甘0825行初3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和询问当事人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对静宁县城镇化建设的思考

对静宁县城镇化建设的思考静宁县位于中国甘肃省,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城。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县城的建设和改造已成为当地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将从城镇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静宁县城镇化的现状和问题、城镇化的战略目标和建设思路等方面进行思考。
城镇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城镇化是一个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吸纳农民进城的发展过程,可以带来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城镇化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通过城镇化,可以提高产业的集聚程度和规模效益,加强城市的产业链条,提高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
其次,城镇化可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城市化可以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
此外,城镇化还可以促进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然而,城镇化也会带来一些挑战。
例如,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可能会带来土地资源的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城市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会面临投资不足和管理不善等问题。
静宁县城镇化的现状和问题静宁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城,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
目前静宁县的城市化率仅为30%左右,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相对较差,人口流失严重,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此外,静宁县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基础设施滞后。
县城的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相对较差,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要。
其次,产业结构单一、静宁县以农业为主,缺乏多样化发展的产业,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和吸引力。
再次,公共服务不完善。
静宁县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相对较差,无法满足人民的需求。
最后,城乡发展不平衡。
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和农村之间差距较大,城市经济发展较快,而农村发展滞后,造成了一部分农民的人口外流和城市人口的集聚。
城镇化的战略目标和建设思路为了推进静宁县城镇化建设,需要明确战略目标和建设思路。
首先,要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
可以通过制定年度和长期的规划目标,明确城镇化率、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为城镇化的建设提供指导。
某县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总体工作方案

某县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总体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某县决定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通过系统规划和综合考虑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1.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实现城乡资源配置的优化,提升城乡发展的综合效益。
3.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4.提高农民收入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共同富裕。
三、工作重点1.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规划。
结合某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2.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通过划定城市和乡村的功能区域,合理布局资源,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和互通有无。
3.推进农村产业发展。
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水平,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5.加强城乡环境建设。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6.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遗产,培育乡村文化产业,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7.加强城乡社会治理。
完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城乡社会管理能力,增强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政策引导。
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激发城乡发展的活力,吸引企业和人才到乡村兴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加大投入。
增加城乡统筹发展的财政投入,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4.加强协作与合作。
加强城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5.加强培训与人才引进。
加强对农村干部和乡村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引进人才到农村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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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
划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简要说明
一、规划目的
指导静宁县开展“多规合一”工作,解决多个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升行政管理效率,促进静宁县域城乡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年至2030年,其中2020年为近期,2030年
为远期。
三、空间层次
1)县域
总面积2187.65平方公里,包括城关镇、八里镇、威戎镇、李店镇、界石铺镇、古城镇、甘沟镇、仁大镇、城川镇、司桥乡、三合乡、深沟乡、治平乡、曹务镇、双岘乡、余湾乡、雷大镇、贾河乡、新店乡、四河镇、红寺乡、细巷镇、灵芝乡、原安乡,共13镇11乡。
重点明确发展与保护边界,确定城乡空间格局,引导城
乡协同发展。
2)集中建设区(县城及其它乡镇驻地)
县城集中建设区包括城关镇和八里镇的部分用地,具体为西
至规划静张高速,北至规划兰平铁路,东至店子山,南至金果商贸城附近,面积约18.7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建设用地布局。
四、地位和作用
规划期内,本规划对静宁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各
规划在修编时其相关内容应与本规划的具体规定衔接。
五、发展定位
目标定位:华夏伏羲故里,中国苹果基地,甘肃教育名县,生态宜居城市。
六、主要职能
1)中国优质苹果生产加工基地
2)甘肃东部区域性商贸物流节点
3)中国纸制品包装产业基地
4)甘肃东部文化教育基地
七、村庄体系规划
农村居民点分为“建制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全县共划定72个中心村,261个基层村。
八、用地规模与布局结构
到2030年,县城建成区约18.73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17.06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约113.8平方米。
九、开发边界控制
规划划定县城开发边界为北至规划兰平铁路,南至城川镇以北(包含城川镇的甘河村和红旗村),西至规划静庄高速,东至店子山,总控制用地面积约为25.3平方公里,其中弹性建设控制线范围约62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