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言语行为的分类及间接言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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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奥斯丁(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产生、理论框架和发展,同时也阐述了赛尔(Searle)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trice)的合作原则以及Leech的礼貌原则,并举例说明了作者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解。

1、言语行为理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langue)和“言语”( parole )。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

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

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牛津大学哲学家J. L Austino Austin。

其关于言语理论的观点是1955年在哈佛大学讲座时提出来的。

此后他在1957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

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对为何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论述。

美国哲学家Searle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

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

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Austin开始明确地把话语分成述谓句或指陈性的语句以及施为句或有施事能力的语句。

言语行为的分类和举例

言语行为的分类和举例

言语行为有哪些类型?
1、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

说出了这句话并表达了这句话的意义。

2、言外行为: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

通过说这句话提出了请求。

3、言后行为: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

提出请求后取得的效果或得到的回应。

这三个概念属于语言哲学学说言语行为理论的范畴,由英国奥斯丁提出。

他认为语言是人的一种特异的行为方式,人们在实际交往过程中离不开说话和写字这类言语行为;认为,任何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都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的行为,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

扩展资料:
奥斯汀在《如何以言行事》一书中阐述了他的“语言是人的一种特异的行为方式”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

他认为,人类说出的所有话语都是利用语言做事情,即“说某事即是做某事,或通过说某事来做某事”。

如说“天在下雨”是实施了一个判断的行为,说“请递给我那本书”是实施了一个请求的行为,说“明天我一定回家”是实施了一个许诺的行为,说“现在开会了”是宣布了一件事情发生,如此等等,都是用语言做事,都是一个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追随者塞尔也对言语行为理论做过如下的阐发:“作出一个陈述,也和作出一种许诺、打赌、警告等等一样,都是完成一种以言行事的行为,任何话语都是由一个或更多个以言行事的行为组成的。

”塞尔和奥斯汀一样,都强调“以言行事”是一切话语普遍具有的共同特性。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浅析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浅析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浅析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奥斯汀于20世纪50年代末所提出的,美国分析哲学家塞尔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和“严密化”。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经典言语行为理论,意义理论,间接行为理论。

最后,指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意义。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意义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约翰·塞尔是当代美国著名的分析哲学家,他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明了言语行为的分类和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问题。

一.塞尔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对奥斯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塞尔在继承和批判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和“严密化”,从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

如果说奥斯汀把言语行为理论看作是孤立的话语的意义的研究,那么塞尔则把这一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

塞尔在1969年出版的《言语行为:语言哲学》一书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建构了他独特的言语行为理论框架。

此书的出版标志着Searle言语行为理论的形成,即我们所称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

(一) 和奥斯汀一样, 塞尔也认为说出某种语言就是在实施言语行为,如做出陈述、发出命令、提出问题、做出承诺等;说话即在行事,意义等于某种行为,所以它声称语言研究是行为理论的一部分。

提出“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通常所认为的符号、词语和句子,或者是这些符号、词语和句子的标记,而是在执行言语行为时这些符号、词语和句子的产生。

”[1](二)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哲学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上。

他认为语言学哲学是试图通过关注个别语言中具体语词或其他成分的日常用法来解决具体的哲学问题,而语言哲学是试图对语言的某些普遍特征,如所指、真理、意义和必然性,从哲学上给以明晰的描写。

在他看来,语言学哲学可以看作某种方法的代名词,而语言哲学可以看作某一学科的代名词。

他明确指出,他虽然有时使用语言学哲学,但是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

2021年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2)

2021年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2)

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2)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二)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的分类根据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将间接言语行为习惯上分为两类,即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

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是指对“字面用意”作出一般性推测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

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应用主要是出于对听话人的礼貌。

这类间接言语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形式。

也就是说,规约性言语行为是己被约定俗成地表达了的间接言语行为,其话语的字面意思与说话人的真正意图基本一致,听者只要稍作推导便可得知说话人的'真正意图。

例如:A) Would you mind opening the window?B) Could you pass me the pen?C) 1 would appreciate if you could turn off the light.D) 1’d rather you didn’t do it any more.上述表达“请求”的例句在日常交际中非常常见。

听者可以非常容易解说话者间接表达的意义,即“请求”自己去做某事。

而这类间接言语行为是人们很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在交际过程中基本不会造成交际失误。

然而,与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相比较,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更为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说话双方共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这类间接言语行为并非常常使用比较固定的表达法来表达自己的意图,致使语句字面上的意义与说话者的实际用意相差甚远。

例如:'lhe bell is ringing. Students in class A are talkingwhen the teacher es in.Teacher: 'i here is much noise here.Students: Yes, there is.Teacher: Would you he a little more quiet?Students: All right, sir. (stop talking)在此例句中,教师首先是用一个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句子,意欲让学生安静下来,但是学生并没有领会老师的真正意图。

试论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

试论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

试论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言哲学〔论文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1962年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这一概念,此后,美国哲学家塞尔提出了着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修正和完善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在新时期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域。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首先是由英国牛津大学的哲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1962年在他的着名哲学着作《论如何以言行事》里提出来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austin, 1962)。

奥斯汀把注意力集中在语言的使用上,把语言的使用视为一种行为,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开拓了从行为的角度来研究语言的使用这条道路。

塞尔((j. r. searle)是奥斯汀的学生,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言语行为。

不过,他对“言语行为本身夕,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两者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

奥斯汀和塞尔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口一、奥斯汀对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从根本意义上来说,话语是一种行为,它不仅包含“言有所述”,而且包含“言有所为”,甚至涉及“言后之果”(austin, 1962) o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是英国的语言哲学家奥斯汀。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一、本文概述《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旨在全面梳理和深入探讨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历程、核心观点以及其在语言学、哲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和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自20世纪中叶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以来,已成为语言学和哲学领域的核心理论之一。

本文首先将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研究范围和对象。

接着,将系统回顾言语行为理论的历史沿革,从奥斯汀的初始构想到塞尔等人的进一步发展,展现其理论内涵的不断丰富和深化。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言语行为理论的三大分类:以言指事、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并探讨它们在实际交流中的具体表现和作用。

本文将总结言语行为理论在语言学、哲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应用成果,展望未来研究方向,以期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概念言语行为理论,作为一种语言学理论,主要探讨的是语言的使用和理解过程。

该理论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并由其学生塞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奥斯汀认为,人们在说话时,不仅是在传递信息,同时也在实施某种行为。

这种行为可以是直接的,如请求、命令、承诺等,也可以是间接的,如询问、建议、警告等。

这种通过语言实施的行为,被称为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

言内行为指的是说话本身,即字面上的语言行为,如陈述、疑问、感叹等。

言外行为则是说话者通过言语所实施的行为,如请求、命令、道歉等,这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部分。

言后行为则是指言语行为对听者、说话者或双方关系产生的影响,如信息的传递、行为的改变、关系的建立或破裂等。

言语行为理论还提出了“合适条件”和“真诚条件”两个重要概念。

合适条件指的是言语行为得以实施的社会文化背景和语境条件,如请求行为的合适条件包括请求者具有请求的权利,被请求者有能力执行请求等。

真诚条件则是指言语行为得以实施的内在心理条件,如承诺行为的真诚条件包括说话者真心愿意遵守承诺等。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论文摘要:介绍奥斯汀和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对言语行为的分类以及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和塞尔是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其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对语言学特别是语用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塞尔;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20世纪60年代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后,在语言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并在语言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研究核心理论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任何属于语用范畴的研究都毫不例外以“言必行”的语言哲学思想为基础。

一、语言哲学基础西方语言哲学是西方哲学两次转向的结果.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论,体现了语言哲学的研究目的,即通过语言研究来澄清由于滥用语言而造成的哲学问题.通过对语词意义的研究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

Austin和Searle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他们所创立的言语行为理论最初不是用于语用学,而是为哲学研究目的服务。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控制的行为,语言研究应属为行为科学。

语言交流的基本的或最小的单位是被完成了的言语行为,而不是符号、语词或语句。

Seade认为,研究语词的意义在原则上和研究言语行为没有区别,它们是同一种研究。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讲话就是做事”,人们讲一句话就是在执行某种言语行为,如陈述、命令、提问等,这些言语行为遵守一定的规则,而且正是这些规则使得言语行为成为可能。

言语行为理论旨在揭示这类语言运用的规则.二、Austin与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最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

Austin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20世纪50―60年代。

他在一系列的演讲与论文中,提出并逐步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其主要著作有《如何以言行事》《哲学论文集》等。

Austin首先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句子:叙述句和施为句(或施事句),他认为叙述句是用来说明、报告或描写事物的句子,这类句子有真假值,如“中国在亚洲”、“天在下雨”等等;陈述句是典型的叙述句,我们可以通过评判句子的真假值来判断句子是否是叙述句,从而纠正句子的描写性谬误。

言语行为分类及其语义表现式

言语行为分类及其语义表现式

言语行为分类及其语义表现式言语行为分类及其语义表现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言语行为是指人们在语言交流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它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来分析。

根据语言功能,言语行为可以分为接受性言语行为和产出性言语行为。

根据活动性,言语行为可以分为主动性言语行为和被动性言语行为。

根据承诺性,言语行为可以分为承诺性言语行为和非承诺性言语行为。

本文将针对这三类分类,对言语行为进行具体阐述,并提出对应的语义表现式。

一、接受性言语行为接受性言语行为是指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言语信息时所采取的行为,包括接受信息、理解信息、回应信息等。

它的典型语义表现式有:"嗯"、"哦"、"是吗"、"原来如此"等。

二、产出性言语行为产出性言语行为是指一方在发出信息时所采取的行为,包括提出问题、传递信息、表达意愿、传递情绪等。

它的典型语义表现式有:"你好"、"我明白"、"我有一个想法"、"我感到很难过"等。

三、主动性言语行为主动性言语行为是指一方在发出信息并带有一定意图时所采取的行为,包括问候、邀请、道歉、道谢等。

它的典型语义表现式有:"你好"、"我邀请你去吃饭"、"对不起"、"多谢"等。

四、被动性言语行为被动性言语行为是指一方在遵循他人意图时所采取的行为,包括应答问候、响应邀请、接受道歉、回应感谢等。

它的典型语义表现式有:"你好"、"当然"、"不用道歉"、"不客气"等。

五、承诺性言语行为承诺性言语行为是指一方在承诺或者保证他人意图时所采取的行为,包括承诺帮助、保证实现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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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言语行为的分类及间接言语行为
摘要:本文例证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分类,并对话语的形式与功能关系做了论述,此外还分析了间接言语行为在日常言语会话中的使用,旨在使人们对实际的言语行为理论及间接言语行为形成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运用正确的沟通策略,达到更好的言语交流目的。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分类形式与功能间接言语行为
简·奥斯汀(1962)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可被看作是迄今为止对言语分析影响深远的理论,该理论指出人们所说的话就意味着在做事情。

其中,言外之意(Perlocut ionary act)被称为是最具研究价值的内容之一。

继奥斯汀之后,塞尔对言语行为进行了分类,即阐述性言语行为,指令性言语行为,承诺性言语行为,表达性言语行为以及宣告性言语行为,这些言语行为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关系。

1 言语行为理论的分类
1.1 阐述性言语行为(Representatives)
这种言语行为表达了发话人的判断,陈述事实或得出总结。

它不仅能使发话人的话语适应于外部世界,而且可将发话人的话语用不同的方法兑现为真实的情况,从而表达他的一种信念或心态,即对周围世界的认知或看法。

例如:
a.It was a beautiful girl.
b.John didn’t like musi
c.
1.2 指令性言语行为(Directives)
在指令性言语行为中,发话人会使用这种言语行为去促使听话人做某件事情。

它可以表达出发话人真实所想,可以是命令,请求、乞求、建议等。

在这种言语行为下,发话人试图通过听话人使外部世界更好地适应于他所表达的话语,表达出使听话人具体去做某事的主观愿望。

例如:
a.Give me a glass of milk.
b.Could you help me, please?
1.3 承诺性言语行为(Commissives)
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对未来的事情或活动做出承诺。

它可以表达出发话人的真实目的,可以是承诺,威胁,拒绝,发誓等,它由发话人自己发出信息,试图通过所说的话语使外部世界适应于自己的言语。

例如:
a.I’ll be come back soon.
c.We will not go with you.
1.4 表达性言语行为(Expressives)
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对当时言语环境的态度,即发话人的心理反应。

它可以通过兴奋、痛苦、喜好、憎恶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种言语
行为只作为发话人心理状态的一种表达方式,对言语与外部之间并无明显的适应需求,只是对发话人真实感觉的表达。

例如:
a.I’m sorry to do that.
b.You’re great!
1.5 宣告性言语行为(Declarations)
这种言语行为可以通过言语去改变一种情形。

它不表达心理状态或使话语与外部世界相互联系,相反,它是通过宣战、命名、放弃权利等方式,使具有某种大众认知特征的制度、规范等现实状况发生某种变化。

在这种言语行为下,发话人通过言语改变外部世界,因此,为了能够很好地做出宣告,发话人必须在特定的情形下扮演特殊的角色。

例如:
a.Boss:You’re fired.
b.I bequeath my wealth to my daughter.
2 间接言语行为( Indirect speech )
2.1 三种句型的形式与功能
赛尔给出的言语行为理论的五种具体分类使我们对言语行为理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而对其的另一种划分是建立在结构层面上的。

通过对三种最基本的句型的划分可以得出言语行为理论的一个简单的结构上的区分。

例如:
a.Declarative:You look at the blackboard.(Statement)
b.Interrogative:Do you look at the blackboard? (Question)
c.Imperative:Look at the blackboard (Command request)
以上各例的结构形式分别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与其相对应的交际功能则分别为叙述、发问、命令。

大家普遍认为,陈述句表达陈述功能,疑问句表达疑问功能,而祈使句则表达命令或请求的功能。

当话语的结构和功能间存在直接对应关系时,便出现直接言语行为。

然而在实际交流中人们常常不会表现出那种直接的言语行为,例如不用陈述句来陈述事实,而用它表达请求或疑问,这就是间接言语行为。

例如:
a.I feel so cold.
b.I hereby tell you about the truth.
在上面的(a)小句中,发话人通过话语或许表达一种抱怨,或许是请求别人给他多加一件衣服,或许是建议到一个暖和的地方,这视具体的语言环境而定。

当我们向他人做出某种请求时往往会表达得比较委婉,但内心却肯定是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在这一点上,(b)小句和(a)小句的表达功能类似。

再如:Could you help me to turn down the TV?也
有着同样的表达功能。

2.2 间接性言语行为的分类
间接性言语行为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有关听话者能否做某事的话语,例如“Can you give me a favor?” 。

第二类是有关发话者的欲望或愿望的话语,例如“I’d like you don’t to do that.”。

第三类是有关听话人具体做某事的话语,例如“Could you open the box for me?”。

第四类是有关听话人的愿望或意愿去做某事的句子,例如“Do you want to return the money?”。

最后是有关做某事的理由或推理,例如“You should finish your homework on time.”。

在实际使用中,人们为了表达客气的语气,在其使用的言语中会同时包含以上的多种元素。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对言语行为的五大分类有了较明确的概念,并且对从英语三大句型中延伸出来的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有了更充分的界定。

在我们的日常交际会话中,应当在认知言语行为的前提下,运用适当的交际策略,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使用言语去做事情。

参考文献
[1]齐沪扬,陈昌来.应用语言学教学纲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2]刘润清,文旭.新编语言学教程[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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