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心绞痛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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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4)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4)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4)时间
住院第4-6天
(普通病房第1-3天)
住院第7-9天
(普通病房第2-5天)
住院第8-14天
(出院日)






□ 上级医师查房:心功能和治疗效果评估
□ 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 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完成“转科记录”
□ 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血运重建术(PCI或CABG)患者术后治疗
□ 预防手术并发症
□ 上级医师查房与诊疗评估
□ 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预防并发症
□ 再次血运重建治疗评估,包括PCI、CABG
□完成择期PCI
□ 心功能再评价
□ 治疗效果、预后和出院评估
□ 确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康复和宣教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处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预约复诊日期
□ 将“出院总结”交给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请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原因和继续治疗□ 二级预防的方案




长期医嘱:
□ 不稳定性心绞痛护理常规
□ 二级护理
□ 床旁活动
□ 低盐低脂普食
□ β受体阻滞剂(无禁忌证者常规使用)
□ ACEI或ARB治疗(酌情)□ 口服硝酸酯类药物
□ 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联用□ 术后应用低分子肝素2-8天□ 调脂治疗:他汀类药物
□。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路径应用研究(最全版)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路径应用研究(最全版)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路径应用研究(最全版)关键词:临床路径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应用摘要:目的探讨临床路径在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中的应用效果。

方法将92例符合条件病人随机分成两组,即研究组和对照组,将两组病人的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住院费用、药物占总收入比例、6个月再入院率、病人满意度和健康教育知识水平进行比较。

结果按照临床路径的病人住院天数由11.82d±2.36d下降至8.57d±3.22d,平均住院费用由5165.97元±232.57元下降至3015.41元±374.11元,药物占总收入比例由63.52±4.2%降至52.34±3.7%,6个月再入院率由6.52%降至2.17 %,病人满意度由91.3%上升至97.8%,病人健康知识掌握情况由39分±3.20分增加至57.3分±2.70分。

结论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实施临床路径,可减少住院天数,降低住院费用和药物占总收入比例,提高病人满意度和健康教育知识水平、重塑医院的外部形象。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CP)是医生、护士以及其他专业人员组成的多专业小组,对特定疾病诊断或手术,制定顺序和时间做出最适当的临床服务计划,以减少资源浪费和延迟康复,使病人获得最佳的服务[1]。

自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由国外引进临床路径以来,已在许多城市的三级甲医院试点使用。

特别是变异性较小的外科、妇产科应用较多,在变异性较大的不稳定型心绞痛疾病诊治中医疗、护理、医技精诚合作实施临床路径难度较大,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路径已得到了验证。

在我国尚未见文献报道。

2006年6月~2008年6月,我科医护人员将临床路径应用于不稳定性心绞痛疾病治疗护理工作中,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将应用方法及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1.1 研究对象2006年6月~2008年6月入住我科的92例不稳定心绞痛病人,均符合国际心脏病学会和WHO1997年缺血性心脏命名和诊断标准,其中男性53例,女性39例。

(整理)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年版).

(整理)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年版).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20.1/20.9)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 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 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15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

15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

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行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7003、36.06004)。

(二)诊断依据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 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不稳定心绞痛

不稳定心绞痛

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一、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稳定型心绞痛(ICD10:I20.001)(二)诊断依据:根据《冠心病》(陈在嘉、高润霖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等国内、外临床诊疗指南1.患者表现为急性胸痛但不伴有持续性心电图ST段抬高,而是伴有持续或一过性ST段压低或T波倒置、低平或假性T波正常化,或者当时没有表现出心电图改变。

以下均为不稳定心绞痛的表现:(1)初发劳力型心绞痛:劳力心绞痛病程1个月内;(2)自发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发生心绞痛;(3)恶化劳力型心绞痛:稳定劳力心绞痛在1月内发作频繁,持续时间延长且程度加重;(4)卧位型心绞痛:静息平卧时发作心绞痛;(5)混合型(劳力+自发型)心绞痛;(6)梗死后心绞痛;2.尽早对不稳定心绞痛患者进行危险评估,判断危险分层:高危因素包括以下任何一个:顽固性或反复心绞痛发作,有动态心电图ST-T改变,TNT、TNI或CK-MB水平升高,心力衰竭,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或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合并糖尿病,既往冠心病病史(心肌梗死,6个月内的PCI,CABG术)。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冠心病》(陈在嘉、高润霖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等国内、外临床诊疗指南1.药物治疗:抗心肌缺血药物,抗凝药物,抗血小板药物;2.冠脉血运重建治疗:在必须的药物治疗的基础上,根据冠状动脉造影结果决定血运重建治疗方法,PCI或CABG;(1)急诊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症状发作24小时以内):建议对顽固性或反复心绞痛发作,有动态心电图ST-T改变,心力衰竭,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或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患者行急诊冠脉造影。

对于高危患者应尽早行PCI或CABG治疗(症状发作72小时以内)。

对于发展成为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应按相关治疗流程处理;(2)对于非高危患者,可根据病情进行无创性检查,必要时可进行择期冠脉造影,并依据病情、无创检查结果和冠脉造影结果决定治疗方案(药物治疗或血运重建);3.一般保守治疗:对于低危患者,包括无反复发作胸痛,无心力衰竭表现,心电图无异常或6-12小时复查无动态演变,就诊时和6-12小时后检查无TNT、TNI或CK-MB水平升高,在必须药物治疗基础上可进行保守药物治疗,包括控制冠心病各种危险因素的对应措施和药物治疗;(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0.001不稳定型心绞痛疾病编码;2.如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不稳定性心绞痛090617

不稳定性心绞痛090617

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路径一、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稳定型心绞痛(ICD10:I20.805)(二)诊断依据: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心血管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等国内、外治疗指南1.由运动或其它增加心肌需氧量的情况所诱发,短暂的胸痛<15分,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使之迅速缓解;2.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0.1mV ,胸痛缓解后ST段恢复;3.心肌血清生化标记物(肌酸激酶CK、CKMB,心脏特异的肌钙蛋白和肌红蛋白)不升高;4.劳力型心绞痛症状稳定在1个月以上。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心血管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等国内、外治疗指南1.改善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2.药物治疗;3.冠状动脉造影检查;4.介入治疗;5.冠脉搭桥术;(四)标准住院日为5-8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0.805稳定劳力型心绞痛疾病编码;2.除外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等疾病;3.如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3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1. ECG;2. 血常规+血型;3. 心肌血清生化标记物;4. 尿常规+酮体,便常规+潜血;5. 肝肾功能、离子、血糖;6. 凝血功能;7. 血气分析;8. 血沉,抗链“O”抗体,C-反应蛋白;9. 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10.胸片;11. 心脏超声评价心脏结构和心功能。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1. 脑钠肽;2. D-二聚体;3. 24小时动态心电图;4. TnT、TnI(七)选择用药:1.抗血小板药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GPIIb/IIIa受体拮抗剂)、抗凝药物;2. 受体阻滞剂、硝酸酯、钙拮抗剂(变异性心绞痛首选);3.ACEI/ARB类药物;4.他汀类调脂药;(八)手术时间为入院后2-4天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2.手术方式: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3.手术内置物:冠状动脉内支架;4.术中用药:抗血栓药、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5.住院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心电图、心肌血清生化标记物、血常规、尿常规。

冠脉介入临床路径

冠脉介入临床路径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胸痹(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

一、胸痹(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应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胸痹(TCD 编码:BNX02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20.1/20.9)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年制订发布的《中药新药治疗胸痹(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制定(2)西医诊断标准: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不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中医临床路径诊疗方案

不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中医临床路径诊疗方案

不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中医临床路径诊疗方案一、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1.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胸痹心痛。

2.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

(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冠心病中医辨证标准》和《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

(2)西医诊断标准: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 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以及ACC/AHA与ESC等相关指南。

2.证候诊断(1)寒凝血瘀证主症:卒然心痛如绞,形寒,甚则手足不温,冷汗自出,心悸气短,或心痛彻背,背痛彻心。

多因气候与骤冷或骤遇风寒,而发病或加重症状。

舌脉:舌黯淡,苔薄白,脉沉紧或促。

(2)气滞血瘀证主症:心胸满闷,隐痛阵发,痛无定处,时欲太息,遇情志不遂时容易诱发加重,或兼有胸脘胀闷,矢气则舒。

舌脉:舌暗淡有瘀斑,苔薄或薄腻,脉细涩或细弦。

(3)气虚血瘀证主症:心胸隐痛,时作时休,心悸气短,时作时休,心悸气短,动则愈甚,伴有倦怠乏力,头晕,声息低微,面色恍白,易汗出。

舌脉:舌质淡红,舌体胖且边有齿痕,苔薄白,脉细缓或者结代。

(4)气阴两虚、心血瘀阻证主症:心胸隐痛或刺痛,时作时休,心悸气短,倦怠懒言,面色少华,头晕目眩,遇劳则甚,或间有手足心热,或伴五心烦热,口干盗汗,颜面潮红。

舌脉:舌质红,苔薄少津,脉细数或结代。

(三)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胸痹心痛和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需要行介入治疗的患者。

2.病情分级:NYHA分级1、2级。

3.患者同时具有其它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进入本路径。

(四)标准住院日为≤10天(五)入院检查项目1.必需的检查项目血常规+CRP,尿常规,大便常规+隐血;肌钙蛋白、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尿酸、糖化血红蛋白、血脂、血糖;心电图;肺部CT;腹部B超、心脏超声、冠脉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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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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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 (1)PCI:有下列情况时,可于2小时内紧急冠状动脉造 影,对于没有严重合并疾病、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者, 实施PCI治疗:①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静息或小运 动量时仍有反复的心绞痛或缺血发作;②心肌标志物升高 (TNT 或TNI);③新出现的ST段明显压低;④心力衰竭 症状或体征,新出现或恶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动力学 不稳定;⑥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无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 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时内进行早期有创治疗。 (2)CABG:对于左主干病变、3支血管病变或累及前降 支的2支血管病变,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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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意义
• 保证患者所接受的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 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 高医院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强临床治疗 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费用。
• 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最终起到规范 医疗行为,减少随意性,降低成本,提高 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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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3天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血气分析、脑钠肽、D-二聚体、血沉、
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急诊血运重建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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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选择用药
1.双重抗血小板药物: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对拟行介入治疗的 中、高危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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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 4.临床类型: (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 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 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 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 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 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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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 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 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脉血运重建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 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CABG)。 4.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在强化药物治疗后仍有心肌缺血复发,在完 成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应用主动脉 内球囊反搏术。 5.保守治疗: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 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冠脉造影和血运重 建治疗。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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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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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0.0/20.1/20.9 不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 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 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 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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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具有以下四个要素
• 对象是针对一组特定诊断或操作,如针对 某个ICD码对应的各种疾病或某种手术等
• 路径的制定是综合多学科医学知识的过程
• 路径的设计要依据住院的时间流程,结合 治疗过程中的效果,规定检查治疗的项目, 顺序和时限
• 结果是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最终起 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 提高质量的作用
2.抗凝药物: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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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
+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
心肌损伤标记物、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 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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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 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36.06/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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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 (二)诊断依据 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 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 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 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 诊断水平。
不稳定心绞痛临床路径
教学目标
• 熟悉何谓临床路径 • 掌握不稳定心绞痛的临床路径 • 了解不稳定心绞痛的临床路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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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
• 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院内医务人员必须遵循 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依照该模式接 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
• 从2010年起,中国50家医院将推行仿照工业流水 线设计的“临床路径管理”,112个病种有了“标 准流程图”,可望实现“同病同治”。
• 到2011年底将累计制定30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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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包含内容
• 疾病的治疗进度表;完成各项检查及治疗项目的 时间、流程;治疗目标;有关的治疗计划和预后 目标的调整;有效的监控组织与程序。
• 临床路径所设立的内容应当不断更新,与疾病的 最新治疗标准或治疗指南保持一致
• 临床路径也是整个治疗过程的行之有效的记录模 式,该模式允许治疗方案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进 行恰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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