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管理细则
产品标识分类细则

xxx布有限公司管理标准产品标识与分类细则目的为了加强物料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防止产品混淆和便于对产品追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细则.一、实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的各个仓库,各仓库的物料,不论是自产和外购的物品,均要有相应标识.二、标识的设计公司仓库的所有物品,均应有合适的标识,对出库产品标识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要求,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和联系电话及内容,没有统一标识的,其他标识应按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要求确定.三、标识的实施细则1、各仓库门上面有相应的仓库名.如原材料仓库、零配件仓库和沙滩网成品仓库等.2、在各仓库醒目的地方要标识严禁吸烟、防火、防潮标识.3、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原材料和配件仓库门的旁边也该设立:“仓库重地,闲人免进”等标识.4、各仓库的物品要有检验合格的标识.采用经、绿二色标签,绿色表正品,红色表次品.5、沙滩网和遮阳网的产品表示上要标明重量、规格和型号、颜色等.在遮阳网每一堆的外面要标明这一堆的型号、颜色和客户名称.6、原材料和零配件仓库要划区域进行标识管理.标识半成品区和长丝区等,零配件要划分沙滩网配件和遮阳网配件区的标识区域.7、各仓库要加强标识管理,不允许随意涂改和撕毁.没有标识的产品要及时标识,以防时间久了,区分不清.8、对相邻两种规格不同,难以区分的产品应有标识.9、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有状态标识,以示区分.10、对零配件仓库应将配件名称、规格、型号等作出标识并分格盘子盛装,对以旧换新下来的所有废机件应单独存放并进行适当标识.11、所有粒子在外包装上应有识别标识,其他原辅材料也应根据条件适当予以标识.。
产品标示管理制度

产品标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企业产品的标示管理,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标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资料、网站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产品标示的规范和合规。
第四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发布、变更及相关文件的审查、备案等工作,由公司的市场部门统一组织协调。
第五条公司将对产品标示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及时整改,确保产品标示的合规性。
第六条公司将对产品标示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标示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对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产品标示的内容规范第八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产品功效、质量或安全性等。
第九条公司产品标示的文字表述应当清晰、明了,不得使用容易引起误解或混淆的术语、符号等。
第十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图案、图形应当合理、美观,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违法犯罪等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产品标示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应当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产品标示应当标注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和联系方式,方便消费者进行咨询或投诉。
第十三条公司产品标示应当按照企业标准统一设计、排版,风格统一,不得影响产品品牌形象。
第三章产品标示的发布和变更第十四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发布和变更,应当由市场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性。
第十五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发布和变更,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发布和变更,应当及时更新到产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资料、网站信息等上。
第十七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发布和变更,应当进行内部和外部公告,以确保相关人员和消费者准确了解产品标示的更改。
第十八条公司产品标示的发布和变更,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篡改。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保障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产品标识的品质和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生产的产品,对于公司产品标识的设计、使用、变更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产品标识是指代表公司产品身份和品牌形象的符号、标志或标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商标、包装标识、质量合格证书等。
四、产品标识的设计1. 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循产品本身的特点和公司品牌形象,确保与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相一致。
2. 产品标识的设计要求便于识别、易于理解、美观大方,能够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从而起到宣传品牌的作用。
3. 产品标识的设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评审和审批,确保符合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定位要求。
五、产品标识的使用1. 公司生产的产品标识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随意更改。
2. 产品标识应当与产品一一对应,不得混用或误用,以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困扰。
3. 产品标识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符合产品标识的设计和使用规范。
4. 产品标识的使用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都应准确无误地体现。
六、产品标识的变更1. 产品标识的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产品标识的设计变更、内容变更等都需经过审批程序。
2. 产品标识的变更必须有明确的理由和依据,不得擅自更改,以免对产品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 产品标识的变更后,需要对产品进行重新包装、标识更正等工作,确保变更后的产品标识准确无误。
七、产品标识的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标识的设计、使用、变更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产品标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产品标识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产品标识管理的重视和认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做到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仓库货物状态标志规程

标准管理程序1、目的:规范状态标志的制作、使用,避免混杂、差错和交叉污染的发生。
2、范围:原辅材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3、职责:储运部经理:负责监督检查物料、成品状态标志摆放的正确性。
仓库管理员:负责按规定安排物料、成品状态标志的悬挂摆放。
QA:负责监督检查物料、成品状态标志摆放的正确性。
4、内容:4.1、质量状态标志,一般与表示数量的状态标识货位卡合用,放于物料、成品的前面。
4.1.1、待验状态用黄底黑字待验牌表示,合格状态用绿底黑字合格牌表示,不合格状态用红底黑字不合格牌和红纸黑字不合格状态标签表示,禁止入内用黄底红字“非经批准禁止进入”警示牌表示。
待发状态用绿底黑字待发牌表示。
4.1.2、 1.2、对不合格的物料和成品应置于不合格的隔离区内并在每个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后妥善保存,挂不合格牌。
4.1.3、退货成品应置于退货的隔离区内妥善保存,挂待验牌标示。
4.1.4、召回成品应置于不合格的隔离区内妥善保存,挂不合格牌标示。
4.2、数量状态标识有三种,它们分别为货位卡、退库物料卡、取样状态标识。
4.2.1、物料货位卡标明的内容应有:物料名称、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计量单位、包装规格、检验单号、放行日期、有效期至、收入、发出和结存日期、数量(重量)、操作人、来源去向。
4.2.2、成品货位卡标明的内容应有:成品名称、规格、包装规格、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成品批号、计量单位、检验单号、放行日期、合箱批号及数量、入库、发出和结存日期、数量(重量)、操作人、来源去向。
4.2.3、退库物料卡标明的内容应有:物料名称、规格、包装形式、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计量单位、包装规格、数量、退库单位、退库人、退库日期、QA对该物料质量的确认、QA签字。
它一式二份,一份应粘贴于外包装封口上,另外一份放于包装物料的两个包装之间,4.2.4、生产操作前,还应当核对物料的名称、代码、批号和标识,确保生产所用物料正确且符合要求。
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企业内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工作,保证成品状态标识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生产现场和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状态标识管理。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现场的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工作。
2.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仓库内的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工作。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工作。
四、流程管理1. 成品状态标识的编制生产部门在生产现场对成品进行状态标识的编制,包括成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成品状态标识的贴标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标准要求将成品状态标识贴标在相应的成品上,并严格按照标识信息记录成品的数量和位置,确保标识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找性。
3. 成品状态标识的更新生产过程中如有成品状态信息发生变化,生产人员应及时更新成品状态标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成品状态标识的检查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成品状态标识进行检查,确保标识的合格性和有效性,并对不合格标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责任制度1. 生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成品进行正确的状态标识管理,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仓储管理人员应对仓库内的成品状态标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3. 质量管理人员应对成品状态标识的合格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六、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生产部门和仓储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所有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成品状态标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为本制度的全部内容,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
谢谢合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范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用产品安全管理,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正确、规范使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矿山企业和矿山设备生产企业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是指矿用产品上的标志、标识或警示语句,用于传达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使用要求。
第四条矿山企业和矿山设备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矿用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正确、规范使用。
第五条矿山企业和矿山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矿山企业的责任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正确、规范使用。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使用规定,明确标志标识的具体要求和使用位置。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组织进行安全标志标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掌握正确的安全标志标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包括在矿山设备安全检查范围内,定期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设计、制作和使用记录。
第三章矿山设备生产企业的责任第十一条矿山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设计和制作规范,明确标志标识的材质、颜色、尺寸和粘贴方式。
第十二条矿山设备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设计和制作人员,确保标志标识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矿山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设计和制作信息提供给矿山企业,确保矿山企业能够正确、规范地使用。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是确保矿山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的紧要管理措施之一、为了实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有效管理,需要订立细则。
一、适用范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适用于矿山生产中采纳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等,以确保其生产和作业安全性。
二、标志标识的种类及意义(一)警示标志警示标志用于表示潜在的或已知的不安全或警示,其颜色应为黄色或橙色,并带有黑色标识,在标识内应当标明相关的警示文字,以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二)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用于表示禁止某些行为和动作,其颜色为红色,且应当带有黑色图案和标识,以指示强制禁止或必需避开的行为或动作。
(三)引导标志引导标志用于指引人员前往特定位置或区域,其颜色应为绿色或蓝色,并带上白色标识,以引导人员正确地进行操作。
(四)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用于表示安全相关的信息,其颜色应当为蓝色或绿色,并带有白色标识,以表示安全信息。
三、标志标识的设计要求(一)颜色应当醒目,能够吸引人员的关注,以达到提示和警示的效果。
(二)标识应当清楚明白,表达的信息应当能够被易于理解和辨识。
(三)符号的形状应当正确,以便能够与标准符号一致,加添人们的认知。
(四)大小应当合适,应当能够被人员阔别的位置看清。
(五)标识应当耐久,能够在长时间的矿山作业中保持清楚无误。
四、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一)设定标志标识的级别与分类,明确各类标志标识应当分别适用的场合。
(二)对各项标志标识进行全面的规定,使其在使用中能够达到全面覆盖的效果。
(三)对于灰色区域内标志标识的管理实行相应的措施,以避开显现误会或冲突。
(四)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各类标志标识的完好并保持清楚易读。
五、标志标识的培训和宣扬针对矿山作业中可能碰到的各种不安全及应对措施,进行培训和宣扬,以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行为规范,从而提高员工对安全标志标识的警觉性和意识。
六、总结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是确保矿山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的紧要管理措施之一、合理规定标志标识的种类、设计要求以及管理方法等,能够有效地保障矿山工人的安全,避开事故的发生。
药厂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药厂状态标志管理制度为了保障药厂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以及有效监管药品的流通和销售,药厂状态标志管理制度被制定并实施。
药厂状态标志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生产单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相关要求,能够保证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的标志。
本文将对药厂状态标志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药厂状态标志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药厂必须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质量安全:药厂必须严格遵守GMP等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3.透明公正:药厂状态标志的审核认定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连续改进:药厂须不断加强管理和技术,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风险管理:药厂要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药厂状态标志的审核认定流程1.申请阶段:药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药厂状态标志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资料。
2.初审阶段: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厂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定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3.现场审核:经过初审合格的药厂将进行现场审核,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人员对药厂生产现场、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审查。
4.评审认定:审核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审核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作出审核认定结果。
5.颁发药厂状态标志:经审核认定合格的药厂,卫生行政部门将颁发药厂状态标志,并将其列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名录,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6.定期复审:药厂获得药厂状态标志后,需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持续符合质量管理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药厂状态标志管理制度落实要点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药厂要依据GMP等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范本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规范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和组织中生产、经营、销售的产品。
三、定义1. 产品外部标识:指附着于产品外部,用于标识产品属性、功能、质量等信息的标识。
2. 企业和组织:指生产、经营、销售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原则1. 明确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明确标识产品的属性、功能、质量等信息。
2. 准确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准确传达产品的真实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3. 公正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公正客观,不得侵害其他企业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4. 规范性原则:产品外部标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遵循行业规范。
五、产品外部标识的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应明确标识产品的名称,确保与产品实际相符。
2. 产品型号:应标识产品的具体型号,以便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3. 生产单位:应标识产品的生产单位,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消费者查询和投诉。
4. 生产日期:对于需要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应明确标识产品的生产日期,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的产品。
5. 保质期限:对于需要标注保质期的产品,应明确标识产品的保质期限,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产品。
6. 质量标志: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标志应准确标识,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7. 警示标识:对于包含特殊危险性的产品,应标注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
六、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措施1. 生产单位的责任(1)生产单位应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准确、完整、美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负责产品外部标识管理的职责,明确负责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3)生产单位应对产品外部标识进行审核和监控,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2. 销售单位的责任(1)销售单位应认真核对产品外部标识的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通知生产单位存在的问题。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1. 背景矿用产品是煤矿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愈来愈多的煤矿生产中的工作需要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
尽管矿用产品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它们未必总是安全的。
因此,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矿用产品必须采用安全标志标识。
2. 安全标志标识的种类2.1 必需标志必需标志指的是产品上必须添加的标志。
这包括名称,型号,生产日期,企业标识和使用年限等等。
此外,还必须包括产品的生产批次号以及质量标志等等。
2.2 选配标志选配标志是指产品选配的功能和选配件名称等等。
例如,在矿用产品中,如果选配了可以进行语音控制的模块,在产品上就必须标明这一功能。
2.3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通常包括产品使用时存在的危险和注意事项等等。
例如,在一些涉及到高电压的产品上,就需要标识高压电警告。
2.4 禁止标志禁止标志通常是为了防止误操作或其他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一些机器上禁止操作员伸手进入机器内部。
3. 安全标志标识的标准为了保证矿用产品的安全性,国家颁布了一些标准来规定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例如 JB/T 8532-1997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标志》。
4.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管理细则4.1 产品标志管理•在矿用产品上添加正确的必需标志和选配标志。
•标识产品的生产批次号和质量标志,并记录相关信息。
•产品标志必须牢固可靠,能够在产品的整个使用期间保持清晰可见。
•所有标志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2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标识矿用产品使用时存在的危险和注意事项等。
•禁止在产品上删除任何警告标志和标识。
•所有警告标志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3 标志打印管理•标志名称必须清晰可辨,文字必须清晰可读。
•选用标志颜色时,应考虑颜色对比度、亮度和色彩饱和度等因素。
•打印标志时,必须保证不出现失真、模糊和移位等问题。
•打印标志的位置应该是评价良好,看起来非常整洁。
5. 结论煤矿生产需要使用大量的矿用产品,矿用产品的安全性直接与煤矿生产安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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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料在开料前后,都应对原料进行检验,并按以下方法标识:
⑴如检验合格的,应标识为:检验合格。
⑵如检验不合格,但可挑选使用的,标识为:挑选使用。
⑶如检验不合格,但可以接受或可改作他用的,应标识为:让步接收。
⑷如检验不合格,但已无法使用的,除应标识为“不合格”外,还应将此料作退料处理。
3.原料仓长期不用的材料或呆料,可标识为“待处理”。
第四条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一般规定:
1.检验合格/合格品:检验合格的物料,用普通白色粉笔书写在板底上。
2.返工/挑选:物料检验不合格,但可作为加工/挑选或有其他作用的材料,用绿色或蓝色粉笔在上面第一件板的板底写上“返工/挑选使用”标签。
3.让步接收:物料检验不合格,但可以接受的,应在合适位置用黄色粉笔在上面第一件板的板底写上“让步接收”。
第六条铝板车间检验状态标识。
1.冲孔工序须边冲孔边自行检验,产品冲完孔后,按以下方法标识:
⑴检验合格的,由平直工对产品进行平直,然后放置于车间产品停放区,并标识为:检验合格。
⑵如检验不合格的,但可修补的,如铝屎印、模具印、断针(缺孔)、等,应及时打磨修补至合格,并放回到合格产品中。
⑶如检验不合格的,但已致废不能使用的,如跳线、重孔、严重偏孔、变形等,放置到车间“废品摆放区”。
XX公司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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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号
编制日期
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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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一条为了确保检验中不同状态的产品不会混淆,必须规定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状态的控制。
第三条品管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管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各相关部门应熟练掌握各类检验状态标识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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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检验不合格已致废的,放置到车间“废品摆放区”。
第七条中间仓检验状态标识
1.停放在铝板车间待中转的产品,中间仓应对其先行进行检验,包括厚度、规格等,并进行标识:
⑴检验合格的,标识为:检验合格。
⑵检验不合格的,但可以打磨修补至合格的,标识为:返工品。并通知生产此产品的生产工立即进行返工。
第九条成品仓检验状态标识。
成品仓产品均已经过检验和包装,在办理入库手续的时候已是合格品,为便于识别,根据产品性质按以下区域划分:
1.合格品区:正常生产、检验合格并入库的产品,可停放于合格品区。
2.待处理区:产品在入库以后,因各种原因使产品品质发生变异,须重新检验的,可堆放于此。
3.不合格品区:产品在入库以后,因各种原因使产品品质发生变异,并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可堆放于此。
2.经喷涂车间生产并经质检员检验合格的产品,可直接装箱打包和入库。
3.经喷涂车间喷涂生产而不合格的,按以下方法标识和处理:
⑴产品经喷涂后如厚度不足的,质检员有权禁止落板,直接流板返喷。
⑵产品经喷涂后存在质量问题的,如可打磨修复的,在落板工序落板后立即打磨修复,并返喷。
⑶产品经喷涂后存在质量问题不可打磨修复的,落板后可标识为“不合格”,并摆放到车间废品停放区。
4.待处理:因检验一时难以判断,又无法作出处理的,可标识为“待处理”。
5.不合格:检验不合格,作退货或报废处理的物料,应用红色粉笔写上“不合格”标签。
第五条原料仓检验状态标识
1.供应商在供货时,已在货物上用红色粉笔或黑色大头笔作了标识,原料仓在接收这些原料时,这些标识就作为“合格品”默认标识使用,在折包开料以前,均不得涂改这些标识。
⑶检验不合格的,并可确认无法返工的,将其另堆放至铝板车间废品停放区。如数量较大时,交车间报废和补数处理。
2.产品经过洗板后,停放于晒板场的,由中间仓对其进行标识:
⑴检验合格的,标识为:检验合格。
⑵检验不合格的,但可以打磨修补至合格的,标识为:返工品。如属铝板车间生产工序造成的,通知铝板车间安排生产此产品的生产工立即进行返工。如属洗板工序造成的,则由喷涂车间进行返工。
⑶检验不合格的,并可确认无法返工的,如属铝板车间生产工序造成的,交铝板车间报废和补数处理。如属洗板工序造成的,交喷涂车间报废和补数处理。
第八条喷涂车间检验状态标识。
1.挂板工序和擦板工序在挂板、擦板过程中,必须边检验边生产,合格的可直接挂板上线生产,不合格的立即打磨修”并摆放到车间废品停放区。
2.成型工序与切角工序联动,必须边生产边自行检验,并按以下方法标识:
⑴检验合格的产品,整齐地摆放到车间生产线旁的空地上,由中间仓对其进一步检验和标识为:检验合格。
⑵检验不合格,但可以打磨修补至合格的,立即进行打磨修补至合格,并堆放到合格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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