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合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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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的标的为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建筑工程的规模、性质、地理位置、风险状况等信息。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1. 甲方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告知乙方。

保险金额应与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相符。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告知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价值并据此计算保险费。

三、保险期限1.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2. 在保险期限内,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赔偿责任。

四、保险责任与义务1. 乙方承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意外事件,如建筑物坍塌等。

2.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处理事故。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索赔材料后,应及时审核并予以答复。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甲方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或损坏;4. 机械设备损坏或故障;5. 其他意外事故。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甲方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及机械设备等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

3.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乙方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承保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工作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

2. 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工人、临时工、实习生、农民工等。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日期为准。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3. 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第三者责任也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施工人员的数量及工种等因素确定。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除外责任本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因乙方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2.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3. 其他甲方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明确排除的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 引言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保险,旨在保护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风险。

保险公司与承包商或业主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确保在发生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赔偿。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条款。

2. 投保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投保范围通常包括几个方面:2.1 工程全面性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覆盖工程项目的全面性质,包括施工期间的工地、设备、材料、雇员等。

这种类型的保险合同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等。

2.2 建筑物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也涵盖建筑物本身可能遭受的损失。

这种损失可能是由火灾、爆炸、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引起的。

2.3 第三方责任在建筑工程中,有可能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造成损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也包括对这类第三方责任的保护。

3. 保险费和赔偿3.1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者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获得保险保障。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通常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风险评估和保险公司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3.2 赔偿在发生损失或风险时,投保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规定了索赔的程度和方式。

投保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损失和证据,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

4. 免责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包含一些免责条款,即在一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常见的免责条款可能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如地震、洪水等;•技术和设计问题导致的损失;•投保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导致的损失。

投保者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免责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免责事项。

5. 合同解除5.1 终止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可以在情况下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投保者不再需要保险;•投保者未支付保险费。

5.2 解除除了终止,保险合同也可以在情况下解除:•投保者提供虚假信息,使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投保者违反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一、保险的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是为了保护建筑工程所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确保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

在建筑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如火灾、水灾、盗窃等,这些事件可能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导致工程无法完成。

因此,通过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可以将这些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建筑方和投资方的财务压力。

二、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损失:保险公司承担因火灾、爆炸、货物运输事故、盗窃等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失,包括工程材料、设备损坏或丢失等;2. 人身伤害:保险公司承担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导致工程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赔偿责任;3. 工程停工:保险公司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导致工程停工而造成的损失;4. 设备故障:保险公司承担因施工设备故障导致的工程延期和额外费用的赔偿责任。

三、保险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用一般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越大,风险越高,保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2. 风险评估:保险公司会对工程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用;3. 施工周期:工程施工周期越长,风险也就越高,保险费用会相应增加;4. 历史记录:如果工程所在地区有较高的风险记录,保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四、保险理赔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件来进行理赔。

建筑方需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派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在确定责任后进行赔偿。

五、注意事项在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时,建筑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保险合同条款:建筑方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以免发生纠纷;2. 保险金额:建筑方需要确保保险金额能够覆盖工程全过程的风险,以免发生理赔时出现保额不足的情况;3. 投保时间:建筑方需要在工程开工前购买一切险保险,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4. 合同约定:建筑方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期间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三、保险责任(一)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意外事故: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三)第三者责任:因甲方的施工工程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其他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工程成本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二)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五、赔偿处理(一)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乙方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理赔;(三)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比例计算,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六、免责条款(一)因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等导致的损失;(三)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导致的损失;(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一)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二)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解除时须向乙方说明理由并支付未了保费;(三)乙方在发现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和利益。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人员意外伤害等。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结构上的意外事故;4. 人员意外伤害。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共同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3.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索赔材料,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恐怖活动;2.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3.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4.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其他情况下需要解除或终止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施工单位):鉴于甲方同意为乙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保险对象本保险的保险对象系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离开施工现场止。

四、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1. 工伤保险: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计算保险金额。

2. 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工程风险程度及乙方需求确定保险金额。

3. 健康保险:为施工人员提供健康保障,具体保险金额根据双方约定确定。

五、甲方的保险责任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乙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因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导致的伤亡、疾病等给予相应的保险赔偿。

2. 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六、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定。

3.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施工人员的变动情况。

4.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七、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支付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若需续签,双方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进行协商。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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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条款
拖航及装卸过程中的损失;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xx万元。
案例
2.3 附加条款介绍
赔偿范围:被保险财产损失风险造成保险财产
b)检测科、学重的新测试、 试验经条营款决策体系
损失而导致需要进行任何检测、查漏、重新测 试、试验或需要对修理过程中或修理后发生损 失的财产进行重新测试和试验的费用。
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 承保责任范围 1.1 概念介绍 1.2 保险标的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
物质损失 保险金额
保额与工程 造价的关系
等于
完工 总价值
包括原材料费用、工程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 ,以及由项目业主提供的原材料和作业设备的费用。
风险因素
损失产生
自然灾害
2.1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台风
雷击
暴雨 洪水
下陷
意外事故
2.1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碰撞
爆炸
空中运行 物体坠落
火灾
2. 承保责任范围 2.1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2.2 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责任范围 2.3 附加条款 2.4 保险期限
2.2 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责任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 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 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 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费用。
2. 承保责任范围 2.1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2.2 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责任范围 2.3 附加条款 2.4 保险期限
承包商/供应商
-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商
- 工程承包商 - 合法分包人、指定承包人
其他方
- 设计师 - 咨询工程师 - 顾问 - 项目经理
1. 承保责任范围 1.1 被保险人 1.2 保险标的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1.2 保险标的
物质损失部分
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各类原材料、存货、预制件、办公 设备、工程设备等形成构成电厂固定资产的财产和费用。
2.3 附加条款介绍
本保险合同附加条款
扩展类附加条款
➢ 扩大被保险人的保障/保险公司的责任(责任、标的、期限)
规范类附加条款
➢ 针对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或需要明确的问题 进行明确规定,以免产生误解和争议。
特别制定条款
➢ 根据项目特点特别制定条款
2.3 附加条款介绍
建筑工程一切险部分特色定制条款介绍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xx万元。
2.3 附加条款介绍
c)等待费用条款
前提:保险事故发生之后 赔偿范围:为了使参与维修工作的船舶、船只、
作业设备避免恶劣天气(包括台风等)而发生 的等待费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xx万元
案例
2008年,海上油田群电网系统遭台 风,电力组网破坏掉,电缆在涠洲 终端的上岸段基础被完全掏空。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
由于保险合同先
1
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签 署,当时合同中所载 的各工程保险金额的 2 订立依据为项目业主 编制的投资概算。
3
工程项目 码头
燃料处理系统
主要发电设备 附属设备
交通工程及办公设施 总计
预计合同金额 元

元 元 元 元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2010.12.21-2016.12.31
永久工程、临时工程、 各类原材料、工程设备
在保险期限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 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 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 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损失产永久工程所在地、材料 预制构件基地、存储仓库、取 沙区、弃泥区、临时工程所在 地,所有场地之间往返途中。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
累计
xxx万元
无限额
主要内容
承保财产范围
1
保险责任
2
主要免责条款
3
被保险人的重点义务
4
合同边界
5
2. 保险责任
2.1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2.2 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责任范围 2.3 附加条款 2.4 保险期限
2.1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合同解读
承保财产范围 保险责任 主要免责条款 被保险人的重点义务 合对工程项目在建 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和 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
程 保
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

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
项目实际完工后 ,保险人将根据《保险 金额及保费调整条款》 按交工验收时确定的合 同价格调 整本项目的 最终保险金额。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的保 险金额是基于预计合同金额,保费 按照各方同意的费率,且基于预计 合同金额计算的预付保费。待最终 合同金额确定后,应按相应合同决 算金额调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如 最终合同金额尚未确定,按合同签 约金额调整。根据最终的保费和预 付保费之间的差额将被多退少补。
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承保财产范围 保险责任 主要免责条款 被保险人的重点义务 合同边界
主要内容
1 2 3 4 5
1. 承保财产范围 1.1 被保险人 1.2 保险标的 1.3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项目业主
- 项目公司 - 所有现存或今后可能组建 或收购的相关公司或机构
项目贷款人
被保险人
1.1 被保险人
a 内陆/海上运输扩展条款 b 检测、重新测试、试验条款
c
额外工作条款
d 等待费用条款
e 海上取消费用条款
f 保护现场条款 g 50%预付赔款条款
2.3 附加条款介绍
赔偿范围:本合同工程所需材料、物料、预
建筑工程一切制险件部等分从特中色华定人制民条款共介和国境内任何供货地点
a)内陆/海上运输扩
运 到绍施 工 现 场 或 这 类 财 产 在 施 工 现 场 运 输 、
物质损失的保险标的
财产
相关费用
保险标的必须符合的条件
在保险合同载明工地区域内 在保险合同中列明 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
1.2 保险标的
物质损失部分
不包括承包商的作业设备及其备件(这部分财产属于承包商自有财 产不在承保范围内),但包括业主投资并向承包商提供的作业设备。
第三者责任部分
1.2 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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