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 ,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 农 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并不 断完善 民主议事机 制, 推进农村基层 民主政治建设 ; 有利于形成村 级公益事业建设 多渠道投入 的新机制 ,让农 民
切 身感 受 到 党和 政 府 的 关 怀 ,促 进 城 乡协 调 发
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 、 劳务 , 实行村 民
试 点 的重 要 意 义
农村 税 费 改 革前 , 提 留 、 村 乡统 筹 和 农村 劳 动积 累 工 、 务 工 ( 义 以下 简称 “ 工 ” ) 村 级 两 是
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 、 劳务来源。 农村税 费
改革 逐 步 取 消 了村 提 留 、 统 筹 和 “ 工 ” 规 乡 两 ,
一
事一议。 但是 ,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不 平衡 , 整体覆盖 面较小 , 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投入的需求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 上呈下滑趋势。农村基础设施脆弱、 社会事业发
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 村 营 理0 083农 经 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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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书记 省 长 谈 农 经 - -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
财政 奖补试 点工作 的通知
为 进 一 步巩 固农 村税 费改 革 成 果 ,扎 实 推 进社 会 主义 新 农 村 建设 ,全 面 深化 农 村 综 合 改 展 滞 后 ,已经 成 为 影 响社 会 主 义新 农村 建 设 和 发 展 现代 农 业 的 障碍 , 要 采 取措 施 , 快 加 以 需 尽
政 奖补试 点 ) 有关 问题通 知如 下 :
一
、
充 分 认 识 开 展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豫政[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农改〔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在加快信息化进程中持续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坚持城乡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局部与整体等关系,科学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增强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既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又根据当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财力可能,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村建设。
三是多方投入,量力而行。
坚持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前提,以财政补贴为支撑,充分考虑财政和农民承受能力,鼓励社会捐助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格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的几点做法

补项 目 及预算进行逐户征求受益人意见 , 征求农户意 见表 , 户意见表包括筹资筹劳项 目、 农 筹资筹劳标准 及 数额 、 户 姓名 、 农 同意 人签 字盖 章 、 同意人 签字 盖 不 章、 农户数 , 由村委会核算 同意率 , 同意率达到 2 把 / 3
以上 的奖 补建 设项 目确 定其筹 资筹 劳标 准 与额度 。 1 决 议 及报 审 :村 委会 根 据 征求 农 民意 见选 出 的 . 4
村 级公益 事业财 政奖补 试点工 作 的通 知》 国农改 [0 82 20 ] 号和 《 吉林省 2 1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 00 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 吉政办明电[0 06 2 1 ]0 号文 件之规 定 , 结合 我市村 级 公益 事业 建 设一 事一 议 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 际, 总结归纳出比较实 用 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 工作的做法分五个环节 , : 即 筹资筹劳 ; 审核审批 ; 检 查验收;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 档案管理。
标。除村级投入 、 国家扶持 、 社会捐助的款物外 , 预算 出受益人 、 受益劳动力 的筹资筹 劳标准和额度 , 并将
其进 行公 示 ( ) 7天 征求 受 益人 意见 。 1 征 求 意见 , . 3 确定筹 资筹 劳标 准 : 7天后 , 由受益 人 代 表 到所 代表 的农 户 对村 民代 表会 议 选 出的财 政 奖
新农村建设
及盖章 、 拨付到位奖补资金额 。监督备案的具体要件
筹资款 ; 受益劳动力确需 以资代 劳 , 需向村委会提 出 以资代劳 申请 , 以资代劳 申请书包括 申请人 、 筹劳项
目、 筹劳标准及工数 、 申请以资代劳原因、 以资代劳金 额、 村委会意见 、 上交代劳金额 , 并将代劳金上交村委 会, 村委会将收取 的筹资 、 代劳金 、 村集体投入 资金 、 社会捐助等资金全额交当地农村经济管理服务 中心 , 并纳入“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 目实行专账管理 , 科 并
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事 一 议 筹 资筹 劳开 展 村 级 公益 事业
建 设 按照 三分 之一的 比例予 以补助 ,所 需 政 府 补助 资金 由地 方财 政 承 担 三 分 之 二 ,中央 财 政 通 过 奖 补的 方 式 承 担 政 府 补助 资金 的三分之一 ,并考 虑地 方 财 政 困难程 度 调 整 确定各 地奖 补系数 。
筹 劳 折资 标准 , 由于各 地情 况 不一 样 ,
统 一按 每 个工 日2 0元标 准折 算。 预 拨 部 分 奖 补 资金 ,实 行 建 设 和 奖 补 并行 ,在 项 目竣 工 验 收合 格 后 办理 清
( 三)奖 补 比例。政 府 对 农 民通过
一
算 ,多 退少 补 。村 级 公 益 事业 建设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资 金 在 “ 村 级一 事 对
( 二)分 清责任 ,建 立机制 。村级
公 益事 业 具 有 准公 共产 品的性 质,要
在 划 分 事权 、分 清 责任 、分 级 负 责 的 基 础 上开 展村 级 公 益事 业 建设 ,建 立
村 级 公 益 事业 建 设 的 投 入 分 担 机 制。
跨村 以及 村 以上 范 围的 公益 事业 建 设
付 资金 。
该地 区地 方 财 政 对一 事一 议 财 政 奖
补 金额 X中央财 政 奖补系数 。
( )实 行公示 制 。试 点省份 和地 三
区要 按 照 政 府 信 息公 开 的要 求 ,全 面 公 开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的政 策 标 准、
当地 方 财 政 安 排 奖 补 资 金规 模 超
比。
、
奖 补原则
( 一)适 当奖 补地 方 事权 ,为促 进 村 民民主 建 设 ,并考 虑 取消 劳 动积 累 工和农村义务工 对村级 公益事业 建设 的 影响 ,中央 财 政在 地 方 财政 奖补 的 基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1•【字号】黑财规审〔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8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现将《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8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三章规划编制及项目库建设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核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验收和管理第七章监督与绩效管理第八章附则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和省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省、市(地)、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对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拨付、监管及绩效管理。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农村实际,有利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对象为,经确定保留的行政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为,行政村内的道路、边沟、桥涵、绿化、亮化、文化休闲广场、村容村貌改造等项目;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省以下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分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资金奖补范围与标准第七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开展的、有村级自筹资金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重点支持农民反应强烈、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项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浙财基[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2〕2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2012年8月15日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努力投入、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民办公助,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级组织发动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禁变相加重村民负担。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财预[2011]56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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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解决 大政府投入 ,强化监督管理 ,扩大宣 相增加农民负担。三是严格方案审核。
了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 传培训 ,狠抓政策落实 ,确保把好事 要严格执行对项 目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
( 一)规 范村 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政奖补)工作,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 动,有利于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 行为。要按照 《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化管理水平 ,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 劳,切实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有利于健全 管理办法》( 国办发『 0]号) 关于 27 0 4 、《 序进行 ,现将 21 年在全 国范围内开 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 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02
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 “ 规范管理 的新格局; 有利于推动依法理财, 提高财 ( 国办发[ 11 号)的规定和 《 2 22 0 2 关于规
年”活动 ( 以下简称 “ 规范管理年”活 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规范资金分 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 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的必 要性 和紧追性
格限额标准。21 年起,一事一议筹资 03 筹劳限额标准一律按绝对数额确定,坚 决纠正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问题 ,防 止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过高,加重农民负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 ,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为破解村级 公益事业建设难题而出台的一项重大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开展 “ 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 担。二是控制以资代劳。一事一议筹劳
一
配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 见》( 农经发f 1]号)的要求,进一 2 2 o  ̄ 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 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一是严 础, 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二、开展 “ 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指
导思想和 目标任务
、
充分 认识 开展 “ 规范 管 理年 ”
民生项 目, 有效改善了农村基本生产生 办得更好。 初审、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活条件 ,创新了财政支农体制机制 , 推
开展 “ 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 部门复审的规定,对项目方案是否符合
动了农 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 务是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达到村民民 政策规定、是否真实有效等严格审核把 设,完善 了乡村治理结构,促进了农村 主议事程序更加规范严谨、一事一议筹 关 ,为财政奖补提供依据,切实防止各 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 资筹劳更加合规合理 、 审核审批程序更 种违规向农民筹资筹劳问题。
系 ,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划编制。 法》( 财预f 11 1 、《 2 1 6 号) 村级公益事 检查。一是按照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 0 5
一
是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相结合,规划 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 目管理暂行 结合、事前事 中事后监督并举 的要求 ,
编制工作必须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基础 , 办法》( 财农改『 1]号)和 《 2 1 0 3 关于规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加大对一
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 划、资金项 目审批管理程序过于繁琐 、
小组办公 室 :
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等矛盾和问题,迫
三 、开展 “ 规范管理 年”活 动的主
要 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 切需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规范操作,规 事一议财政奖补 ( 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 范管理 。深入 开展 “ 规范管理年 ”活
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滚动项 的 效 益 。 目库。按照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重点 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
( 四)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果等进
突破的原则,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 管理和项 目管理。要按照 《 村级公益事 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 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 ( 六)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
按照轻重缓急、点面兼顾原则,在村民 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 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公开公示 农经发[ 1 l 2 2 号)的要求 ,规范 力度,运用公开栏、电视、网络等手段 0J 议事项目中优先解决农民最紧迫 、最现 见》 ( 实、最急需的公益事业。二是与加快城
深远的政治影响。在推进一事一议财政 加规范严格 、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完整 、
( )规 范一 事一 议财 政 奖补规 划 二
奖补工作中,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创 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有效、奖补资金分配 编制。要结合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1年第8 39 02 期
政 策 法规
政策法规
国农改 [ 11号 2 2 0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 造性地开展工作 ,探索总结出很多好经 使用更加安全高效、项目监管更加严格
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厅 验好做法,但也存在部分地方农民筹资 到位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更加均衡有序 ( 、农业厅 ( 、局 、办) 局) 委 ,新疆生 筹劳不够规范 、项 目建设缺乏总体规 的 目标 。
度创新,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具体行 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市 要按项 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数量 , 动 ,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 支持农村 、 工业反哺农业和多予少取放 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 以完成的, 成部分,是一件攸关农民生产生活的重 活的方针,在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 不得筹劳;自 愿以资代劳的,要严格控 大民生工程和事关农村长治久安的重大 验的基础上 ,立足改革创新,进一步规 制数量、比例及工价标准 ,防止用 自 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