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说明、法律依据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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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一向备受社会关注。

最高法发布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为人身损害受害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解释》,对于因他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应当采用赔偿金的
方式进行补偿。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这些均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

另外,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应当在赔偿金中加重赔偿。

在《解释》中还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

除了直接经济损失的赔
偿外,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因受害人的死亡、重伤等导致家庭成员受到精神创伤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抚慰金。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弥补人身损害带来的精神创伤,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也应当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的准
确和公正。

对于受害者提出的各项损害赔偿要求,应当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权衡,确保给予受害者合理的赔偿。

同时,对侵权行为的性质也要有所考虑,应当对故意犯罪、恶意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予以更严厉的惩处,从而保护人身安全和尊严。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为人身损害赔偿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细化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使受害者能够更加公正地得到补偿,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这一解释于2010年11月9日发布,共计6章70条,包含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定义、赔偿责任、赔偿范围、赔偿计算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将逐步回答相关问题,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解读。

第一章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案件受理、赔偿标准等内容。

该章强调了司法解释的适用对象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缺陷、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等引起的赔偿案件。

第二章第二章主要是针对赔偿责任的规定。

其中第五条明确了人身损害案件中的过错责任原则,确认了谁的过错便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该章还规定了对于无过错责任或者减轻过错责任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分摊原则。

第三章第三章详细阐述了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

该章明确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撤销馈赠等具体赔偿项目,并对这些项目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外,该章还提出了因人身死亡引起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和计算方法,以及对继承、受扶养人等相关权益的保护。

第四章第四章规定了对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该章规定了赔偿金额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并强调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要求。

同时,该章还明确了对于赔偿金额非时值因果关系的考量,从而保证了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第五章强调了强制执行和优先受偿权的保障。

该章规定了相关机构对赔偿判决的强制执行要求和特殊措施。

同时,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章还规定了赔偿权的优先受偿权,确保受害人的赔偿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第六章第六章规定了该司法解释的解释和适用时间,以及适用条件的说明。

这一章主要明确了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对于旧案件的适用情况。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规定,包括赔偿责任、赔偿范围、赔偿计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该司法解释的发布使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更加清晰和有序,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与公平的司法实践。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

我国在对人身损害作出规定的时候,往往也是针对这个赔偿的纠纷进行的规定。

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医疗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护理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旨在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判决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个人身体受到损害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

在我国日益完善的法治体系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以确保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本司法解释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受害人权利、侵权人责任、赔偿责任、数额认定和司法实践。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适用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理论依据,为后续具体规定打下了基础。

受害人权利部分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权等,保障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权益得到维护。

侵权人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责任,包括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以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制裁。

赔偿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为具体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指导。

数额认定部分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原则,以确保赔偿数额的公正和合理。

最后的司法实践部分对本司法解释的适用和执行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法官和律师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提供了指导。

在这份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有助于确保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其中,对于受害人的权利予以明确规定,如对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名誉权受到侵害等情况提供了相应的赔偿标准和原则,从而使受害人在获得赔偿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对于侵权人的责任也予以明确规定,如对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提供了相应的规定,使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赔偿责任方面,司法解释也对于赔偿数额的认定提供了相应的原则和标准,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依法依规确定赔偿数额,使受害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6篇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6篇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发生人身损害事件,为妥善解决此事,达成以下赔偿协议:一、协议背景及事实陈述甲方在XXXX年XX月XX日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导致乙方受伤。

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双方确认的事实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乙方的受伤情况。

二、赔偿原则1. 甲方对乙方因本次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深感歉意,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赔偿应公正、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乙方的实际损失和需要。

三、赔偿范围及标准1. 医疗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 误工费: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误工情况支付误工费,按乙方原工资标准计算。

3. 护理费:乙方在康复期间需要护理的,甲方应支付护理费。

4. 营养费:甲方应支付乙方康复期间所需的营养费用。

5. 精神损害赔偿: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

6. 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甲方应按照实际情况支付。

四、赔偿方式及期限1. 赔偿方式:甲方选择一次性赔偿方式,即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给乙方。

2. 赔偿期限: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完成赔偿支付。

五、免责条款1. 乙方在获得甲方赔偿后,不再就本次事故向甲方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2. 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为了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交通费以及因人身损害造成被害人的收入减少、生活费增加、交通费增加、住宅无障碍改造费等合理费用。

其中,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偿,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护理补助标准。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的认定应当参考医学鉴定意见,综合考虑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持续时间、对被害人正常生活、社会活动的影响等因素。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二)被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三)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四)社会保障和救助情况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还应当参考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因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予以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救济方式人身损害赔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抚恤金等多种形式。

在确定赔偿救济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时效被害人可以自人身损害事实知晓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消灭。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支付义务侵权行为人应当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未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变卖财产、划拨收入、限制出境等措施强制执行。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的审理程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应当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并通知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当事人因他人侵犯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而遭受到损害,请求法院给予损害赔偿的一类民事案件。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

本文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讨论。

一、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定权益和责任的组织,如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是指非法人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这一界定有利于保护各类主体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与限额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和损害后果进行评估。

对于一般人身损害,可以根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具体损失进行计算,并且可以适当考虑精神抚慰金;而对于特殊人身损害,如丧失生命或者导致严重残疾的情况,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受害人年龄、工资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提出了限额的规定。

根据不同类型的人身损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划定了相应的限额范围,以保障赔偿的公正合理,避免过高或者过低的赔偿金额。

三、证据的认定和举证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鉴定报告的证据效力,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损害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这些医疗鉴定和损害鉴定的报告能够直接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情况,为受害人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了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责任有限,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为了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一般原则,结合审判实践,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年最新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年最新版]第一条赔偿权利人因侵害生命、健康和身体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起诉赔偿义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或者其他原因直接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赡养义务的受扶养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本人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造成损害的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的,可以根据民法一般原则第131条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但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致死造成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不减。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时,如果受害人有过失致死,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或者其侵权行为与同一损害后果直接相结合,构成共同侵权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由于多人间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按照过失的大小或者因果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共同危险行为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增设其他共同侵权人为共同被告人。

赔偿权利人放弃诉讼中对某些共同侵权人的赔偿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不承担放弃赔偿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的连带责任。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义务,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的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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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说明、法律依据及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赔解释》”)
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受害人可能获得以下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803040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赔偿标准:
2017年3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52元。

3、计算方法:
40152元/年×20年=803040元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46257.75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2、赔偿标准:
2017年3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433元。

3、计算方法:
(1)母亲:26433元/年×5年÷4=33041.25元。

计算说明:母亲已超过75周岁,按5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母亲有4个子女,因此只能主张赔偿其中1/4的份额。

(2)孩子:26433元/年×1年÷2=13216.5元。

计算说明:孩子已超过18周岁,按规定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基于孩子仍在读书,尚有一年大学毕业,读书期间无生活来源,且双方需要先行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因此,可以比照
《婚姻法》的规定,按1年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夫妻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主张赔偿其中1/2的份额。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2、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伤残、死亡赔偿金外)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因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法院通常判决赔偿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受害人亲属也可以多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丧葬费35787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赔偿标准:
2017年6月7日,江苏省统计局年度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574元。

赔偿标准说明:该平均工资金额为江苏省统计局公布数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就2016年平均工资,发布正式通知。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微调。

3、计算方法:
71574元/年÷12月×6月=35787元。

五、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10000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赔偿标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标准,由法院酌情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10000元。

如果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受害人亲属也可以多主张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金额。

以上各项赔偿合计:945084.75元
特别说明:
一、本起事故的致害人涉嫌刑事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主观上系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

二、如果致害人是为自己干活,赔偿责任由致害人承担。

如果致害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可能无法获得支持(当事人自行调解除外)。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
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4、最高人民法院《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适用解答》
(1)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如通过调解结案,在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前提下,赔偿范围和数额不受限制。

(2)如调解不成,通过判决结案,则应当充分考虑刑事案件被告人多为没有正常收入的无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赔偿能力很低的实际,实事求是地仅就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作出判决。

对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该具体赔偿项目的列举,实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除被告人确有赔
偿能力的以外,原则上不应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

三、如果致害人是受雇佣于他人,则应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所主张的项目应当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以上计算金额、分析意见及风险提示,供调解时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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