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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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围(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围。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围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长:蒲玉吉

副组长:策

组员:镇安、刁德昊、廖兵、佳炜、珏、董钦、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

3.职责划分:

3.1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2)指挥、协调本单位轨行区施工作业计划的申报。

3)组织开展对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的定期检查。

4)决定对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的奖惩。

3.2计划、行车调度员职责

1)负责向一级调度室申报本单位的轨行区施工作业计划。

2)参与对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的安全巡查工作。

3)负责组织防护员、联络员参与轨行区施工安全培训。

4)对违反轨行区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向轨行区领导小组汇报。

5)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作业队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络员在轨行区管理中的日常工作。

3.3作业队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1)及时组织申报本作业队的轨行区施工作业计划。

2)每日班前按调度员下达的作业计划向当班人员进行施工区域、时段、防护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轨行区作业条件交底。

3)检查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安全防护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整。

4)及时制止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

5)负责事故紧急处理的现场指挥和报告。

6)随时畅通,与调度及轨道管理单位保持联系。

7)在每次撤离施工区域前负责指挥撤除保护措施、进行清道和施工场地的清洁,确保站台、横通道各项临时设施、机具、材料的堆放不侵入行车限界且稳固,并确认其作业人员已携同设备全部撤离工点、轨道畅通。

3.4作业队联络员的职责

1)根据调度员下达的施工作业计划与轨道单位二级调度室做好请、销点工作。

2)做好现场轨行区施工作业信息的上传下达。

3)负责将行车作业票与轨道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和复核。

4)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与相关单位保持联系。

5)有权制止和纠正现场违反轨行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轨行区封锁等级划分

第八条地铁9号线施工期间封锁等级划分为:无封锁区间、半封锁区间、全封锁区间。

1.无封锁区间:该区间在当次申请的施工围,即无工程车辆参与施工,也无工程车辆运行通过,可在无封锁区间使用非机动运输设备及多单位交作业。

2.半封锁区间:该区段,有工程车牵引其他车辆跨区间进行少量的往返运行,属于半封锁作业区段。

受可在半封锁作业区段施工作业,工程车通过时需及时避让,凡是能够影响车辆通行且不能在十分钟撤离行车限界外的施工机具(包括梯车、手推平板车等),均不得使用。

3.全封锁区间:该区段有工程车辆直接参与施工,且往返频繁,除车辆所属单位的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

第四章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轨行区施工请、销点制度

1.各作业队提前一日将次日占用轨行区施工的计划提报给调度员,由调度员向轨道管理一级调度室审批核准后取得次日的《轨行区作业票》。

2.各作业队凭《轨行区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或联络员向轨道管理单位二级调度室申请批准按作业票容进入轨行区作业,当作业票容因现场条件变化与二级调度室核准的区段、时段不一致时,以二级调度室核准围为准进入轨行区。

3.各作业队按二级调度室核准的围施工完毕,现场施工带班负责人确认工完料清,恢复行车条件后,施工负责人或联络员凭作业票向二

级调度室销点(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销点式)

4.施工作业请、销点流程

第十条安全防护制度

1. 作业区间设置防护人员及设施的目的

1)在本单位无轨道车进行作业时,防止外单位轨行设备进入本单位施工区段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2)在本单位使用轨行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

防止外单位轨行设备进入本单位施工区段。

防止本单位轨行设备在施工封锁时间驶出规定的施工区段。

防止外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施工区段。

2.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必须在作业点按规定两端设置防护人员,防护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轨行区防护员设置规定

1)轨行区防护员设置要求:

作业区段为直线地段时,在距离作业点两端各150米设置防护员和防护标志,作业地段为曲线或因雾气造成视线不良时,在距离作业点两端各200米设置防护员和防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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