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2〕28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2•【字号】威政办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发〔2012〕2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3号)和《威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威发〔2010〕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威海市首席技师每2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20人左右,管理期为3年。
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复核认定程序,经复核认定的首席技师,继续享受下一个管理期的相关待遇;经复核未被认定的首席技师可重新参加推荐选拔。
第五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5•【字号】鲁政办字[2013]25号•【施行日期】2013.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2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通过逐级推荐、选拔,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现将2012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名单(共97名)公布如下:傅岩济南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颜卫星济南市历下颜家菜馆吕建国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陈圆(女)济南派克森美容用品公司刘传杰济南济锅华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高永旭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铸锻中心李传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李举山东技师学院龙吉业山东技师学院王校春山东技师学院张振峰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厚板厂高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检修公司王应库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马业准山东百脉泉酒业有限公司初建军山东金都大酒店乔海风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迟登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八工厂刘金波青岛远洋房地开发有限公司青岛远洋大酒店高思军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胡克涛青岛热电集团金莱热电有限公司宋德强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杨敬双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方健青岛赛维电子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高全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赵高楼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孙化坤淄博热电集团公司刘延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第二化肥厂魏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宋宗林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电解铝厂李宋林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淄博供电公司王俊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郝景峰山东富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德胜淄博爱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李保明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武志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刘国柱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汤海东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陈文新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徐燕(女)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宋海英(女)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巴敬波烟台财会培训中心杜胜奎烟台汽车制造厂赵伟光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李红新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烟台供电公司李旭才诸城市技工学校郭占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明新(女)潍坊颐卜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刘承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潍坊供电公司马耀霞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潘学森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利祥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张斌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张志峰济宁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范成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曲国贞山东黄河梁山机械厂张涛鱼台县供电公司杨秀丽(女)孔府宴酒业有限公司李强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程坤安泰安东岳山庄有限公司杜海明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薛丽(女)宁阳县鲁韵千彩工贸有限公司盛邦清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徐晓金猴集团有限公司田世科山东芸祥绣品有限公司彭守强荣成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徐军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郑林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黄伟斌日照市高级技工学校黄德强日照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王金栋莱芜市精瑞模具有限公司国峰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厂苗兴泰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邓标临沂宾馆高维廷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永良临沂市技师学院李明强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李运宝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月明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孔令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李金叶(女)德州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卢志国山东省禹城市电力总公司徐义德州奥德曼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杨枫(女)山东聊城鲁西国家粮食储备库高立勇聊城市金帝保持器厂赵华济南铁路局聊城车务段刘金辉山东基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孙晓刚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刘国旗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陈卫华胜利油田华滨实业有限公司华滨大酒店郑建强滨州市技师学院刘庆庆(女)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峰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瑞公司刘娟(女)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宪鲁菏泽牡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李传递山东省郓城县技工学校鲍兆波菏泽市技术学院韩新月菏泽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5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1年度威海市首席技师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1年度威海市首席技师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威政发[2011]48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13
【实施日期】2011.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1年度威海市首席技师的决定
(威政发〔2011〕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市涌现出了一批技能水平高超、职业道德良好、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学业务、练技能、比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政府决定命名于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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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7•【字号】威政发[2004]55号•【施行日期】2004.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04]5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出贡献专家),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突出贡献专家每3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3年。
在管理期间继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选拔条件的,管理期满后可以重新参与评选。
第四条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原则;(二)鼓励创新、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六条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前5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两项三等奖(至少一项为首位)人员。
(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两项三等奖(至少一项为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三等奖两项前2位(至少一项为首位)人员;获得市级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两项前2位(至少一项为首位)或二等奖三项前2位(至少二项为首位)人员。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9.19•【字号】威政发[2002]35号•【施行日期】200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威政发[2002]3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九月十九日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第一条为适应人才竞争国际化的新形势,加快实施科教兴威战略,为我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层次人才包括:(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四)获得市地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六)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七)其他我市急需的紧缺人才。
第三条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综合管理工作,教育、科技、财政、公安、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及时提供服务,共同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第五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调动、聘用等多种形式。
辞职来威海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报批办理录用手续。
对不迁移户口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办理《工作聘用证》。
聘用期内,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乘车、住房等方面,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第六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下列标准发给安家补贴:(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50万元;(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万元;(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5万元;(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市地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均限45周岁以下)10万元;(五)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万元。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品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品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报送2020年度药品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有关政策(一)申报范围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5.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全市范围内药品技术专业中级职称(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和市直单位药品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药师/药士、中药师/中药士)的报名工作;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本区市范围内药品技术初级职称(药师/药士、中药师/中药士)的报名工作;南海新区药品技术初级职称的报名工作由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受理。
(二)标准条件和有关政策1.按照《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细则》(药职改字〔1987〕第3号)规定的职称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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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3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1日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青岛市首席技师(以下简称首席技师),是指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布局,重点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领域中选拔产生。
第五条首席技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最多不超过80人,管理期限为4年。
第六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信息化、财政、商务、国资、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拔管理办公室),选拔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48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4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日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引领和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乡村之星”(以下简称市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威海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第三条市乡村之星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面向农村、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之星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20名,管理期限为4年。
第五条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协等部门组成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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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3号)和《威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威发…2010‟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
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威海市首席技师每2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20人左右,管理期为3年。
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复核认定程序,经复核认定的首席技师,继续享受下一个管理期的相关待遇;经复核未被认定的首席技师可重新参加推荐选拔。
第五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应建立本市区的首席技师选拔制度。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申报。
第八条威海市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二)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省市“技术能手”等称号;国家、省、市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者。
(三)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技绝活。
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四)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五)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六)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
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选拔威海市首席技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年轻的技师、高级技师中选拔。
第九条威海市首席技师复核认定的条件:
(一)管理期内仍在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
(二)管理期内没有发生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生产安全、技术责任事故;
(三)管理期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管理期内能够保持技能领先地位,发挥首席技师作用;(五)管理期内开展技能培训和名师带徒活动,每年所带徒弟至少有5人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威海市首席技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
由各市区从本级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者中推荐,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和中央、省属单位择优推荐,经公示后上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第十一条推荐申报威海市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一)《威海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复核认定威海市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一)《威海市首席技师复核申请表》;
(二)近一个管理期内的主要技术成果、奖励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签订的带徒协议,以及所带徒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十三条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报送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威海市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技能考查,提出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四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威海市首席技师名单,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命名,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待遇
第十五条威海市首席技师在第一个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
连续第二次、第三次复核认定为威海市首席技师的,每月分别享受市政府津贴700元、1000元。
连续三次以上复核确定为威海市首席技师的,津贴不再增加。
同时获“山东省首席技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称号者,不重复享受政府津贴。
管理期满未被复核认定,再次获推荐选拔为威海市首席技师的,按第一个管理期享受市政府津贴。
第十六条威海市首席技师名单纳入威海市高层次人才库,市里每年组织部分首席技师参加政治理论培训、考察、咨询、休假等活动。
第十七条所在单位对威海市首席技师可以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第十八条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对威海市首席技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市县两级每年组织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查体时,安排威海市首席技师参加;所在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威海市首席技师带薪休假。
第十九条威海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待管理期结束后予以办理。
第五章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首席技师应当在企业、公共建设领域,生产、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威海市首席技师先进事迹、主要业绩和贡献;组织其承担公共建设、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承担“名师带徒”,进行人才培养;
(二)在不同行业(企业)选择建立“首席技师工作站”,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威海市首席技师承担社会服务任务,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咨询,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开展同行业技能交流,绝技绝活展示活动;
(三)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威海市首席技师进行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和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四)威海市首席技师在申报科研项目、进行新技术推广、开发应用和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优先予以经费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第二十一条威海市首席技师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和行业(企业)的安排下,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做好所在职业(工种)领域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工作,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
(二)发挥职业技能优势,帮助解决企业的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
(三)开展技术交流和技能演示活动;
(四)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五)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及活动。
第二十二条对威海市首席技师实行动态管理。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威海市首席技师档案,对威海市首席技师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二)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技能或技术岗位工作的,或调往
市外的,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威海市首席技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初步认定,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经市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并停止其相应待遇:(一)在管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三)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威海市首席技师称号的;
(四)其他应当取消威海市首席技师称号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6月1日。
《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05‟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