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织金县贵平煤矿14、16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复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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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织金县珠藏镇赣贵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编制:审核:总工签发:赣贵煤矿煤矿生产技术科二○一二年月日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2、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4、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5、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6、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7、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综采工作面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回采期间)

综采工作面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回采期间)

XXXXX煤矿1231综采工作面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回采期间)XXXXX煤矿2020年7月25日参与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人员签字表目录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报告 (1)一、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领导小组 (1)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范围 (1)三、作面概况 (1)煤质主要特征表 (2)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4)五、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估 (4)一、安全风险辨识 (4)1、水灾 (5)2、火灾 (5)3、瓦斯 (5)4、顶板 (5)5、运输 (5)6、机械 (6)7、粉尘 (6)8、安移支架 (6)二、安全风险评估 (6)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评估表 (6)六、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7)(一)瓦斯事故管控措施 (7)(二)顶板事故管控措施 (7)(三)火灾事故管控措施 (8)(四)水灾事故管控措施 (8)(五)粉尘事故管控措施 (9)(六)运输事故管控措施 (9)(七)机械事故管控措施 (9)(八)安移支架事故管控措施 (9)七、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清单 (9)XXXXX煤矿 (10)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清单 (10)习水县加益煤矿 (10)2021年2月25日 (10)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 (11)1231工作面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因1231综采工作面春节放假和更换煤机,为了确保1231综采工作面在回采期间的安全生产,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1231综采工作面开始回采前,成立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进行回采期间安全风险专项辨识。

一、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时间:2021年2月25日会议地点:二楼会议室组长:XXX副组长:XXXX(安全副矿长)主要成员:XXXXXXX职责:1.收集与新工作面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幵展1231东运输巷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3.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转化应用。

4.补充年度风险清单及管控方案。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范围本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覆盖了与1231综采工作面相关的井上和井下所有区域、自然灾害、相关生产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前,相关人员收集了与新工作面相关的以下资料和信息:1.地质地形资料。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报告范围 (3)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概述 (4)2.1 煤与瓦斯突出的定义与特点 (5)2.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严重性 (6)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辨识 (8)3.1 采掘工作面风险辨识 (9)3.2 通风系统风险辨识 (10)3.3 监测监控系统风险辨识 (11)3.4 人员行为风险辨识 (12)四、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评估 (13)4.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5)4.2 事故的严重程度 (15)4.3 事故的暴露因子 (17)4.4 事故的后果严重性 (18)五、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险控制措施 (19)5.1 采掘工作面的风险控制措施 (20)5.2 通风系统的风险控制措施 (21)5.3 监测监控系统的风险控制措施 (22)5.4 人员行为的 (23)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25)6.1 应急组织与职责 (28)6.2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29)6.3 应急演练与评估 (29)七、结论与建议 (31)一、内容描述本评估报告旨在对某一特定区域或矿井进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报告首先概述了该区域或矿井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历史、通风系统、瓦斯抽放设施等。

报告详细分析了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倾角变化、瓦斯含量和涌出量、煤尘爆炸性等因素。

在辨识评估过程中,报告采用了多种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实地调查、工程分析、数值模拟和风险评估模型等。

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方法和数据,报告确定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关键风险点,并评估了这些风险点的发生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报告还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建议,旨在降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概率,减轻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这些建议包括加强瓦斯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优化通风系统和抽采布局、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红旗煤矿2010年等级鉴定报告

红旗煤矿2010年等级鉴定报告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旗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〇年八月参加鉴定人员名单姓名职称冉启平高级工程师徐思曼高级工程师赵志发工程师母光勇工程师党昌志高级工程师敖选俊助理工程师周向明助理工程师王东升助理工程师苏勇测风员谢庆测风员林江涛测风员目录一、矿井概况 (1)二、本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2)三、鉴定月矿井生产情况 (2)四、鉴定月矿井通风情况 (3)五、矿井煤尘爆炸性、自燃发火倾向性、煤与瓦斯突出情况、发火情况 (3)六、矿井瓦斯来源分析 (4)七、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5)八、鉴定结果的简要分析及说明 (5)红旗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一、矿井概况红旗煤矿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境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04°51′——104°52′,北纬26°37′30〞-26°38′30〞,矿井距贵昆线六盘水站6公里, 距水大铁路裕民站2公里,汪水公路从矿区中部穿过, ,交通十分方便.井田内东起F1—3断层,西至F2断层,南以煤层C605露头为界,北以+1300水平为界,走向长1.20km倾斜长1.2km,开采面积1.44km2,煤系地层为晚二迭系宣威煤组,煤系地层总厚度一般为230m,含煤39层,分上中下三个煤组,其中可采煤层总厚度为8.7m。

矿井属大河边向斜,截止2006年底矿井保有地质储量1891万吨、工业储量691万吨、可采储量1509.24万吨,对矿井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主要断层有D1、D3、D4、D5、D6五条断层将井田分成四块,每块段内有落差大小不一的断层若干条,给开采造成一定的困难。

矿井采用斜井片盘开拓方式,分东、西两翼进行开采,每区段布置一条运输石门和一条轨道石门穿透可采煤层,分东西两翼进行回采,中煤组布置集中瓦斯抽放巷道,进行底板穿层预抽;总回风井和暗副斜井布置在玄武岩内,副井斜井布置在C401煤层底部厚层状钙质砂岩中,主斜井布置在玄武岩顶部的细沙岩内,矿井分2区段,即+1450水平和+1390水平,+1508水平以上以开采结束,+1390水平正在回采和开拓中。

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正文)

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正文)
第一段(P2l1):上至C16煤层底板,下至玄武岩(P2β)顶界: 一般厚度93.76m,岩性下部主要为砂、砾岩组成,中上部主要为灰色粉 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及煤层组成。含C17a、C17b、 C18、C19、C20、C21、C23b、C24共8层煤,煤厚多在0.42—3.42m,其 中C17b、C18、C20、C24煤层为不可采煤层;其余煤层厚度属可采煤 层。各煤层平均总厚7.87m,含煤系数为8.4%。各煤层编号中,可采煤 层为C17a、C19、C21、C23b,各可采煤层平均总厚为5.8m,可采含煤系 数6.2%。
表1-1-1曲靖市贵信煤业有限公司莲花冲岔沟煤矿矿区范围参数表
拐点编号
X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Y
矿1
2803441.76
35419420.19
矿2
2803091.76
35420316.20
矿3
2802835.75
35420248.20
矿4
2802599.75
35420259.20
矿5
2802251.75
35420142.20
年份
绝对瓦斯涌 出量
(m3/min)
相对瓦斯 涌出量 (m3/t)
绝对二氧化 碳涌出量 (m3/min)
相对二氧 化碳涌出
量 (m3/t)
瓦斯等级 鉴定结论
2012年 7.98
39.62
0.6
5.17 煤与瓦斯 突出
2015年 8.21
44.47
0.78
4.20 煤与瓦斯 突出
注:2013年停产检修,无采掘活动;2014年受政策性强令停产,井 下无采掘活动。
第四节 矿井通风监测监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报告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报告》一、风险辨识目的本报告旨在详细辨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定安全风险,为煤矿企业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提供依据,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概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严重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煤与瓦斯在矿井工作面瞬间涌出,容易引发爆炸、火灾等重大事故,威胁矿工生命安全。

三、风险辨识方法本次风险辨识采用以下方法:1. 现场实地勘察:对矿井的地质条件、瓦斯分布情况、煤层厚度等进行详细勘察。

2. 数据分析:通过对历史事故数据、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放情况等数据进行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3. 专家访谈:与矿井相关专家进行深入访谈,了解其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看法和建议。

四、风险辨识结果1. 煤层气含量高:矿井所在地区煤层气含量高,在开采过程中容易产生瓦斯突出。

2. 煤体顶板异常变形:煤矿顶板存在变形破裂现象,增加了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

3. 通风系统不完善:煤矿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气体无法有效抽放,增加了瓦斯堆积和突出的风险。

4. 井下作业规范不严:井下进行的采掘和工作操作规范不严,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存在违章操作风险。

五、安全管理措施建议1. 加密通风系统维护:定期维护通风系统,确保其畅通有效,保证瓦斯迅速抽放。

2. 严格施工操作规程: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操作规程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操作规范。

3. 加强瓦斯抽放措施:加强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抽放工作,保持井下瓦斯浓度的恒定控制。

4. 选用安全采煤设备:选用安全可靠的采煤设备,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瓦斯产生和运动。

六、应急预案建议1. 制定完善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加强矿工应急避险培训,提高矿工应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3.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救援和抢救。

七、总结本风险辨识报告详细分析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定安全风险,并提供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议。

毕节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家“会诊”、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现场检查表 (1)

毕节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家“会诊”、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现场检查表 (1)
测定钻孔设计,测定钻孔施工记录,瓦斯压力观测记录,取样及测定记录,测定装备,相关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核查。
应针对各煤层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特点和条件试验确定工作面预测的敏感指标和临界值,并作为判定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主要依据。试验应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机构设立、人员任命文件,单位劳动定员标准,单位人员名册及考勤记录,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抽查。
3
机构人员
防突机构
设置防突机构及专业防突队伍。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劳动定员标准。
4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
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矿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和本岗位工作实际;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是否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14
矿井通风系统
通风图纸
按季绘制按月修改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通风系统图,矿井通风网络图,测风报表。现场抽查。
15
采区通风系统
生产采区通风系统
采(盘)区实行分区通风。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井工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采区地质条件、巷道布置、通风、安全设施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瓦斯防治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瓦斯防治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2021年度矿井瓦斯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海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迈煤矿2020年12月前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铁迈煤矿2021年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我矿于2020年12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对井下主要作业场所和相关作业范围进行全面风险辨识评估,主要针对矿井瓦斯、水害、煤尘、顶板、冲击地压、自然发火、提升运输等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和评估,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对危险因素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建立可能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矿井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2铁迈煤矿火灾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第一章矿井概况一、矿井基本情况简述铁迈煤矿位于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门源县青石咀镇管辖。

中心区地理坐标:东经101°25′,北纬37°25′。

矿区对外交通主要靠公路运输,东距宁张公路G227干线仅2km,距门源县城26km,南距大通县城89km,距省会西宁市124km。

兰新铁路空运专线,从矿区附近通过,交通较为方便。

铁迈矿区位于大阪山北麓,大通河南侧,地貌单元为门源盆地南缘的山前丘陵地带,地形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平均海拔高度约+3200m。

矿区属大通河水系,区内河流有磨扇沟河及其支流煤窑沟河。

磨扇沟河为大通河的支流,发源于大阪山,从矿区的南部由南向北流经,流量较大,向北经下铁迈村注入大通河。

煤窑沟河发源于矿区西南的煤窑山一带,向东北方向流经矿区,为矿区内的主要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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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织金县贵平煤矿14、16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复查报告
根据贵州省文件要求,我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7日对贵州省织金县贵平煤矿14号煤层及16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进行了复查,其结果如下:
一.14号煤层鉴定结果
14煤层破坏类型属于Ⅳ类构造煤;各单项指标中煤层的瓦斯压力为0.20MPa,小于0.74Mpa;煤体坚固性系数为0.32,小于0.5;瓦斯放散初速度为22.4mmHg,大于10 mmHg。

因为煤层瓦斯压力未超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的单项指标临界值,缺乏发生突出的动力。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第5.2.3条规定,只有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时方可划为突出煤层。

因此,在鉴定开采标高+1320米以上的范围内14号煤层无突出危险。

此外,软分层煤的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为18.64mJ/g,根据以往的科学研究成果,当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小于临界值42.98mJ/g,则该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鉴定认为织金县贵平煤矿14号煤层在鉴定范围(标高+1320米以上的14号煤层)内没有突出危险性。

综上所述,无论通过单项指标判断,还是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织金县贵平煤矿14号煤层在鉴定范围(标高+1320米以上的14号煤层)内没有突出危险性。

二.16号煤层鉴定结果
16煤层破坏类型属于Ⅲ类构造煤;各单项指标中煤层的瓦斯压力为0.32MPa,小于0.74Mpa;煤体坚固性系数为0.42,小于0.5;瓦斯放散初速度26mmHg,大于10 mmHg。

因为煤层瓦斯压力未超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的单项指标临界值,缺乏发生突出的动力。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第5.2.3条规定,只有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时方可划为突出煤层。

因此,在鉴定开采标高+1282米以上的范围内16号煤层无突出危险。

此外,软分层煤的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为31.26mJ/g,根据以往的科学研究成果,当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小于临界值42.98mJ/g,则该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鉴定认为织金县贵平煤矿16号煤层在鉴定范围(标高+1282米以上的16号煤层)内没有突出危险性。

综上所述,无论通过单项指标判断,还是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织金县贵平煤矿16号煤层在鉴定范围(标高+1282米以上的16号煤层)内没有突出危险性。

三.复查情况及结论
通过对织金县贵平煤矿的复查,目前在鉴定标高以上的煤层,主
要巷道及首采工作面已布置完成。

我们确定对贵平煤矿做出14号煤
层及16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程序合法。

鉴定的14号和16号煤层沿倾向和走向布置了足够的测压点,满足《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的要求,每个测压点分别打两个测压钻孔,封孔方法符合AQ/T1047-2007《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
直接测定方法》要求。

截止2012年6月7日,该矿在采掘过程中未发生符合《煤与瓦
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5.1.1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特征
的动力现象。

通过复查贵平煤矿在鉴定开采标高+1320米以上的、拐点坐标1: 2960068.00, 35602048.00;2: 2961130.00, 35602873.00; 3: 2961120.00, 35604177.00;4: 2959990.00, 35605250.00; 5: 2959716.00, 35603076.00;圈定范围内(+1320m以上的14号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在鉴定开采标高+1282米以上的、拐点坐标1: 2960068.00, 35602048.00;2: 2961130.00, 35602873.00; 3: 2961120.00,
35604177.00;4: 2959990.00, 35605250.00; 5: 2959716.00, 35603076.00;圈定范围内(+1282m以上的16号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以上鉴定、复查真实可靠,鉴定结论在鉴定范围内有效。

建议:
(1)贵州省织金县贵平煤矿14号煤层与16号煤层虽然在目前开采标高及埋深区域内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但鉴定时由于受井下巷道和地质条件的限制,煤的瓦斯赋存情况和瓦斯压力随开采区域或开采深度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因此,建议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随开采区域或开采深度的变化,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对煤层瓦斯压力等参数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当超过规定的临界值时,应严格按照突出危险性煤层对该煤层进行管理。

(2)考虑到贵州煤矿的特殊地质条件,如矿区内有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区域及其附近,则在其附近煤层瓦斯压力增大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建议贵州省织金县贵平煤矿在采掘作业时应加强对褶曲、软分层、断层等地质构造的探查,及时掌握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和煤层瓦斯的变化情况,如发现煤层瓦斯涌出异常或发生突出预兆等,应及时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经鉴定贵州省织金县贵平煤矿14号煤层与16号煤层在鉴定范围内无突出危险性,但在煤层巷道掘进过程中要加强瓦斯监测,做到“一炮三检”,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4)当采掘水平继续向下延伸垂直深度超过50 m时,应重新测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参数以进行突出危险预测。

(5)当矿井发现有动力现象和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煤层突出危险性进行重新鉴定。

(6)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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