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标准和规定。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认定标准1.1 创新活动范围: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创新活动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创新活动。
1.2 参与要求:细则应规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要求,包括参与时长、完成任务、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3 认定标准:制定认定标准,明确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确保认定公平公正。
二、认定流程2.1 申请材料: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展示、指导老师推荐信等。
2.2 评审流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
2.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转换: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转换为学业学分或绩点,以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2 学分累积:学生在校期间可累积获得的创新学分,为将来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3 学分认可: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学校对创新学分的认可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得到有效利用。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创新学分奖励机制,对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4.2 荣誉称号:设立创新学分荣誉称号,对获得一定数量创新学分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学生持续参与创新活动。
4.3 实践机会: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可获得10学分;(2)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可获得8学分;(3)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6学分;(4) 参与院系级科研项目,可获得4学分。
2. 发表论文(1) 发表SCI/SSCI检索论文,可获得8学分;(2) 发表EI检索论文,可获得6学分;(3)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获得4学分;(4) 发表普通期刊论文,可获得2学分。
3. 科技竞赛(1) 获得国际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8学分;(2) 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6学分;(3) 获得省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4学分;(4) 获得校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2学分。
4. 创新创业项目(1)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8学分;(2)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6学分;(3)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4学分;(4) 参与院系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2学分。
5. 社会实践(1)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80小时,可获得8学分;(2)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60小时,可获得6学分;(3)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40小时,可获得4学分;(4)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20小时,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后,向所在学院或导师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论文发表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包括学生参与的具体项目、论文发表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 学校认定学院将评估结果提交至学校认定委员会,由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大专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
包括专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工处、团委、教务处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
4. 创新创业学分根据级别和性质,可给予1—10学分奖励(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在校期间累计奖励不超过20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1.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毕业生在每年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2.科学研究: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及艺术作品。
3.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技能证书:指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考核后获得的各类技能证书。
5.科技文体竞赛: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项目,并获得证书或奖项。
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相关成果等。
(二)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2.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创业活动:指学生参加创业沙龙、讲座等。
5.创业课程:指学生选修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创新活动模块的学分认定②所获奖项以相关徽章、奖杯、奖牌、证明、证书为准;③参赛学分只授予报名参赛并有成绩或提交作品,但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第六条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学分分值;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新创业能力已经成为了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之一。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许多高校开始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并且设立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就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意义、认定标准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探讨。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意义1.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可以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等,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随着高校扩招和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就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拥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学生更容易得到企业的青睐,也更容易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3.推动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
通过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1.学分要求一般高校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学分。
这些学分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
2.实践活动要求高校会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如创业计划大赛、创新创意大赛、社会实践等。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和项目进行实践,也可以自主选择或组织项目进行研究和开发。
3.项目质量要求高校会对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只有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项目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学分。
一般情况下,项目质量越高,所获得的学分也就越多。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1.建立认定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高校需要建立相应的认定机构。
这些机构可以由各个学院或社团组织自发组成,也可以由学校统一设立。
认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行评估和认定,并且负责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
2.建立项目库认定机构需要建立一个项目库,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信息和资源支持。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创新实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1.2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外的创新活动来获得创新学分认定。
1.3 创新学分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不能简单地以参与为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在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公开,避免主观性评判。
2.2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来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3 认定标准应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性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具有实质性。
三、认定流程3.1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后,应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学校应该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学分转换4.1 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作为选修学分或者绩点计算的一部分。
4.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3 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时计入学业成绩单,并对学业水平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2 学校可以定期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标准和流程。
5.3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共同推动创新教育的深入发展。
结语: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积极推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别创新项目类别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与的创新项目。
2. 参与要求(1)科研项目:参与科研项目的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并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
(2)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的学生需参与项目的策划、实施和推广等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
(3)社会实践项目:参与社会实践项目的学生需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实践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学科竞赛项目:参与学科竞赛项目的学生需参与竞赛活动,取得一定的成绩或荣誉。
3. 认定要求(1)创新项目的时长:大学生参与创新项目的时长应不少于60个学时。
(2)创新项目的成果:大学生参与创新项目应取得明确的成果,如科研论文、专利申请、创业计划书、社会实践报告、竞赛获奖证书等。
(3)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评价:参与创新项目的学生需由指导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参与程度、工作表现、创新能力等。
三、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与创新项目后,需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展示、指导教师评价等。
2. 学校审核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生的参与情况和成果,并进行综合评定。
3. 认定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 认定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四、认定效果1. 学分认定认定为创新学分的项目,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
2. 学业奖励认定为创新学分的项目,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学业奖励,如荣誉证书、奖学金等。
3. 学生档案认定为创新学分的项目,学校将在学生档案中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的研究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环节,且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项目次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的一部分环节,如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且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如实验操作、数据采集等,但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活动主要参与者,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等环节,且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2) 学生作为活动次要参与者,参与活动的一部分环节,如实施、宣传等,且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3) 学生作为活动参与者,参与活动的实施过程,但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0.5个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可获得1个学分。
4. 创业实践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核心成员,参与项目的策划、实施等环节,且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一般成员,参与项目的一部分环节,如市场调研、产品设计等,且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参与者,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但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与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与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与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1、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
项目描述
学分
创业实践
办理营业执照,已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
1
创业比赛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
院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三等奖
3
院级三等奖、二等奖
2
创新创业培训或课程
参加创业培训项目,考核合格
2
参加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学习48学时以上,经考核合格。
2
技能竞赛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
省级二等奖、三等奖
2
其它奖项
1
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
获得各种专利证书
3
获得软件著作权
3
三类及以上论文或省级报刊稿件
3
四类论文或市级报刊稿件
2
科研活动
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3
技术转让、产品转让等成果转化
3
职业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
2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
2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下或同等水平
1
跟岗实习
开展“2+0.5+0.5”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半年跟岗实习
1
说明:同一项目多次获学分只计最高学分,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