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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课、艺术类、技能类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收费标准和退费流程,确保收费透明、合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收费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时数量、师资力量等因素制定,具体标准如下:1. 文化课:根据年级、科目、课时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2. 艺术类:根据艺术种类、课时、师资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3. 技能类:根据技能类型、课时、师资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五条收费标准应定期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收费标准。

第六条收费标准应在招生简章、宣传资料、报名登记表等处予以公示。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七条学生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八条学校在收取费用时,应向学生或家长出具正规发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项目、金额、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退费流程第十条学生因故要求退费,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核实学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退费标准如下:1. 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扣除10%的手续费后,全额退还学费。

2. 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根据已上课时数按比例退还学费,扣除10%的手续费。

3. 课程开始后,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上课,经学校同意,可退还剩余学费,扣除10%的手续费。

第十三条退费金额应以实际收取的学费为准,不得包含任何额外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收费制度的落实。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校将努力做到收费合理、透明,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为我校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退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培训课程及项目的退费管理。

第二章退费原则第三条退费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退费应以学生及家长的实际需求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退费范围第五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的,学校应予以受理:1. 学生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2. 学生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3.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4. 学生因学校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的,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质量不达标等。

第六条学生未按照课程规定完成学习,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校应予以部分退费:1. 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学习,且提前终止学习时间未超过课程总学时的30%;2. 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学习,但学校未能提供相应教学服务的。

第四章退费流程第七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 学生与学校签订的培训协议;4. 退费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

第九条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向学生出具退费凭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退费款项退还给学生。

第五章退费标准第十条退费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退费申请的,退费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学费× (1 - 已完成学时÷ 课程总学时)2.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学习,退费金额按照已缴学费的相应比例计算。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培训学校的退费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营秩序。

培训学校内部退费制度

培训学校内部退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内部退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籍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因以下原因,可申请退费:1. 因故不能继续学习,提出退学申请的;2. 因学校原因导致教学质量不达标,经核实后,学生提出退学的;3.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费;4. 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费;5. 学生在入学前已缴纳的学费,因故未入学,可申请全额退费。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费:1.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时间安排、学习兴趣等,提出退学的;2. 学生因家庭原因,如搬家、转学等,提出退学的;3.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如旷课、迟到等)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的;4. 学生已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考试等,因个人原因退出,不再参与学校活动的。

第三章退费程序第六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需填写《培训学校退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相关部门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第九条退费款项在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学生指定的账户或现金支付。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十条退费标准根据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课时费、教材费等费用,结合以下因素确定:1. 学生入学时间;2. 学生已上课时数;3. 学生申请退费的原因。

第十一条退费金额计算方法:1. 已缴纳学费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纳学费× (1 - 已上课时数 / 总课时数)2. 已缴纳课时费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纳课时费× (1 - 已上课时数 / 总课时数)3. 已缴纳教材费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退费金额 = 已缴纳教材费× (1 - 已使用教材数量 / 总教材数量)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学生退费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学生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收费和退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范围、退费程序、退费标准,确保退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费:1. 因疾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的;2. 因学校原因,导致课程安排不符合合同约定的;3. 学生因故要求退学的;4. 学校因故停办或合并的;5. 学生对课程内容不满意,经学校核实后同意退费的;6. 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退费条件的。

第五条退费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1. 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培训的;2. 学生在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3. 学生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退学的;4. 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培训课程的。

第三章退费程序第六条学生申请退费,需提交以下材料:1. 退费申请表;2. 退费理由证明材料;3.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 合同原件。

第七条学生提交退费申请后,学校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通知学生审核结果。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将退费款项退还给学生。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九条退费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全额退还学费;2. 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按照以下比例退还学费:(1)课程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80%学费;(2)课程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60%学费;(3)课程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40%学费;(4)课程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费,退还20%学费;(5)课程开始后20个工作日后提出退费,不予退还学费。

第十条退费款项应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如教材费、资料费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外培训退费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行为,维护培训机构与学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校外培训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机构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学员,以及与我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的校外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条件、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退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员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申请退费:1. 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无法正常进行;2. 学员因特殊原因(如健康原因、家庭原因等)无法继续参加培训;3. 学员与我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中约定的退费条款。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费:1. 学员未按约定时间上课,擅自缺课;2. 学员因个人原因,如迟到、早退、中途退出等;3. 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被暂停或终止培训。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员申请退费,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学员向培训机构提交书面退费申请;2. 培训机构审核退费申请,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条件;3. 双方协商退费金额及方式;4. 培训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将退费金额退还给学员。

第七条退费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员身份证复印件;2. 培训合同;3. 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退费协议;4. 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退费标准第八条退费标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 按照学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比例计算退费金额;2. 退费金额不得低于学员已缴纳培训费用的80%;3. 培训机构可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手续费不得超过已缴纳培训费用的5%。

第五章责任与义务第九条培训机构有责任:1. 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退费工作;2. 及时办理退费手续,确保学员权益;3. 对退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员沟通,妥善解决。

第十条学员有义务:1. 按时缴纳培训费用;2. 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3. 如实提供退费所需材料。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模板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培训学校收费及退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课程、培训班、辅导班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退费原则第四条退费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退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培训学校的收费规定。

三、退费条件第六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学校应予以受理:(一)因故无法继续参加培训,经学校确认无法提供合适替代服务的;(二)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三)家长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将学生转学至其他培训机构的;(四)学校因故停办相关培训课程,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七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学校不予退费:(一)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未提出退费申请,或在课程开始后未满规定期限提出退费的;(二)学生因个人原因(如:旷课、迟到等)导致的退费;(三)学生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习任务,要求退费的;(四)学生因自身原因导致学习效果不佳,要求退费的。

四、退费流程第八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退费申请;(二)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工作调动证明等);(三)身份证复印件。

第九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第十条学校审核通过后,与学生协商确定退费金额及退费方式。

第十一条退费金额计算:(一)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全额退还学费;(二)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根据剩余课程比例退还学费;(三)学生未满规定期限提出退费,退还部分学费。

第十二条学校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并将退费金额退还给学生。

五、其他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退费档案,妥善保管退费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培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民办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收费和退费行为,维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验费、辅导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费条件、退费流程、退费比例和退费时间等,确保退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退费条件第四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费:1.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核实后,可申请退费;2. 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学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学,并提供书面申请;4. 学生因学校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学业,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质量不达标等;5. 学生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在以下情况下不予退费:1. 学生未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业,但未申请退学;2. 学生未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考试、考核,但未申请退学;3. 学生因个人原因擅自离校,未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生申请退费,需提交以下材料:1. 书面退费申请;2. 身份证明;3. 退费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告知学生审核结果。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并将退费金额退还至学生原支付账户。

第四章退费比例第九条退费比例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 学生未参加任何课程,全额退费;2. 学生已参加部分课程,退费比例为已参加课程总费用的50%;3. 学生已参加全部课程,不予退费。

第五章退费时间第十条学生申请退费,应在学期开始前或学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学校收到退费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教育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育培训学校的退费行为,保障教育培训学校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育培训学校的退费管理。

第三条退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退费流程透明、合理。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四条学生因以下原因提出退费申请的,教育培训学校应予以受理:(一)因教育培训学校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正常上课的;(二)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教育培训学校同意暂停或终止学习的;(三)学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退学的;(四)教育培训学校与家长协商一致,同意退费的。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费:(一)学生未按约定时间上课,自行放弃课程;(二)学生未提前告知教育培训学校,擅自离校;(三)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课程学习,但未提前与教育培训学校沟通;(四)教育培训学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课程无法正常进行,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

第三章退费流程第六条学生提出退费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三)退费申请表;(四)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工作调动证明等)。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收到退费申请后,应进行以下流程:(一)核实学生身份及退费原因;(二)确认学生所欠费用;(三)与学生协商退费比例及方式;(四)办理退费手续。

第八条退费比例及方式:(一)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的,可全额退费;(二)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的,退费比例根据以下标准执行:1. 开课前7天(含)以上,退费比例为100%;2. 开课前3天(含)至7天,退费比例为50%;3. 开课前1天至3天,退费比例为30%;4. 开课后,不予退费。

第九条退费方式:(一)现金退费;(二)转账退费;(三)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教育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教育培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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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学校学生退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办学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费管理制度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新星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校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要求退费的问题,按照此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

1 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或者学生如遇疾病、意外伤亡等不可抗力因素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学校根据情况退还相应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退款金额2、学生因为自身主观原因或者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的退学退费申请处理方式如下:
A 开课时间在7天内(含7天)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
违约金5%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5%=退款金额
B 开课时间在8-15天内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违约金
10%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10%=退款金额
C开课时间在16-30天内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违约金
15%,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15%=退款金额
D开课时间在1个月内申请退费的需要扣除相应违约金25%,
计算公式如下:剩余学费-所缴学费*25%=退款金额3、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的,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退款。

教育培训学校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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