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法律基础知识第四节刑法案例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分析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分析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分析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知识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而在法律知识体系中,刑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刑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和法律的界限,以便我们能够正确地认识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更好地理解司法机关的判断和决策。
因此,针对刑法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学习和掌握重点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一:盗窃罪小王因一时贪念,盗窃了一家商店中的一部手机。
这种行为属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具有犯罪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等。
在本案中,小王明显具有犯罪意图,因为他盗取了他人的手机,并非法占有。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手机的价值超过500元,属于数额较大。
综上所述,小王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案例二:故意伤害罪小李与小张之间发生了一起肢体冲突,导致小张受伤。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明知是非法的,而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伤。
在本案中,小李明显地使用了暴力,导致小张身体受伤。
此外,小李事前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因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可以认定小李犯有故意伤害罪。
案例三:抢劫罪小明将一把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威胁对方交出财物。
这种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使用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
在本案中,小明明显使用了暴力,以刀威胁对方交出财物,形成了威胁性暴力。
此外,他还非法占有了对方的财物。
因此,可以认定小明犯有抢劫罪。
案例四:故意杀人罪小王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拿起一把刀将对方捅伤,导致对方身亡。
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具有明确的杀人意图,以及导致他人死亡。
在本案中,小王明确使用了刀具,而且他的行为导致了对方的死亡。
因此,可以认定小王犯有故意杀人罪。
总结通过以上的刑法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罪名认定方法。
法律讲堂刑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械将李某打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案件分析1. 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要件,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8周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犯罪客体: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利,即生命健康权。
(3)犯罪主观方面:张某在邻里纠纷中故意伤害李某,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张某持械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
2.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1)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李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但未造成李某死亡,因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分: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因过失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不属于过失行为,因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三、法律适用1.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案例分析1.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 张某在邻里纠纷中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致人重伤”,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学经典案例

《刑法学》经典案例(为便于学习掌握《刑法学》理论和应用,特选取了一些经典案例,请大家在学习之余,进行分析并在××论坛发表分析意见,以期共同学习提高。
)第一部分刑法总则一、犯罪构成的主体案例1.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14岁生日那天,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有手提一部、现金5000余元。
第二天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挂倒,二死一伤。
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
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某逃走,后被抓获。
经查,某在逃亡的第五天还曾一个15岁的男少年抢劫他人财产1200元;帮助他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
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
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
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
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
”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
”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
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
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三、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法律基础案例汇总(3篇)

第1篇一、案例一:民事法律关系案例背景:甲与乙系邻居,甲在乙的房屋前种植了一棵大树,树木遮挡了乙的采光,乙多次与甲协商,要求甲砍伐树木,但甲以树木种植多年为由拒绝。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相邻关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合理利用相邻土地,不得损害相邻土地的权利人合法权益。
本案中,甲与乙的相邻关系属于相邻权关系,甲有义务保证乙的采光权不受损害。
因此,甲应当砍伐树木,以恢复乙的采光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甲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砍伐树木,恢复乙的采光权。
二、案例二:合同法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违约金10万元。
三、案例三:侵权责任法案例背景:甲在公园内遛狗,狗突然扑向路人乙,导致乙受伤。
乙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侵权责任法中的动物侵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甲作为狗的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狗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甲赔偿乙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四、案例四:劳动法案例背景:甲在乙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三年,甲在合同期间因工作原因离职。
乙公司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基础知识典型案例分析

法律基础知识典型案例分析在法律领域中,案例是一种重要的学习和研究资源。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法律规定的适用和具体应用情况。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的法律案例为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分析。
案例一:盗窃案某甲进入乙的住所盗窃财物,被乙当场发现并报警。
警察到场后将甲带走,并在甲的行李中发现了乙的财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上述情况,甲的盗窃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目的是非法占有并窃取了乙的财物。
警察发现乙的财物也可以作为进一步证明甲盗窃行为的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案件情况,甲的盗窃行为涉及乙的财物,而被发现并报警,因此甲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二:合同纠纷案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提供货物,并约定货物的交付期限和价格。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延迟交付货物,导致乙无法按时进行生产和交付给乙的客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上述情况,甲未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乙因此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导致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的延迟交付行为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乙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道路交通事故案甲与乙在道路上相撞,导致乙的车辆损坏,同时乙受伤住院治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都应当保持安全距离,并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上述情况,可能是甲未保持安全距离或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与乙相撞。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上述情况,如果甲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要件,其应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讲解书(3篇)

第1篇第一章案例背景与概述一、案例背景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本讲解书选取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入分析,帮助读者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二、案例概述本讲解书共分为五个章节,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经济和劳动法等领域的典型案例。
每个章节包含若干案例,通过对案例的详细讲解,使读者能够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
第二章民事法律案例讲解一、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 案例简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乙遂起诉甲,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 法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2)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
本案中,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违反了合同约定。
(3)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有权解除合同。
(4)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应当赔偿乙的损失。
二、案例二:侵权责任纠纷1. 案例简介甲在散步时被乙饲养的狗咬伤,乙未对甲进行赔偿。
甲遂起诉乙,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
2. 法律分析(1)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乙饲养的狗咬伤甲,乙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常用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库(3篇)

第1篇一、概述法律知识是公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整理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以便读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有所借鉴。
二、典型案例及法律知识1. 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情简介:张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8000元。
然而,张先生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公司以业绩不佳为由,单方面将张先生的工资降至5000元。
张先生不服,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本案中,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并赔偿张先生因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造成的损失。
2. 案例二:房屋买卖纠纷案情简介:李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李女士在支付首付款后,需在一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在李女士支付首付款后,卖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手续,导致李女士无法入住。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侵犯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卖方履行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李女士因拖延过户造成的损失。
3. 案例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情简介:王先生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先生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王先生负次要责任。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本案中,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轿车司机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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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责任
饭中。邓某吃饭后在午睡时毒发身亡。经查, 何某在作案时正好是14岁生日这一天。
年龄 问题:14周岁生日当天投毒杀人的该不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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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自然 人主
体
பைடு நூலகம்
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阶段,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 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刑事责
令其停车。被告人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中
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被摔后,
不仅不停车,反而驾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
闭合性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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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过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问题:李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分析: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
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 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概念
犯罪主体对于他所实施的危 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 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 罪动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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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 是刑法所
罪 保护的而
客 体
为犯罪行 为所侵害 的社会主
概 义社会关
念 系。
犯罪客体是刑法 所保护的那一部 分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 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关系。
正正 确确 定量 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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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事件
被告人陈某(男,32岁,已婚)与被告人余某
(女,25岁,未婚)冒充夫妻在某招待所内姘居, 并秘密拍摄裸体照片26张,被招待所工作人员发
问题
陈某和余某的行为构
成犯罪吗?
现后报告公安机关将他们抓获。抓获时,发现胶卷
尚未冲洗,同时还查获黄色书刊一本和二人之间的” 订婚协议“。公安机关因此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将他 们逮捕。
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自然人主体
注意: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
事件
周某(35周岁),陈某(30周岁)均 为聋哑人,他们组织了十几人(均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齐某犯抢劫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应当 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但依法应从轻处罚;而对脱逃罪因不 满16周岁,不负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齐某犯抢劫罪,判 处7年有期徒刑。
第四课 法律基础 第四节 刑法
一、什么是刑法
• 刑法的概念 • 刑法的基本原则
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 狭义的刑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和颁布的刑法典。 • 广义的刑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
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
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 属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犯罪的特征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的构成——犯罪构成的第一要素
犯罪客体
是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 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 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刑法 所保护的那一部 分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 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排除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所采 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紧急避险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 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
• 指对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 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因素。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犯罪
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案例
事件
李某(32岁,男)与他人通奸,并向妻子提
出离婚要求,在多次遭到拒绝后,便产生杀 妻的念头。一日,全家吃饭,李某乘妻子接 听电话离开饭桌时,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毒 药投放在妻子的饭中,不料妻子回来后将其 中的一部分饭分给了女儿,李某非常着急, 但又怕事情败露,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果 妻子和女儿都被毒死。
二、什么是犯罪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特征 3、犯罪构成 4、排除犯罪的事由 5、故意犯罪形态
1、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 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 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认为是犯罪。”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
罪刑法定原则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 罪刑相当原则
案例
王某(22岁,男)系无业游民,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经常与一 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在其住所附近的各个商店游荡,店主们认为王某
留在社会上迟早会犯事,感觉不安全,一起到司法机关,要求将王某
关起来治罪.
问:把王某关起来治罪行吗?
3、犯罪的构成——犯罪构成的第二要素
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 表现。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 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 罪的构成——犯罪构成的第三要素
公民个人
犯罪主体
实施了犯罪行为,依 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公民或单位。
XX单位
案例
事件
被告人齐某(男,1985年6月8日出生, 中学生)在2000年5月1日上午在某商场
问题
李某对毒死女儿的
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简析
李某对毒死女儿的行为应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 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在本案中,李某把毒药投放在妻子的饭中,虽然并不想毒死 女儿,但在明知女儿吃了其投放有毒药的饭后,会导致死亡 的结果,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这一结果的发生,而是抱 着放任的态度,因此,李某对杀死女儿的行为要负间接故意 杀人的刑事责任。
简析
不能把王某关起来治罪。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 •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 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量刑。” • 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 不处罚“。 本案中,王某无业,终日游手好闲,但《刑法》并未规定游 手好闲这一罪名,如果仅仅因为王某是社会不安定的隐患就 将其治罪显然违背了罪行法定原则。
问题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犯罪,可以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聋哑人)专门在火车站、码头行窃。
三年中他们在三个省的主要火车站、
名为头流窜作案,案值高达五十多万。
简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 者免除处罚。
广州火车站聋哑人盗窃团伙案宣判
3、犯罪的构成——犯罪构成的第四要素
问题
齐某的犯罪行为是否
都应当都负刑事责任?
前,将陈某遗忘在摩托车上内装有1万元
现今的提包盗走,并用水果刀将随后追来 的陈某腹部刺伤后逃离。 2000年6月10日,齐某因上述行为被公安 机关拘留,6月15日齐某寻机逃脱,10天
后被抓获,同日被捕。
简析
齐某只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