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律基础知识及案例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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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律基础

商业银行法律基础
路漫漫其悠远
第三节 担保法律制度
1、担保权是从权利,主债权消灭,从权 灭失;担保物火灾灭失,担保物权自 然消亡。
2、抵押、质押的期限:担保物权虽然是 约定设立的,但债权未了时,即使约 定的担保期限届满,未经债权人同意 和法律规定,义务人不得单方面终止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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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担保法律制度
3、未经登记抵押合同的效力:法律规 定必须登记的,因没有依法登记丧失 担保物优先权利的人,仍然可以担保 合同权利人地位,请求担保合同义务 人履行主债合同的连带清偿责任。
路漫漫其悠远
第二节 物权法律制度
二、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破除债权 (如不动产登记后的绝对权)、物权 优先受偿权(如破产中担保物权人的 别除权)、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 抵押权人的优先购房)、登记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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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权法律制度
三、广义物权分类:我国民法通则 规定了六种,即所有权、使用权、 经营权、相邻权、抵押权、留置权 ;担保法增加了质权,还有版权、 商标权、专利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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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司法律基础
2,股份有限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 发行股份或股票,股东可向外转让股 权的开放性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实行严格法定资本 制的私企,但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 财产与自己财产独立,适用公司法人 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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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法热点问题
1,公司法人格的否认—又称“刺破公 司面纱”、“直索”,指由于股东滥 用法人人格,并因此对债权人利益 和社会利益造成损害时,法律或法 院可以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否 认法人的独立人格,责令股东对法 人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 东出资不到位、抽资”和“债务随资 产转移”防逃废债原则等。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提示:案例分析题不需要大家背诵,理解下就可以,主要看答题思路,不是每个地区都考案例分析的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提出的问题。

本部分共2 题,每题10 分,共20 分。

)1 .某甲应于2003 年9 月10 日前向乙交付设备租金10 万元,但到期甲并未交付,乙也未向甲索要。

2004 年11 月6 日,乙在清理账目时发现甲还欠租金,就向甲索要,甲即于第二天向乙给付了10 万元租金。

事后,甲的律师告诉甲,此笔租金因诉讼时效已过,可不给付。

于是甲就要求乙将其交的款返还,而乙拒不返还。

甲即以乙得到10 万元为不当得利应返还为由向法院起诉。

问:乙请求甲给付租金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乙应否向甲返还所收的10 万元?正确答案:(1)乙请求甲给付租金的请求权诉讼时效已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甲延付租金的期限已超过1年,这期间也无发生时效中断、中止的事由。

(2)乙可不向甲返还。

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乙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虽届满,但其权利并未消灭,甲自愿履行债务的,乙有权受领,其所得不属于不当得利。

2 .陆某驾面包车给某小学送货,车入校园后,陆某想把车停在操场边,但此时刹车和方向盘突然失灵,面包车撞向校园里正在操场上做游戏的一群小学生,此时在操场附近工地干活的齐某看到这一情况,为孩子们免遭不幸,齐某一面高喊:“小朋友快跑。

”一面赶紧爬上一辆重型卡车拦截陆某的面包车,结果两车相撞,造成陆某轻伤,面包车车头受损,学生无一伤亡。

请问: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

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所谓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已经发生的危险将立即造成损害或正在造成损害而尚未结束。

中国工商银行校园招聘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分析及真题举例

中国工商银行校园招聘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分析及真题举例

【导语】《》已发布,报名时间:9⽉4⽇⾄10⽉9⽇,为⼤家准备了《中国⼯商银⾏校园招聘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分析及真题举例》,希望同学们都能取得良好的成绩。

 1)时事政治-在每年的⼯商银⾏招聘考试中为必考内容。

2016年中国⼯商银⾏校园招聘真题举例: 2015年4⽉30⽇,中国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个重⼤的国家战略,其核⼼是()。

A.有序疏解北京⾮⾸都功能 B.合理布局京津冀三地产业 C.构建京津冀三地良好⽣态环境 D.实现京津冀三地经济⼀体化 答案:A解析:纲要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个重⼤国家战略,核⼼是有序疏解北京⾮⾸都功能,要在京津冀交通⼀体化、⽣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2)法律-法律知识也是每年必考题型,在银⾏招聘考试中,法律⼀般会考3-10题。

主要考点为:《民法》《公司法》《商业银⾏法》《合同法》《刑法》考的⽐较多。

2016年中国⼯商银⾏校园招聘真题举例: 临近下班时,⼀位⼥⼠⽓呼呼地冲进咖啡店,要求见经理。

你赶忙上前了解情况,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咖啡店⼀直为⼀家⼯艺品⼚商代售⼯艺品,这位⼥⼠在店⾥买了⼀件⼯艺品作为礼物送给她的⼉⼦,没想到她⼉⼦刚玩了⼀会,就被⼯艺品底座上露出的⾦属划伤了⼿背。

这位⼥⼠觉得,因咖啡店售卖的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给客⼈造成了⼈⾝伤害,要求⾼价赔偿。

听完事情的经过,你回忆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处理?(请选择正确的⼀项) A.咖啡店先赔偿这位⼥⼠,然后再向⼯艺品⼚商追偿 B.告知这位⼥⼠应向⼯艺品⼚商谋求赔偿 C.由⼯艺品⼚商和咖啡店协商之后共同赔偿 D.咖啡店先向⼯艺品⼚商追偿之后,再赔偿这位⼥⼠ 答案:A解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者追偿。

银行法律合规知识点汇总

银行法律合规知识点汇总

银行法律合规知识点汇总1. 介绍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存储、支付结算、贷款投资等各种金融业务。

在开展这些业务时,银行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本文将介绍银行法律合规的一些关键知识点。

2. 银行监管机构银行的法律合规工作与监管机构的职能息息相关。

在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银监会负责对银行的监管、监督和管理,而人民银行则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3. 银行法律合规的重要性银行法律合规是确保银行业务稳健运行的基础。

合规性能够有效避免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同时,合规性还能提升银行的声誉,增强客户对银行的信任,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

4. 银行法律合规的主要内容银行法律合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KYC(了解您的客户)KYC是“了解您的客户”的缩写,是银行合规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银行需要通过收集客户的身份信息、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资料,确保客户的身份真实合法,同时了解客户的风险特征,以便为其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4.2 AML(反洗钱)反洗钱是指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将非法资金转化为合法资金来掩盖资金来源的行为。

银行需要确保其业务不被用于洗钱目的,因此需要建立合规的反洗钱制度和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和反洗钱监控。

4.3 数据保护与隐私银行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数据保护和隐私法律法规,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银行需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并明确客户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目的。

4.4 金融产品合规银行在设计和销售金融产品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银行需要向客户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风险提示和收益预期,以便客户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4.5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题(3篇)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三于2018年1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张三的岗位为销售经理,月薪为8000元,公司为张三缴纳社会保险。

2019年6月,张三在工作中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

张三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张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 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张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张三赔偿金。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三的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张三赔偿金。

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软件,并于2018年1月1日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19年5月,该公司发现某个人在其网站非法上传并销售该软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1.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计算机软件属于作品,受本法保护。

本案中,某科技公司依法取得了软件著作权,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农行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范文7篇

农行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范文7篇

农行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范文7篇篇1一、引言作为农行的一名柜员,我深感荣幸能够参与到知法守法敬法的学习活动中来。

本次学习旨在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学习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了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对法律条款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2. 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了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明白了职业操守的重要性,知道了如何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坚守职业道德底线。

3. 案例分析与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深入了解了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了风险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

三、学习体会1. 知法的重要性:作为一名银行柜员,必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法律风险。

2. 守法的重要性:法律是底线,是红线。

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给个人和银行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3. 敬法的意义:法律是公平的保障,是秩序的维护者。

我们应该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安全。

四、学以致用1. 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核每一笔业务,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2. 在处理客户问题时,我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客户的满意度为最高追求。

3. 我积极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五、展望未来1. 我将继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2. 我将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我将积极参与银行的各项活动,为银行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结语通过这次知法守法敬法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农行柜员,我将始终牢记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同时,我也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为农行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银行培训 反洗钱培训

银行培训 反洗钱培训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 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 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 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 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 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低风险,并依据不同风险级别实施相应监控措施。

(2)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营业机构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 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反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 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除法律法规及我行规章制度规定的例外情形外,营业机构应全 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 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3、大额交易报告(4条)
营业机构应及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 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 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 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银行各种安全风险防范案例汇编

银行各种安全风险防范案例汇编

银行各种安全风险防范案例汇编规避反交易的案例一、案例介绍柜员为客户“曹某某”连续办理多笔个金业务,其中同一金额2000元在同一卡号内的2笔存、取款业务触发了“柜员虚存”风险模型。

监测人员经过核查发现:一笔卡内续存2000元,下一笔卡内取款2000元。

因同一金额资金反复存取,疑是柜员误将卡内开定期户2000元办成了续存,为规避反交易,连续办理同一金额取款及卡内开户业务。

下发查询,柜员当时交易使用错误,为规避反交易与客户沟通,取款后再重新为客户办理整整开户。

该业务被评定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这是一则典型的柜员有意规避反交易的案例。

在本起案例中:(一)办理业务交易代码用错后,柜员不是及时进行纠正,而是通过将业务印章盖在凭证存期填写处,刻意掩饰客户填写的凭证要素,是形成风险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现场管理人员及授权人员履职不到位,对同一额款项反复存取,未查明原因,仍审核通过并进行授权,是风险事件形成的另一原因。

(三)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业务,增加了客户等候时间,影响了服务客户质量,易引发发声誉风险。

三、案例启示(一)网点应组织柜员认真学习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到有错即改,违章必纠,坚决杜绝员工失范行为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履行现场审核和远程授权职能,强化事中控制,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柜员办理业务时,应备加认真仔细,以热情端正的态度、严谨负责的作风来赢得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对公转账结汇误做现金结汇引发反交易的案例一、案例经过网点柜员办理一笔对公转账结汇业务,由于该柜员为刚上岗的新员工,对交易和处理业务的流程熟悉程度不够,导致贷方账号漏录入,而授权中心柜员在授权时也未发现,造成该笔转账结汇误为现金结汇,后经主管签批后柜员及时进行反交易处理,形成了一笔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一)由于该网点为新升格不久的网点,经手柜员又是刚入行不久的新员工,加上处理业务时不够细心,而在场的老员工有的也已很久没做过该种业务,对业务的不熟悉是直接造成了该笔差错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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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员王某私刻、私印了公章和存单,在家吸收存款。直到案发, 王某吸收存款共100多万元,该款未交到信用社。
请问:1、储户的款应由谁兑付? 2、这是表见代理吗?
13
分析:
表见代理应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⑴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⑵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 ⑶须相对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 ⑷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无民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 监护人:⑴配偶;⑵父母;⑶成年子女;⑷其他近亲属;⑸关系密切 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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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概念:
a)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例二,《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10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 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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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代理 ❖ a)代理的概念与分类 ❖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 问题:哪些人能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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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 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⑴祖父 母、外祖父母;⑵)兄、姐;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案例 1
2
❖ 1.1.2 民事法律主体 ❖ a)自然人
❖ 自然人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 (2)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⑴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⑵不能完全辨 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另外,代取人是未成年人,作为银行更不应该将款多次放给不具有民事 行为能力的人。
b)法人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⑴依法成立;⑵有必要的财产或 者经费;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⑷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 提问:某农商行的储蓄网点,具有法人资格吗?
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由被代理人 享有和承担。
❖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和 指定代理。
❖ 问题:什么是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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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设立代理人的方式。 ❖ 《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该储蓄方式(工作方法)是二十多年延续下来的,已被公众所认可,储户 把钱送给信贷员手中,就是存到了信用社,而信用社不让在家办理存款后, 未尽到告知义务,储户并无过错,储户完全有足够理由认为钱存在了信用 社。应按表见代理对待,由信用社来兑付,
1.1.4 诉讼时效 a)概述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
6
❖ 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 定》,直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所有储蓄网点,是各银行和 其他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具体办理储蓄业务的基层单位,不 具有法人资格。
❖ c)非法人组织
❖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组织。
❖ 一些民事法律认可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 例一,《合同法》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
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16
1.2节 合同法律基本制度 1.2.1 合同的订立 a)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
b)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本人)行为,造成了 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由本人 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问题:下面的案例3 ,属于表见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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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3
某信用社自1987年就授权各信贷员在自家进行吸收存款,并办理手 续,1999年10月,该社会计口头通知信贷员,不让在家办理手续,信用 社未在所辖区域内公告,也未通知让信贷员公告,储户仍一如既往地在 信贷员处存款。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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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民事基本法律原理与制度 票据法律基本制度 银行业务法律规则与制度 反洗钱与假币收缴之制度 金融犯罪基本原理与制度
1
第1章 民事基本法律原理与制度
1.1节 民事法律基本原理 1.1.1 民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原则 。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 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⑴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⑵不能辨认自己 行为的精神病人。
3
案例 2
❖ 梁先生发现13岁的小女儿从家中偷出3张存单,偷拿了父亲 及其姐姐的身份证,分3次从银行取走了1.3万元现金。
❖ 讨论: 银行办理业务是否有不当之处?
4
❖ 提示:
到银行取款首先要有存款人的身份证,如果他人代取的话,还应有代取 人的身份证,而在该事件中,取款人并没有身份证,银行竟将款项放出, 银行做法明显违法。
或者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b)诉讼时效期间及起算 一般而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5
c)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
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d)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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